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社會實踐(團隊)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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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學甌江學院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旨在培養大學生善於思考,善於鑽研,發現問題,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強化社會責任感,團隊協作精神的培養。為更好地開展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特制定以下實施細則:
一、活動實施有關辦法
(一)團隊組建辦法:
1、團隊成員必須為我院在讀學生。
2、學院組隊:從各專業各年級的報名學生中擇優選拔確定團隊成員。
3、系組隊
(1)由系自行選拔優秀學生進行組隊。具體形式及團隊數量由各系視具體情況確定。
(2)各社會實踐團隊均應有隨隊指導老師一名。指導老師為校內老師,各項社會實踐活動須在老師指導下開展。
4、學生團體組隊
每個學生團體(藝術團、社團、其他學生組織等)最多組建2支社會實踐隊伍,每隊應有一名隨隊指導老師。
(二)學院重點團隊申報辦法:
1、社會實踐活動大致可分為理論學習實踐類;學術科技實踐類;社會調查研究類;志願者服務類;環保公益類等幾個方面。
2、為了在活動中更好地指導實踐,申報團隊需根據活動課題、自身特點和專業情況,擬訂實踐方案。將活動類別、主題、內容、時間、地點、經費預算等內容詳細填寫在《温州大學甌江學院暑期社會實踐活動重點團隊申報書》中。並認真填寫《温州大學甌江學院學生社會實踐安全責任書》等相關材料。
3、申報課題提倡以下原則:
(1)理論聯繫實際,將專業知識與實踐活動相結合,並積極為“挑戰杯”作有關準備;
(2)與當前社會經濟、政治、社會熱點相結合;
(3)有明確、科學的課題項目;
(4)社會影響大,對當地社會、經濟起重大促進作用的實踐項目。
(三)重點團隊審核辦法:
由院團委組成評審小組,參照以下原則,對各團隊的申報書、方案進行審定。
1、符合組隊原則。
2、團隊方案合理,詳細、周密,人員分工明確,責任明確,可操作性強,確保安全。
3、實踐課題可行,立意積極,內容有創新性。
4、實踐目的明確,預期成果能按時保質完成。
5、經費預算合理。
6、鼓勵實踐團隊積極向社會爭取支持。
(四)團隊實踐過程管理辦法:
1、加強組織紀律性,提高安全防範意識。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注意自身形象,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和利益。
2、在具體的實踐過程中,各團隊應在帶隊老師的帶領和指導下開展活動。團隊成員應服從團隊的安排和要求,不得擅自行動,隊員如因特殊情況退出實踐活動,應提出書面申請,經指導老師核實同意,報團委實踐中心批准後方可離開團隊。
3、合理使用經費,明確帳目。
4、各團隊要與院系團組織和校團委保持緊密聯繫,並確保信息暢通。如有意外情況應及時報告。
5、實踐過程中,各團隊應嚴格按照實踐計劃,將實踐活動落實到實處,務必詳細收集、記錄文字、圖片、影像等資料,並作好實踐日誌記錄,實踐單位反饋書等材料。
(五)實踐總結與成果評定辦法:
1、學院召開社會實踐活動專題報告會,各團隊應準時出席。
2、各系在報告會上,分別進行成果展示,包括圖文資料,實踐體會等。
3、學院舉行社會實踐活動成果展示,各系通過設計宣傳展板的形式公開展出本系暑期社會實踐成果。
4、學院根據成果展示、總結材料,給出綜合評定,進行總結表彰。
(六)獎勵辦法:
通過實踐活動成果展示,實踐反饋以及專題報告會,對於出色完成實踐目標,成果傑出的團隊予以嘉獎。具體獎勵辦法見《温州大學甌江學院暑期社會實踐評獎辦法(草案)》
二、實踐活動主要工作流程
(一)聯繫確定實踐地點
申報學院團隊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自行聯繫實踐地點,為便於聯繫,團隊可到院團委開具有關證明,然後自行與實踐地聯繫,並最終落實相關事宜。
(二)組建團隊
根據實踐需要和選題實際組建團隊。
(三)制訂實踐方案
圍繞實踐主題,根據實踐地實際需求,結合專業特點,充分發揮學科優勢,選定活動內容,確定實踐課題和活動計劃(含行程安排、活動內容安排及團隊成員分工等)。
(四)重點團隊申報
各系團總支負責老師將填寫的《温州大學甌江學院暑期大學生社會實踐重點團隊申報書》、實踐方案、經費預算等於6月上旬上報院團委。
(五)審批
6月中旬,院團委組織對申報重點團隊予以審核,確定組建重點團隊。
(六)會議動員
6月下旬,校團委召開各實踐團隊隊長、指導老師動員會議,下發有關材料,明確注意事項、提出明確要求。
(七)團隊授旗、出征儀式
7月初,將隆重舉行温州大學甌江學院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團隊授旗、出征儀式。
(八)開展實踐活動
7月5—7月20日,各團隊根據計劃奔赴實踐地開展活動,時間一般為

學生社會實踐(團隊)實施細則
2周,各團隊原則上需在學院團委統一要求的實踐時間內完成實踐任務,如有特殊情況需延遲實踐時間,團隊負責人須向團委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學院領導同意後方可繼續進行。
三、總結工作
(一)材料申報
為保證及時全面總結學院暑期社會實踐工作,各團隊務必於開學前向學院團委上報成果材料,其中含以下內容:
1、實踐調研成果(如社會調查報告、論文等)。2、團隊總結成果冊3、團隊成員個人小結或社會實踐調查報告(每人一份)。4、至少五張比較有代表性的活動照片(要求比較清晰,電子版要求較高的分辨率),活動相關DV材料。5、接收實踐單位評語。6、當地媒體對實踐活動的相關報道。7、當地領導或者知名人士對社會實踐活動的評價題詞。
(注:團隊上交的材料直接與後期的資助發放和活動評比掛鈎,希望各個團隊對此予以高度重視。)
(二)經費審核報銷
院團委將根據有關團隊的實踐實效予以一定的經費支持。請各系、團隊保留好有關票據。
(三)評獎表彰
實踐活動結束後,院團委將根據各團隊實踐計劃落實情況和取得的實際成效,組織評審各項集體和個人獎,並將結果報請校暑期社會實踐領導組批准後予以表彰獎勵。

共青團温州大學甌江學院委員會
二○○九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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