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信息化管理制度

來源:巧巧簡歷站 2.11W
內部信息化管理制度

規範我局信息化管理工作,使信息管理平台更好更安全的服務於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數據保密
根據數據的保密規定和用途,確定數據使用人員的存取權限、存取方式和審批手續;
禁止泄露、外借和轉移專業數據信息;
各科室應制定業務數據的更改審批制度,未經批准不得隨意更改已在局域網內公佈的業務數據;
各科室與因特網連接的計算機不得錄入機密文件和涉密信息;
2、數據備份
各科室對本科室計算機內的重要數據應制作備份並異地存放,確保系統發生故障時能夠快速恢復;
數據備份不得更改;
數據備份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由計算機信息技術人員按規定的方法同數據保管員進行數據的交接。交接後的備份數據應在指定的數據保管室或指定的場所保管;
數據備份保管地點應有防火、防熱、防潮、防塵、防磁、防盜設施。
3、操作規範
①計算機操作人員
必須愛護電腦設備,經常保持辦公室和電腦設備的清潔衞生;
必須懂得正確操作和使用計算機,加強計算機知識的學習;
必須注意保護自己的計算機信息系統,自己部門登錄系統的口令要注意保密;
不得讓任何無關人員使用自己的計算機,不要擅自或讓其他非專業技術人員修改自己計算機系統的重要設置;
嚴禁利用計算機系統上網發佈、瀏覽、下載、傳送反動、*情和暴力信息;
嚴禁利用計算機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組織的計算機信息系統;
②維護技術人員
維修計算機和軟件的部門或個人,在出門、銷售、出租以前和維修以後,必須保證計算機和軟件無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
③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製作、傳播、複製有害信息;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網絡,非法竊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信息資源;
未經授權查閲他人電子郵箱,冒用他人名義發送電子郵件;
故意干擾計算機信息網絡暢通,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
違反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增加、刪除、修改、干擾,對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增加、刪除、修改、複製,影響計算機信息系統正常運行;
刊登、出版、發行、銷售、出租有關計算機病毒源程序的書刊資料和其他媒體;
傳播、製造、銷售、運輸、攜帶、郵寄含有計算機病毒及危害學校及社會公共安全的有害數據;
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施工,從事其它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活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