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設計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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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在正式簽訂合同後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在不同的場合中,我們簽署的合同內容也大不相同,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工程勘察設計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

工程勘察設計合同7篇

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

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訂

附件1 ____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注:投資估算為甲方所提,設計後的投資金額以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或修正設計概算為準。

建設單位:(蓋章)_______ 設計單位:(蓋章)________

基建負責人:_____________ 基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收費協議日期: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附件2 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編號:____________

本協議依據________號建築設計合同簽訂,為原合同的附件。業經__________需編制__________設計,雙方協定:

一、甲方應按時交下列建設文件設計基礎資料:

二、乙方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文件,資料的前提下,應按時交付下列設計文件:

建設單位:________(蓋章) 設計單位:_______(蓋章)

基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設計室主任:_____________

簽訂協議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篇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託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後 天內,委託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託方應在 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 元估算設計費為元。

委託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託方的義務

1.委託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

(2)……

(3)……

3.委託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並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範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託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託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於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託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5.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

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託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託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年月日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附表一:

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

委託方委託承包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設計工作。

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篇3

合同編號:14100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

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託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後 天內,委託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託方應在 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 元估算設計費為 元。

委託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託方的義務

1.委託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

(2)……

(3)……

3.委託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並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範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託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託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於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託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5.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 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

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託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託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篇4

工程名稱:

委託單位:

設計單位:

設計編號:

合同編號:

年 月 日訂

建築安裝工程設計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 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

甲方在 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

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 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 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 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 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 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 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 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本合同自 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計委,xxx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人:

通訊處:

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

電話或電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年____月____日訂

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篇5

委託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制定以下條款: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進行:

二、勘察設計費用:

包乾勘察設計費人民幣:陸萬柒仟伍佰叁拾捌圓整(小寫:67538。00元)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即付工程勘察設計費人民幣:陸萬柒仟伍佰叁拾捌圓整(小寫:67538。00元)。

2、如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已收取的設計費計入工程款內。

四、工程勘察設計的時間、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設計費到帳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電子版的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2、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對該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文件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採用的設計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六、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義務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5、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設計工作的,已付工程勘察設計費不退還。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定金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用户公司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開户行:開户行:

賬號: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篇6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發包人:

勘察人:

簽訂日期:

發包人:勘察人: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巖土工程詳細勘察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徵:

1.4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文號、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詳見委託書

1.6發包方式:/

1.7預計勘察工作量:

1.8工程內容:工程地質勘探、土工試驗、抽水試驗、聲波孔、基坑邊坡特殊樣、地勘報告審查、出具正式地勘報告(含地下文物勘探和壓覆礦勘探)等。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政府相關批准文件(複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範圍)批件(複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工作範圍的地形圖、建築總平面佈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佈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質量負責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八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於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中間成果報告, 年 月 日提交經審查通過的最終勘察報告。由於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不可抗力影響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參照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以①預算包乾( );②以綜合單價包乾,按實際完成工作量(需經發包人現場工作人員審核確認)結算( )方式計取收費。本合同未約定及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的綜合單價為元/m,預算總價為人民幣¥元(大寫)。在勘查人提交經有資質的審查機構審查通過的勘察成果資料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費預算總價的%;主體結構驗收通過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費預算總價的%;竣工備案通過後14天內,發包人付清餘下的勘察費用。

4.2.3勘察過程中,如發包人書面通知勘察人委託任務變更導致工作量發生變化的,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如採用預算包乾計價方式的,工作量變化在%以內的,勘察總費用不予調整,工作量變化在%以上的,由雙方協商確定變化部分的勘察費;如採用以綜合單價包乾計價方式的.,按綜合單價保持不變,發包人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4.2.4在勘察人向發包人開具並提供相應的發票及相關資料後,發包人方履行付款義務。否則,由於勘察人未能及時開具並提供發票而導致發包人付款延誤,發包人不承擔責任。勘察人開具並提供的發票必須符合國家財務及税務相關規定。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並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並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3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工期順延,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

5.2.2勘察人已就項目現場的狀況進行了充分的瞭解,勘察人同意按項目現場的現狀進場進行勘察工作並自行安排勘察人的人員的工作、生活,如勘察中需要對項目現場的狀況進行改善的,責任和費用由勘察人承擔。發包人除按合同約定支付勘察費外,不再支付其他的任何費用。

5.2.3由於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無條件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勘察期限延誤責任均有勘察人自行承擔。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勘察費用並應賠償給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5.2.4因勘察原因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採取補救責任外,勘察人應退還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並承擔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因勘察原因造成第三人財產及人身損害的,責任由勘察人承擔。

5.2.5在工程勘察前,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提交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

5.2.6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應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7勘察人應保證其在現場工作的人員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衞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有關資料的保密義務。如勘察人或勘察人的人員違反保密義務的,應賠償發包人的經濟損失。

5.2.8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間,應安全文明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由勘察人承擔全部責任。

5.2.9勘察人提交給發包人的勘察資料,其知識產權歸發包人所有,勘察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泄露、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勘察人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

5.2.10勘察人向發包人保證,發包人使用勘察人交付的勘察資料不會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權利,如發包人因使用勘察人交付的勘察資料而遭受第三人的追索的,責任由勘察人承擔。

5.2.11勘察人應注意保護地下文物,發現文物時應及時報告發包人或有關部門,不得擅自處理,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或影響由勘察人負責

5.2.12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勘察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衞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發包人按勘察人實際完成的工作量結算勘察費。

6.2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逾期在7日內的,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逾期在15日內的,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五逾期違約金。

6.4由於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逾期在7日內的,每超過一日,應按勘察總費用的千分之一向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逾期在15日內的,每逾期一日,勘察人應按勘察總費用的千分之五向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支付給勘察人的勘察費中扣除。逾期超過15日的,發包人有權不支付勘察費,並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如發包人終止或解除合同的,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支付勘察費%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6.5勘察人應按發包人書面通知的時間履行施工配合,對地基、基礎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與地勘報告不符合的情況進行現場處理,在地基驗槽、基礎驗收時,履行驗收職責。如勘察人未按發包人書面通知的時間履行上述義務的,發包人除有權要求勘察人繼續履行上述義務外,勘察人按預算總勘察費用的1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發包人有權從應支付給勘察人的勘察費中扣除。

第七條其它約定事項:

7.1履約保證金

勘察人在投標時的投標保證金元,在本合同生效後,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該履約保證金在勘察人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保質完成勘察任務,發包人予以無息返還。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按規定到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發包人二份、勘察人二份,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日期:

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篇7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方根據本合同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託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後__天內,委託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託方應在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__元估算設計費為__元。

委託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委託方的義務

1、委託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和可靠性負責。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3、委託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五條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年__月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並承擔責任。提交勘察成果的範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託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託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於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託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5、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任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__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同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築工程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託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託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_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表一:

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

委託方委託承包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工作。

工程設計項目表

工程編號

項目名稱建設性質投資(萬元)規模建築層數結構設計內容

附表二:

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

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

場地位置

設計單位

要察

求資

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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