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職業健康工作計劃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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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職業健康工作計劃7篇

村職業健康工作計劃篇1

一、全面開展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申報工作。摸清全市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現狀,掌握全市職業病在行業和地區的分佈情況,建立覆蓋全市的

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信息管理系統,為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監管工作提供準確、科學依據,在全市冶金、有色、礦山、建材、機械、電子、輕工、紡織、化工、製藥等行業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

人單位開展職業病危害申報工作。對作業場所存在可能使勞動者接觸到粉塵、化學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導致職業病的各種有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申報職業病危害情況。對未按照規定申報職業病危害的單位,要依法給予行政處罰。2009年年底以前,各區縣(自治縣)要摸清行政區域內存在職業病危害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並建立職業衞生監督管理檔案。

二、大力開展職業安全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網絡等新聞媒體,認真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職業安全健康知識宣傳活動,通過發放宣傳資料、舉辦展覽和論壇、組織知識競賽、開展典型案例分析等,普及職業安全健康知識,增強生產經營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觀念,提高勞動者的自我健康保護意識。

三、加強職業安全健康培訓工作。一是加強對安全監管部門職業安全健康監管人員的培訓。重點加強法律法規、

標準規程,職業危害因素類別、危害機理及識別、評價和防治措施,職業安全健康監管執法程序,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等知識的培訓。二是加強對企業負責人和有關管理人員的培訓。強化企業管理層職業安全健康觀念和保障勞動者健康意識,使其瞭解國家職業安全健康的政策規定,掌握職業危害預防和控制的措施和手段,深刻認識做好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對促進勞動力資源可持續發展、促進企業和諧健康發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三是加強勞動者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普及職業安全健康知識,使其掌握操作規程,並正確使用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四是積極推進建立職業健康監督員崗位制度。在存在職業危害的企業一線設立職業健康監督員崗位,通過開展崗位調研、執業人員能力建設、培訓考核,加強企業基層職業健康隊伍建設,推進企業職業健康監督員崗位職業化。

四、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安全健康工

作的監督檢查。全市各級衞生、安全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業安全健康監管職責,採取有效措施,加大監管執法力度,指導和督促企業加強職業安全健康工作。針對本地區職業危害特點,重點加大對職業危害突出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重點人羣的監督檢查力度,針對企業職業危害前期預防、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等重要環節開展經常性的檢查、抽查,發現問題,依法嚴肅處理。嚴肅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相關違法行為,建立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制度和事故責任追究責任制。

五、積極培育和發展職業安全健康科技服務與技術支撐體系。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積極創新職業安全健康監管體制機制,努力完善職業安全健康技術服務體系,認真對行政區域內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現狀進行調研和需求分析,制定有關政策,整合已有資源、開發新資源,實施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備案制,並加強規劃、監督與管理,

促進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健康有序、合法規範地開展職業安全健康技術服務工作。

村職業健康工作計劃篇2

三分公司在過去一年裏職業健康安全的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2010年總公司根據去年管理體系文件的運行情況制定了今年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百萬元產值經濟損失率低於 0.1萬元;無重大責任傷亡事故(火災、爆炸、交通、機械、工程等)發生;職工年度重傷率控制在6‰以內,無食物中毒和職業病發生。根據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三分公司制定了2010年安全管理目標:百萬元產值事故經濟損失率低於 0.09萬元;無重大責任傷亡事故(火災、爆炸、交通、機械、工程等)發生;職工年度重傷率控制在5‰以內,無食物中毒和職業病發生。三分公司為了進一步落實新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目標產責任制,加大安全生產資金投入,提高全體職工的職業健康安全意識,特制定職業健康培訓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精神,按照總公司制定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針,認真抓好管理體系的運行工作,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建立安全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防止和減少職業危害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努力完成公司制定的安全

生產目標,為公司的持續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目標: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意識,創造一個人人關愛生命,人人注重安全的良好環境。

三、計劃:

(一)二月份,聘請市局及路橋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的負責人和專家為三分公司的職工進行安全講座參加由總公司舉辦的山東省公路水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班。

(二)四月份三分公司參加由市公路局和市安監局共同舉辦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辦理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證。使得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操作手都能夠持證上崗。

(三)四月份,在各項目開工前,三分公司還準備搞一次有針對性的消防應急演練,以提高職工在危險狀態下,應急能力和自救能力。

二0一0年一月八日

二0一0年度

職業健康安全培訓計劃 山東編制:審核:批准:泰山路橋工程公司

二 0 一0年 一月 三分公司

村職業健康工作計劃篇3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嚴格規範執法行為,全面提升職業健康監管執法工作效能。

二、工作目標

通過職業健康執法工作計劃的有序實施,推動企業認真落實職業危害的主體責任,履行法定義務,加強職業健康管理,努力確保不發生羣體性職業病,確保區域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不受嚴重影響,確保全區安全生產始終處於平穩受控狀態。

三、執法人員及時限保障

職業安全健康監管實際執法人員為2人,全年監管執法工作(人·日)不少於240(人·日)。

四、監管執法工作對象

根據區安全監管局的工作職責,明確23家企業為職業健康監管重點單位(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五、執法檢查

(一)執法檢查方式

採取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全面核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每次執法檢查不少於2名執法人員參加。執法檢查包括聽取企業職業健康彙報、資料審查、現場檢查、詢問提問等形式,檢查需要留下檢查記錄,並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二)執法檢查主要內容

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為國家安監總局23號令、27號令的主要內容,並可結合實際,按計劃選擇相關內容的進行檢查。

(三)執法檢查要求

根據區政府相關規定,實行區和街道、鎮安全生產分級監管制度。對於區安全監管局重點監管單位半年檢查一次,其餘申報單位每年檢查一次(如下半年科室能新增人員,將適當增加檢查頻次與力度);督促指導社區安辦對轄區內存在職業危害的小企業進行全覆蓋檢查;做到年有計劃、季(月)有方案、周有安排,明確具體檢查單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統計、彙總和分析,對下一階段的執法檢查提出建議和對策;每次檢查情況均詳細記錄在案,發現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時,立即開具安全生產監察指令書或責令改正通知書;下一輪檢查時複查前次檢查整改情況,對於仍未完成整改的單位立案處理。

六、行政許可

等市安監局與市衞生局相關職能劃轉後,依法對本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開展建設項目職業衞生審查、備案管理和竣工驗收工作;等市安監局出台《上海市作業場所使用有毒物品職業衞生安全使用證實施辦法》後,我們將對職業危害嚴重的1—2個行業(如木質傢俱製造、製鞋等)開展許可證試點工作,同時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摸底調查,為許可證全面推行做好準備。

七、宣傳教育培訓

一是大力開展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宣貫工作。採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職業健康法規標準和職業危害防護知識,努力營造職業健康“政府大力倡導、全民廣泛支持、職工自覺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二是人員培訓工作。對企業負責人及管理人員組織一次專題培訓,促進企業增強職業危害防治意識,督促指導用人單位開展對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的法規教育,提高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

八、職業危害事故、違法違規行為舉報查處

對區域內發生的職業病事故和信訪舉報案件開展職業危害開展調查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嚴肅查處。對違法行為輕微的,擬製定簡易行政處罰流程,對企業發出行政(當場)處罰決定書(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

九、其他執法工作

(一)專項治理與檢測工作

根據市局要求與結合我區實際,推進汽車維修4s店、鞋業製造企業職業危害專項監測調查,推進鞋業製造企業職業危害治理。等新的檢測設備到位後,通過使用培訓後,加強對小企業的服務,對不少於10%的職業危害申報企業的作業現場進行職業危害強度、濃度監測。

(二)對街道、鎮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每年對各街道、鎮進行不少於一次指導性檢查,督促指導社區安辦對轄區內存在職業危害的小企業進行全覆蓋檢查。

村職業健康工作計劃篇4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實現我礦職業危害防治目標,根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山東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監察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礦實際情況,制訂職業衞生三年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

一、目的

認真落實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全面提升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水平,預防、控制和消除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保護我礦職工人身安全和健康。

二、工作目標

1、做好每年接觸有危害因素職工健康檢查和各類職工健康普檢工作,職工就業前體檢率達到100%;在崗職工體檢率達到100%;離崗前職工體檢率達到100%;各種職業禁忌症調離率達到100%,並建立健全職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建檔率達到100%;

2、職業危害因素作業場所工作環境檢測率達100%;作業場所職業危害警示標誌覆蓋率達到100%;

3、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率達到100%,並能正確使用;

4、職業危害防治培訓覆蓋率達到100%,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及相關權利與義務等知曉率達到90%;

5、逐步改善工作環境條件及勞動強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環境,降低職工勞動緊張度和減輕壓力及厭倦情緒,適當調整工作強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營養膳食,注重工作期間的休息效果以減緩疲勞;

6、作業場所輕傷發生率不超過目標責任書規定,職業病發病率為0,急性中毒發生率為0;

7、認真做好突發傳染性疾病的預防、診治和報告工作。

三、工作措施與保障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成立了以監獄長為領導小組組長,政委、礦長、總工為副組長,其他監獄領導、副礦長、副總、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職業危害防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設置專職管理人員,進行了職責分工,從而加強了領導,明確了各自的責任。

2、完善制度,強化考核:礦按照省監獄局《關於省直煤礦實施職業安全健康考核細則的通知》,結合我礦《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魯西礦發[20xx])

等文件對職業危害防治與管理作了具體的分工,制定了《魯西煤礦職業安全健康考核細則與責任分工》,《魯西煤礦關於加強職業健康工作的意見》等文件。

3、科技興安:加大科技投入,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山東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監察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特制定了《職業危害防治經費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從而確保了資金的投入和使用範圍,為職業危害的防治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4、全員培訓:制定全年培訓計劃,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要定期接受職業衞生知識培訓。各類取證、複訓的培訓課程中必須包括職業衞生內容,且取證培訓課時不少於4學時、複訓培訓課時不少於2學時。加強崗前培訓,所有上崗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職業危害知識的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特殊崗位的作業人員還要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在崗人員要確保每年參加不少於2課時的職業危害知識的培訓。

?? 規章制度實行過程中進行效果評估

在我礦通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gbt-18001認證工作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安監總局制定並頒佈的“一規定、四辦法”、《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山東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監察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製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

村職業健康工作計劃篇5

一、工作目標

1.配合開展建設項目(新建、擴建、改造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三同時”審查工作,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後,職業病防護措施經衞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後,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

2.建立健全職業衞生管理制度,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分部職業病防治工作,加強對職工的職業衞生培訓,建立健全職業衞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職工衞生健康監護檔案。工作場所有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制度,有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預案,同時應設置明顯警示標誌等。

3.開展職業衞生監督檢查工作,促進開展各部門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和相關法律、法律的情況,進行預防性和經常性衞生監督檢查,對存在違反《職業病防治法》的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同時,針對監督檢查中查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4.組織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5.開展職業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報告,按照作業場所與評價規範工作要求,認真開展監測與評價工作,把監測結果與評價結果存入檔案,並同時向全體職工公開。

二、工作內容

1.完善職業危害專項管理制度,繼續落實職業危害部位應急救援預案。

2.組織職工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

3.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時向員工客觀、真實的告知職業危害情況;

4.年內繼續按要求對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説明予以完善;

5.繼續完善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監測報警裝置的配置,並做好相關裝備的維護保養;

6.加強職工的個人防護檢查,控制和杜絕急性職業中毒事故。

7.加強職業衞生防護的宣傳和培訓。

8.完成上級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防治措施

1.加強領導、健全機構

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領導,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其它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部門、各工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職業病危害防治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管理職業病防治工作,各有關部要履行工作職責,齊抓共管,確保職業危害及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到位。設立職業危害防治辦公室,配備專兼職職防人員,在上級單位及分部職業健康領導小組業務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及職業病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防治責任制

嚴格按照《職業危害防治防治法》第五條“用人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危害防治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危害防治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危害防治危害承擔責任”的規定,制定由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總負責,部門分工負責和崗位各負其責的責任體系和責任保證制度。

3.開展職業衞生監督檢查工作,促進開展各部門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和相關法律、法律的情況,進行預防性和經常性衞生監督檢查,對存在違法的《職業病防治法》的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同時,針對監督檢查中查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四、考核指標

1.法規普及率達到80%以上;

2.員工因工死亡率為0;

3.員工因工重傷率為0;

4.員工職業病患病率0;

5.員工健康安全滿意率≥80%;

6.不發生羣體性職業病危害事故;

7.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100%;現場職業病危害告知率、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率、主要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100%,職業健康體檢率100%。

五、保障條件

1.加強領導 ,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其它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部門、工區負責人為成員的職業病危害防治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管理職業病防治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履行工作職責,齊抓共管,確保職業危害及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到位。

2.加大監督執法力度,認真開展各項監督監測等健康監護工作。在職防組領導下,積極協調各職能部門、工區,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展預防性和經常性職業衞生監督監測監護工作,針對職業病危害情況,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整治活動。

3.設立職業危害防治專項資金,加大職業危害資金投入,職業危害防治資金要求專款專用,專項資金計劃由安環部落實,其他產生費用由財務部負責解決,資金使用包括預防和治理職業危害、工作場所衞生檢測、健康監護和職業衞生培訓等費用。

六、具體措施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實施職業衞生目標化管理為保障分部職業衞生工作的持續有效開展,成立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職業衞生工作。配備專兼職職業衞生工作人員,具體負責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開展。實行目標化管理,將目標層層分解到各部門、各工區,並把職業病防治工作作為對單位領導人進行考核的重要內容。職業衞生領導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職業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對各部門的職業衞生工作進行考核。

2.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各級責任制和各項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嚴格貫徹落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3.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職工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權益。按時繳納工傷社會保險金,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作好工傷社會保險工作,使在職業活動中所發生的工傷、職業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職工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職工或其家屬能夠從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補償和服務的社會保障,保證職工或其家屬的基本生活,為職工提供必要的醫療救治和康復服務等。

4.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積極做好工作場所的衞生防護工作,使工作場所符合下列職業衞生要求:

(1)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衞生標難;

(2)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3)生產佈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4)有洗浴間等衞生設施;

(5)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職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關於保護職工健康的其他要求。

村職業健康工作計劃篇6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以人為本,全員參與,持續改進”為指導方針;以“過程控制,預前管理,重點突破”為保證手段;堅持“安全第一”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施分區、分線負責、分級管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到位,實現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

二、控制指標

1、死亡事故、職業病、重大火災事故0起

2、損失工作日事故率≤0。21起/20萬工作小時

3、可記錄事故率≤0。31起/20萬工作小時

4、急救事故率≤0。52起/20萬工作小時

5、險肇事故率≤1。04起/20萬工作小時

6、事故報告率100%

7、事故分析處理率100%

8、安全隱患按期整改率≥98%

9、勞保用品穿戴符合率100%

10、新員工變換工種復工安全培訓率100%

11、臨時動火用電高處等危險作業申請辦理率100%

12、新增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13、重大環保投訴0起

14、萬元工業總產值能耗≤0。0180噸標煤/萬元

15、危險廢棄物合理處置率100%

三、主要工作

(一)、配合公司優化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標準化,繼續保持現場複審、認證。

1、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公司簽訂20xx年安全工作目標承包合同及簽訂公司與五大部門、安全工作目標承包合同。

2、組織開展“區域安全管理標準化”達標競賽,制定達標方案,以工段評估安全項得分為主,階段末檢查為輔,綜合評價工段安全方面的工作。

3、主管總經理每月安全審計,安全主管每月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生產現場物的不安全狀況、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課的安全管理缺陷進行通報、考核、限期整改;監督課長每週進行自查、班組長每天進行自檢。

4、推進勞保用品配置標準實施,監督各課建立勞保用品發放台帳,逐步推行以舊換新的制度。

5、開展“安全生產月”、“5 16、11 9”等安全宣傳活動;開展一次應急預案演練。

6、做好健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使員工掌握崗位安全技能。重點要做好ohsms體系中的崗位職業健康安全職責、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安全操作規程、現場安全管理技能培訓;新員工廠級、課級安全教育、變換工種教育、復工教育;針對公司內職業危害崗位的員工,開展《呼吸防護》、《聽力防護》培訓,做好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和職業危害作業人員培訓。

7、做好每月安全主題的培訓,不定期發放安全簡報,每季度更新一次安全宣傳欄的內容。

8、更換、維修、補充消防器材和應急器材,及時更新完善消防設施和應急器材台帳。

9、組織特種作業人員證件年審和體檢,並更新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台帳。

10、對職業危害作業點進行監測及組織長期接觸職業危害作業點人員進行體檢,並更新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健康監護檔案。

(二)積極參與工廠工段對標工作,立足現場,結合課對安全生產標準化開展課級安全建設活動。

1、督促並幫助各課推進安全標準化的應用。

2、編制各類安全與健康的培訓教材,組織開展崗位人機工程評估、能量鎖定等相關知識的培訓。

3、督促各課建立好目視化看板的建設。

(三)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1、建立各課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標準,並依據標準要求,對各課的不符合項進行整改。

2、對新工廠內各課新生產線、場地進行安全評估,改進不符合項,並形成該區域安全檢查標準。

3、落實公司下發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問題整改項。

(四)積極開展環境管理工作。

1、實施全廠員工以及相關方環保意識培訓。

2、對工廠各部門廢棄物進行科學分類,並確定專人收集,確保廢棄物得到合理處置。

村職業健康工作計劃篇7

為了促進———持續、穩定、健康、和諧發展,使生產作業環境符合國家職業健康標準和要求,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確保全年職業健康工作順利進行,制定×年職業健康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進一步修訂和完善職業健康各項規章制度,有效消減和控制職業危害,杜絕職業性中毒事故發生,提高全員職業健康意識,依法保護職工健康權益;促進職業健康工作不斷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為使———職業健康工作進入———先進行列奠定堅實基礎。

工作目標:建立和完善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監督檢查制度,落實職業危害監控措施,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測率達到100%,有毒有害崗位職工的職業健康檢查率、建檔率達到100%,職工個體防護用品使用率達到100%,新、改、擴建項目職業危害評價率達100%,杜絕工業生產人身傷亡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重點工作

1、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

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的規定,———院長是我院職業健康工作的第一負責人,院安全環保委員會統一領導職業健康工作,質量安全與環保科負責職業健康日常管理工作,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職業健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職業健康工作負責。

———要根據《職業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確處理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與經濟責任制的關係,以保護勞動者健康及相關權益為目標,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責、權、利,力戒形式主義。

———要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制,以責定權,以控制效果定獎懲,體現獎優罰劣的原則。但不能像經濟責任制那樣,把依據國家職業健康標準和衞生要求制定的職業病防治目標分解或者壓在勞動者身上。

2、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的權利。

———要按照勞動保障部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工傷社會保險金,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作好工傷社會保險工作。使在———職業活動場所發生的工傷、職業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勞動者或其遺屬能夠從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補償和服務的社會保障,保證勞動者或其遺屬的基本生活,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醫療救治和康復服務等。

3、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積極做好工作場所的衞生防護工作,使工作場所符合下列職業健康要求:

(1)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健康標難;

(2)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3)生產佈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4)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休息間等衞生設施;

(5)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符合法律、法規和衞生行政部門關於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做好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申報

質量安全與環保科要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規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對全院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評價。對符合規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要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的規定,填報好各種申報表。

5、建設項目(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和技術改造、引進項目等)必須向有關衞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並經衞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

6、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管理

有毒有害作業管理包括對作業場所和作業人員的管理。如作業場所的隔離、生產設備管道化、密閉化和操作自動化,作業場所設置特殊職業病防護,包括自動報警裝置、防護安全聯鎖反應系統和工作信號,配備應急救援設施、醫療急救用品等。

有毒有害防護措施還包括對這類作業實施特殊的監管手段。實施許可制度,即作業許可和人員資格許可。從事有毒有害等職業病危害作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特殊衞生規定和要求,取得衞生許可後,方可從事該項作業。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人員(包括這類作業的管理人員)必須通過職業健康檢查和培訓,身體狀況符合要求並掌握有毒有害作業危害防護知識,取得特殊職業病危害作業資格後方可上崗;管理人員也必須通過專業培訓,取得特殊職業病危害作業職業健康管理資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7、建立、健全職業健康檔案

質量安全與環保科要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要求,建立、健全《———職業健康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8、建立、健全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

質量安全與環保科要依據《職業病防治法》和衞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專人負責,委託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對我院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定期檢測及檢測評價,相關責任人要做好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制度,配備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按時足額發放保健津貼。

9、制定職業健康體檢計劃

質量安全與環保科要依據全院有毒有害作業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負責制定《———職業健康體檢計劃》,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健康體檢計劃,建立職業健康體檢檔案。

10、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質量安全與環保科要修訂和完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預案內容應包括救援組織、機構和人員職責、應急措施、人員撤離路線和疏散方法、財產保護對策、事故報告途徑和方式、預警設施、應急防護用品及使用指南、醫療救護等。

11、建立職業病報告制度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職業病報告應符合下列規定:

(1)急性職業病報告:

①企業及其職工醫院(所)接診的急性職業病均應在12—24小時之內向患者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時發生三名以上急性職業中毒以及發生一名職業性炭疽,企業及其職工醫院(所)應當立即電話報告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衞生監督機構。

(2)非急性職業病報告:

①企業及其醫療衞生機構包括沒有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綜合醫院在發現或懷疑為職業病的患者時,均應及時向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②對發現或懷疑為職業病的非急性職業病或急性職業病緊急救治後的患者應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及時轉診到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衞生機構明確診斷,並按規定報告。均應及時向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③對確認的非急性職業病患者如塵肺、慢性職業病和其他慢性職業病,應及時按衞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逐級上報。各級負責職業病報告工作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樹立法制觀念,不得虛報、漏報、拒報、遲報、偽報和篡改。

12、抓好作業場所危害警示

(1)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佈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2)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説明。

(3)對可能發生急性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4)向外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的,應當提供中文説明書,並在設備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説明。警示説明應當載明設備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5)向外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等材料的,應當提供中文説明書。説明書應當載明產品特性、主要配方、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後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產品包裝應當有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説明。

(6)貯存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等材料的場所,應當在規定的部位設置警示標識。

(7)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時,應當向勞動者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13、職業健康培訓

質量安全與環保科要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上級有關規定,組織對新入廠人員、轉崗人員進行的上崗前職業健康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職業健康知識、勞動防護用品知識、救護自救技能等。

14、做好職業健康日常管理工作

質量安全與環保科要及時更新hse系統信息,確保數據及時準確、真實有效,要按照要求及時上報各類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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