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責任書8篇 居住安全至上:房屋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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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就“房屋安全責任書”展開討論。房屋安全責任書是一份合同文件,明確房東和租户在租賃期間的安全責任與義務,保障雙方的權益。通過簽署此文件,能夠規範雙方的行為,強化物業安全管理意識,確保租房過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是為了促進和諧共處的重要法律文書。

房屋安全責任書8篇 居住安全至上:房屋安全責任書

第1篇

為加強房屋拆除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治拆除房屋安全事故的發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和方針、政策。對在規劃區房屋內部拆除範圍內進行裝飾拆除的施工人員,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應拆除並清理建築垃圾且保證安全承擔安全責任,拆除應當自上而下對稱順序進行,不得大面積同時拆除。當拆除一部分時,先應採取加固或穩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因特殊情況須採用推倒法拆除的,應遵照《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並須符合下列條件:

1:砍切牆根的深度不超過牆厚度的三分之一,牆的厚度小於兩塊半磚時,不得進行掏空。

3:拆除天花板前,應發出信息,待附近人員避到安全區域後方可進行。

4:需拆除工程範圍內的電線、電纜、煤氣管道、上下水道、供熱管線等設施,應當報物業部,並按有關操作規程作業。

5:拆除工程施工現場,應當設置標誌及專職監護人,並在周圍設置圍欄,夜間應紅燈示警;在高處進行拆除時應先設置溜放槽,較大或沉重的材料應用吊繩或起重機吊下,禁止向下拋物。

6:拆除應當符合環保要求,拆除廢料須堆放整齊,建築垃圾按規定淸運,不得在施工現場焚燒。

7:承擔拆除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為其從事拆除作業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施工規程進行施工,確保人員安全。

8:凡在施工過程中因違規操作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乙方施工中如需動火,必須向商場安全部出示本人的焊工資質證書,向商場相關安全部門申請手續,同意後方可施工。

2、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必須持有效資質證書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如有他人隨意動火,將追究當事人責任,並立即停止任何動火作業

3、動火作業現場必須有安保人員現場監護,並配備滅火器材方可動火作業。如沒有安保人員在現場監護不得動火作業,否則追究動火作業人員相關責任。

4、動火施工時必須將動火作業下方區域的可燃物清理完畢,如不能清理,必須採取嚴格防火措施、

房屋安全責任書8篇 居住安全至上:房屋安全責任書 第2張

第2篇

為加強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政策,甲方委託乙方對向陽路以北、濰徐南路以南環城河東側的28户二層房屋(具體位置由甲方指定)進行拆除,經雙方協商,簽訂本房屋拆除安全施工責任書。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政策。

2、應當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建立由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完善緊急救援措施,保證安全施工,做到“組織有 保證,任務有要求,工作有檢查,預防有措施”。

3、明確房屋拆除安全生產職責,與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文明施工責任書。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和警示標誌。 消防設施,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按照施工總平面圖佈置臨時設施、機具設備、堆放建築材料,保證出入口及場內通暢、整潔。

4、拆除房屋或構築物前,應先截斷電源、關閉天然氣,拆除樓房應當搭設防護架、設立防護網,施工人員應當按規定佩戴安全帽、掛設保險繩,應有效的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噪聲和震動,按有關規定運輸建築材料、處置建築渣土和各種廢物。

5、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時不得有下列行為:高空拋撒廢料;將有毒有害廢物作土方回填;泥漿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或河道;無符合規定裝置而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在應拆除建築物內辦公、生活或非作業性滯留;其它應當禁止的行為。

6、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存在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經費保障、完工日期等整改計劃,及時採取有效措 施,消除安全隱患,按規定的時間上交安全檢查整改情況書面材料,並向甲方報送整改情況。

7、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完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若發生安全事 故,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絕人員傷亡,及時上報事故情況,不得拖延或瞞報事故。安全事故發生後,要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按照責任及相關規定做好善後處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第3篇

為了構建和諧平安的社區,保證甲、乙雙方在租賃期內經營有序安全,根據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書。

一、本安全責任書的時效為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協議起至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之時為止。在該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1、甲方對承租的外來人員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到轄區派出所中報暫住登記,並根據暫住手續辦理房屋租賃一切手續,要求承租人遵守與有關外來人口管理的規定,配合轄區主管部門進行檢查工作。

2、甲方要經常檢查乙方租住人員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規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設施。

1、乙方嚴禁在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禁私自亂接電線,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絕一切產生安全隱患的行為。

2、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消防安全的相關規定,並按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服從甲方物業管理,不得在樓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車輛、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變承租房屋的結構和使用功能,如需進行合理的裝修,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退房時不得拆除已做裝修,以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須進行合法經營,按規定辦理工商、税務、衞生等相關登記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向有關部門舉報。

5、乙方應加強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安全意識並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現火災,爆炸觸電及任何安全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含給其他租户及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應負責其僱傭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相關從業規範教育,並配備相應的

勞動安全用品、護具。乙方與僱員之間發生的勞務、工傷等糾紛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不得違反。

五、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西安市有關管理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補充。 此安全責任書與所籤租房協議書同等效力,相互補充。

第4篇

為了加強對租賃房屋、租賃對象的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安全穩定,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1、房屋租賃雙方必須簽定租賃合同,並同時簽訂本安全責任書。本責任書與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為(電話:,手機:),安全負責人為(電話:,手機:);租賃人為(電話:,手機:),安全負責人為(電話:,手機:),都應對租賃房屋的安全生產負責。

3、房主應隨時檢查房屋的使用情況,有無安全和火災隱患,若因房主監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房主應承擔相應責任。

4、租賃人使用房屋前,應檢查所用房屋及附屬設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租賃人有權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後發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責任外,租賃人承擔所有安全責任。

5、承租期內,租賃人應保持房屋及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嚴禁違規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房主應對房屋的安全檢查負責,落實防火、防盜措施,督促和指導租賃人加強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6、租賃人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房主應隨時檢查租賃人是否在承租屋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加大房屋的負載,是否擅自佔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一經發現、應立即責令限期整改,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責任由房主和租賃人共同承擔。

7、租賃人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設備,給排水設備進行更改,對房屋進行裝修,須向房主提出方案,經批准同意後,租賃人方可進行。並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

8、租賃人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法律和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否則,租賃人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房主應加強對出租房的管理,若發現租賃人利用承租房從事違法亂紀活動,應當及時報告有關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第5篇

為了確保村民自建房屋安全,減少和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根據《板橋鎮集鎮、村莊建設工程和農民建房安全生產責任狀》並結合本項目具體情況,特制定本附件。

一、自建户自建房屋時,必須簽訂《板橋鎮集鎮、村莊建設工程和農民建房安全生產責任狀》、《[板橋小城]自建户安全責任承諾書》,並遵守《[板橋小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嚴格按照上述約束條例進行安全文明施工。

二、自建户建房時必須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隊,嚴格按照板橋鎮政府對[板橋小城]項目的統一規劃進行施工。

三、自建户建房前應將開工時間、施工工期、建築面積、建築設計、施工隊伍、建房所使用符合標準材料等情況報告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同時填寫《板橋鎮20xx年村民自建房用地審批表》、《建房申請書》並在與施工隊簽訂的建房協議中,明確安全教育、安全防範、安全責任等事項,同時將《建房協議》報板橋鎮居民委員會備案。經板橋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及板橋鎮居民委員會審核同意後方可施工。

四、村民建房時,應在施工現場設置醒目的警示線,施工用水、電必須在[板橋小城]項目總承包單位指定的連接點連接,不得私自亂拉亂接,並按時交納相關費用,施工用水、電費用每月每户按xx元/月直至工程竣工。

五、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設置防護網,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施工機械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

六、在施工期間自建户必須按照板橋鎮鎮政府相關主管部門規定,對建築垃圾、建築污水、施工材料等進行妥善處理。施工期間不影響周邊人員、生產和衞生、環境、安全以及政府對板橋小城項目內市政配套、城市綠化的施工,。

七、[板橋小城]項目總承包單位定期檢查督促施工安全,發現安全隱患,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建房户和施工單位,並申報相關政府部門。

八、自建户未按政府主管部門相關規定施工的',若發生安全事故的自行承擔責任。

九、村民建房時發生傷亡事故,應按照政府主管部門要求上報,不及時上報者,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6篇

為了加強老人民醫院地塊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強化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確保房屋拆除安全無事故,甲乙雙方特簽訂如下安全施工責任書:

乙方承包縣城區老人民醫院地塊房屋拆除工程,必須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並確保房屋拆除施工當中達到無人員傷亡事故,重傷、死亡率為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管理法規,督促乙方在拆除施工之前,將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組織方案和措施報縣住建局安監站審查備案,並按照安監站的要求辦理施工人員及周邊行人的人身意外傷害投保等安全保障手續。

2、委託監理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對房屋拆除全過程進行安全施工管理監督,發現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整改,確保房屋拆除安全無事故。

3、甲方有權不定期的到現場檢查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檢查日記台帳,督促乙方落實好安全員提出的整改意見。

4、甲方在房屋拆除施工之前,通知供電、供水、電信等相關部門做好所有線路的遷移工作,確保乙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順利進行。

1、房屋拆除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施工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已制定並審核通過的房屋拆除安全施工技術組織實施方案組織施工。

2、乙方除對所有拆除房屋的施工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事故保險外,還需對周邊行人進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將保險單在房屋實施拆除前提交甲方和安監站備案。

3、乙方如約向甲方交納貳拾萬元的施工安全施工履約保證金。在房屋拆除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交給甲方,在房屋拆除、殘渣清理完畢驗收合格視履約情況退還(不計息),無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的情況下全額退還(不計息)。

4、房屋拆除現場,乙方配備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與甲方委託的'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員相互銜接溝通,對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整改。

5、所有允許進入拆房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都必須佩戴安全帽,施工人員嚴禁穿拖鞋和酗酒後作業。

5、施工現場應設有警示標誌,臨街鬧市區域公共通道,應設立安全防護設施,地面應設欄杆等隔離裝置,在樓梯口、樓板邊、通道口,陽台邊作業,必須設立隔離欄杆和腳手架等防護措施。

6、房屋拆除承包人必須文明施工,房屋拆除現場要懸掛有關警告牌和警示標語;對過道行人和車輛要採取措施進行控制和疏散;對粉塵和噪音要採取有效的控制辦法,儘量不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

7、簽訂房屋拆除承包合同後,所有房屋拆除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一切醫療費和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視事故情節輕重扣除乙方50%至100%的安全施工履約保證金。

8、本責任書一式五份,甲方存檔一份,甲方財務一分,乙方存檔一分,送縣住建局安監站備案一份,送受委託監理單位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7篇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原則,加強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甲方)與房屋承租户(乙方)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做好租賃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對租賃的房屋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並排查安全隱患,保障其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乙方應遵守有關部門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汛、防災、用電、用氣等安全工作,嚴禁“三合一”,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確保安全用電。嚴禁在樓道內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確保走廊、通道暢通;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負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

四、乙方發現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及時報告甲方和公安機關。

五、乙方有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户口登記,並辦理暫住證。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並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需要裝修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在開業前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營業執照、開業許可證書等資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應當遵守《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報送户口所在地計生部門。

十、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社安辦一份。

第8篇

為加強房屋拆除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治拆除房屋安全事故的發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和方針、政策。對在規劃區房屋拆遷範圍內進行房屋拆除的'拆遷户,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被徵收房屋材料原則上歸甲方所有(因已給予了評估補償),如果乙方積極配合徵收工作,主動拆除並清理建築垃圾且保證安全承擔安全責任的,房屋材料獎勵給乙方。

二、拆除應當自上而下對稱順序進行,不得數層同時拆除。當拆除一部分時,先應採取加固或穩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三、因特殊情況須採用推倒法拆除的,應遵照《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並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砍切牆根的深度不超過牆厚度的三分之一,1牆的厚度小於兩塊半磚時,不得進行掏掘;

(三)推倒前,應發出信息,待附近人員避到安全區域後方可進行。

四、需拆除工程範圍內的電線、電纜、煤氣管道、上下水道、供熱管線等設施,應當報有關單位,並按有關操作規程作業。

五、拆除工程施工現場,應當設置標誌及專職監護人,並在周圍設置圍欄,夜間應紅燈示警;在高處進行拆除時應先設置溜放槽,較大或沉重的材料應用吊繩或起重機吊下,禁止向下拋擲。

七、房屋拆除應當符合環保要求,拆除廢料須堆放整齊,建築垃圾按規定清運,不得在施工現場焚燒。

八、承擔拆除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為其從事拆除作業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施工規程進行施工,確保人員安全。

九、乙方決定自行拆除的,必須按照以上要求進行,因自行拆除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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