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述法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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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制政府,今年以來,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紮實開展《陽新縣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五年工作方案(2016—2020年)》確定的工作任務,積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為落實陽新高質量發展要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縣法制辦在法治政府建設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現就貫徹落實法制政府建設、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依法行政、行政複議應訴工作等半年情況總結如下:

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述法工作報告

一、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方面

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制政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中共湖北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法治湖北建設的意見》和《黃石市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制政府建設五年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文件精神和要求。

(一)制定2018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點。今年年初,縣政府制定了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點。着力在統籌指導、優化職能、制度建設、執法監督、法治觀念等方面加強法治建設力度。要把法治政府建設落實到鄉鎮政府和政府職能部門上,把制度建設更加具體化,把政府職能結合結構改革進一步優化理清執法體系,把行政執法進行創新讓行政監督更加有效,把法治觀念通過新聞媒體、文化宣傳、基礎建設以及理論學習等多元化形式得到加強。

(二)法治政府報告方面。年初縣法制辦負責法治政府報告起草工作並向縣政府政治研究室提供文稿,納入全縣政府工作報告當中,經政府擴大會議宣讀後向社會公開。同時,每季度或半年向我縣縣委法治辦報送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況,積極配合縣委法治辦的工作,並跟同級人大進行法治政府建設進行積極探討和彙報。

(三)法制宣傳方面。今年以來,根據市法制辦《關於啟用“湖北省政府法制信息報送系統”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利用“湖北省政府法制信息報送系統”,我辦密切關注相關法制信息,積極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並報送上級,截止目前已報送法制信息40多條。

二、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方面

在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上,縣政府明確要求加強合法性審查及風險性評估。在研究審議和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前,要通過縣政府法制辦進行合法性審查和組織風險性評估,未通過合法性審查及評估或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報請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不得作出決策。對此,縣政府正式出台了《陽新縣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管理規定》。

縣法制辦作為政府的法制部門,主動為政府和部門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對縣政府作出重大行政決策、涉法信訪案件、重大民商事合同的簽訂等事項都認真進行合法性審查,並提出法律意見,供縣政府領導參考。

三、規範性文件審查清理方面

經過去年省、市關於全面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縣政府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省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及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對於規範性文件在縣政府發文時,需要通過重大決策程序上政府常務會研究之前由法制辦負責進行文件內容的合法性審查,通過了決策需正式發文前仍由法制辦對文件進行規範性審查並提交政府辦文書科進行復核,通過二次審查使政府的文件和決策合法合規,政府的決策能夠更加暢通有效地執行。特制定了《陽新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文件制定備案工作規程》,進一步嚴格落實規範性文件審查制度。今年,根據縣人大嚴格落實上級規範性文件備案制度,截止目前向縣人大備案報告至2015年制定規範性文件38餘件。

四、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方面

(一)嚴格對行政執法主體及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和執法證辦理。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審查,審查行政執法權限來源,及其他行政執法要素,並對宏觀執法狀況進行評價分析。執法證和執法監督證辦理作為全省法制的一項常態化工作,今年4月份以來,啟動了2018年新增執法證件辦理工作,新增辦理執法證10家單位,共計69多人已完全考試工作。同時,針對已取得執法證件的人員在換證,更證以及補證相關工作同步跟市法制辦進行聯繫並完全更證換證工作。

(二)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制度建設,促進公平公正執法。行政執法制度建設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環節,是行政機關對一定範圍內的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活動進行的評判、監督,制約和監控。我縣因行政執法引起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也時有發生,加大行政執法監督的力度是新形勢下對政府法制工作的迫切要求。今年以來,我縣法制辦正式出台《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和《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度》。並組織了法制和監察等部門通過不定期抽查和隨時暗訪等形式加強對全縣行政執法單位的執法監督,積極協調縣檢察院構建“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進一步界定執法權限、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加強各單位內部法制審查力度。

(三)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年終目標考核。今年我辦已將依法行政納入對各鎮(區)、縣政府各部門年終目標考核之中,重點從“健全依法行政決策機制、依法行政能力建設、加強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等方面加強對各鎮(區)、縣政府各部門考核力度,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將是考核的重點。

五、加強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參加行政複議工作。認真落實《黃石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和參加行政複議案件議決的規定》,並制度和落實我縣《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定的通知》,進一步提高行政機關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參加複議比例,尊重並執行人民法院及複議機關生效裁決或決定。截止目前,我辦辦理行政複議案件14起,土地和林地確權案件5起,參與市法制辦土地確權決定複議案件3起,在兩級法院應訴和協助執行案件22起。

六、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儘管經過多年的努力,政府法治建設取得了明顯進展,縣政府各部門、鎮區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從目前全縣依法行政工作開展情況來看,法治政府建設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

(一)行政執法存在一定不規範的現象,行政違法和不當行為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制止和糾正。部分執法人員素質不高,依法行政意識不強。一是由於基層部門缺編嚴重,行政和事業人員混崗使用,執法人員調整頻繁,執法隊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規,不懂執法程序等;
二是有的執法人員為民服務意識不強,工作方法簡單,野蠻執法、粗暴執法;
三是個別人員政治素質不高,執法動機不純,主觀上存在以權謀私思想,造成隨意執法,利用職權吃、拿、卡、要時有發生。四是執法隊伍多,個別部門之間職能不明,執法權限模糊,造成多頭執法,給行政執法工作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二)規範性文件審查不嚴,備案不夠及時。部分鄉鎮和部門對規範性文件審查備案制度不瞭解,對本鎮區、本部門制定出台的規範性文件不報審,缺乏規範的審查制度,一些規範性文件質量不高,執行效果不夠明顯。有些鎮區和部門對規範性文件報備不夠及時,甚至故意拖延報送備案,加之法制機構權限、手段有限,致使備案審查的意見難以落到實處,備案審查的監督效果不明顯。

(三)法制宣傳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設氛圍不濃。近幾年來,我縣雖然在法制宣傳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受宣傳內容和方式的制約,讓這些法律走進千家萬户,做到人人知曉十分困難,包括部門負責人和公職人員,對法律的認知、理解、運用遠遠不能達到法治政府的要求,法律知識的宣傳任重道遠。

七、對推進法治政府下一步工作打算

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是一項事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系統工程。建設法治政府,要做到職權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監督、高效便民。應着力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完善政務公開制度。依據權力清單,向社會全面公開政府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積極推進政務公開信息化,加強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台和便民服務平台建設,充分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充實公開內容,創新公開方式,提供便捷的行政管理服務。

(二)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室工作。通過落實《黃石市市級行政機關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定》和縣政府《法律顧問購買服務管理辦法》、《實施法律顧問制度考核辦法》,根據已成立由政府法制機構為主體、吸收專家和法律工作者參加的政府法律顧問室,進一步加強法律顧問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強化組織和聯絡法律顧問成員開展諮詢服務活動,更進一步深入政府行政事務、招商項目審查、社會矛盾化解等工作當中。

(三)強化政府法制信息宣傳,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建設。暢通政府法制信息收集渠道、提升信息質量,加強政府法制信息報送管理,加大法治政府建設宣傳力度。今年在政府法制工作要點中明確了鎮(區)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法制宣傳工作。

(四)落實法制幹部學法制度,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把全縣法制幹部學法用法作為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一個重要抓手,積極開展《行政訴訟法》、《行政複議法》等法律培訓學習,對新任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工作人員加強培訓,使法律知識考試成為職務任免、晉升和調整的必經程序;
積極推動縣委縣縣政府普法辦對“無紙化”學法進程,進一步創新學法方式、豐富學法內容,實現領導幹部學法常態化。加強領導幹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查,強化黨政幹部法律學習輔導,組織多種形式的依法行政專題培訓,切實提高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切實提高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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