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2021年度黨支部高質量建設日常工作考評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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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2021年度黨支部高質量建設日常工作考評細則

市水利局2021年度黨支部高質量建設日常工作考評細則

 

序號

考核指標

分值

考核標準

一、教育管理高質量

1

加強學習教育

6

積極開展黨史學習教育,科學研究制定學習教育計劃,提高學習教育質量。貫徹落實《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做好黨員教育培訓管理工作;運用好學習強國學xxx台,每日無沉默學員,年度積分到達規定;支部書記發揮領學作用,為支部黨員上好專題黨課。

2

嚴格黨員管理

5

圍繞四個合格,結合單位實際,制定落實黨員日常管理量化考評辦法;規範程序,嚴格把關,做好黨員發展工作;做好流動黨員、失聯黨員等排查工作;做好信教黨員排查轉化工作;按時足額收繳黨費。

3

嚴肅黨內生活

6

按照規定要求正常有序開展三會一課活動,內容詳實,形式多樣;組織好黨員過政治生日活動,增強黨員在黨意識;按時召開組織生活會,落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二、組織建設高質量

4

創建學習型黨組織

6

加強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結合單位實際和黨員需求,有固定的黨員集中學習日或黨員活動日,高質量開展主題黨日活動。

5

推進組織建設

5

貫徹落實《黨支部工作條例》《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推進黨支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積極創建星級黨支部黨員之家。按時進行換屆選舉,強化支部班子建設,支委成員分工明確、團結協作;堅持民主集中制,提高決策科學水平。

6

加強陣地管理

5

因地制宜抓好黨員活動陣地建設;加強管理範圍內意識形態陣地建設和管理,建立健全網絡管理制度,掌握意識形態主陣地。加強意識形態工作應急管理,建立本單位快速應對和預警處置機制,做好輿情監測和報送工作。

三、服務發展高質量

7

服務中心工作

6

圍繞疫情防控、水利建設項目攻堅、鄉村振興、社區幫扶、高水平文明城市建設、服務企業發展、重大項目攻堅等年度重點工作,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黨支部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市水利局2021年度黨支部高質量建設日常工作考評細則

 

序號

考核指標

分值

考核標準

三、服務發展高質量

8

開展志願服務

5

推進完善志願江蘇志願者註冊工作,健全志願服務組織,在職職工註冊率達到90%。每年至少開展或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兩次志願服務活動,職工年志願服務時長均達到20小時。

9

黨建引領羣建

5

充分發揮黨建帶羣建的引導作用,積極組織黨員參加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當好先鋒模範。

四、品牌創建高質量

10

實施黨建項目

6

結合自身實際,黨建工作與年度重點工作深度融合,每個黨支部確立一個黨建項目,打造特色黨建品牌。

11

培育先進典型

6

大力弘揚忠誠、乾淨、擔當、科學、求實、創新新時期水利行業精神,積極培養選樹新時代基層黨建先進典型,為廣大黨員樹立學習的榜樣,前進的標杆。

12

開展多彩活動

5

結合單位實際,精心謀劃實施紀念建黨100週年系列活動;學習貫徹落實《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和《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持之以恆推進高水平全國文明城市建設。

五、作風建設高質量

13

加強廉潔自律

6

加強黨員廉政教育,築牢反腐敗思想防線;圍繞黨風廉政季度工單,認真履行黨風廉政責任,及時填寫《黨支部主體責任紀實手冊》;定期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報備工作。

14

強化風險防控

6

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完善內控制度,推動權力公開透明陽光運行,加強廉政風險防範,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深化黨務公開、政務公開;認真開展市委巡察整改落實情況回頭看

15

切實改進作風

5

加強作風建設,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深入整治四風突出問題;貫徹落實《淮安市水利局關於進一步改進作風的意見》,定期研究部署作風建設工作;繼續深化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整治

 

市水利局2021年度黨支部高質量建設日常工作考評細則

 

序號

考核指標

分值

考核標準

六、責任落實高質量

16

認真履行責任

6

支委會定期研究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及意識形態工作;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帶頭抓黨建、黨風廉政及意識形態工作;黨支部委員分工抓黨建、黨風廉政暨意識形態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17

強化決策執行

6

認真執行上級部門和局黨委的各項決策部署,確保各項決策部署高質量落地落實

18

做好分析研判

5

落實意識形態分析研判責任;認真開展黨章黨規黨紀教育,經常開展談心談話活動,及時發現並處置意識形態領域問題。

七、加分項目

19

經驗做法被表彰、肯定,成果顯著

 

黨建工作信息或文章在江蘇機關黨建微信公眾號和《機關黨建簡報》刊用,或被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旗幟網和江蘇省委新聞網4網站刊用,或被《旗幟》《黨的生活》和《工作與學習》3刊物刊用的,每有1篇加3分;工作有創新,受上級部門表彰、推廣的,省級每項加3分,市級每項加1分。同項工作受表彰,按最高層次計算。該項最多可加5分。

八、扣分項目

20

工作不力,有負面影響等

 

發生包括涉及黨支部黨建工作方面的上級督查通報和巡察反饋方面有負面內容、有信訪反映並經查實確有錯誤或違紀違法行為、對上級重點督辦事項完成不力等情形,每有1項(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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