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月考工作安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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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教學工作的監控,達到提高教學質量的目的,學校實行六~九各年級月考工作制度。現將月考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學校月考工作安排意見

一、 考試學科

六年級:語文、數學、外語

七年級:語文、數學、外語

八年級:語文、數學、外語、物理

九年級: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

二、 時間安排

1、總體安排主要把握月考與學校半期考試、期末考試、全區考試的密度分配,統籌協調,安排適當。

2、月考時間初步確定在每月最後一週的週四、週五集中進行,九年級兩天考完,七、八年級從週四晚上開始,在週五考完。

三、命題與制卷

1、實行本年級同學科教師輪流命題。學校將制定命題教師輪次表格,由年級組長協調填好之後交學校教導處。

2、根據教學實際,把握教學進度,按所教章節合併單元命題。命題時要側重考查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基礎和中等難度試題權重可按8 :2來安排。題量不能太大,語、數、外按100分鐘,其餘學科按80分鐘的考試時間來把握試題容量。各科試題卷面分均為100分制。

3、命題時要以新課標和教材為依據,題型特點要緊扣課改。可使用現存的資料,但要對資料中的題目加工或重組,不能一味照抄照搬。

4、考試前一週出題教師要將試題初稿報教導處審核、登記,由教導處統一安排製作試卷,出題教師負責校對。

四、考試管理

1、班主任要做好月考中學生考試紀律教育工作,佈置好考室。

2、實行學生在本班座位不動(桌椅要儘量拉開距離)、教師交叉監考,監考要嚴肅認真,規範操作。月考監考由教導處統一安排。

3、由任課教師閲卷,登記成績。各任課教師必須在次週三以前閲完卷、上好成績,並將計分冊及時交班主任,班主任則在次周內將學生成績上機填表並打印出來,上交教導處一份,轉交反饋給各學科教師一份。

4、月考後,各學科教師要講評試卷,反思教學過程,調整教學方法和策略,作好學科教學階段性小結。班主任要在班會課上總結,表彰優生、進步快的學生,幫助、指導學習困難學生。

5、學校行政將對月考工作進行檢查和巡考。

五、各學科教師和班主任務必按照學校上述要求做好有關工作,以期達到預期目的和效果。此項工作將納入教學常規檢查內容。教導處要作好相關情況檢查、督促、統計、彙總工作,收集好月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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