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繕房屋安全合同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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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在寫合同的時候有清晰的思路,我們一定要認真思考自己的權益,合同的當事人都應該是在自願的基礎上意思是一樣的,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修繕房屋安全合同書8篇,供大家參考。

修繕房屋安全合同書8篇

修繕房屋安全合同書篇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防水補漏維修施工程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衞生間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等總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x月x日開工,於20xx年x月x日竣工。

1.6工程質量:乙方應確保甲方衞生間防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嚴格參照海南防水工程新規範標準及甲方要求施工,塗膜工程保證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層、不露點、平整均勻,與基層有一定粘結力,達到設計厚度等質量要求。。

1.7工程造價:衞生間防水每平方30元,結算時按實際面積結算。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並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提交乙方施工。

2.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2.3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第三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工程量及方位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3.5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範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並對工程保修五年。五年內出現滲漏,一切損失都有乙方負責。(包括對於樓下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五年保修期滿,合同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20xx年x月x日

修繕房屋安全合同書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屋概況

第1條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_________(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2條房屋法律概況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

房屋的使用面積:_________

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_________

第3條出租房屋概況

(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二部分租賃期限

第4條房屋租賃期限: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居住的;

4.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條款

第5條租金每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整)

第6條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半年/年)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_________元(_________幣)的租金;以後應在每_________(月/季/半年/年)最後一個月的_________日前付清下一_________(月/季/半年/年)的租金。(也可以約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條租金支付地點:_________.

第8條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轉帳等)

第9條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保證金和其他相關費用

第10條為保證乙方按照合同履行義務,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11條當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未繳納租金或者其他費用時甲方有權利從保證金中扣取。乙方應補足保證金。如果乙方經甲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未補足的話,則甲方可以單方解約,並追究乙方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12條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第13條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税收由_________方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撤銷、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14條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等由_________方承擔;環境衞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每月每平方米共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承擔。

第15條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牆、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五部分免租裝修

第16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免租裝修期,在此期間由_________方負責對房屋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甲方在此間期間免收乙方的租金。

第17條裝修期間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六部分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8條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9條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因轉租帶來的額外收益歸_________方所有。

第20條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21條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_________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係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

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22條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_________(可以/不可以)不徵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第七部分房屋修繕

第23條租賃期間,_________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_________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_________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____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第24條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予以修繕,超過_________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消租金或向甲方索還,並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25條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採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第26條租賃期間,房屋內原有的家電、傢俱等附屬設施、設備的維修由_________方負責,維修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27條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屋內原有的家電、傢俱等附屬設施、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28條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29條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八部分保險責任

第30條在租賃期限內,_________方負責購買租賃房屋的保險,_________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包括責任險)若_________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由_________方承擔。

第九部分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31條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説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第32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

第33條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___%計算。

第34條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35條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搬出房屋,則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標準執行。

第十部分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36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37條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___%計算。

第38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方能施工。

第39條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_________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40條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遷後_________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41條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42條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覆,則視為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天期滿次日起計。

第43條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部分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44條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45條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46條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_________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47條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發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認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維護或修繕完畢之前,甲方應減免這段日期的租金。

第48條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返還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部分通知

第49條依照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聯繫應以_________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為送達;

2.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第十三部分爭議解決

第50條本合同歸_________國法律、法規管轄。

第51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部分合同生效

第52條本協議自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第53條_________方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治安許可證等國家規定應辦理的各項手續。如果_________方在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仍然沒有辦理上述手續,則_________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54條由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該代理人應向對方出示授權委託書並應和對方應在授權委託書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委託方書面追認的,對委託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部分違約責任

第55條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第56條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_________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説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部分索賠

第57條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返回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交付的中介費用、乙方的來回搬遷費用、乙方已經支付和雖未支付但將要產生的裝修費用、乙方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設備安裝費用(如:有線電視安裝費、電話安裝費、電器安裝費用、電線電錶安裝費、中央空調通道安裝費、煤氣管道安裝費、網絡安裝費、暖氣安裝費等)

第58條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

第59條如果因乙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甲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留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甲方不予以補償。

第60條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61條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屋給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_________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責任。

第62條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七部分保證

第63條由_________作為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按照此合同履行義務。此保證為_________(一般保證/連帶保證)保證人的權利義務見附件。

第十八部分其他

第64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存_________份,税務部門___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5條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66條因所租賃房屋本身及其附屬物質量量問題造成第三人損害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對第三人之損害有過錯的除外。

第67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第_________日生效。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規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因甲方逾期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影響乙方辦理居住登記的,乙方可按規定單獨辦理租賃信息記載。

第68條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雙方應按規定及時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69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第70條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甲方簽字:_________(出租人)乙方簽字:_________(承租人)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時間:_________

修繕房屋安全合同書篇3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築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日一覽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方式

承包範圍: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合同文件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協議書

()中標通知書

()投標書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條款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圖紙及作法説明

()工程量清單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款》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合同條款

第1條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補充、修改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合同條款: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1-2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8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9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0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1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2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3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4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5圖紙及作法説明: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用以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及作法説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圖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圖及相應文字説明)。

1-16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7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8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9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

1-21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第2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雙方約定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本合同協議書

()中標通知書

()投標書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條款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圖紙及作法説明

()工程量清單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監理的工程可請監理工程師做出解釋。協商不成或不同意監理工程師做出的解釋,按本合同條款第16-6款的約定處理。

第3條語言文字及運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

3-2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規和相關規定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國家標準、規範和本市有關部門頒發的標準和規範適用於本工程。結合本工程特點,需進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相關規定的有:_________

3-3國內沒有相關標準、規範的部分:_________

應由發包人在_________日內,提出技術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內按發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4條工程師及項目經理

4-1發包人委託_________對本工程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其職權主要內容:_________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受委託的監理單位及監理工程師等詳細內容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本工程如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工程師的職權不得與監理工程師交叉,其具體職權: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應負責本合同全面履行。

4-3承包人委派施工場地的項目經理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4-4項目經理具體職權:_________

第5條發包人工作

5-1在開工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及作法説明_________份,組織設計單位和承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説明進行技術交底。如使用國外圖紙的,其翻譯等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2在開工前_________天,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被修繕或裝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場地內各種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或施工場地滯留的傢俱、設備、陳設及其他物品採取保護措施。提供施工場地及施工通道的範圍:_________

5-3向承包人提供地質和各種管線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

5-4協調處理保護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及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5-5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手續,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氣、電訊設備等,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及其他要求。

5-6協調做好施工場地保衞、消防、垃圾處理工作,協調好周圍鄰里關係,並承擔相應費用。

5-7結構修繕或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工程應有相應的圖紙及作法説明,並報有關部門審批。非結構修繕或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築結構、設備及設備管線,應向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5-8發包人應完成5-2、5-3、5-4、5-5、5-6、5-7各項工作或其他工作,發包人可將其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其具體內容:_________並承擔相應費用。

5-9發包人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驗收和檢查,按約定撥付工程款,辦理竣工驗收結算和其他各項事宜。

第6條承包人工作

6-1承包人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參加圖紙及作法説明交底,擬定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交工程師審定。

6-2嚴格按照標準、規範、圖紙及作法説明、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規定、環保規定認真組織施工,做好施工場地安全、保衞、消防、清潔工作;做好質量驗收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6-3按照有關規定,妥善保護好周圍建築物、設備及設備管線、古樹名木及施工場地內不易移動的傢俱、設備、陳設不受損壞。處理好因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户關係。

6-4不得超出圖紙及作法説明的規定,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設備及設備管線。

6-5工程竣工未交付發包人之前,負責對施工場地原有建築物及傢俱、設備、陳設和成品的保護工作。

6-6凡因承包人原因,違反6-2、6-3、6-4、6-5款的規定,造成損壞和罰款等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6-7協助發包人完成5-8款約定的其他各項工作。

第7條施工進度與工期

7-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內容和時間:_________,工程師在收到後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能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承包人按照經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不能按期開工,工期順延,並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的損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應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申請,工程師應在48小時以內給予答覆,在規定時間內未作答覆視為同意延期開工申請,工程師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順延。

7-2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在實施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在48小時以內給予答覆。在規定的時間內未作出答覆,承包人可以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工期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7-3因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因設計變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7天內累計超過8小時,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誤的,經工程師認定,工期順延。

7-4承包人應按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竣工的,應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價款併為提前竣工創造條件。

第8條質量檢驗與隱蔽工程驗收

8-1工程質量應達到協議書約定的標準,質量評定標準以國家或行業質量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雙方約定在製作樣板及樣板間,作為質量評定驗收實物依據。樣板及樣板間應按圖紙及作法説明要求製作,經工程師驗收合格後雙方共同封存,其製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2雙方約定該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對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達到驗收條件時,承包人在自檢之後的48小時內通知工程師組織驗收。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並由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以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師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時驗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8-3承包人應按照標準、規範、圖紙及作法説明,樣板間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隨時接受工程師檢查,併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

8-4凡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的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質量達不到約定的標準(含隱蔽工程複檢部分),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拆除、剝離、開孔、返修、重做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8-5凡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師指令失誤,而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或隱蔽工程要求複檢仍為合格的,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並賠償承包人損失,工期順延。

8-6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的,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9條試車

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內容及範圍應與承包工程範圍相一致。具體內容範圍及費用計算:_________

9-2設備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由承包人組織試車。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的,由發包人組織試車。凡具備試車條件的,組織試車一方應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共同為試車提供便利條件。試車合格後,在試車記錄上共同簽字。在規定時間內未能按時參加試車的一方應承認試車記錄。

9-3因設計原因或因發包人負責採購的原因,致使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應該修改設計或重新購置設備。承包人協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發包人應承擔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9-4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負責採購設備原因,致使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負責重新施工或購置設備的各項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9-5工程師在試車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後24小時,視為工程師已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0條安全生產

10-1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説明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和防火規範要求,並對其在施工場地的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凡因發包人原因違反安全及防火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的;發包人應承擔責任及發生的費用。並賠償承包人的損失。

10-2承包人應當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生產及防火規範組織施工,做好現場設備管線、通道等防護圍欄,在危險地段安裝警示牌或警示燈,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環境、不停止使用建築以及在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凡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的,承包人應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損失。

10-3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費用。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11條材料設備供應

11-1雙方約定本工程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件二),凡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按附件二規定的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供應時間、送達地點的要求進行,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書。承包人應積極配合發包人做好材料的驗收、試驗和保管工作,發包人支付保管和試驗費用,費用的計算:_________凡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規定或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種損失和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1-2凡由承包人負責採購和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符合質量和設計要求,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書。因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設計要求,給工程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擔責任。

11-3雙方約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_________應提供材料的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共同封存,做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凡材料不符合樣品或樣本的,由供貨方承擔資任。

11-4由承包人負責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第12條合同價款與交付

12-1實行招標的工程合同價款由發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12-2雙方約定,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方式確定。

(1)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風險範圍及計算方法:_________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

(2)可調價合同。合同價款調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的影響;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定額管理處公佈的價格調整;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雙方約定的其他調整原因等。雙方約定具體調整因素及調整方法:_________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計算方法:_________

12-3本合同生效後,發包人分_________次按下表支付工程價款,尾款待工程結算時一次支付。

第13條工程變更

13-1因發包人原因,需要對圖紙及作法説明,工程量進行變更的,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通知及要求進行相應變更。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增減及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13-2承包人不得對圖紙及作法説明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所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予順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的設計、材料作法和設備變更,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工程師同意而擅自變更的,應承擔相應費用,並賠償發包人損失。

13-3工程發生設計變更,雙方均應積極辦理變更洽商手續,並應按變更洽商履行合同。

13-4承包人在設計變更確認後14天內,對涉及合同價款變更內容提出工程價款變更報告,報經工程師確認,工程師在收到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後14天內給予確認或提出處理意見,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或沒提出處理意見,視為同意變更價款。

第14條工程驗收與結算

14-1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和本市有關竣工驗收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的內容及時間

14-2發包人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14天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發包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並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損失責任。

14-3竣工驗收日期以驗收通過的日期或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日期為準。因特殊原因,雙方約定或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協議。

14-4工程未經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承包人不得交工,發包人不得使用。因發包人強行使用致使工程發生質量問題及對建築物造成的損壞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

14-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14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竣工結算。

14-6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後14天內進行核實或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報告後,應通知經辦的銀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結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款後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發包人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款的,從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14-7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14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結算款,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沒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應當承擔保管費用。

14-8雙方對竣工結算有爭議的,按本合同條款第16-6款的約定處理。

第15條質量保修

15-1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關於質量保修的規定;對已交付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15-2雙方約定在竣工驗收前簽訂工程保修書的時間和要求:工程保修書(附件三)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16條違約責任、索賠和爭議解決方式

16-1發包人未按約定撥付工程款和工程結算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雙方還約定發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16-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竣工或未達到質量標準,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雙方還約定承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16-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6-4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理由和索賠證據。

16-5當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提出索賠一方向對方提出索賠意見及要求延長工期或經濟損失賠償報告及相關資料。對方在收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進一步補充證據,在規定時向內未作答覆或進一步提出要求,視為索賠已經認可。

16-6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同意採用以下其中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3)向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雙方接受、仲裁機構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況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17條合同解除

17-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2發包人未按約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過56天,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17-3承包人將工程全部轉包給他人或肢解以後以分包名義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1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雙方約定,結合本工程特點,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3)雙方約定,其他導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7-5一方依據合同約定要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條款第16-6款的約定處理。

17-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撤出提供便利條件,支付以上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7-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18條不可抗力

18-1雙方結合本工程對於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

18-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災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當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災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8-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18-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19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對本合同條款內容做進一步具體化約定,並修改、完善、補充條款如下:

第20條合同終止

20-1除本合同條款第15條以外,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20-2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21條合同份數

21-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分別保存一份。

21-2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發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修繕房屋安全合同書篇4

甲方:上x國小

乙方:上巴x學校

現因乙方民辦辦學需要,租賃甲方原新店國小的校舍和場地進行辦學,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新店國小的校舍、場地,不提供桌子、椅子、水、電、教學設備的添置、校舍的維修等。

2、乙方除今年向甲方上交租金1000元,以後每年向甲方上交4000元。租賃的時間暫定三年,租金每年3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一年的費用。

3、乙方可以對甲方所提供的校舍進行維修,但不得改變校舍的主體結構,也不得改變其使用用途,確因需要改變的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且乙方維修及添置的費用甲方概不負責。校舍、圍牆、校門等建築物在合同結束後應保持原狀,若有倒塌或重大損壞的,乙方必須維修到位。確實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房屋倒塌的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報告。

4、若因上級有重大決策確實需要終止合同的甲方按照時間比例退還租金,不算違約。

5、乙方在辦學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概不負責。

6、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能辦學的,也不得轉租給其他人,確實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7、本協議未盡事宜,需甲乙雙方協商,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8、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上巴河鎮中心學校、教育局民管辦各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時間:

修繕房屋安全合同書篇5

甲方:

乙方:

甘溪衞生院,將對綜合辦公樓修繕,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就門廳吊頂及室內粉刷等事項簽訂如下合同,確保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維修項目及質量標準要求

維修項目:

l、門廳吊頂;

2、辦公室牆體乳膠漆粉刷及油漆牆裙;

3、安裝塑鋼窗防護網;

4、更換防盜門、電器、線路安裝;

5、走道及梯間地面貼地板磚;

6、其它零散工程。

維修要求:

1、乙方在維修動工之前,材料進場須通知甲方進行驗 收,保證合格產品,方能施工。

2、乙方自行組織維修施工隊,並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 安全質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3、乙方要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完成該項工程任務,要 求清除原牆面塗料,滾刷乳膠漆,保證平整、結實、牢固、美觀,達到合格工程。

4、乙方對甲方的維修項目負責,確保維修範圍內的所 有設施的正常使用,乙方維修正常交工後,在維修範圍內的 設施屬於人為破壞的,屬於乙方責任。

第二條 維修付款方式

l、甲方在乙方完工後,驗收合格,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 款。

2、在合同執行期內,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全額的費用, 按實際施工量的現行市場指導價決算。

第三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後解決,如無法解決, 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名蓋章時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 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修繕房屋安全合同書篇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維修自來水主管及各户自來水管和屋面防水工程。

二、工程地點:安嶽縣人民銀行

三、承包範圍:見預決算表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本工程預算書單價及工程量甲、乙雙方收方量時行決算執行;

2、乙方在甲方的屋面上鋪築三油兩佈防水層;

3、工程造價:暫定為 萬元。最後以實際施工面積及工程量確定為結算面積乘以單價計入總金額付給乙方。

五、工期:本工程自20__年6月30日開工,於20__年8月30日竣工。

六、工程質量: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規範和施工操作規程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格。如驗收不合格,其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付款方式:

1、工程開工十天後,預付乙方工程款

30%;

2、工程竣工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房管局房改房資金到

位一次性付給乙方。

八、其它事項:

1、乙方進場應嚴格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施工期內若乙方發生不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為乙方提供施工條件,解決好施工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和民事糾紛。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作以下補充條款: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保修期為 年,保修期內屬乙方材料質量及施工質量所發生的滲漏,由乙方免費維修。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房屋維修工程量及工程預、決算價款表

甲方單位名稱:乙方單位名稱:

(蓋章)(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修繕房屋安全合同書篇7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當事人在_____________市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號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為本次要修繕的房屋的所有人,有權對此房屋進行修繕。

2.乙方已取得國家有關機關頒發從事房屋修繕的許可證,為有權從事房屋修繕的企業,目前合法存續。

為明確雙方本次房屋修繕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合理、等價有償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決定將位於區街_______樓_______層____號的房屋一套,建築面積_平方米由乙方來進行修繕,乙方同意進行修繕。

第二條 甲方保證其有權對上述房屋進行修繕。

第三條 乙方保證其具有房屋修繕的資格證照。

第四條 乙方本次為甲方的房屋進行修繕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為______________;標準為______________(要詳細寫明房屋所須修繕的具體各部分以及對修繕方式和標準的要求)。

第五條 乙方本次為甲方的房屋進行修繕的時間為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為止。

第六條 本次房屋修繕的費用為______元,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支付______元,在本次房屋修繕結束並經驗收合格後______日內將尾款______元全部付清。

第七條 本次房屋修繕的原材料除附件二中所列的清單外,均由乙方全權採購並由乙方來負責提供,但甲方有權監督其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 定或行業慣例。對於附件二所列的原材料,由甲方來提供(或由乙方按甲方在清單中的要求來提供)。

八條 雙方約定由______來進行本次房屋修繕的驗收工作,並向其支付規定報酬______元。該部分費用由甲方來負擔。

第九條 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在______日內讓乙方進場工作,並協助乙方進行與修繕有關的工作。

第十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除第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以及為處理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十二條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則每遲延一天,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但因甲方原因或有關政府行為或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本條的.約定不免除乙方根據第十一條應負擔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只有在發生了以下三種事情之一後才能變更:

1.雙方合意變更並達成書面的協議;

2.有關政府機關的種種行為使本次房屋修繕的行為必須修改;

3.不可抗力的情況使本合同必須修改。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發生以下事情方可終止:

1.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合同的履行並達成了書面協議;

2.有關政府機關的種種行為使本次房屋修繕行為不能進行或失去意義(如上述房屋列入了拆遷範圍);

3.不可抗力的情況使本合同必須修改。

第十五條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在開始協商後30日內雙方還未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甲方簽字並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修繕房屋安全合同書篇8

發包人(簡稱甲方):

承包人(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築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方式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與驗收

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手續以簽單為準。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乙方可以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的窩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價款及結算合同一經簽訂,甲方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預算價款作為依據,按以下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進場前_____日內,甲方應付總工程款的_____%,計(大寫)_______元整;

2、當工期進度過半甲方第二次付總工程款的_____%,計(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

3、剩餘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計(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交送甲方,甲方結清尾款。

六、合同文件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本合同合同條款、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及作法説明、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______%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維修約定

1、本工程交工後,乙方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算起,為______個工作日。

2、因甲方使用不當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實行有償維修。

3、甲方在使用過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項目時,乙方實行有償服務。

十、合同生效

1、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發包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承包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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