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站半年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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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NN年,我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在鄉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人大、政協等部門的關心、支持和幫助,在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和經辦機構的共同努力下,本着"政府組織引導、農民自願參加、以大病統籌為主、兼顧門診小病補償、互助共濟"的原則,全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紮實推進、平穩運行、態勢良好,再次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基本情況
(一)、參合情況
20NN年,全鄉有25847人蔘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95.05%。
(二)、補償情況
截止20NN年6月30日,全鄉共有29557人次得到補償,補償金額為:806486.80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387人次505112.40元。其中:門診補償28998人次,補償金額為:357613.90元,佔總補償金額的44.34%,人均補償12.33元。鄉衞生院住院補償429人次,補償金額為:146089.10元,佔總補償金額的18.11%,人均補償340.50元。縣境外住院補償130人次,補償金額為:302783.80元,佔總補償金額的37.54%,人均補償2329.10元。
(三)、工作情況
20NN年,我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繼續本着"一切為了參合農民的利益、取信於民、惠及於民"的服務宗旨。嚴格執行縣委、政府制定的《松桃苗族自治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實施方案》及其相關文件,具體工作如下:
1、機構組織
進一步完善了三個組織:一是以鄉長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領導小組;二是以鄉長任主任,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三是以鄉長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管理領導小組,使全鄉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得到了組織保障。
2、制度宣傳
為力爭達到宣傳面100%、知曉率100%的目標,按照:宣傳內容有針對性;宣傳形式多樣性;宣傳工作細緻性的原則,採取常年宣傳、處處宣傳的方式,及時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相關政策、調整方案。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做到了家喻户曉,大大提高了農民自願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資金管理
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我縣實施補償報銷以來,我站對補償報銷資金始終堅持專户儲存、專賬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及時下發,無一截留農民補償報銷資金。
4、內部管理
站內實行定期理論和業務學習,要求每位工作人員必須熟悉和掌握相關政策和制度。
5、醫療機構管理
要求各定點醫療機構必須積極配合新農合工作的開展,繼續設置專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算窗口,落實了專職人員,制定並公開辦事流程,將辦事流程張貼在醒目位置,使就診參合農民一目瞭然。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意見箱,廣泛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羣眾的監督,嚴格執行相關藥品目錄和價格。
6、監管工作
為保證定點醫療機構用最低廉的價格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患者提供最優質的服務,不定期對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督查。協調衞生院加強醫務人員素質教育培訓28人次,建立和完善了醫療機構年終考核、獎懲制度。
7、審核工作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過程中,農民最關心的是醫療費用補償兑現的公開、公平問題。為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審核和督查工作,嚴格實行"三級審核"制度,即:定點醫療機構負責人初審、衞生院、合醫站分別複核,縣合醫局終審制度。加大對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合理用藥、因病施治等管理力度,始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讓廣大參合羣眾真正得到優質、高效、便捷、價廉的醫療服務。
二、存在的問題
我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雖然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隨着人民羣眾醫療保健需求的日益提高,運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1、合醫站工作經費嚴重不足(20NN年合醫站還沒有工作經費撥入,完全靠站長墊付!),不能滿足工作需要,削弱了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指導力度。

2、村級衞生服務人員水平低,能力弱,難以滿足農民的基本醫療服務需求。
3、微機管理系統尚未建立,工作現代化程度低,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運行帶來很多的不便和困難,增加了工作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鄉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將按照縣委、縣政府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總部署,在鄉人大、政協的監督指導下,在合醫局的領導下,以提高參合農民受益面和提高合作醫療服務質量為目標,努力實現"政府得民心、衞生得發展、農民得實惠",紮實推進我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開展。
1、積極配合完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系統建設,實行網上審核。
2、加大監管力度,不斷規範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行為,嚴格執行醫療規範及操作流程,嚴格執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指導價格》及《醫療項目服務價格》不斷規範服務行為,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大路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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