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女子因定金糾紛剪毀店內32件婚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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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錯事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重慶一女子因糾紛剪毀店內32件婚紗禮服引起廣大網友關注,具體是什麼情況呢?下面和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重慶一女子因定金糾紛剪毀店內32件婚紗事件


1月12日,重慶江津一名女子衝進某婚禮店,剪毀店內32件婚紗禮服的視頻在網絡引發關注,眾多網友幾乎一邊倒指責女子的“衝動行為”。13日,封面新聞記者多次聯繫當事人蔣女士後,她終於獨家迴應封面新聞,説出了自己的心聲。她表示,自己之所以會做出幾乎所有人都批駁的“衝動之舉”,是因為不滿商家“堅決不退定金的強硬態度”。

因為“定金”糾紛 蔣女士一怒之下剪婚紗

蔣女士介紹,2021年4月23日,她和家人來到事發婚禮店預定8000元的婚慶,並交了3500元的定金,婚禮擬定於當年10月份舉行。8月份,她向商家提出婚禮延期的請求,主要有兩大原因:一是當時江津雙福地區由於疫情原因封閉,不適合舉辦婚宴;二是發現自己意外懷孕了。

“當時我們跟商家説了要延期辦婚慶,她也同意了。”蔣女士表示,隨後她想到自己快要生產了,不太方便辦婚禮。於是,蔣女士又找商家,想讓他們退還已交的3500元定金。

但當蔣女士向商家提出退定金的時候,商家明確告訴蔣女士:“3500元定金已經支付出一部分給主持、化粧、攝影人員了,沒辦法退。”蔣女士回答説:“已經支付了的費用,可以截圖給我看看,然後再把沒用的錢退給我。”

蔣女士認為商家沒有做到絕對誠信,“她用我交的定金支付給其他人員,應該給我看一下具體花在了哪些地方,但她不僅不發給我看,反而還以各種理由不退我錢,這是沒有道理的。”

經過多次溝通,蔣女士和商家始終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1月9日,蔣女士報了警,雙福派出所兩位民警陪同她一起來到婚禮店協商解決。民警聽完蔣女士和店家的各自陳述後,認為屬於民事糾紛,讓她們先自己協商解決。

蔣女士表示,警察走後,她再次詢問店家“剩下的錢不退給我嗎”,店家很堅定地表示:不退。面對商家的強硬態度,蔣女士徹底被激怒了,便出現了視頻中瘋狂用剪刀剪壞32件婚紗禮服的一幕。

“其實當時我的要求特別簡單,她哪怕是退我1000元、2000元,我都想得過去,可以接受。但她一直態度非常堅定地説,一分錢都不退給我,我當時就特別地生氣。”蔣女士説。

衝動之後很後悔,雙方協商始終沒能一致

事發後,蔣女士也意識到自己一時衝動,帶來的錯誤,“當時是情緒上了頭,過於衝動了些,我現在也很後悔。”

但對於商家提出的6.7萬的經濟賠償,蔣女士認為非常不合理。“6萬多是新婚紗的價格,但是現在這些婚紗已經不新了,都是人家穿過的,肯定不能是她説6萬多,我就給她那麼多錢。”

在蔣女士看來,3萬元的賠償金額比較合理。她告訴商家,願意賠償3萬元,相當於把損壞的婚紗折舊賣給她,但商家並不同意。

蔣女士透露,13日上午,她和商家再次去到雙福派出所協商,但最終協商依然沒能成功。商家提出5萬元的賠償金額,蔣女士還是覺得高了。

蔣女士説,“我讓商家回去考慮一下,給一個最低能接受的金額,之後再給我報價,如果我覺得可以接受,那麼就願意賠償。”

面對眾多網友的指責,蔣女士也頗有些委屈:“根本不像網傳的我是個瘋子一樣,任何事情肯定都有一個前因後果,當時可能雙方沒有溝通到位,説話都有一點衝動,所以當時我才會做出剪婚紗的過激行為。”

婚紗女子:我沒瘋是店家態度強硬,這個女人要為自己的瘋狂付出代價,但婚紗店也要為自己處理不當付出相應的代價。從雙方的敍述來看,婚紗店似乎是合理的,定金不能合法退還;但是從商業的角度來説,這樣的事情應該通過談判來解決。

婚禮目前不提倡,疫情下也要聚集減少,也不適合共同組織婚禮。尤其是女人懷孕的時候,更不適合共同組織婚禮,也不適合共同組織滿月酒。在這種情況下,雙方都要協商解決,婚紗店沒有必要壓着定金不退。雖然這在法理上是合理的,但卻在情理上是不合理的。

如果好好協商,可以去掉一部分自己的費用,即使不能全額退款3500元,如果退款一兩千元,也可以保持沉默就那樣了事了,這樣也不會導致這樣的後果,不是嗎?

即使孕婦受到相應的處罰,婚紗店也會遭受相應的損失,可以説是兩敗俱傷的結果,也會影響婚紗店未來的生意。當婚紗店提取一部分定金,最多可能賺一兩千塊;現在,一件6萬多元的婚紗,不能得到5萬元的賠償,想想真是因小失大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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