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2000字【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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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新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2000字【精選3篇】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重大,為了進一步完善學生宿舍管理,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休息和生活,確保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本應急預案適用於學生宿舍
 
  二、住宿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
 
  1、教育學生不在樓梯上追逐打鬧,不從宿舍窗户向外探身張望。
 
  2、各宿舍樓管理室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並保證在應急狀態下安全通道暢通。
 
  3、宿舍樓樓長會同有關人員定時檢查宿舍樓內各種設施的完好損害情況,收繳學生宿舍內的各種鈍、鋭器等影響安全的器具。
 
  4、在宿舍樓內嚴禁使用明火,包括點蠟燭、燒煤汽油爐、燒酒精爐等。
 
  5、在宿舍內嚴禁抽煙、嚴禁焚燒紙屑雜物、燃放煙花爆竹。
 
  6、在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
 
  7、在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8、保護用電設施和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啟關、移動消防器材。
 
  9、定期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應急狀態下的正常使用,
 
  10、教育學生因違章用電、用火釀成事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宿舍樓內各類突發事件處置辦法
 
  (一)滅火預案
 
  (1)發現火情後,任何人都有義務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並迅速報告本樓值班員,值班員接報後,應迅速做出反應,及時報告保衞、宿舍管理處值班人員,保衞、宿舍管理處值班人員應立即上報學院總值班和相關人員趕赴現場,通報災情並提出救援方案,同時值班員拉閘斷電。
 
  (2)值班員及現場人員要迅速用消防器材進行撲救,控制火情蔓延。
 
  (3)火情嚴重時,應迅速撥打“119”報警。
 
  (二)疏散預案
 
  (1)火情發生後,按照滅火預案,若重大火情,值班員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樓層,然後,再根據火情可能涉及的區域,逐區域的通知。
 
  (2)值班員應正確引導宿舍內的學生向疏散通道疏散。
 
  (3)為更好的應付緊急情況,值班員應聽從並協助消防工作人員的現場指揮。
 
  (4)宿舍管理人員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危難面前最後一個離開的思想準備,根據火情,接受現場最高指揮的指令,最大限度地保護同學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5)火情處理後,該樓值班員寫出書面報告,分析原因,追究責任人,並向有關部門彙報。
 
  報警電話110火警電話119急救電話120
 
  (三)羣體性的事件或個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報警程序
 
  (1)值班室人員向保衞、宿舍管理處值班員報告,保衞、宿舍管理處值班員根據情況向學院總值班報告。
 
  (2)經領導同意後向派出所報案並向學校彙報。
 
  2、處置措施
 
  (1)接報後,保衞、宿舍管理處值班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保衞、宿舍管理處值班員向學院總值班領導報告。
 
  (3)學院總值班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院領導彙報。
 
  (4)若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校醫務室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5)若是鬥毆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入值班室,其餘人員驅散。
 
  (6)若是意外事故,應儘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若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須立即撥打保衞處、派出所電話或“110”報案並將鬧事人員扣留。
 
  3、注意事項
 
  (1)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
 
  (2)處理羣體性的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四)疾病預防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當事人向校醫務室及值班室報告。
 
  (2)值班員向學院總值班報告。
 
  (3)經校領導同意後向地方防疫部門報告。
 
  2、處置措施
 
  校醫務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查明病因,若是需要進行搶救和送往醫院救治,需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電話救助,當事人所在班級班主任負責病人的陪護工作。如果是傳染疾病救助防疫部門應對現場進行消毒處理,當事人及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觀察,未經校領導同意不準到醫院探視。
 
  (五)匪警、盜警案件應急預案
 
  任何人發現匪、盜警情況時,都有義務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並迅速報告值班室。值班員接到匪、盜警報告後,立即通知保衞、宿舍管理處值班員,保衞、宿舍管理處值班員應立即趕赴事發地點控制案發事件。沉着應對歹徒,確保自身安全,尋求一切手段保護學生,盡力記住歹徒特徵幫助破案。並視情況決定是否打匪警報警電話“110”(特別緊急情況下,任何人都可報“110”)。並要做好學生工作,不要影響正常的生活、學習秩序。事件處理完畢,需寫出文字經過,並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六)突發自殺或企圖自殺事件
 
  1、突發自殺:應迅速向保衞處值班員報告,保護現場,任何人不得開關現場的各類電器,以免破壞證據或發生危險,若自殺者尚有生還可能,應立即撥打120救護電話,及時做好事件過程和處置的有關記錄,以備查核。
 
  2、企圖自殺:若遇企圖自殺者,應迅即向保衞處報告,同時要婉言相勸,穩定其情緒,等待救援或根據現場情況見機設法救助,做好相關記錄以備查核。
 
  (七)水電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方法
 
  1、突然停水:宿舍值班人員應立即向保衞、宿舍管理處值班員報告,及時撥打後勤處電話報修,配合修理人員搶修,並在值班記錄上做好記錄。
 
  2、突然停電:值班人員應立即向保衞、宿舍管理處值班員報告,並在門衞公告欄告示學生注意,並向學生説明情況以免造成混亂,維持好宿舍秩序;立即向後勤處報修,並在值班記錄上做好記錄。
 
  四、如遇以上情況,望各值班員根據現場情況按本預案靈活執行。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衞生、環境污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科室、教研組主要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案,並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年段)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衞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繫。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佈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佈,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生管理部門、保衞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繫,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繫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髮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學生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衞生場所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羣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户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衞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衞生,勤曬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 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序彙報。
 
  1、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2、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五)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衞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為加強突發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我校(園)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學生突發事件,將突發事件對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教學工作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1、因自然災害而引起的突發事件:地震、水災等。
 
  2、因人為因素而引起的突發事件:火災、疫情、中毒、爆炸、危險品污染或泄露、交通事故等。
 
  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暴力活動、邪教、打架鬥毆、偷盜等。
 
  4、校園欺凌和暴力等。
 
  5、其他重大事件等。
 
  上述給我校(園)正常的教學、生活和學校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和帶來嚴重後果的重大突發事件,超出本部門有效處理能力,需要本校(園)更多的職能部門做出響應、或本校(園)以外的職能機構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二、實施原則
 
  1、“依法管理,分級控制”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實行班主任、政教處、學校(園)三級預警,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
 
  2、“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建立三級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保證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一旦出現危機,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3、“系統聯動,資源整合”的原則。將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突發事件防範水平。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對已有的各類應急指揮機構、人員、設備、物資、信息、工作方式進行資源整合,保證實現校(園)一級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三、突發事件的分類及啟動標準
 
  (一)突發事件的分類。
 
  1、災害突發事件;
 
  2、刑事、治安案件;
 
  3、疫情;
 
  4、實習、實驗安全事故;
 
  5、重大事件。
 
  (二)啟動標準。
 
  1、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級突發事件:搶劫、重大傷害、聚眾鬥毆、特大火災、重大盜竊、投毒、黑惡勢力在校園滋事、非法組織在校園活動、甲類傳染病、罕見自然災害以及大規模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校園有公安部門通緝的持槍暴力犯罪嫌疑犯等。
 
  2、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二級突發事件:校園欺凌和暴力、鬥毆、輕微傷害、搶奪、校外人員入校盜竊、傳播反動信息、發生交通事故或實習、實驗致傷事故、發生公共衞生事故、自然災害以及有我校(園)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等。
 
  3、突發事件不構成以上危害程度,降為三級標準,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四、指揮系統及指揮協調職責
 
  (一)指揮系統。
 
  分三級設置突發事件指揮系統。突發事件發生,即自動生成處置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視突發事件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本職能範圍內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置。一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書記擔任總指揮,校(園)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組成;二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副書記任總指揮,成員由政教處主任、突發事件源所在的班主任和學生幹部組成;三級或三級以下事故由政教處主任在突發事件源系統內依照工作職責處置。
 
  (二)指揮協調職責。
 
  1、在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具體安排組織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實施;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救助工作,力爭將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根據突發事件狀態,統一部署應急處置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讓所有參與應急處置預案的部門和人員知道他們應盡的職責,指派專人和突發事件源單位經常保持聯繫,使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不斷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據突發事件情況,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在本職能範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
 
  4、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應當和突發事件現場的主管人員保持密切聯繫,定期通報事故現場的態勢。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學校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適時發佈公告,將突發事件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佈於眾,接受監督。
 
  五、維護學校穩定
 
  (一)信息通報。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向學校主管部門通報有關信息。通報信息要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中潛在的各種問題。
 
  (二)思想教育。由學校(園)黨支部、團支部參與,負責宣傳和學生教育,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生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救援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三)治安保障。德育處要加強對突發事件地區的安全保衞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混亂和其它滋生事件。
 
  (四)政策支持。對於遭受損失的學生,通過社會捐助、學校救濟、同學互助等形式給予支持和救助。
 
  六、搞好綜合保障重特大突發事件事件發生後,學校(園)要協調有關部門,完成綜合保障任務。
 
  1、後勤集團要保證水、電的正常供應。
 
  2、校醫務室要做好緊急狀態下的醫療救治工作。
 
  3、校醫務室針對疫情級別安排隔離、消毒工作。
 
  4、學校(園)設立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並視災害程度隨時增加資金的投入。
 
  5、德育處要具備快速反應能力,事發後,迅速到達現場。
 
  6、學校(園)要組建志願者隊伍,在統一指揮下,接受指令,完成相應任務。
 
  7、學校(園)要做好接受社會捐贈的有關工作。
 
  七、重大突發事件請示報告制度
 
  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源單位必須做到:
 
  (一)按照規定立即將所發生突發事件情況報告相關職能部門,並由其分別迅速轉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級部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事件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突發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救處理情況和已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聯繫電話、聯繫人和聯繫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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