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留守兒童情況調查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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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着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推動下,越來越多的農民工背井離鄉進城打工。有些農民工把子女扔給了老人監護或寄養他人,於是在我國廣大農村中出現一個新的羣體--留守兒童。以下是本站的小編為大家整理蒐集的關於農村留守兒童情況調查報告範文,一起來看看吧! 
農村留守兒童情況調查報告範文
農村留守兒童調查報告一
 

五大風險
 
學界與輿論界普遍關心留守兒童現象,一般認為農村留守兒童面臨下述五大問題/風險。
 
(1)營養與健康問題。父母外出的留守兒童,常常由祖父母作為監護照料者,這些老人往往缺乏營養、健康與衞生常識,加之劣質代乳品與劣質食品充斥農村市場,這些因素令其孫子女面臨暴露於營養不良及健康衞生方面的風險之中。
 
(2)學習與認知問題。照料的老人往往沒多少文化,缺乏輔導孫子女學習的能力;年老體衰,缺乏管束孫子女的精力;隔代撫育,往往過分溺愛孩子,缺乏督促孫子女學習的動力,這些因素不利於留守兒童的學習表現。
 
(3)心理與性格問題。由於父母言傳身教較少及與父母情感交流較少,一些留守兒童的心理髮展可能會兩極化:或者有孤獨傾向、過分敏感傾向與自卑傾向及社交障礙,變得過於內向與孤僻,在學校裏缺乏朋友或被大孩子欺凌,或者因為缺乏管教而變得非常任性,叛逆心理特別強,甚至有暴力傾向,成為欺凌者。
 
(4)行為問題。由於缺乏父母的關愛與管束,一些留守兒童沒有形成正確、正常的道德觀念,成為問題兒童,亂紀、行為失範,甚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5)安全問題。留守兒童往往由祖父母照料,老人精力不足,令他們暴露於各種人身安全風險中,每年媒體報道的留守兒童溺水、交通事故層出不窮。因為生源持續減少,農村中國小在不斷減少與合併,學校離家越來越遠,提高了交通風險。相對於非留守兒童,缺乏照看的留守兒童更容易成為刑事犯罪受害人,留守兒童被拐賣、被殺害,留守女童被性侵的案件時有發生。
 
照料與生存資源的權衡
 
社會對留守兒童的關心一般是問題導向的,多少有一些先入為主的基本假設:“留守兒童是農村中最弱勢、最易受傷害的羣體”“留守兒童是問題兒童”“留守兒童是不正常的社會現象,是需要解決的社會問題”等。這是一種宏觀視角。但首先要理解留守兒童的微觀發生機制,然後才能回答留守兒童在多大程度上是社會問題、哪些對策是有效率的。
 
那麼,在(1)營養健康與(2)學習認知方面,農村留守兒童的境況是否真的要比與父母同住的農村非留守兒童差呢?留守兒童真的是農村中最弱勢、最易受傷害的羣體嗎?
 
2015年,來自山東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及斯坦福大學等研究機構的11名學者,在《Health Affairs》34卷第11期發表論文《中國留守兒童:父母外流對其健康、營養與學業的影響》。
 
2009-2013年,研究者按照隨機抽樣原則,抽取了10省份14.1萬個農村兒童樣本。高樣本容量令該研究具有極高的學術價值與公共政策價值。研究設置了9個指標,來衡量非留守兒童羣體(對照組)VS留守兒童羣體(實驗組)的健康、營養與學業狀況。與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兒童為非留守兒童,父母至少有一方外出打工的為留守兒童。研究結果如下:
 
貧血率,這兩個羣體的比例均為27%。在身高與體重這兩項指標上,農村非留守兒童得分均略低於留守兒童,經統計檢驗,對照組表現等同於或劣於實驗組。土源性蠕蟲感染率,非留守兒童(39%)要高於留守兒童(25%)。屈光不正率,非留守兒童(17%)要顯著高於留守兒童(13%)。簡單説,農村留守兒童的健康與營養狀況不差於甚至優於非留守兒童。
 
國中輟學率,兩個羣體的比例均為19%。將數學、語文與英文成績標準化,均值為0,標準差為1。那麼,農村非留守兒童這三門功課的成績(-0.015,-0.005,-0.180)均略低於留守兒童(0.018,0.040,0.030),經統計檢驗,對照組的學業狀況等同於實驗組。簡單説,農村留守兒童的學業表現並不比非留守兒童差。
 
研究者還發現,在3-5歲階段,農村非留守兒童的身高與體重指標及BMI均要顯著低於留守兒童,不過到8-10歲階段,這兩個羣體的差異就不顯著了。
 
可見,農村留守兒童羣體在健康營養與學業上是略優於至少不遜於非留守兒童羣體的。也就是説,留守兒童並非農村最弱勢、最易受傷害的兒童羣體(注意,這絕非意味着農村留守兒童的健康營養與學業狀況非常令人滿意)。
 
這是非常反直覺的,但卻符合經濟學的邏輯。家長是為了獲得更高的收入而出去打工的。由此,相對於非留守兒童,農村留守兒童以享受較少關愛照料為代價,享受了更多的生存資源。上述研究表明,外出打工的家長在賦予子女關愛照料與生存資源之進行的權衡(Tradeoff),總體上有利於提升農村兒童的福祉,因而是有效率的。
 
研究者發現,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比非留守兒童的父/母更年輕,受教育程度也更高;留守兒童所在的家庭規模更大。前者意味着這些家長外出打工能取得更高的收入,後者意味着留守兒童能得到其他家庭成員的照看。
 
總體上,兒童健康營養與學業表現的序列為:農村非留守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城市兒童(含隨遷兒童)。這一個序列的含意是:縱然大家認為農村留守兒童在健康營養與學業上有諸多問題,農村留守兒童本身其實已經代表了一定的邊際改善,可取的解決之道絕不是父母回到農村與兒童生活在一起,這反而會惡化農村兒童的生存境況。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
 
從中也看出了注意力資源與公共政策資源分配的某種不公平與無效率。農村留守兒童得到了媒體與學界的大量關注,政府也多次出台了多種關愛政策,但上述研究表明,享受了與父母同住之福的農村非留守兒童,健康營養與學業狀況並不優於留守兒童,但顯然媒體關注就少多了,成為一個幾乎被媒體遺忘的邊緣羣體。
 
這一序列揭示了問題解決的方向是繼續向前攀升而不是向後退轉。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是城市化與現代化的一個副產品,是發展中出現的問題。借用一句用濫了的話來説“發展中出現的問題必須通過進一步發展來解決”。這個方向就是後面將要闡釋的賦予農民工市民權。
 
自由選擇與風險控制
 
必須説明,上述研究結論“農村留守兒童羣體在健康營養與學業上不遜於甚至略優於非留守兒童羣體”,絕不能解釋為父母至少有一方外出對留守兒童的(1)營養健康與(2)學習認知沒有負面影響。不妨做一個思想實驗,在父母收入等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兒童不再留守而隨父母一起生活在X,那最可能的結果是:在更年輕、學歷更高的父母照料與管教下,這些兒童的營養健康與學業多少會有提升。
 
這個X如果是農村老家,那由於農村教育資源的劣勢,這些兒童學業的提升幅度可能會低一些。只是父母回到農村,要收入不下降幾乎不可能,所以是純思想實驗。但這個X如果是父母工作所在的城市,那由於城市教育資源的優勢,這些兒童學業提升幅度可能會高不少,上面的序列已經顯示了這一點。總之,父母照料與管束對兒童學業有提升作用,在大概率上是成立的。提升幅度的高低是高階問題。
 
到這裏,農村留守兒童的微觀發生機制就昭然若揭了。家庭是最基本的經濟與社會單位,基本功能有二:對子女的撫育,對收入與財富的適當安排。收入財富的積累對子女的撫育非常重要,有利於提升子代的生存優勢與競爭優勢。但這兩個目標之間存在一定張力,例如家長對子女投入精力進行家庭教育,多多少少會犧牲一些收入。全職媽媽代表着母親與家庭對孩子的犧牲:少一個人的收入,以增加對孩子的關愛照料管束,讓孩子更好地成長。
 
不妨把家庭看作一個雙變量函數(撫育子女與賺取收入),家長的目標是家庭利益最大化,但這不等於家庭收入最大化。一開始,增加收入讓子女有更多更好的生存資源,對孩子成長有利,這兩個變量在某個區間是正相關的;但並非總是正相關,由於時間與精力的稀缺性,到一定階段,就要犧牲對孩子最基本的關愛照料管束才能實現收入的增長,這對孩子成長不利,這兩個變量在該區間會負相關。家長必須在撫育子女與賺取收入之間有一個權衡,以實現家庭利益最大化。
 
值得一提的是,把農村留守兒童等同問題兒童是不對的。農村留守兒童公認面臨的五大問題/風險,可以理解為在缺乏父母關愛照料管束時,農村留守兒童在這五方面面臨比一般兒童更高的風險。風險是概率性的,是可能發生,但未必發生。風險=發生概率*嚴重程度,所以風險是可以成本化的。
 
農村家庭要在管控這五大風險與賺取收入之間進行權衡。原則上,如果家長外出打工額外增加的收入高過這五大風險成本,就選擇外出打工,否則就選擇在家務農。在這個意義上,留守兒童是家長選擇的結果,並且做了收益-風險的權衡,因而是有效率的。
 
從農村留守兒童家庭的兩種類型也可以觀察到家長的風控措施。
 
被廣泛引用農村留守兒童6102.55萬之説,來自2010年六普樣本數據的推斷,定義是0-17週歲,父母至少有一方外出。其中,雙留守/真留守兒童(父母都外出)比例為46.74%,單留守/準留守兒童(父母只有一方外出)佔比為53.26%。
 
而上述14.1萬樣本的調查顯示,真留守兒童的佔比為15.7%;準留守兒童佔比為29.6%;與父母住在農村的非留守兒童佔比為54.7%,超過生活在農村兒童的半數,這些兒童的健康營養與學業狀況甚至比留守兒童還要略差一些。
 
但是,所謂留守兒童面臨的五大風險,主要是真留守兒童面臨的風險。準留守兒童的家長一個出去打工掙錢,一個留守下來照料管束子女,這種安排已經極大地降低了兒童面臨的風險。這種安排與城裏人父親上班掙錢、全職媽媽照料子女的家庭分工是同構的。
 
一些學者把準留守兒童家庭類比為單親家庭是有問題的。家長A已經過世或者對子女不聞不問的單親家庭,家長B必須既要掙錢養家又要照顧子女,境況比留守家長還要差。離異造成的單親家庭,即使脱離這個家庭的家長A給孩子支付生活費,家長B恐怕仍不得不要掙錢養家;如果家長A另組家庭,那孩子享受到家長A的關愛能有多少?準留守兒童還要好一些,外出家長還是家庭成員,平時會給子女打電話,過年還會回家。總之,準留守兒童的境況整體上是要優於單親家庭的兒童。
 
可見,一個出去打工、一個留守照料子女的準留守兒童家庭分工結構,本身就是一種風控安排。
 
政府最應做什麼
 
政府出台的針對留守兒童的任何公共政策,應該符合效率原則:施行該公共政策所動用的公共資源+該公共政策所引起的新的問題<留守兒童尤其是真留守兒童面臨的五大風險,即社會成本最小化。
 
這樣的政策應該會有很多,這裏只談最關鍵的一條。政府最應做的是拆除障礙、創造條件讓農村兒童不再留守,與父母隨遷進城,享受與城市兒童一樣的公共服務,這就從根本上消除了親子暌違導致的五大風險。
 
首先,是廢止一切不利於城市化的權利安排與制度安排,給城市化鬆綁。2015年中辦、國辦印發的《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提出“探索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和自願有償退出機制,探索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的有效途徑”,這是朝着賦予農民完整土地權利邁出了決定性的一步。
 
2014與2015年中國城市化率分別為54.8%與56.1%,比中國發展水平相近的國家仍低10個百分點左右。這意味着大量的農業人口要繼續向城市轉移。一是意味着農村留守兒童家庭的留守成員也要進城,讓留守兒童享受城裏更多更好的教育資源,像城市兒童一樣。二是意味着舉家生活在農村的非留守兒童家庭的家長也要去城裏打工生活,這會暫時性地產生新的留守兒童,但兒童的營養健康與學業境況會有改善,然後逐步在城裏安家,讓這些兒童享受與城市兒童一樣的教育資源。
 
其次,要賦予農民工以市民權利。2014年,中國的城市化率是54.8%,但户籍人口城市化率只有35.9%,差了約19個百分點。這個差距應該抹平。如果一個農民工在城裏有穩定的工作或收入,能在城裏生存下來,就理應成為該城市的市民,而不應附加任何額外條件。這樣,農村兒童就不需要留守而能隨遷入城,享受與城市兒童一樣的優質教育資源。
 
目前,人口從中西部向沿海轉移、從農村與中小城市向大城市轉移,是基本趨勢。但農民工願意落户的城市與願意給農民工市民權的城市並不匹配。2015年4月,財政部長樓繼偉在清華講演中指出:“公共服務資源應該隨着人口的流動,特別是其中的教育,當然也包括衞生和醫療等。財政部和教育部合作,推行終身學籍制度,正在探索義務教育資源隨着學籍流動。户籍制度改革現在已經開始了,但是不理想,2014年7月份户籍制度改革文件下發,到現在為止有14個省市出台了落實的.方案,而人們最願意落户的那些省份一個也沒有。”
 
2016年3月17日新華社受權公佈的“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推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户,並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並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三大掛鈎機制,“健全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鈎機制,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户數量掛鈎機制,建立財政性建設資金對城市基礎設施補貼數額與城市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户數量掛鈎機制”。
 
如果這三大掛鈎機制落到實處,那地方政府就有積極性給農民以市民權,甚至會展開搶人大戰,這將有助於提升農村留守兒童的福祉,有助於提升境況比留守兒童還要差的農村非留守兒童的福祉。農村留守兒童理應只是一個暫時性的過渡態,不算最慘,還能更好;解決之道不是回到過去,而是邁向未來;不是家長退回到農村,而是兒童與家長一起進城。
 
農村留守兒童調查報告二
 

1、導語
 
伴隨農村人口不斷向城市流動,農村留守兒童教育與管理問題成為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話題。為促進留守兒童發展,中央和地方出台了相關法規和政策。各地學校和社區進行了不懈探索,形成了多元化關愛模式。為正確認識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尋求有效的解決之道,從理論與實踐結合的角度對現有留守兒童進行調查,尋求解決的政策。
 
2、調查的方法
 
問卷調查法,問卷法是調查者運用統一設計好的問卷,向被調查者瞭解情況的一種資料收集方法。由於問卷法採用的調查工具,是調論文聯盟查者實現設計好的書面的標準化的調查問卷,因而,它有着自身吐出的特點:
 
(1)不受地域空間的限制,能在廣闊的範圍內對地域上相隔千里的眾多的調查對象同時進行調查,評課在腳斷掉時間內蒐集到大量的信息。
 
(2)具有很好的匿名性。
 
(3)便於資料定量分析。
 
(4)能夠排除人為干擾。
 
(5)節省人力財力和時間。
 
3、結果分析
 
(1)農村留守兒童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親情缺失,性格叛逆。留守兒童均“十分想念父母親”,但幾個月、一年甚至幾年見不到父母親是家常便飯。長期得不到父母親的撫慰與關懷,這些孩子往往焦慮緊張,暴燥叛逆,不服臨時監護人和老師的管教。
 
二是道德滑坡,價值扭曲。由於父母外出務工,沒有時間陪伴孩子,心理上對孩子有歉疚,總是以金錢來彌補,使得一些留守兒童養成了好逸惡勞、奢侈浪費的陋習。
 
三是不愛學習,不守規章。臨時監護人往往重養輕教,把對留守兒童的教育責任全部推到學校方面,教育渠道單一,缺乏家庭、社會的配合,很難達到教育的目的。這些留守兒童,不愛學習、不守規章,長期尋釁滋事,同學之間打架鬥毆事件時有發生。現在學生之間打架,動不動就是鐵棍、砍刀。
 
四是管理空檔,早戀成風。留守兒童缺失親情,缺乏安全感,他們一方面尋求親情,尋求保護,另一方面管理空檔,他們行為自由,行事懵懂,早戀成風。
 
五是監護不力,存在安全隱患。在留守兒童中,由於父母長期不在身邊,缺乏對兒童的安全監管,加之部分監護人和代養人對留守兒童的安全教育不夠、意識不強、監護不力,導致部分留守兒童的安全難以得到保障。特別是在雙休、寒暑假期間,脱離了學校管理回到家中,臨時監護人和代養人的管理難以到位,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甚至出現安全事故。
 
(2)留守兒童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是家庭教育意識薄弱和教育方式不當。家庭教育作為兒童受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家長作為聯繫學校和學生的紐帶,在兒童的成長中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留守學生教育問題,與其缺少來自家庭的正確教育和指導有極大的關係。中國小生,對學習、生活、自身的變化有太多的問題需要解決,但家庭不能充分給予他們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識上的解答。
 
二是學校教育來看,課程設置與兒童身心發展不相適應。 教師的.關注是兒童形成學習動機的外部動因之一。
 
由於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兒童在心理髮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與問題,他們需要學校給予更多的幫助與疏導,需要通過教師、集體的温暖彌補親子關係缺失對其人格健全發展形成的消極影響。但由於教育理念、辦學條件、師資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約,農村學校很少開 設專門的心理課程並配備專門的心理教師。
 
也很少有組織、有計劃地對學生進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這些教育內容不但對留守兒童是必要的,對生活在社會飛速變化,媒體迅猛發展時代的所有兒童都是必要的。
 
4、討論
 
對策與建議
 
一是政府應積極作為,加強主導。政府的責任主要是在政策層面上採取措施。
 
(1)是要加強政府的主導作用。大力實施九年義務教育,保證教育公平。增加教育投入,加強農村中國小基礎設施建設和合格學校的建設。
 
(2)是要推進政策的完善配套。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特別是要杜絕網吧和遊戲廳接納未成年學生的行為。
 
(3)是要加強寄宿制學校的建設。發展農村寄宿制學校,讓農村留守兒童寄宿在學校,是解決留守兒童系列問題的有效途徑。
 
二是學校應盡職盡責,擔當使命。學校在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上應擔當“主角”。首先要確立先進的教育理念。在留守兒童教育過程中,學校應主動承擔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的雙重責任。其次要注重培育學生健康的心理素質。針對留守兒童存在的心理問題,對老師進行相關心理指導培訓,使他們有能力對學生定期進行心理健康輔導。定期聘請有關專家為學生講授青春期健康知識。通過老師與學生對話,幫助學生坦然面對成長的煩惱,對遭遇挫折或困難的孩子及時給予心理撫慰,特別幫助留守兒童克服孤僻、膽怯、冷淡等心理,以彌補父母不在身邊的親情缺失。再則要努力架起暢通的家校橋樑。要組織老師多走訪留守兒童家庭,指導家長或親屬如何教育孩子。建立留守兒童家校聯繫卡,利用現代發達的信息通訊工具,加強與家長的聯繫。除此,學校還可以利用春節、假期孩子父母返鄉的時機,召開留守兒童家長會,與家長充分交流,形成合力。
 
三是家庭應善於作為,履行職責。家庭教育是啟蒙教育,也是影響人一生的至關重要的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圍,有利於培養出身心健康的一代。留守兒童的父母要增強教育子女的責任意識。家庭的教育直接影響到孩子的成長,思想教育不好,就是危險品,對家庭和社會的危害極大,父母有責任將自己的孩子教育好。留守兒童的父母要學會心靈的溝通。關心孩子,要從“心”開始。父母要走進孩子的“心”裏去,去了解他們心裏想些什麼,需要什麼,不但要當好父母,還要當好孩子們的知心朋友。長期在外的父母應充分利用電話定期和孩子進行溝通,對其進行教育。留守兒童的父母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愛國愛民、尊老愛幼、勤勞節儉等優良品德,以身示範。
 
四是社會應奮力敢為,形成合力。加強社會教育組織或機構建設,充分發揮其對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缺失的彌補作用,使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三位一體,互補共生。要構建監護體系。構建一支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和監護隊伍。利用多種宣傳渠道,大力宣傳各地各部門的好經驗好做法,引起社會對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廣泛關注。要大力發展農村經濟,讓更多的農民就近務工。鼓勵幫助農民返鄉創業,使父母雙方或一方能留在家裏,減少留守兒童的產生。這是解決留守兒童問題的最好出路和長久之計。
 
小結
 
  善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問題,對於提高全民素質、維護社會穩定、推動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對留守兒童的生活和成長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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