學生會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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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人事管理制度

總則

一、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的工作對內應體現為滿足廣大同學的正當要求,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對外應體現為維護系及團總支、學生會的形象、榮譽和利益。學生幹部應本着認真、務實、負責的工作態度,積極、主動、高效地開展各項工作。

二、為了更好地實現對團總支、學生會幹部的管理和監督,提高團總支、學生會幹部的素質,嚴肅團總支、學生會幹部的紀律,促使團總支、學生會幹部更好地開展工作,保證團總支、學生會工作效率,團總支、學生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團總支、學生會幹部任職的基本條件

(一)團學幹部在個人思想政治方面,應做到成熟穩重,作風正派,原則堅定,組織紀律性強,無任何違紀違規記錄。

(二)團學幹部應能夠正確處理學習和工作的關係,做到學習工作兩不誤,使自己的學習成績原則上達到河西學院學生會幹部的基本要求。

(三)團學幹部應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溝通能力和協調能力,在工作中能積極主動,有計劃性、針對性、高效率地完成本職工作。

(四)團學幹部應具備相關的工作經驗,即具有在以前參與學生幹部相關工作半年以上的經歷,且有較好的工作業績。

(五)團學幹部應具有積極投身於系團總支、學生會工作的熱情,有廣泛的羣眾基礎,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吃苦耐勞的精神。

第二條 團總支、學生會幹部的職責及紀律

(一)團總支、學生會幹部的職責

1.團學幹部應認真對待本職工作,善始善終,不計較個人得失,將為同學服務作為自己的工作目標和指導思想;

2.團學幹部對組織安排的任務應堅決完成,每位學生幹部應對本職工作的完成情況負責;

3.團學幹部應與團總支、學生會領導經常溝通,交流彙報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及工作計劃,並獲得上級領導的幫助與建議;

4.團學幹部應經常與本部門幹事交流,瞭解他們在工作中的困難與障礙,並耐心指導他們完成本職工作,建立良好的上下級關係;同時,團學幹部應注重培養本部門骨幹幹事,使其在實踐中增長學生工作的能力;

5.團學幹部應當關注團總支、學生會的整體工作及運行情況,誠懇地指出團總支、學生會工作中的不足之處,積極向主席團提出適當的工作意見和建議,使得團總支、學生會能夠真正做到為廣大同學服務,不斷向前發展。

(二)團總支、學生會幹部的紀律

1.團學幹部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以及本學生會的章程、制度等;

2.團學幹部應服從團總支、學生會的整體安排,能夠積極配合其他部門共同開展工作,堅決執行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主席團做出的一切決定;

3.團學幹部應維護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的良好形象,不得做出任何有損於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形象的行為。

第三條 團總支、學生會成員考核制度

(一)考核標準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嚴格遵守學校及學生會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團總支、學生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2.積極參加校園文化活動和體育鍛煉,達到《大學生體育合格標準》;

3.加分標準(內部審核)

(1)開會出勤情況。學期全勤加5分;

(2)能認真完成臨時分配的(包括部門間)各項重要工作的加5分;

(3)為學生會總體工作提出有較高價值建議並被採納,實踐結果較理想的加5分;

(4)獲得各項校級及以上等級證書者加5分,獲得各項校級及以上等級榮譽者加5分;

4.扣分標準

(1)開會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無故早退視同缺席一次扣2分,開會遲到一次扣2分;

(2)開會時影響開會秩序被點名批評者一次扣2分;

(3)部門裏安排任務沒有按時完成或完成質量不好者一次扣5分;

(4)對部門安排任務拒不接受者一次扣5分;

(5)不配合其他成員工作的(經部長認定)一次扣5分;

(6)學習成績不及格者一門扣5分,且本學期考核等級不能為優秀;

(7)在公共場所、宿舍區、教學區嚴重影響團總支、學生會形象的違紀行為者(抽煙、喝酒、賭博等),本學期考核等級為不合格;

(8)受學校處分的一次扣5分,且本學期考核等級不能為優秀,情節嚴重者本學期考核等級為不合格;

(二)考核方法

1.考核總評定在每學期期末進行,分為期末考核和平時考核兩部分,其中期末考核包括自我評價和他人評價;

2.團總支、學生會幹事的他人考核由同部門幹事、部門負責人完成;部門負責人的他人考核由部門幹事、主管負責人完成;主席團成員的考核由所分管部門部長,主席團其他成員及輔導員老師共同完成;

3.平時考核情況隨時登記在《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考核表》中;

4.考核基礎分為60分,即在此基礎上進行相應的加分和扣分(無上下限);

(三)考核等級

1.考核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2.(二)60分以下為不合格;60分以上(含)為合格;70分以上(含)為良好;80分以上(含)為優秀。

第四條團總支、學生會評優制度

(一)優秀學生幹部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

2.符合《河西學院學生手冊》中“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標準;

3.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敢於和不正之風作鬥爭;

4.關心集體,團結同學,助人為樂,不參加營利性活動;

5.本學年會考核等級為優秀;

6.積極參加團總支、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有創新和實幹精神;

7.有一定的組織領導能力,有獨到的想法和講求效率的辦事方針,工作表現突出;

8.對人誠懇,責任心強,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在部門裏有較高的威信;

9.積極參加校園文化活動和體育鍛煉,個人素質全面發展。

(二)優秀團幹部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嚴格遵守學校及學生會的各項章程制度,積極參加團總支、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2.遵守校紀校規,無不良行為(如抽煙、喝酒、賭博、打架等),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3.積極參加團的各項活動,有某類專長。

4.尊重師長,團結同學,舉止文明,行為端莊。

5.對學校做出突出貢獻(如為學校爭得榮譽等)

6.熱心學生會工作,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工作認真負責;

7.有創新意識,能配合各部負責人出色完成任務。

8.在團總支、學生會工作一學期以上,並且本學期會考核等級為優秀;

備註:院優秀學生幹部評選參照《河西學院學生手冊》中“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辦法。

第五條 團總支、學生會成員調配

(一)幹部調配

1.在職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主席團申請調換職務:

(1)對現任工作不能很好地履行職責,缺乏開展現有工作的能力和動力,而對其他工作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興趣;

(2)有其他需要進行工作調配的特殊原因。

2.幹部調配的程序主要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團學幹部本人向主席團提出書面申請調換工作,另一種是主席團視工作狀況直接調配幹部工作。個人申請調換工作應先向主席團提出書面申請,説明申請調換理由與調換意願部門,主席團經研究後,做出是否批准調配的決定。如批准調配,完成規定程序並將相關資料於祕書處存檔。主席團在直接調配幹部工作時,徵得調配幹部本人和相關部門幹部意見後完成規定程序並於祕書處存檔。幹事調配由雙方部長報由主管負責人批准。

(二)幹事調配

1.團學幹事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部長申請調換職務:

(1)對現任工作不能很好地履行職責,缺乏開展現有工作的能力和動力,對其他工作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興趣;

(2)有其他需要進行工作調配的特殊原因。

2.幹事調配的程序主要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幹事本人向部長提出書面申請調換工作,另一種是部長視工作現狀直接調配幹事工作。個人申請調換工作應先向部長提出書面申請,説明申請調換理由與調換意願部門,部長經與本部門其他負責人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研究決定後,做出是否批准調配的決定,如批准調配,應及時上報各分管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再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進行調配,如批准調配,應及時上報主席團。主席團經研究決定,做出是否調配幹事工作,如批准調配,則幹事可調換到相應部門工作,如不批准則不可以隨意調動。部長在直接調配幹事工作時,必須事先徵得幹事本人和相關部門幹部的意見。正式調配幹事工作後,應及時上報分管負責人,再由分管負責人上報主席團。各分管負責人必須對幹事調配事項及時備案。

第六條 幹部罷免

(一)團總支、學生會在職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主席團應及時罷免其所任職位:

1.因違反校紀校規而受到相應處分或違反《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章程》者;

2.幹部在任職期間嚴重失職,在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比較惡劣的影響;

3.幹部在本職崗位上玩忽職守或是能力有限,怠於履行或無法履行自己的幹部職責;

4.幹部自身的日常生活、言行舉止等不檢點,在工作中嚴重損害系及團總支、學生會的良好形象;

5.學生會幹部在具體的工作中,出現假公濟私情況的,經調查取證確認後,情況屬實;

6.應當進行幹部罷免的其他情形。

(二)幹部罷免的程序

1.學生會祕書處應很好地履行監督各級幹部的職權。一旦發現個別幹部有上述行為發生,應及時地向主席團彙報,隨即展開相應的調查,並最終提交一份詳細的情況説明;

2.主席團在接到辦公室提交的書面彙報後,應及時與該幹部進行談話,進一步確認相關情況。若情況屬實,主席團應在一週內提出該幹部的罷免及相關接任幹部的調配方案;

3.主席團將辦公室的書面報告和新的幹部調整方案,進行民主討論經批准後,該幹部調整方案實施生效;

4.該罷免及調動方案生效後,主席團及時通知相關當事人,並於祕書處存檔。

第七條 幹部辭職

(一)在職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主席團書面申請辭職,經批准後即可離職:

1.因個人健康問題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2.無法協調好工作和學習的關係,成績明顯下降的;

3.自身領導和組織能力不夠,無法正常開展相關工作的;

4.不能很好地處理與同事之間的人際關係,在工作中缺乏相應的羣眾基礎;

5.無法履行幹部工作職責的其他原因。

(二)現任幹部辭職應向主席團提出書面申請,説明辭職理由。經主席團經研究後,做出是否批准辭職的決定。如批准辭職,應及時通知系相關職能部門。

八條 幹部培訓

(一)由辦公室制定《河西學院學生幹部培訓意見和建議調查表》,每學年初進行調研,根據調研結果做出本學年的幹部培訓要點及計劃。

(二)辦公室將幹部培訓計劃上交至主席團,由主席團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三)培訓過程中,學生幹部須按時參加,無故缺席者將在幹部量化考核中扣分。

(四)培訓簽到情況和培訓內容由辦公室記錄並存檔。

(五)培訓結束後,由辦公室制定《幹部培訓意見反饋表》,對幹部培訓工作進行調查,寫出總結報告,並將培訓過程中相應資料存檔。

(六)培訓的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的培訓:學生幹部要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覺悟和思想道德水平,樹立為人民服務的觀念;

2.人員崗位培訓:學生幹部在崗時要明確崗位的職責要求,學習崗位所需要的業務知識和基本的工作方法;

3.工作能力培訓:通過各種方式培養學生幹部的組織能力、溝通能力、社會活動能力等素質。

第九條 附則

(一)本制度解釋權最終歸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所有。

(二)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生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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