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班班通”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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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使“班班通”的管理和使用規範化,發揮“班班通”重要作用,真正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特制定“班班通”管理制度。
1、班主任為“班班通”管理者,第一責任人,負責“班班通”設備的全面管理工作。如發現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彙報給學校管理員,如發現設備硬件損壞或丟失,應及時彙報學校領導。任課教師協助班主任管理,為第二責任人。
2、使用“班班通”設備須規範操作,課前檢查設備的完好情況。課堂上要正常使用教育網絡,為教學服務,及時填好教師使用記錄《東南中心國小“班班通”使用情況記錄表》。教師使用完畢後,必須關閉電腦、電視及總電源。發現問題及時向管理員反映。
3、“班班通”的所有設備未經學校領導批准不得借出給他人使
4、教師不得擅自允許學生單獨使用多媒體設施。嚴禁學生隨意開關總電源、計算機、電視等設備。注意用電安全、打雷時禁開電源,嚴防雷擊。
5、使用“班班通”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用作發表或傳播不健康的信息。
6、教師不得私自安裝與教學無關的軟件。
7、各班要搞好衞生,保持電腦積電視上沒有灰塵,保持桌面清潔。
8、學校加強管理,定期檢查,將“班班通”檢查評比列入班級檢查常規。
9、每到新學期開始,新老班主任要對教室內的電教設備進行交接,新班主任要對原教室內的班班通設備進行檢查,看是否齊全,是否損壞,有問題由原班主任負責,新班主任不做交接由新班主任負責。
10、凡違反上述規定對相關設施造成破壞者,應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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