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民政局2020年脱貧攻堅兜底保障鞏固提升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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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民政辦、局各股室:

縣民政局2020年脱貧攻堅兜底保障鞏固提升行動方案

脱貧攻堅開展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省、市民政部門的正確指導下,我縣民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聚焦脱貧攻堅,聚焦特殊羣體,聚焦羣眾關切,深入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脱貧基本方略,狠抓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兜底保障取得重大進展。2020年是脱貧攻堅收官之年,持續鞏固提升脱貧攻堅成效成為打贏脱貧攻堅戰的重要內容。民政部門在脱貧攻堅中承擔着兜底保障的重要職責,要嚴格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的指示精神,切實做好脱貧攻堅兜底保障的鞏固提升工作,讓脱貧成效經得起歷史、實踐和人民檢驗。結合實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保持政策穩定,持續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一)持續加強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的有效銜接。按照《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呂梁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實施方案的通知》(呂政辦發〔2017〕109號)、《呂梁市民政局印發呂梁市關於做好社會救助助力脱貧攻堅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呂民發〔2018〕31號)、《呂梁市民政局、呂梁市財政局、呂梁市扶貧開發辦公室關於在脱貧攻堅三年行動中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呂民發〔2018〕82號)等文件精神,繼續加強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的銜接,持續暢通雙向進入通道,將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全部納入扶貧建檔立卡範圍;
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納入農村低保範圍。結合物價變動,適時啟動社會救助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及時為困難羣眾發放臨時價格補貼,切實保障困難羣眾利益。開展脱貧人口“回頭看”,高度重視返貧風險防範,配合扶貧部門建立返貧監測預警機制,不斷加強對農村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動態管理。重點聚焦未脱貧的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和已脱貧對象中的因病、因災、因殘導致的返貧對象,充分用好村(居)委社會救助家訪和月報制度,準確掌握其家庭生活和經濟狀況,及時將符合救助條件的人員納入保障範圍,特別是瞄準老年人、未成年人、各類殘疾人、重病患者四類對象發力,切實做到“應扶盡扶、應保盡保、應救盡救”。

(二)持續強化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制度的落實。進一步健全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對照《呂梁市民政局、呂梁市財政局、呂梁市扶貧開發辦公室關於在脱貧攻堅三年行動中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呂民發(2018〕82號)要求,認真做好建檔立卡貧困户中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户的一、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以及重病患者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救助工作。強化扶貧期內低保漸退政策的落實,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户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後,在6個月內實行低保漸退,實現穩定脱貧後再退出低保範圍。落實城鄉低保最低補差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凡人均月補差低於70元的,按最低70元給予救助。落實低保分類救助制度,對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重病患者給予不低於10%的分類救助金。

(三)持續發揮臨時救助在脱貧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按照《民政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於在脱貧攻堅兜底保障中充分發揮臨時救助作用的意見》(民發(2019〕87號)和《呂梁市民政局、呂梁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通知》(呂民發〔2019〕8號)精神,着力發揮臨時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助力解決“兩不愁三保障”問題:一是加強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制度的銜接,積極運用“先行救助”方式、優化審批程序、建立健全鄉級臨時備用金制度,及時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基本生活仍有嚴重困難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給予臨時救助,強化“兩不愁”兜底保障。二是切實加強臨時救助與扶貧政策的銜接,對因子女就學、疾病治療等造成家庭支出較大和解決住房問題過程中基本生活受到影響的建檔立卡貧困户、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要通過臨時救助及時保障好他們的基本生活,增強對解決“三保障”問題的支持作用。三是對收入不穩定、持續增收能力較弱、返貧風險較高的已脱貧人口,要加強日常走訪,主動發現其生活困難,及時跟進實施臨時救助,防止其陷入貧困;
特別是對返貧人口及時按規定給予臨時救助,並根據其致貧原因和困難程度,採取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等方式,適當提高救助標準,幫助其渡過難關,實現穩定脱貧。

(四)持續強化支出型貧困家庭救助。隨着社會救助制度的深入推進,支出型貧困問題逐漸凸顯。因此要高度重視“支出型貧困”問題,探索完善操作性強、可量化的支出型貧困家庭認定標準和辦法,結合因病致貧、因殘致貧、因學致貧的剛性支出綜合評估家庭貧困程度,及時將符合救助條件的納入保障範圍。按照《山西省民政廳、山西省扶貧開發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通知》(晉民發〔2017〕60號)和《呂梁市民政局印發呂梁市關於做好社會救助助力脱貧攻堅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呂民發〔2018〕31號)中建立健全“支出型貧困”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有關精神,重點關注重病患者,在《柳林縣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柳政發〔2015〕3號)規定的基礎上,將患重大疾病的困難羣眾納入單獨申請低保範圍,切實保障其基本生活;
重大疾病的病種參照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關規定執行。困難的鑑定以是否影響其基本生活為重點,對提出申請之月前6個月內,家庭醫療費用支出超過家庭可支配收入或雖未超過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醫療費用支出後,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我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納入保障範圍。

二、聚焦羣眾關切,夯實兜底保障脱貧基礎

(一)持續加大對深度貧困鄉村的支持力度。按照《呂梁市民政局關於推進民政領域攻堅深度貧困的實施意見》(呂民發〔2018〕74號)等有關精神,繼續加大對深度貧困鄉村的資金政策傾斜力度,優先考慮深度貧困鄉村的重點發展任務、重大工程項目、重要改革試點;
主動爭取有關部門支持,對深度貧困鄉村在養老服務設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城鄉社區建設等民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上給予優先;
要持續提升深度貧困鄉村的自我發展能力,增強內生動力,切實鞏固好脱貧攻堅成果。

(二)持續做好上級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脱貧攻堅工作開展以來,通過巡視,國考、省考、審計、紀檢發現了不少問題。各鄉(鎮)民政辦、局各股室應高度重視,要逐條逐項對照梳理問題,制定問題、責任、舉措清單,持續加大工作力度,強化跟蹤落實問效,認真抓好整改落實,及時報告整改情況,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形成舉措,進一步填補社會救助工作中的漏洞和短板,切實提升脱貧攻堅兜底保障和社會救助工作水平。

(三)持續發揮社會救助信息化在推動脱貧攻堅兜底保障中的有力作用。新的低保信息系統已經上線,局低保中心和各鄉(鎮)民政辦要強化低保信息系統的應用,逐步實現運用低保信息系統辦理各類社會救助的申請、審核、審批、資金髮放及數據統計等業務,實現低保信息系統、財務台賬和業務台賬數據線上、線下保持一致,發揮好系統在加強保障對象動態管理和輔助兜底保障決策的重要作用,促進社會救助業務規範、高效開展。按照“全域、全網、全量”和“逢進必核”開展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特別是加強對新進入和已經在保人員的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並積極配合扶貧工作需要,開展專項核對,進一步強化動態管理,深化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的工作銜接。進-步加強核對工作文書規範管理,強化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委託書、授權書的規範使用和統計報表的及時報送。加強檔案的安全規範管理,進一步提升核對工作規範管理和應用水平,提升精準服務脱貧堅工作水平。

(四)持續強化社會救助領域風險防控。高度重視社會救助風險預防,紮實抓好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密切關注羣眾留言來信,妥善做好輿情處置,切實化解民生領域重大風險。重點圍繞“貧困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等重點對象“漏保”“脱保”,迴應羣眾信訪舉報不夠規範、農村低保資金監管等內容,持續強化對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的複核工作,盯緊低保審核審批的關鍵環節,加大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人員的監督力度,向困難羣眾公開監督舉報諮詢電話,自覺接受羣眾監督,及時做好睏難羣眾留言來信的回覆與處置工作,將羣眾監督舉報和明查暗訪、核對系統信息核查相結合,肅清民生領域的不正之風,切實防範“漏保”“脱保”風險,杜絕“人情保、關係保”,嚴防社會救助領域衝擊道德底線的事件的發生,切實兜住困難羣眾基本生活底線。

三、加強組織領導,做好脱貧攻堅兜底保障提升工作

(一)加強部門協同配合。繼續加強同扶貧、財政、發改、人社、殘聯、醫保、衞健委等相關業務部門的協作,充分發揮好社會保障扶貧領導組和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協調機制的統籌作用。建立數據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銜接機制,與扶貧部門每季度會商交流一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農村低保對象變化情況;
與財政部門定期交流困難羣眾資金下撥及使用情況;
與殘聯部門定期交流殘疾人中低保對象的人口變化情況,做好農村低保對象與困難殘疾人的救助銜接;
與醫保部門加強社會救助對象和醫療保障工作的銜接;
與發改部門做好社會救助標準與物價上漲聯動機制的銜接,及時為困難羣眾發放價格補貼,並進一步在扶貧鞏固項目上做好銜接,強化脱貧能力提升;
持續與人社、醫保、殘聯、衞健等部門在社會保障扶貧工作上加強銜接,充分凝聚制度、項目、資金幫扶合力,為鞏固提升脱貧成效提供堅強保障。

(二)堅決扛起主體責任。要把做好脱貧攻堅兜底保障,打贏脱貧攻堅戰當成重大政治任務,切實履行民政部門職責,層層壓實脱貧攻堅責任,堅持問題導向,要圍繞巡視、國考、省考、審計、紀檢發現的問題,瞄準短板弱項、狠抓整改落實,切實鞏固提升脱貧攻堅成效。

(三)完善監督落實問效。脱貧攻堅越到後面,越要保持幹勁,在“基層減負年”的基礎上,創新工作方法,落實好脱貧攻堅兜底保障“回頭看”工作,及時掌握兜底保障動態情況,抓好跟蹤落實問效,嚴格執行好“四個不摘”,確保脱貧攻堅鞏固提升有成效。

(四)持續營造良好氛圍。要進一步加強脱貧攻堅鞏固提升工作的指導,充分挖掘脱貧攻堅中社會救助兜底保障的好做法、好經驗,強化對標一流、總結推廣,選一批鞏固提升效果明顯、兜底保障措施得當、操作性強、具有推廣意義的典型示範,進一步強化正面宣傳,為全面打贏脱貧攻堅戰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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