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機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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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加強學校辦公管理,提高辦公效率,降低辦公成本,特製本制度。

打印機使用管理制度

二、打印機屬學校公有財產,使用時應愛惜和掌握正確使用方法。禁止捶擊和拍打。使用打印機必須按規定操作,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打印機損壞的,其維修費用由個人承擔,並追究科室負責人的責任。

三、打印者需持分管領導簽字的打印單打印,不得打印與教學內容無關的材料,尤其要杜絕替私人打印材料的現象出現。

四、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如發現浪費紙張等行為,學校將通報批評。

五、打印機等設備用完後關閉電源,下班後必須切斷總電源。

六、打印機應指派專人負責維護和清潔。

七、用打印機打印文本只能打一份,少於30份應複印,多於30份應速印。

八、使用合適的紙張進行打印。

九、打印文件需填寫打印登記制度表格,並將申請表交與值班人員。該表格列明:部門,姓名,打印資料名稱,紙張數,用途及日期等。由值班人員負責監督打印人申請填寫與打印。每天及時交辦公室,每週交與主席簽字。表格內容必須填寫清楚,用途不得含糊不清。

十、為保證機器及耗材使用壽命,打印時不要一次連續打印超過9頁以上,若有較多文件需要打印,請自覺分頁,每次間隔至少30秒以上。

十一、打印前應注意紙張類型,頁數,頁碼,份數等信息;以防錯打、漏打、多打。若錯打,多打頁數超過5頁時請立即關閉打印機電源;在電腦中刪除打印任務2分鐘後開機,以保證打印機安全使用。

十二、打印機損壞應報總務處,請專業人員維修,禁止非專業人員隨意拆卸。

十三、對打印機的使用應科學合理,並經常做好維修和保養工作,堅決避免因打印機原因而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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