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勞動紀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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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勞動紀律制度
一、教職工在上班期間,不準打牌、下棋,晚上娛樂也不得超過去10點種,禁止賭博,甚至耽誤工作,違者學校作嚴肅批評教育,教育不改,造成社會後果,責任自負。
二、實行彈性坐班制,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為坐班時間,該時間內教師無特殊原因必須到辦公室坐班,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三、教職工在上班時間不準釣魚,星期天、節假日釣魚只能屬娛樂性質,不能以獲利為目的,更不能加重學生家長的負擔。
四、醉酒有損教師形象,在上班期間教職工一律不得喝酒。如果酒醉不能上課,一律按曠工處理;酒後鬧事或酒後失職,先罰款20元,待酒醒後再根據情節輕重作進一步紀律處理。
五、教師不得任意將學生喊出教室或默退學生,剝脱學生的學習權利,故意違犯義務教育法,違者學校點明批評,造成學生流失作每期一人罰款10元處理,並依法將其流失的學生請回來,執意不請,學校將其上報主管部門,執行上級處理意見。
六、學校一律實行教工考勤制度,有事、有病必須具備必須假條,假期回校必須銷假,學校按請假類別和時限作出不同處理。
1、病假:病假兩週以內,可委託安排調課,病癒後自己補上調節器出去的課,不扣課時津貼費。兩週以上,由代課教師領取,病癒後復課,繼續享受課時津貼。長期病假沒有上班,既不享受課時津貼也不享受學校三勤費(只享受節假日、慰問費)。
2、事假:事收無論長短一律自己調課補上,報教導處審批,假條交學校存檔,一學期超出5天,多一天扣10元,享受課時津貼;特殊大事不能補課,其事假期間的課時由代課教師領取。
公假:(含在職培訓)一月以內自己調課補上,享受課時津貼,一月以上無法補課,由學校安排課程,公假期間享受70%的課時津貼,代課教師按增加課時計加課時津貼。
3、婚、喪、產假:一律按文件規定的天數,享受公假待遇,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
4、曠工:曠工一天扣一天的工資,同時扣缺勤費40元,並扣除當天課時津貼,扣操行分10分。曠工半天按曠工一天的一半處理。曠課一律扣20元(上課鈴響5分鐘以後稱曠課)扣除一課時的課時津貼。由行政值周開出扣款金額,教導處籤意見,事務處扣款。
七、輔導區會、周例會、政治學習,老師必須按時到會自始至終,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3元,扣操行分1分;未到會,沒具備手續按曠工罰款20元,並扣操行分5分,事假一期超過5次,多一次扣款10元,同時扣操行分1分。病假以醫院證明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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