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與環境學院2020-2021學年綜合測評實施細則 (意見徵集版)
資源與環境學院2020-2021學年綜合測評實施細則
(意見徵集版)
為了對學生在校期間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的科學的評價,提高學生的思想、業務、文化和身心素質,使之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合格人才,使學生思想工作更加系統化、規範化,特制定本細則,以激勵學生在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發展。
一、基本原則
1、綜合測評堅持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原則,靜態考查與動態測量相結合,班級考評和學院考評相結合,堅持正面教育,正面引導。
2、綜合測評成績=思想行為測評成績×15% + 學習成績績點×25×70% +個人能力發展測評×15% + 附加分
思想行為測評成績(100分)=基礎分(60分)+互評分(40分)
附加分包括各種獎勵加分和處罰減分(-5≤附加分≤5)。
二、思想行為測評成績
一、基礎分部分(滿分60分)
(一)思想政治表現(15分)(説明:理論學習部分在一個學年內班級組織的多
次學習活動中參加至少一次即可得 5分;黨團活動部分,只要參與到兩次團日活動中即可,包括活動的前期組織、中期開展、後期總結等環節,不侷限於活動開展當日。)
1)理論學習(5分)本學年中,參加一次所在班級舉辦的思想政治理論學習可得2分,參加過兩次及以上所在班級舉辦的思想政治理論學習可得4分,並撰寫相關心得體會可得1分,未參與過一次思想政治理論學習得0分。(思想政治理論學習內容包括學習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學習習總書記“五四講話”精神、學習十九大、學習兩會、團課、閲讀中國中央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等多種形式的理論學習,所在班級能提供相關學習證明即可);
2)黨團活動(10分)本學年中,參加過所在班級按期舉辦的兩次團日活動(即專題團日活動和主題團日活動)即可得滿分10分,每缺少一次扣5分。
(二)個人品德修養(15分)
1)志願服務(11分)本學年志願服務時間累計60小時(含)以上9分;50-59小時8分;40-49小時7分;30-39小時6分;21-29小時5分;16-20小時4分;校級優秀志願者多加2分,院級優秀志願者多加1分(需提供志願時長證明材料);(説明:若參與參與校外志願活動的證明材料中無明確時長證明,則申報者需另寫文字説明具體的志願內容及時間,認定時半天按 4小時計,一天按 8小時計。)
2)重大活動參與情況(4分)學校及學院會不定期舉辦的大型活動,凡是要求全員參加的活動(以要求籤到為準),全勤得滿分,缺勤按次數比例扣分。
(三)學習態度狀況(10分)
1)三無班級(5分)所在班級獲得“三無班級”榮譽稱號的得5分,否則0分;
2)優良學風宿舍(5分)所在寢室獲得“優良學風宿舍”榮譽稱號的得5分,否則0分。
(四)身心健康素質(20分)
1)校院兩級運動會(包括新生運動會)(10分)參加校運動會代表學院走方陣的同學得 1分,在校運動會進行中,作為學院代表在學院指定看台處觀看比賽的同學根據簽到時長加分,0-8小時2分,8小時以上4分(由院學生會體育部提供簽到時長證明材料);在校運會中代表學院參加團體操表演的同學得 2分;參加院運動會走方陣的同學得2 分;參加校運動會項目無論是否獲得獎項均按每項目加1疊加、院運動會項目無論是否獲得獎項均按每項目加0.5疊加。此項加最高不超過 10分(需註明所參加的項目);
2)心理團培(10分)參加所在班級舉辦的心理團培活動即可得8分,未參加者得0分,參加院級及以上心理相關活動一次加1分。(説明:在一學年內班級可根據情況組織多次心理團培,只要參與至少一次即可,此項加最高不超過10分,需註明所參加的活動)
注:以上項目需在《綜合測評個人評價表》(附件1)中的備註一欄詳細説明得分項原因,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
二、互評分部分(滿分40分)
(一)思想政治表現(10分)
1、熱愛祖國,服務人民。弘揚民族精神,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團結,維護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參與任何有損祖國尊嚴、榮譽、利益和危害社會秩序的活動,增強社會責任感,甘願為祖國為人民奉獻。
2、積極上進,堅定信念。自覺學習馬列主義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面向世界,瞭解國情,積極參加各項政治學習和活動,自覺加強政治修養,確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共同理想和堅定信念,努力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新人。
(二)個人品德修養(10分)
1、遵規守紀,自省自律。明辨是非,穩重自持,從容自信,堅定自勵。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正確行使權利,依法履行義務,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做到令行禁止,敢於並善於同各種違法違紀行為作鬥爭。不起鬨滋事,不干擾他人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不穿拖鞋、背心進入公共場所。
2、誠實守信,嚴於律己。敬老愛幼,知孝感恩,謙恭禮讓,團結同學。不打架鬥毆,不賭博,不酗酒,不觀看、製作、傳播反動、淫穢書刊和聲像製品。注重網絡文明,不在互聯網上誹謗、辱罵他人或發表違法違紀言論,不沉溺網絡、迷戀遊戲,不隨意約會網友,不因上網而影響學習休息。
3、熱愛勞動,文明衞生。艱苦奮鬥,厲行節約,愛校如家,保護環境。生活中主動節水節電,主動參與三餐“光盤”行動。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按時作息,不在宿舍養寵物,不損毀宿舍設備,不違章使用電器,不留宿校外人員。不攀折花木、踐踏草坪,不刻畫桌椅、亂塗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三)學習態度狀況(10分)
1、勤奮學習,珍惜時間。自強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學,刻苦鑽研。不懶散浮躁、無所事事,不曠課、遲到、早退,不在課堂上玩遊戲、收發短信,不翻閲與課程無關的書籍。
2、誠信為人,嚴謹為學。積極實踐,勇於創新,珍惜時間,學業有成。不抄襲作業、剽竊論文,考試不作弊,有科學的思想方法和嚴謹的治學精神。
(四)身心健康素質(10分)
1、強健體魄,熱愛生活。有健康的體魄,自覺鍛鍊身體,積極參加課外體育鍛煉和體育競賽活動,提高身體素質,體育達標成績合格;認真參加並完成軍訓任務。
2、樂觀向上,情緒穩定。具有心理衞生的基本知識,有較強的適應能力和心理調節能力,增強安全意識,能正確對待困難和挫折,積極參加有益的文化活動,增進身心健康。人際關係和諧。
此項互評分由每位同學綜合以上四條要求按等級要求互評後,計算平均分所得。由各班綜合測評小組統一組織各班同學填寫《思想行為測評互評表》(附件2),打分表相關實施辦法及要求如下:
1)打分表中被打分者姓名部分由班級指定一人統一填寫完成後由班主任或輔導員發給每位同學。
2)評價分為四等,即A、B、C、D等。A等(40分)為評價最高等,表示極為優秀;B等(35—39分)為次高等,評價為優秀;C等(30—34分)為評價良好;D等(30分以下不包括30分)為評價最低等。打分過程中,遵循人數限制原則。即每張互評表中,A等評價人數不超過班級總人數的10%;D等級評價人數不超過班級總人數的10%。
3)參與評分的每位同學應把姓名寫在右上角,班主任或輔導員收打分表。如果該同學實事求是地打分,則認為該打分表合格,可把右上角的名字撕掉,交評分小組算分,如果有個別同學打分不實事求是,則讓該同學重新打分,並在思想政治表現中扣10分。
4)各班綜合測評小組將所有《思想行為測評互評表》彙總後統計,具體統計方法如下:
等級 | A | B | C | D |
得分 | 40 | 35 | 30 | 25 |
得到班級成員所有有效分數(對應等級得分)後,求得平均值。
該平均值即為最終有效成績。
5)該測評中需公開公正、實事求是地評定,參評人數大於本班80%方生效。
四、學習成績計算
學習成績績點GPA以學院教研科教學軟件計算出的成績為準,學院將計算好的成績單發到各班進行計算。
五、個人能力發展測評
1、數理能力,在快速準確地進行計算的同時,能夠進行推理和解決應用問題。通過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數學建模大賽等數理學科競賽進行測評。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
國家級競賽 | 10 | 8 | 6 |
市部級競賽 | 8 | 6 | 4 |
校級競賽 | 6 | 4 | 2 |
注:各學科獎項取單科競賽最高項,不累加
2、科研能力,包括文獻檢索、文獻閲讀、數據整理、數據分析、文字表述、邏輯思維、批判意識、創新意識等多方面的綜合能力。通過科研論文和項目表現進行測評。
1) 以第一作者或指導教師外排名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國外刊物EI、SCI、ISTP發表論文加10分,在國內中文核心期刊發表論文加5分,在其他期刊公開發表論文加2分。非第一作者加分減半。(按篇數累加)
2)以排名第一或指導教師外排名第一的身份,申報發明專利並獲得授權加10分,申報實用新型專利並獲得授權加8分,申報外觀設計專利並獲得授權加6分。非排名第一加分減半。(按件數累加)
3)參加“挑戰杯”、國家級/北京市大學生科技創新計劃、“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溢達”創意大賽、“興農杯”創新創業大賽、各項國際會議等並通過審批,組隊項目隊長4分,隊員2分;個人項目4分。各類項目及科技論文或設計獲獎者加分如下:(表示:隊長加分值/隊員加分值,個人項目按隊長加分值計)
特等獎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
國家級獎項 | 12/6 | 10/5 | 8/4 | 6/3 |
市部級獎項 | 10/5 | 8/4 | 6/3 | 4/2 |
校級獎項 | 8/4 | 6/3 | 4/2 | 2/1 |
注:不兼得,取成績最高者
3、交流表達能力,指在口頭及書面表達過程中運用字、詞、句、段,達到良好溝通交流效果的能力。通過徵文、攝影、辯論、演講等進行測評。
1)獲得校級徵文攝影大賽一等獎6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2分;
獲得院級徵文攝影大賽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
2)院辯論隊隊長3分,隊員1分;校辯論隊隊長8分,副隊長6分。
參加校辯論賽且獲得團體一等獎的主要負責人各加4分,獲團體二等獎的主要負責人各加3分,獲團體三等獎的班級主要負責人各加2分;參加院辯論賽且獲得團體一等獎的主要負責人各加3分,獲團體二等獎的主要負責人各加2分,獲團體三等獎的班級主要負責人各加1分;主要負責人由班級評定小組認定,可認定2-3名負責人,若有此加分須填寫認定表,列出需要加分的同學並説明加分原因後由各班測評小組簽字。
3)獲得市級演講比賽一等獎6分,二等獎5分,三等獎4分。
獲得校級演講比賽一等獎4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
獲得院級演講比賽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
4、人際交往能力,指妥善處理各種組織內外關係的能力。包括與周圍環境建立廣泛聯繫和對外界信息的吸收、轉化能力,以及正確處理上下左右關係的能力。通過社會實踐、宿舍建設和其他團隊建設等進行測評。
1)社會實踐
a.社會實踐小隊隊長4分,副隊長3分,隊員2分;
b.校級優秀成果獎或校級優秀小隊稱號的隊長(只限一人)加2分,隊員加1分;院級(含)以上優秀個人加1分;
c.:參加其他個人社會實踐每次 2 分(包括寒假社會實踐、薪火相傳等)。
注:凡是參加非本院組織的社會實踐均須出示相關證明
2)宿舍文化建設
a.參加校級宿舍文化節等活動獲得一等獎每名宿舍成員加 3分,二等獎每名宿舍成員加2分,三等獎每名宿舍成員加1分(每人累計不超過3分);
b.參加院級宿舍文化節等活動獲得每名宿舍成員加一等獎1.5分, 二等獎每名宿舍成員加 1分,三等獎每名宿舍成員加0.5分(每人累計不超過1.5分) 。
3) 其他團隊組織,包括院級啦啦隊、籃球隊、足球隊、排球隊等,隊長3分,隊員1分。
5、組織協調能力,指根據工作任務,對資源進行分配,同時控制、激勵和協調羣體活動過程,使之相互融合,從而實現組織目標的能力。包括組織能力、授權能力、衝突處理能力、激勵能力等。通過擔任學生幹部並積極開展工作進行測評。
1)學生黨支部書記8分,委員6分;校級先進黨支部的支部書記多加2分,委員多加1分,校級優秀黨員多加1分(兩者不兼得);
2)校團委常務副部長 12分,副部長10 分,幹事2分,實習幹事不加分;
3)院分團委副書記 10分,部長6分;優秀幹事 2分;
4)校學生會主席 14分,副主席 12分,部長 10分,副部長 8分;校常代會主任12 分,副主任 8分,優秀幹事2分;
5)院學生會主席 10分,成員2-6分(根據會議出勤及工作狀況評判,具體參照學生會細則);
6)校團工委書記 14,副書記12分,部長 10分,副部長8分;
7)志願者總隊隊長10分,副隊長8分,部長、副部長6分;
8)學校記者團團長14分,副團長 12分,部長10 分;優秀記者多加2分;
9)院新聞中心主任 10分,副主任 8分,部長6分;優秀記者 2分,學生記者在校外市級以上媒體發表新聞每篇多加 1分(累計不超過 3分);
10)藝術團各分團團長 10分,副團長8 分,部長6分,其他團員 2分;
11)國旗班班長、團支書 10分,班委6 分,其他成員2分;
12)正式註冊社團會長 8分,副會長6 分,部長4分;(包括校禮儀隊、廣播台等)
13)班長6分,團支書 6分,班長團支書考核由分團委根據學年工作評定,評定“優秀”者多加2分;其他班委加分梯度為0至4分(由班級民主評議決定具體加分);獲得校級榮譽的班級班委多加1分,獲得市級榮譽的班級班委多加 2分(兩者不兼得);校級優秀心理委員 2分,校級心靈使者多加1分;
14)朋輩諮詢員 4分;
注:以上社會工作評分原則上需任職滿一年,擔任黨支部、團支部或班級幹部任期滿半年而未滿一年者評分減半;在任期間不履行職責或未通過審核者不予加分或酌情減少加分,院三大學生組織學生幹部任職滿一年,考核優秀者多加2分,考核良好者加1分。
15)校級“優秀共產黨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和“中國農業大學自強之星”各加2分,“優秀共青團員”加1分,院級“優秀共產黨員”加1分,此項總計不超過5分。
16)學生信息員加2分,獲得優秀再加1分。
6、計算機能力,包括文字處理、數據分析、報告陳述軟件、基於網絡的研究、電子郵件的運用。通過計算機考級情況進行測評。
二級 | 三級 | 四級 | |
分數 | 2 | 3 | 4 |
7、外語能力,語言是交流的基礎,至少掌握一門外語,作為結識良友的工具,也更能在工作的應聘中更出類拔萃。通過外語競賽和外語考級進行測評。
1)外語競賽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
國家級競賽 | 10 | 8 | 6 |
市部級競賽 | 8 | 6 | 4 |
校級競賽 | 6 | 4 | 2 |
注:不兼得,取成績最高者
2)除英語四六級考試外的其他外語考級且獲得合格證書者加2分。
8、其他能力,除上述提到的能力之外,針對在文化活動、體育運動等其他方面表現出優秀能力予以加分。
1)文化活動類項目(累計不超過10分)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
國家級項目 | 10 | 8 | 6 |
市部級項目 | 8 | 6 | 4 |
校級項目 | 6 | 4 | 2 |
院級項目 | 3 | 2 | 1 |
注:代表學院參加紅歌會的同學加1分,負責人加2分。
2)體育比賽類項目(累計不超過10分)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
國家級 | 10 | 8 | 6 | 5 | 4 | 3 |
市部級 | 8 | 6 | 5 | 4 | 3 | 2 |
校級 | 6 | 5 | 4 | 3 | 2 | 1 |
在校院級球類比賽中獲獎參照以上規則進行,替補隊員得分為相應主力隊員的1/2。體育特招生在校級及以下比賽中獲獎不加分。
注:院十佳歌手需出示名次(第一名按照院級項目一等獎加分,以此類推)。
在全國、市、校、院級獲得“優秀獎”、“最佳獎”等獎項的,按相應級別的三等獎加分。
以上幾項評定應以蓋章單位和證書日期為準,發表論文評定以文章見刊日期為準,每學年評定日期期限為上學年9月1日至本學年8月31日(17級發表論文專利評定時間可推遲到9月7日);校內院際比賽按院級認定。
注:以上課外活動表現分數由學生個人向班級測評小組提出申請,並提供相應加分材料,非院內社會工作加分需出具相關領導單位蓋章的證明,如社團幹部需社團團工委蓋章證明。
六、附加分(-5≤附加分≤5)
附加分包括獎勵加分和處罰減分。
獎勵加分標準:
1)五四青年標兵加2分,提名五四青年標兵加1分;五四青年標兵集體的成員加2分,提名五四青年標兵集體的成員加1分;
2)榮獲市級(含)以上 “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優秀志願者”、“社會實踐先進個人”或“中國農業大學社會工作一等獎學金”等榮譽稱號的個人加1分。(累加不超過3分)
3)見義勇為、敢於向不良風氣作鬥爭或在抵制各種突發危害事件過程中表現突出或有拾金不昧精神、團結互助精神等並受到有關方面表彰者,並提交1000-1500字個人説明。(按次數累加)
處罰減分標準:
1)行政處罰者:留校察看減5分,記過減4分,嚴重警告減3分,警告減2分。
2)受校級通報批評減2分,受院級通報批評減1分。
3)無故不參加學校或學院的大型活動者減1分。(可累加)
注:大型活動是指如學代會等明確指明要求某些同學必須參加的活動。
4)不文明宿舍成員減1分。
5)受到其他批評者由學院綜合測評小組酌情扣1-5分。
6)黨員(含預備黨員)違紀受行政處分者加扣3分。學生幹部違紀受行政處分者加扣對應貢獻分。
注:處罰減分由學院綜合測評小組反饋各班。
七、組織機構及權限
學校成立綜合測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生處;學院成立院級綜合測評領導小組,由分黨委書記、分黨委副書記、院教務老師、分團委書記、年級輔導員、班主任代表和學生代表等組成。
各班成立班級評分小組,班級評分小組成員如下:班主任、班長(任組長)、團支書、其他班團委委員及各個宿舍的一名代表。此小組成員名單須提前上報院綜合測評小組備案。班級評分小組有對加分和扣分進行審核和決定的權力,但要實事求是,對評分小組內部成員進行評分時,該成員應該回避。如遇特殊情況不能解決,須請示年級綜合測評領導小組。
八、綜合測評相關要求
1、各班評分小組應將《綜合測評個人評價表》(附件1)發至每個班級成員,要求班級成員按照本實施細則認真填寫所有測評加分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綜合測評的全部內容,並將結果按照學院要求上報綜合測評領導小組,有附加分的同學需同時上交證明材料;
2、班級測評小組將最終的思想行為測評成績計算結果及排名情況,在上報學院綜合測評領導小組之前須向班級同學公示,並將互評分遞減修正後得分填入《綜合測評個人評價表》中。認為有異議的同學可向班級測評小組提出複議,複議在上報學院綜合測評領導小組之前進行,如遇特殊情況不能解決,可請示學院綜合測評領導小組。綜合測評結果一旦上報學院,不再進行復議。
3、綜合測評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在該年度各種評獎資格,其綜合測評名次以班級最後一名計入。
4、時間安排與提交辦法:
各班需在規定時間內將所有班級成員《綜合測評個人評價表》、《思想行為測評互評表》原件及《班級綜合測評彙總表》(附件3)、加分證明材料等上交資環樓5-103。
如有異議可以書面、電話等形式,向資環學院分團委反映。郵件發至郵箱,電話62734288。
共青團中國農業大學資源與環境學院委員會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