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物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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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物品管理制度

  
  室內物品管理制度
  (1)辦公室負責對室內物品進行監督、檢查、管理。
  (2)各部室的辦公桌椅、微機、打印機由辦公室統一編號,使用人員負責日常維護和管理,一旦發現損壞,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並説明情況。正常消耗性損耗,由辦公室負責維修;過失損耗,由使用人負責維修。
  (3)加強微機、打印機、傳真機、複印機等機器設備的日常保養和維護,隨時清除灰塵,擦拭表面污跡,確保機器良好運行,延長機器使用壽命。
  (4)機關所有設備設施屬國有資產,應珍惜愛護。各部室負責人要切實負起責任,如發現故意破壞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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