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車間考勤制度
注塑車間考勤制度
考勤規定
1、實行指紋卡制,每日員工本人到指紋機處打卡上下班;
2、打卡時間:上班:7:30 下班:17:30
3、不假而別者或請假手續不全者視為曠工,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五天者(包括安排加班時間)作自動離職處理;
4、因出差或其他原因於公司場所外工作,導致不易計算工時者,考勤以 小時計出勤;
5、辭退或辭工人員,辭工當天上班不計算工資;
6、遲到或早退以打卡時間為準;
7、遲到、早退
①從上班起始時間至20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②提前20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
③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另扣除積分2分。
8、曠工
①未請假而且未上班
②請假未允許而擅自不上班
③委託他人口頭請假而不上班(特殊原因除外)
④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
⑤曠工半天罰款50元,另扣除積分10分。
請假規定
1、請假人先向部門索取請假條,並如實填寫;
2、交直屬主管按權限審批;
3、若遇生病等原因不能及時請假者,須於當日委託他人辦理請假手續,事後出示醫院證明,否則作曠工論處;
4、請假核准權限
①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車間主管批准,1天以上由經理批准;
②領班級以上人員請假由經理批准;
5、任何人請假,須辦好工作交接手續,並寫明交接人;
6、上班過程中原則上不得請假,特殊情況需請假者,一律按半天計算;
7、請假一律不得讓人代請,如屬生病住院等特殊情況,事後須出具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8、超假、續假
①員工請假後,不能按時上班者,應以電話等形式通知主管,説明原因,得到批准後回廠時補辦請假手續;
②超假3天及以上者,且未提前與主管説明原因或續假未批准者作自動離廠處理。
離職規定
離職種類
1、自動離職:因不夠辭職條件和辭退條件,自願離職者;或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達五天者(包括晚上加班),稱為自動離職;
2、辭退:結算當月工資
a) 嚴重違反部門規定和勞動紀律者
b) 嚴重干擾車間正常生產者
c )拒絕服從管理員安排、消極怠工者
d)偷盜公司財物、打架鬥毆(屬情節嚴重)
3、辭職:結算所有工資
a) 試用期內員工工作技術表現不能令工廠滿意者
b) 因裁員,而予以辭退者
c) 經市級醫院證明的嚴重病患者
d) 經部門經理認可的其他特殊原因
離職手續
先填寫離職申請書,員工提前一週,領班及以上提前一月。並移交所有屬於公司的財產,經核准後方可正式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