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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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信息化建設,規範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信息化硬件、軟件、耗材、系統、數據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導公司的網絡使用管理和維護工作,規範設備和耗材採購配置引進流程,為公司的信息化系統健全完善和數據安全工作提供切實有效的方案。

第三條 公司信息化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項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機制。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於職能管理系統信息化管理工作,生產技術系統信息化管理參照執行。

第二章 管理分工及職責

第五條 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組(以下簡稱信息小組),負責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體系,組織制定和實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規章制度;審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審核《信息化設備的配置計劃》,監督、檢查、指導公司各部門信息化建設、運行維護及管理工作。

第六條 辦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設機構。負責組織擬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規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辦公司信息化設備的採購、調配與回收,組織信息化設備的安裝、調試及技術支持,負責公司辦公自動化系統(以下簡稱0A系統)建設、運營、維護和信息資源管理工作,統籌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組織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識培訓。

第七條 公司各部門分別負責權限內信息化設備設施的日常使用、維護管理和軟件系統維護及信息收集、彙總、整理、申報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八條 公司各使用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 軟硬件管理

第九條 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計算機及其他設備,應先根據項目情況和公司計劃管理規定編寫《信息化配置需求計劃》,計劃應詳細説明使用目的、使用軟件情況、配置計算機及外設數量、設備設施配置標準。提交到辦公室審核後,履行公司及中煤龍化公司採購計劃審批程序。

第十條 需求計劃經批准後,公司權限內採購依據公司管理分工和採購規定,硬件設施採購由辦公室負責辦理,軟件由申請部門會同辦公室辦理,所有信息化設備設施的型號、性能數據、廠商、供貨商、購買日期等詳細數據及軟件信息,各使用部門均應以書面的形式提供給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 各使用部門應加強信息化設備設施(含軟件)的管理,落實專責制,嚴禁私自處置。

第十二條 公司各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計算機及輔助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設備在使用期內正常使用。

第十三條 計算機及輔助設施在使用中由於人為原因造成損壞,損失由當事人所在的科室進行賠償或由當事人賠償。

第十四條 公司各個科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換設備,應向辦公室提交《信息化配置申請》,經辦公室審核後,由總經理審批後,辦公室負責組織購置或進行調劑。

第十五條 公司各部室的計算機及輔助設施變更後,辦公室應登記備案。

第十六條 公司計算機設備的日常維修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維修和更換部件相關費用列入申請部門費用。

第十七條 辦公室應維護計算機及設備的註冊信息和分佈信息,確保每一設備的信息真實可查。

第十八條 信息設備的淘汰、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審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辦公室負責淘汰或報廢設備的回收、處置。

第十九條 公司信息設備耗材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發放。辦公室應根據公司耗材儲備情況和各個部室的需求情況,在每個季度初擬定《耗材採購季度計劃》,按公司規定程序審批後,組織採購和發放工作。耗材供應應及時、充足,保證經營管理需要。

辦公室應根據各部門消耗情況,核定耗材定額,並根據實際需求及時調整。辦公室應指定專人負責耗材管理,耗材管理人員應按部門、品類設置耗材使用台賬,詳細登記各部門耗材使用情況,並根據定額定期考核。

第四章 0A系統管理

第二十條 辦公室是公司OA系統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OA系統資源分配,系統日常維護和管理。公司OA系統管理執行《中煤龍化公司辦公自動化管理辦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 辦公室應指定專人負責對計算機設備、服務器要定期對其操作系統和文件進行檢查,經常查殺病毒,保障設備正常運行。負責服務器運行日誌記錄工作。

第五章 網絡管理

第二十二條 辦公室負責公司內部局域網的網絡通暢,網絡共享和網絡安全。

第二十三條 辦公室負責搭建公司的遠程訪問平台,確保平台7x24的不間斷的網絡服務。對網絡數據流進行安全過濾,應用防火牆和安全策略進行入侵監測和病毒監測。

第六章 數據及申報管理

第二十四條 信息管理人員應定期對公司數據進行異地備份,並保證備份數據安全,確保數據丟失後,可以通過備份還原數據。養成時時備份數據的習慣。

第二十五條 辦公室應協助各部門設計備份策略,綜合使用日誌備份、差異備份和完全備份來維護數據庫的數據安全,以便數據損壞後可以成功的恢復數據。

二十六條 公司各信息系統使用部門負責權限內數據信息的收集、審核、彙總、整理、審批和按時申報工作。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條 信息系統管理人員應加強密碼管理,並定期更換。系統登錄密碼不得相互泄漏。

第二十八條 操作人員操作完畢應及時退出應用程序,以防他人非法進入系統。

第二十九條 涉密文件以紙質方式發送,不得以電子公文形式在網上傳遞。對網上處理信息應執行“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制度,堅決杜絕發生泄密、盜取信息等現象。

第三十條 公司全體工作人員對信息化設備有管理和維護的責任。來訪人員或非本部門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操作公司設備,時刻注意防火、防水、防盜。下班之後操作人員應按照正確程序關閉辦公自動化設備及電源,要及時關閉門窗,防止失竊。

第三十一條 信息化設備的具體使用者為該設備的第一責任人。對於每台計算機中保存的文件、資料等保密信息,第一責任人負保密責任。嚴禁操作人員私自利用工作便利及非法手段調閲非共享信息。

第三十二條 操作人員應有強烈的病毒防範意識,使用U盤、光盤及網絡信息準用存儲設備時,首先須對其進行殺毒操作,確認其未帶病毒後才可在系統上使用。定期進行殺毒處理,發現計算機遭受計算機病毒感染時應立即隔離,儘快殺毒。工作數據要經常做備份,檢查、殺毒後備用。

第三十三條 任何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信息系統安全的活動:

(一)未經允許,進入信息系統或使用公司信息系統資源;

(二)未經允許,對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經允許,對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五)任意方式對數據的惡意操作,如篡改、刪除、轉移等。

(六)未經授權查閲其他人的電子郵件,冒用他人名義發送電子郵件。

違反本規定,公司將視情節和公司獎懲相關規定追究責任人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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