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報送工作制度範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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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報送工作制度範文三篇


信息報送工作制度範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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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夏市政府信息報送工作制度篇一

第一條 為了規範信息上報工作,及時準確地反映我市工作情況,進一步搞好政府網站建設,全面提升我市整體形象,特制定如下信息報送工作制度:

第二條 信息上報原則

1、及時性原則。重要信息早發現、早收集、早報送;

2、準確性原則。實事求是,尊重客觀,符合實際,文字表述準確,用詞嚴謹、分析恰當、數字精確;

3、實效性原則。以服務決策,推動落實,促進工作為原則,及時提供真實、有用的情況,堅決克服形式主義。

第三條 信息上報內容

1、信息工作要圍繞全市中心工作、重點工作及臨時工作進行,各單位、部門要圍繞市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及貫徹落實情況報送信息,做到重大突發事件要及時報送,重要的經濟運行動態應立即報送,成功的做法和經驗應隨時報送。

2、各部門的工作思路、工作進展情況、主要指標完成情況要定期報送;

3、對市上重點工作進展情況要定期報送;

4、重要工作情況、重大自然災害、工傷事故、治安案件、突發性事件等,相關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報告黨政辦和分管領導,同時要隨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變化情況,對事態發展進行跟蹤瞭解。

第四條 信息報送要求

1、要嚴格按照信息上報制度進行工作,信息要及時,內容要真實、準確。

2、重要工作情況、重大自然災害、工傷事故、治安案件、突發性事件等,相關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報告黨政辦和分管領導,接報人應及時彙報、處置,嚴禁越級上報。重大突發事件向上級彙報的要由主要領導親自彙報或同意,以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及時、口徑統一。黨政辦應隨時向州委辦州政府辦續報事態進展、處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後果、針對事件所開展的工作情況及處理結果。如因信息報送不及時,造成遲報(事件發生後超過2小時未向州委辦州政府辦報送的)、漏報和瞞報(事件發生後超過10小時未向州委辦州政府辦報送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對市上重點工作進展情況要定期報送;

4、重要工作情況、重大自然災害、工傷事故、治安案件、突發性事件等,相關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報告黨政辦和分管領導,同時要隨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變化情況,對事態發展進行跟蹤瞭解。

暨南大學信息報送工作制度 篇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校信息工作,促進信息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為上級部門全面掌握教育工作進展、對重大問題作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二條 全校信息工作歸口黨政辦公室統一組織管理,黨政辦公室綜合協調指導全校信息工作。

第三條 黨政辦公室信息工作的主要職責:

(一)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研究和制定信息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做好信息的採集、篩選、加工、傳送、上報、反饋和存檔等各項日常工作。

(三)結合全校的中心工作、領導和師生關心的問題,組織開展信息調研,提供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專題綜合信息。

(四)負責《暨南大學教育信息》的撰寫、編輯、報送工作。

(五)及時、準確、全面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重要教育信息。

第四條 各單位要明確1名工作人員為本單位信息員,從事具體信息工作。

第五條 各單位信息員的工作職責:

(一)根據上級信息工作要求,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完成本單位信息的收集、編寫、報送工作,每月定期向學校報送本單位信息。

(二)根據上級關於報送工作的要點,結合學校中心工作和階段性工作重點及本單位工作實際,開展信息調研工作,每學期至少報送1篇有價值的綜合或專題調研信息。

(三)負責在第一時間收集上報本單位重大突發性事件、重要工作動態、重要緊急情況,續報事態進展、處置措施、起因後果和改進措施等情況。

第三章 信息採集範圍

第六條 學校收集和報送信息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在學校的執行落實情況。

(二)本單位對教育部,國務院僑辦,廣東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廳等上級部門以及學校重要工作部署、有關會議精神的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作的進展情況,以及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四)學校改革發展的重要舉措、有參考價值的調查報告、專題研究材料和有價值的綜合統計數據。

(五)本單位關於學校改革發展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議,推進工作的新舉措以及專項工作調研報告。

(六)本單位開展僑務工作的情況。

(七)重要外事活動及與有關方面的合作、聯合、協作事項。

(八)重要科研、教學成果的評審、鑑定及重要獲獎情況。

(九)本單位職責範圍內的突發事件、重大責任事故及其他突發性重要情況。

(十)其他需報知上級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 信息報送程序及要求

第七條 按以下程序報送信息:

(一)各單位信息員對所掌握的信息材料進行採集、篩選、編輯,經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核同意後,在第一時間報送學校。

(二)各單位工作範圍內的突發事件或其他重大緊迫事項,應按《關於印發<暨南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暨通〔2010〕58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上報學校,並在口頭報送後及時向學校補送相關文字材料。學校統一報給上級有關部門。

(三)學校信息統一歸口由黨政辦公室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政府部門報送。

八條 信息報送的基本要求:

(一)上報信息必須實事求是、準確無誤,動態類信息要言簡意賅、講求實效,參考類、調研性信息應力求創新、分析透徹、具有借鑑意義。

(二)一般信息材料採用文字稿和電子郵件的方式報送學校黨政辦公室祕書科(電子郵箱:XXX)。常規約定的信息須在規定時間內報送;新聞類信息應儘可能縮短報送時間。經單位領導核定不宜公開的信息,應加以説明。凡屬涉密類信息,執行保密工作規定。

(三)重大突發性事件的報送必須注意時效性。重大事故、突發事件(特別是人員傷亡事件)在發生後,應按《關於印發<暨南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暨通〔2010〕58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上報。工作中遇有苗頭性、傾向性和可能產生不安定因素的情況,一經發現,須立即報告。

(四)信息材料需作為單位資料存檔保管。

第五章 通報制度

第九條 黨政辦公室對各單位報送信息的採用情況進行統計,並在全校範圍內通報。

第十條 對於遲報、輕報、謊報、漏報、瞞報信息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批評;引起嚴重後果的,將按規定給予處分。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並根據實施情況適時修訂。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報送工作制度 篇三

為加強扶貧系統信息報送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報送脱貧攻堅進展信息,推動信息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報送的管理

綜合科負責信息工作的管理,建立和制訂信息工作計劃,做好信息的採集、篩選、編排和發送。各科室負責重點收集本條線上的工作信息,落實信息員,及時向綜合科報送書面信息,重要信息做到不遲報、不誤報、不漏報。

向上級、以及其他有關平行部門報送的政務信息,統一歸口綜合科報送管理。未經辦領導批准,其他科室不得以州扶貧辦名義自行報送信息。如系專項工作所需,須經辦領導同意後方可報送,所報信息交綜合科存檔備案。州直屬各單位向上級單位和領導報送的信息,應主要限於業務工作進展的動態,不得夾帶請示類事項。

二、信息採集的範圍

(一) 國家、省、州重要工作部署的實施落實情況。

(二) 脱貧攻堅重要工作進展情況及在體制改革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所採取的措施和建議等;對脱貧攻堅工作有參考價值的專題研究材料和綜合統計數據。

(三) 工作中的新思路、新舉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績和經驗。

(四) 調研中發現的重要情況、工作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措施、建議。

(五) 各條線、各直屬單位發生的重要情況,舉辦的重要會議、大型活動,上級領導指導工作、現場辦公、調查研究時所作的重要指示等。

(六) 需要報知的其他重要信息。

三、信息報送要求

(一) 信息報送要求簡潔精練。信息內容要緊緊圍繞我委的中心工作和羣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避免報送內容一般化的信息。

(二) 報送信息要突出新、快、實、精的特點。即信息(要有新情況、新內容,)內容真實,題材新穎,傳送快捷,文字精練。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須在第一時間內緊急報送。

四、信息報送的程序

(一) 各科室報送的信息,將文稿通過書面或電子文檔通過內網發至綜合科。

(二) 綜合科負責對各科室、相關單位提供的信息進行加工、梳理和編排,經分管領導審核後按規定發佈;對於需報送上級機關的重大信息,一律由綜合科審核(後),經分管領導簽發後方可上報。

五、定期報送信息

(一) 各業務科室要定期報送信息,確保質量,每月原則不得少於3篇,全年不少於30篇,綜合科將在根據情況向電視台、電台、報社等媒體投稿,並在單位門户網站上發佈。

(二) 對外召開的新聞(信息)發佈會,由辦主要領導或授權分管領導召集。新聞(信息)發佈會充分做好與公眾媒體間的溝通協調,涉及重大、敏感、熱點信息由辦領導或新聞發言人負責對外發布。

(三) 各科室要增強做好敏感輿情快速反饋及督促整改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提高正確迴應公眾輿論監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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