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租賃安全合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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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租賃安全合同(七)

設備租賃安全合同(七)

施工方(甲方):_____________


安裝方(乙方):_____________


 


設備租賃(使用)安全協議書是甲乙雙方簽訂《設備租賃合同》後的補充協議,甲乙雙方應按協議的內容各負其責,履行職責和義務,保證機械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一、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應各種安全設施齊全、有效,符合技術要求。


2.塔吊使用期間的所有權屬甲方,但乙方在安裝及拆卸期間負一切安全責任。


3.甲方隨機配備二名專業塔吊司機持證上崗,塔吊操作人員應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所派操作人員服從乙方管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及違章作業。


5.在使用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的,有權隨時收回塔機的使用權。


6.甲方負責設備自身質量問題維修工作。


二、乙方安全職責


1.乙方必須配備專業的指揮人員持證上崗。否則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範JGJ46—2005》要求為塔機單獨設置迴路及專用配電箱並作重複接地。因未按規範要求執行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3.乙方有責任保證設備及一切附件在安裝及拆卸期間不得丟失和受到人為損壞,否則應照價賠償損失。


4.凡在施工中因乙方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一切事故責任。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影響一律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安裝及拆卸過程中負責對塔機巡檢、維修、保養及安全保護裝置校驗工作保證設備的安全操作和良好的技術性能。


6.乙方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塔機的安全管理,保證使用安全。


7.甲方負責對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等工作,由專人維修,如發生機械故障,應及時修理必須隨叫隨到,嚴禁設備帶病運行。為設備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確保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8.乙方負責對塔機操作指揮人員的安全監督,制止違章作業。嚴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規程和“十不弔”(1>被吊物重量超出機械承載範圍不弔2>信號不清不弔3>重量不明不弔4>吊物下方站人不弔5>吊物上方站人不弔6>立式構件不弔7>散物捆綁不牢不弔8>零碎物無容器不弔9>大模板無卡環不弔10>埋在地下物不弔)。


9.乙方應定期對塔機操作、指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確保安全生產。


10.乙方有權隨時檢查塔吊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有權對違規的操作人員進行處罰,對於甲方塔吊司機消極怠工,影響正常施工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操作人員。


11.針對六級以上強風、暴雨等惡劣天氣下乙方應停止塔機作業,並採取相對防護措施。


12.乙方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13.施工現場暫時停工時,應當做好起重機械的現場防護工作,應當在起重機械工作的活動範圍內(設備移動、起重機臂架、吊鈎活動、覆蓋範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三、上述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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