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行為自律保證書(共5篇)
1、上下班要準時,不早退、遲到。遲到/早退按公司規定每次樂捐10元起,並減去遲到/早退的工時。
2、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不聽從部門主管工作安排而擅自不參與加班工作的,作曠工論處,按曠工工時的三倍計算樂捐金額。
3、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如有代人打卡行為的,幫人代打卡者樂捐100元,持卡人樂捐50元並作缺勤處理。
4、上班期間必需戴廠牌、男同事不能留長髮、留鬍鬚,違者樂捐10元。
5、廠牌借給他人出入廠區者樂捐100元,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持證人承擔。利用工作證在外作從事不正當行為者樂捐100元,情節嚴重時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有事離崗必需請假,否則以曠工論處,曠工一日樂捐三日工資;
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5日或全年曠工達12日者按自離處理,不計發當月工資;
全年累計事假15天或病假30天,年終不再計付年終獎等福利。
7、記大過:擅離職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生產;
業務、事務等團體秩序者;
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
怠慢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睡覺、玩弄樂器、下棋、閲讀、炊煮等;
設備、車輛、儀器及具有技術性工具,非經使用人及部門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因此而損壞並負賠償責任),每次樂捐100—800元(根據情節的嚴重性質來評定金額)。
8、開除:毆打同仁,或相互毆打者;
對同仁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公司利益,致使公司名譽受損者,公司予以開除,不計發當月工資,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9、離職:試用期內辭職需提前七天,試用期滿後需提前一個月,公司物品全部移交後可離職,離職當月工資下月發放到銀行賬號中。凡自動離職或不按規定提前書面申請離職者,不計發工資。
10、遵守員工手冊之內容,當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時,願意接受公司制裁。
11、補充內容:其他約定以公司最新制度及員工手冊作為參考。
本人是在無任何外來壓力的情況下,自願簽定《員工行為自律保證書》並遵守執行!
保證人:年月日
為貫徹執行廉潔
第一條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為名佔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的財物;
(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辦理業務的禮品、宴請以及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三)在公司各項驗收、表彰、競賽等活動中弄虛作假、收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資金、證券、技術、價格、招投標、客户資源等公司內幕信息謀取個人利益;
(五)在採購、工程、財務、等管理環節內外勾結,串通作弊,損害公司利益,從中謀取個人私利。
第二條
(一)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二)違反規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將公款、公物借給他人;
(三)私存私放私借或挪用公款;
(四)違反規定收支承兑匯票或支取現金;
(五)違反規定用公款購買商業保險,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
(六)非法佔有公司財物,或者以象徵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非法佔有公司財物;
(七)以隱匿收入、虛列支出或轉移資產、資金等形式,設立“小金庫”。
第三條
(一)採取不正當手段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職位;
(二)不按照規定程序推薦、考察、醖釀、討論決定任免職位;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醖釀、討論決定任命等有關情況;
(四)在崗位考察工作中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
(五)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
(六)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崗位選拔任用工作;
(七)在崗位選拔任用工作中承諾許願,任人唯親,營私舞弊。
第四條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學習、培訓、旅遊等費用;
(三)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收受對方財物;
(四)默許、縱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以本人名義謀取私利;
(五)允許、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轄的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的物資購銷、工程承包、搬運裝卸等活動;
(六)直系親屬、配偶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同在一個部室工作,或在自己管轄的範圍內上班。
第五條
(一)在公司活動中提供或者接受超過規定標準的接待,或者超過規定標準報銷招待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二)違反規定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和辦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公務名義包租賓館客房供個人使用;
(四)違反規定使用車輛;
(五)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
(六)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第六條
(一)隱瞞事實,多報工資獎金或福利;
(二)虛報、瞞報生產經營數據,提供虛假數據、技術指標;
(三)編造虛假信息誣告、造謠、誹謗、攻擊他人;
(四)在工資獎金分配等事項中任意截留、優親厚友、弄虛作假、顯失公平;
(五)隱瞞或超過規定時限上報工傷、火災、質量責任事故,私自處理工傷等;
(六)作風粗暴、打罵職工、調戲女工等;
(七)隨意對職工罰款、停班,私自安排頂替崗等;
(八)遲報、瞞報生產責任事故。
第七條
(一)在工作中推諉、扯皮、不作為;
(二)對公司大的戰略部署工作不主動、不配合,拖後腿,亂指責;
(三)對計量、檢驗等活動中的不實
(四)拒不執行上級部門做出的違紀違規處理決定和意見;對下一級部門提出的違紀違規處理申訴拒不受理或不及時處理。
第三章違約責任及監督
第八條
我自進入之日起,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工作中做到嚴於律己、認真工作,並隨時接受監督檢查。如有違規願接受國家有關法律及公司規章制度的處理。現就有關行為承諾如下:
一、在工作期間,全心投入到本職工作中,不做任何與現工作有直接或間接關係的兼職工作,包括下班時間。譬如不在社會修理廠、其他品牌4s店做維修相關工作,不在與公司業務相關的行業進行兼職工作。
二、對於公司的客户信息進行嚴格保密,公司內部跨部門交換客户信息必須經過總經理批准。不對任何非公司人員提供任何客户信息。市場客服等部們舉辦異業聯盟活動需要客户信息與其他機構共享時,必須經過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通過,並不得進行任何超出審批範圍的信息提供。
三、不介紹或暗示指引任何客户去到與公司業務相關聯的機構或部門去發生業務關係。譬如介紹客户去其他4s店購車、介紹客户去公司外部金融機構辦理分期業務、介紹客户去社會二手車市場出售車輛、介紹客户去社會修理廠維修等等。不進行任何損害公司經濟利益的行為。
四、不接受任何有業務關係單位或個人的佣金、回扣、好處費、辛苦費、諮詢費、充值卡、購物卡和禮品禮金等,也不接受其他變相賄賂。
五、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參加有業務關係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宴請、消費性娛樂活動及旅遊等活動。
六、不利用職權之便為他人謀利或為他人謀利提供條件。
七、嚴格遵守公司的辦事程序,操作規程,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不越權行事,不暗箱操作。
八、不利用職務的便利挪用公款、佔用公司財物或利用公司資源進行其他盈利性活動。
九、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不弄虛作假、欺上瞞下。
十、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不打架、不酗酒、不賭博、不吸毒、不危險駕駛,做遵紀守法的模範。十一、發現其他人員有做損害公司利益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及時、主動向主管部門或上級領導舉報。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自願接受公司所做出的處罰決定:
一、在相關行業兼職的,一經發現,對於在外兼職員工處以10000元罰金,情節嚴重的,開除處理,違反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公司損失額的2倍進行賠償。
二、泄露客户信息謀取利益的,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每次5000-20000元不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開除處理,違反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公司損失額的2倍進行賠償。
三、介紹或指引客户去到與公司業務相關聯的機構或部門的,不管客户最終是否與相關機構或部門產生業務關係,對直接當事人處以20000元罰金並立即開除。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公司損失額的2倍進行賠償。
四、利用職務之便,收取賄賂的,責令向公司交回違規所得,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公司損失額的2倍進行賠償。
五、其他違規行為視情節嚴重程度及為公司造成的損害,處以200-5000元不等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按上述處罰後開除,並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承諾人:日期:
本人,於月部門任職崗位,為明確本人在工作期間之責任和職業道德,我自願承諾簽署並認真執行下列承諾事項:
一、作為一名守法公民,我擁有完全的判斷能力與責任能力,
有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謹防危及自身、他人、公司的危害結果發生,如有違反,我願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承諾入職並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所提供的資料信息都是
真實可查的,這些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明、户籍證明、離職證明、學歷證明、各項專業證書、照片、歷史背景、工作經驗、求職簡歷與入職登記表中的信息及其他由本人提供的資料信息。如在簽署勞動合同之後,公司發現本人提供的上述信息有欺詐成分的,本人同意公司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三、本人承諾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與任何用人單位之間
不存在勞動關係,並且不存在任何沒有處理完的法律責任。如果該承諾不屬實,則本人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糾紛由本人獨立承擔相應
的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並有權隨時解除本人的勞動合同。
四、本人承諾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規章制度和崗位職
責我已學習和明確,並願意在勞動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嚴格遵守和履行各項制度;
若有違反,願意接受公司相關處罰,觸犯法律的,願承擔法律責任。
五、本人承諾在任職期間,不在外兼職,並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
作息時間,因工作需要將服從加班的安排和接受崗位調配。
六、本人承諾在任職期間,自覺維護公司榮譽,不利用職務之便
貪污舞弊,不泄露和探聽傳播不良信息,不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信文件等不正當手段來從事其他活動。
七、本人承諾在任職期間,自覺維護公司利益,不侵佔公司、同
事或客人的財物、不貪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對與本人發生的相關業務經費,願意接受公司的調查和處理。
八、本人承諾在任職期間,遵守公司保密規定,保守公司祕密,
不將公司的任何材料帶離工作場所,不向他人泄露公司祕密,保證不
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言論,更不做中傷公司的事,自覺維護公司聲譽。
九、本人承諾在任職期間,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戴公司提供的工
作服等勞保用品,並保證整潔;
中途辭職,所發放的勞保用品需要根據情況從工資中扣除,若遺失,則按價賠償。
十、本人承諾在任職期間,個人意見或建議,保證做到逐級反映;
當反映意見或建議未獲解決或採納時,保證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反映。如確需當面反映時,保證在工作結束後進行。
十一、本人承諾在任職期間,本人保證遵守公司薪酬保密規定,
不向他人透露自己薪酬或探聽他人薪酬;
如有違反,則公司可以視情節輕重給予本人罰款、降職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行政處分。
十二、本人承諾在任職期間,因故申請離職時,我將提前一個
月以書面形式呈報公司,並在公司同意後並辦妥相關移交手續後離
職。如擅自離職,甘願將本人未領的所有工資、福利等作為違約處罰。
十三、離職後,不得單獨或聯合他人實施有損公司利益和詆譭公
司形象的行為,不得直接、間接或變相利用未經允許的公司品牌和資源的任何業務;
若有違背,則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十四、未經公司書面授權同意,本人以公司名義所做的任何有損
公司利益和名譽的行為均由本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與公司無關。
十五、如發生上述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和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
形,公司有權按照公司規定與我終止勞動合同並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十六、該承諾書將自動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諾人:身份證號碼:
____月____日
一、遵守職業道德,廉潔自律,秉公辦事。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實事求是,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二、不違反保密規定,對各部門、外部提供的相關數據,客户的資料嚴格執行保密守則。
三、對工作及時受理,儘快辦結,提高辦事效率。
四、遵守上下班紀律。不準無故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五、保持優雅環境,安靜清潔,工作有序。不大聲喧譁,隨意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六、樹立中心形象,儀表端莊,服裝整潔,不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中。
七、熱情服務。對客户提出的問題予以解答,使用文明用語,講求方法,禮貌待人,全優服務,樹立良好的團員形象。
八、按照各個崗位的工作職責,屬於自己職責範圍內的立即進行辦理;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引導到相關部室,做到不推諉。
九、認真完成甲方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並且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超額的完成任務。十,講行業道德;不倒賣倒換公司車輛設備物資,及油料,如有此項行為,我願意讓公司扣除2個月工資並開除。
承諾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