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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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政之要,惟在得人。條例的頒佈實施是新時代做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的制度保證。 新修訂的《幹部任用條例》,充分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幹部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論斷。下面就是小編帶來的黨政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心得,希望能幫助大家!

黨政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心得

黨政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心得1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後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幹部任用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新頒佈的條例充分體現了中共中央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視,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鮮明提出新時期好乾部標準,進一步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完善選人用人制度機制,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則、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和擴大民主、強化監督等方面,做出了更加科學、規範和嚴密的規定,因此在新時代下做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各級黨組織以及組織人事部門任務更加艱鉅,責任更加重大。

新修訂《幹部任用條例》的第二條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堅持下列原則:第一是堅持黨管幹部原則;第二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賢;黨的十九大提出“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是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對幹部隊伍建設的新要求,也為幹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對幹部隊伍加強政治理論教育培訓的同時,還要注重加強幹部隊伍的黨性修養,強化政治理論的學習是幹部隊伍用來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理論武器,而黨性修養是不僅是黨員幹部修身立命之根本,更關乎黨和國家形象和榮譽及服務好人民羣眾的宗旨的踐行,德才兼備一直以來都是我國選拔優秀幹部的重要原則,作為優秀幹部,有深厚的才識固然很重要,自身的品德修養也是不容忽視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光明磊落、坦蕩無私,是共產黨人的光輝品格,也是幹部應該錘鍊的品質修養。”年輕幹部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保持平和心態,看淡個人進退得失,心無旁騖努力工作,為黨和人民做事。

新修訂《幹部任用條例》的頒佈體現了新時期好乾部的標準,要求新時期黨員幹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敢於擔當作為,政治品格高尚,從政本分,既體現黨性,也考驗作風。關鍵是堅持知行合一、真抓實幹,做實幹家。要把踐行“三嚴三實”貫穿於全部工作生活中,養成一種習慣、化為一種境界。要加強道德修養,帶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明辨是非善惡,追求健康情趣,不斷向廉潔自律的高標準看齊,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線、不碰高壓線。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和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做一名忠誠乾淨擔當的幹部。

學習新修訂《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心得體會4

好乾部要做到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黨的幹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真誠信仰馬克思主義、矢志不渝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而奮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求真務實、真抓實幹,堅持原則、認真負責,敬畏權力、慎用權力,保持拒腐蝕、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創造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這是習總書記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的講話,是對幹部的重要指導。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出的。近日,中共中央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做了修改。新華社北京3月17日電 ,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後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幹部任用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鮮明提出新時期好乾部標準,進一步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完善選人用人制度機制,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推動選人用人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發生重大變化。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更好堅持和落實黨管幹部原則,黨中央對《幹部任用條例》進行了修訂。

修訂後的《幹部任用條例》,體現了新時代,新局勢下中央對幹部工作的新要求,該條例是做好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頒佈和實施,對於貫徹落實中央精神,解決幹部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健全科學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把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相當、清正廉法的好工部標準落實到選拔任用工作中去,建設高表質的黨政於都歐保證克的理論路線、方針政使全面費徹行。國特也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有的人在問?修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他有多大的作用呢?其實作用不需言明,對還未做官的,指示和警示作用(黨和羣眾需要什麼樣的幹部?當幹部要注意什麼? )對已經當官的,如何做好官(好乾部標準)。對在現在崗位的我們,我們該怎樣做呢?

黨政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心得2

近期,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了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條例》吸收了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選人用人工作最新的實踐成果,銜接了相關的最新新政策新法規,迴應了新時代新情況新問題,是新時代做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的制度保證。下面我談幾點體會。

一、破除舊標準,樹立好乾部選拔新標準

習近平總書記早就提出了“二十字”好乾部標準,即“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這是新時期我們黨選人用人工作的基本遵循,體現在幹部選拔任用的基本原則、基本條件、基本要求等各個方面。要真正使新標準貫徹到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必須破除一段時間以來存在的論資排輩現象和“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齡”的舊標準。在破除“四唯”舊標準問題上,黨中央採取了很多辦法,比如為解決唯票問題,強調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特別是加強對“動議環節的把關,對考察對象人選的把關;改進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制度,綜合運用多種方式瞭解真實民意,科學分析得票情況,把得票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而不是唯一依據。”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條例》,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標準,嚴把政治關、品行關、廉潔關,真正讓忠誠乾淨擔當、為民務實清廉、奮發有為、鋭意改革、實績突出的幹部得到褒揚和重用。

二、嚴防“帶病提拔”現象,杜絕違規任用幹部行為

為了防止“帶病提拔”現象的產生,我們在任用幹部中要強化任前審查核實,實行幹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監察機關的意見“凡提必聽”、反映考察對象有關問題的舉報“凡提必查”,對有疑點沒有消除、有問題沒有搞清的人選不得提拔或重用;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監督,建立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制度;凡是出現“帶病提拔”問題的,要對選拔任用過程進行倒查,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嚴厲查處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剷除產生“帶病提拔”的“病源”。總之,對用人上的違紀違規行為堅持零容忍態度,一經發現,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三、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有效激勵幹部擔當作為

正確的用人導向,是對幹部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勵,用好一個人就能激勵一大片。我們要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完善幹部考核評價機制,建立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旗幟鮮明為那些敢於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幹部撐腰鼓勁。這次修訂條例,為調動和保護幹部隊伍積極性,增加了激勵幹部擔當作為的有關內容。比如,要求“大力選拔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實績突出的幹部”“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領導幹部應當進行調整,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在基本條件中增加“主動擔當作為”“有鬥爭精神和鬥爭本領”;提出“對符合有關規定給予容錯的幹部,應當客觀公正對待”等。總之,我們要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機制,真正將合適的人放到合適的人位置上展示才能。

四、培養和使用好乾部,調動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

組織培養是好乾部成長中的重要外因。實實在在的多崗位交流輪崗、基層鍛鍊能夠豐富領導幹部的閲歷和經驗、提高領導幹部解決問題的能力、增長才幹、提升領導創新意識、塑造心理素質,是培養鍛鍊幹部的有效途徑;寬容的幹事創業環境能夠引導幹部保持良好精神狀態,奮發有為、敢於擔當,更廣泛更有效地調動幹部隊伍的積極性;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原則(即“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這樣能夠有效保護那些作風正派又鋭意進取的幹部,推動形成想作為、敢作為、善作為的良好風尚。總之,中心要做好組織培養工作,幫助好乾部快速成長。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真正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才能選拔出真正的好乾部。中心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委、黨支部和人事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條例》,嚴格按原則辦事、按制度辦事、按程序辦事,做好選人用人工作,助力公共事務服務、機關事務管理事業的高質量發展。

黨政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心得3

我們要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任人唯賢,五湖四海”的正確用人導向,有力地推進幹部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進程,不斷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為新時代黨的教育事業發展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

新《條例》是黨內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重要法規,明確規定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則、基本程序、基本辦法以及擴大民主、強化監督等實體性和程序性的內容,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條例》,對於培養一支德才兼備、奮發有為的教育幹部隊伍、進一步提高我黨的執政能力、促進和諧社會的健康成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意義。

在幹部選任中,主要領導幹部要帶頭遵守《條例》,正視權力、用好權力,切實做到用制度管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從源頭防止不正之風,能夠公正、公平,堅持條件、標準、原則,調整和使用幹部。在用人決策方面,不斷加強和提高自身政治素養,重視發展黨內民主,堅持人人平等,自覺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多方面接觸基層羣眾,夯實基層基礎,切實提高在羣眾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力,進一步構建和諧高效的幹部選任氛圍。

新《條例》特別強調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任人唯賢,五湖四海。要通過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嚴格考核程序,規範考核流程。這在很大程度上杜絕了選拔任用幹部的一些不正之風。

通過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變過去的“伯樂相馬”為“賽場選馬”,充分體現了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這有利於組織部門更好地發現和使用幹部,拓寬識人選人視野,促進幹部合理流動,實現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大批幹部能夠憑自身能力和本事,走上了合適的領導崗位,調動教師幹部隊伍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作為新時期幹部任用工作的一種創新方式,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直接關係到黨的幹部路線的貫徹執行和整個幹部隊伍的穩定。只有黨委切實加強領導,組織部門認真安排部署,並在實際工作中不斷加以完善,才能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

幹部要視學習為一種工作方式、一種終身事業,為了工作而主動學習和培訓是幹部理所應當的自覺行動。要建立一支素質優秀、數量充沛的後備幹部隊伍,不斷優化黨政領導班子結構。要堅決打破論資排輩、求全責備等陳舊觀念,用市場激勵機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勵人才、培養人才、選拔人才,建設一支充滿活力的後備幹部人才隊伍。要確立人才資源開發觀念,努力加強後備幹部人才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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