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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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強化從嚴治黨管黨,根據中央和省、市委對基層黨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清單:

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

一、黨建工作部署責任

1.制定支部黨建工作計劃和方案,做到支部工作年初有計劃、季度有安排、定期有檢查、年終有總結,定期向局機關黨委彙報工作。

2.抓好支部工作的全面部署和任務分解,明確支委會分工,督促支委會成員自覺按照分工抓好黨建工作。

3.圍繞黨建工作重點、難點問題,每年領辦至少1個黨建項目,親自協調、推進並取得實效。

4.向局機關黨委作抓基層黨建工作專項述職報告,接受民主評議。

二、黨員幹部管理責任

5.從嚴從實管理,引導督促黨員幹部守紀律、講規矩。嚴格落實黨員幹部日常管理考核制度,改進作風,嚴格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採取組織措施。

6.加強學習教育,抓好黨員理想信念、宗旨意識和組織紀律教育。積極組織黨員參加黨課、講座、知識競賽等活動,按時完成機關黨委佈置的各項學習任務,每月組織學習不少於1次,每年組織交流學習體會不少於2次。

7.紮實開展黨員隊伍“活力純潔”工程。認真落實“一員雙崗”、“雙諾雙評”制度,嚴格執行黨員民主評議和黨性體檢,每半年開展1次黨員先鋒指數考評。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對不合格黨員及時進行約談、告誡、處理,上報機關黨委。

8.加強黨內關懷,研究落實黨員幹部關愛措施。落實談心談話制度,每年與支部黨員開展談心談話不少於20人次。積極向局機關黨委推薦選送“最美黨員”、“道德模範”、“最美財税人”等先進基層黨員幹部典型。

三、嚴格黨內生活責任

9.加強黨內民主建設,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認真落實集體商議、民主決策、末位表態制度,專題研究和協調解決具體問題,對“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項提交集體討論決定。

10.嚴格黨內組織生活,落實開好“三會一課”。每月召開一次支委會,每季召開一次支部黨員會議,每年開好組織生活會,每年給支部黨員至少上1次黨課。堅持黨內組織生活考勤制度,做好黨內活動記錄。

11.創新黨員組織生活方式,組織開展“創意黨日”活動,豐富基層組織生活。

12.落實黨風廉政主體責任。發揮支部主體責任和紀檢監察作用,督促黨員幹部主動查找崗位廉政風險,及時採取防控措施。對發現的違紀違法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提醒告誡。持續加強正風肅紀,督促黨員幹部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優化服務,不斷提升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

四、規範組織建設責任

13.紮實開展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嚴格基層黨組織“堡壘指數”管理,每半年開展1次堡壘指數考評,積極主動接受黨員羣眾的監督。

14.開展黨員志願服務,打造服務型黨組織品牌建設。支部不定期組織黨員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全年參與志願服務不少於4次。深化進村入企走訪、聯繫結對幫扶、“暖心行動”等活動,打通聯繫服務羣眾“最後一公里”。

15.深化黨建帶羣建,推動羣團共發展。加強對青年黨員幹部的培養力度,嚴格按照“十六字”方針和《發展黨員工作手冊》做好黨員發展工作,把好黨員隊伍“入口關”。支持羣團組織的“推優”工作,積極引導和參與工會、團支部、婦工委等組織共建活動。

16.紮實推進“兩新”組織支部“活力和諧、雙強爭先”。加強各會計師事務所支部組織建設,做好支委到期換屆選舉工作,開展市級“兩新”組織黨建示範點創建工作,大力推崇企業誠信文化,着力提高“兩新”組織黨建標準化、規範化水平。

五、落實基礎保障責任

17.及時、足額收繳、上解黨費,並及時將黨費解繳情況在適當場所進行公示。

18.加強支部陣地建設,建立健全黨支部活動室,加強黨務公開,將黨員承諾、雙指數考評等情況及時公示。

19.做好黨建工作和黨日活動信息、宣傳稿報送,每季向局機關黨委報送信息不少於1篇。

20.加強文化建設,促進黨內和諧。開展形式多樣、健康向上的支部活動,進一步增強團隊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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