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織貫徹落實黨組工作條例例文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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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是為進一步規範黨組工作,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更好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下面是兩篇黨組織貫徹落實黨組工作條例例文,歡迎參閲!
 

黨組織貫徹落實黨組工作條例例文兩篇

 

黨組織貫徹落實黨組工作條例

《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對黨組工作作了全面規定,對黨組、黨的機關工委抓好機關黨建工作,履行管黨治黨責任作了新的制度安排,給新時代推進黨組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推動機關黨建工作全面過硬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的過程中,必須自覺增強大局觀念,增強做好機關黨建工作的責任擔當,樹立機關黨建“一盤棋”思想,相互協同配合,突破制約、打破瓶頸,為提高機關黨建工作科學化水平發揮積極作用,切實推動機關黨建工作高質量發展。

準確把握黨的機關工委對黨組(黨委)的工作原則。《條例》指出:“黨委組織部門負責黨組設立審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工作,紀檢監察機關、黨的機關工委和其他工作機關根據職責做好相關工作。”這就明確了黨的機關工委對黨組的工作原則,規定了黨組與其他工作機關的關係。《條例》在明確黨委組織部門對黨組的日常管理責任的同時,也賦予黨的機關工委在職責範圍內做好相關工作的職能,給黨的機關工委開展工作提供了依據和遵循,即黨的機關工委應積極履職盡責,立足機關黨的工作實際,在職責範圍內履行好相應職責,加強對黨組的監督、指導,推動黨組在履行機關黨的建設中履職盡責,發揮好作用。

準確把握新時代黨組(黨委)加強本單位黨的建設的領導,提高機關黨建質量的要求。《條例》指出:“黨組必須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單位黨的建設的領導,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提高黨的建設質量。”這就明確了新時代黨組對本單位黨的建設的領導責任和提高黨的建設質量的具體要求。黨的十九大之前,黨組是指導本單位機關黨的建設,有的黨組對黨建工作的指導不夠直接有效,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兩張皮”的問題不同程度存在。黨的十九大修訂後的黨章規定“黨組領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此次《條例》要求黨組必須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四同”,就是要增強黨組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落實,增強黨建工作對一切工作的統領,把政治建設、理論武裝、意識形態工作、隊伍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等與各項業務工作相融合,對黨建工作真管真抓、抓常抓長,真正發揮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作用,這對於新時代持續推動全面從嚴管黨治黨、切實提高黨的建設質量至關重要。

準確把握黨組(黨委)與黨的機關工委的工作關係。《條例》指出:“黨組領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支持配合黨的機關工委對本單位黨的工作的統一領導,自覺接受黨的機關工委對其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指導督促。”這就明確了黨組、黨的機關工委在機關黨的工作中的職責,理順了黨組、黨的機關工委之間的關係。一方面,《條例》賦予了黨組對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工作的領導權,內在的要求黨組必須履行好抓黨建主體責任;另一方面,《條例》要求,黨組要支持配合黨的機關工委對本單位黨的工作的統一領導,同時明確黨的機關工委對黨組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指導督促地位,可以看出,《條例》制定得更加明晰、科學、高效。就機關黨建工作而言,部門黨組與黨的機關工委在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上的目標是高度一致的,“領導”並非黨的機關工委的專利,黨組同樣負有領導責任;“指導”也並不是黨組的專利,黨的機關工委同樣肩負指導責任。黨組對本單位黨建工作的領導負有主體責任,而黨的機關工委的“領導”是代表黨的委員會對各單位黨的工作進行宏觀領導、統一領導,主要通過規劃、指導、監督、檢查、考核來實現。

準確把握黨的機關工委對黨組(黨委)及其成員參與考核的規定。《條例》指出:“建立黨組(黨委)及其成員履職考核制度,一般由批准設立黨組(黨委)的黨組織負責考核,紀檢監察機關、黨的有關工作機關、黨的機關工委參與。”這就明確了黨的機關工委參與對黨組(黨委)及其成員進行考核的職能。考核是推動各級黨組織嚴格履職盡責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層層傳導壓力、確保責任落實的有效監督手段,起到了“指揮棒”作用。《條例》規定了對黨組(黨委)的考核任務,明確黨的機關工委參與對黨組(黨委)及其成員的考核,形成了抓機關黨建的鮮明導向。這就要求黨的機關工委在職責範圍內嚴格落實好對黨組(黨委)抓機關黨建工作的監督、指導責任,把機關黨建的各項目標任務、具體要求融入到考核體系中,通過參與考核,來檢驗黨組(黨委)及其成員抓機關黨建的責任落實力度和工作成效,既賦予了黨的機關工委認真履行機關黨建統一領導責任的有效抓手,更有助於進一步壓實黨組(黨委)抓機關黨建的主體責任,推動黨組(黨委)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有效落實。

黨組織貫徹落實黨組工作條例

圍繞整改省委巡視組反饋的黨建工作缺失、基層黨組織不健全、黨建工作弱化等問題,我縣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以加強學習摸實情、清理規範優設置、集中換屆促規範為抓手,調整優化黨組織設置,夯實新時期黨建工作基礎。

認真學習掌握實情,做到“心中有數”。《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頒佈實施以來,縣委把《條例》納入理論中心組學習計劃,採取集中點題學、專題輔導學、研討交流學等形式,使黨員幹部精確掌握黨組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相關程序,提高業務能力。嚴格按照《條例》規定及黨組設置條件,對縣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政府的直屬事業單位等機構設置情況進行詳細調查瞭解,摸透全縣黨組設立、成員配備、工作規則等方面的基本情況,為做好調整優化黨組織設置工作提供重要參考。

遵章操作清理規範,做到“有條不紊”。按照《條例》規定,參照市委調整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關於清理規範縣委直屬黨組織設置的意見》,在廣泛徵求各有關單位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提交縣委常委會議討論通過。調整後,將原來的32個縣委直屬黨(工)委縮減為22個,其中,部門黨委3個、鄉鎮黨委11個、黨(工)委6個、基層黨委2個;黨組由原來的10個增加到35個,其中,新設立的25個黨組中,政府工作部門黨組19個、人民團體黨組4個、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黨組2個。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對27個基層黨組織設置形式及隸屬關係進行重新調整,使黨組織設置更加合理規範。

組織部署集中換屆,做到“細緻入微”。根據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在調整黨組和基層黨組織設置的基礎上,對除鄉鎮、社區、村以外的機關事業單位、“兩新”及國有企業等330餘個基層黨組織進行集中換屆選舉。為確保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行,舉辦了換屆選舉工作業務培訓會,對各黨(工)委黨羣書記、組織委員及有關業務人員進行培訓,制發了換屆方案、樣例模板,並對換屆選舉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項進行詳細講解,提高業務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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