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積分制管理辦法精選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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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積分制管理辦法精選合集
 

黨員積分制管理辦法精選合集

【篇一】

為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增強新時代下黨員教育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引導黨員認真履行義務,切實發揮好先鋒模範作用。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及相關規定,決定在全局實行黨員分類積分管理,參照全縣積分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一、目標要求

對黨員實行積分管理,應緊扣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主線,堅持簡易便行、便於操作、突出重點,堅持標準、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則,着眼於解決部分黨員中存在的黨性意識不強、組織紀律觀念差、作用發揮不好等問題,採取定性評價與量化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實現黨員日常管理服務的科學化、精細化,激勵廣大黨員做到政治合格、執行紀律合格、品德合格、發揮作用合格。

二、考核對象

機關在職黨員。對退休黨員,暫不列入積分管理範圍,年底根據其參與黨組織活動和日常行為表現直接進行民主評議定級。

三、積分週期

從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為一個週期。

四、積分項目

黨員分類積分分為共性項目、個性項目和“一票否決”項目三類,共設置分值100分。具體項目考核內容如下:

共性項目:

(1)政治合格。擁護黨的領導,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兩個維護”;

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努力增強黨員意識和服務本領。佔總積分的20分。

(2)執行紀律合格。按要求參加“三會一課”和“主題黨日”、民主評議黨員等組織生活,主動按時上交積分申報表,按時交納黨費。維護黨的形象,與社會上不良言論與風氣作鬥爭,敢於亮身份,樹形象,對黨忠誠。佔總積分的35分。

(3)品德合格。敬老愛幼,積極履行公民義務,維護社會管理秩序。積極履行公民義務,維護社會管理秩序。教育家庭成員,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倡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不違規賑酒、不吃違規酒,本人及家庭成員不參與“黃賭毒”,抵制奢侈腐化和愚昧落後的社會風氣。佔總積分的20分。

個性項目:主要是指黨員執行黨組織的決定,積極完成黨組織分配的任務,盡職履行工作責任;

積極參加黨員志願服務活動,參與脱貧攻堅結對幫扶;

承諾踐諾。佔總積分的25分。

“一票否決”項目:是指如有下列“一票否決”行為,即評為不合格黨員:信仰宗教、參加封建迷信經教育不改者;

編造、傳播有損黨的形象或與上級精神相悖言論者;

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者;

大是大非面前喪失原則,對壞人壞事不揭露甚至包庇者;

長期外出與黨組織失去聯繫者;

因“四風”問題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等問題受到嚴重警告處分者;

組織、策劃、參與羣體性事件或集體上訪者;

連續三個月不繳納黨費者;

不敬老愛幼,漠視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者;

本人及家人“黃賭毒”造成惡劣影響者;

本人及家人蔘與封建迷信造成惡劣影響者;

婚喪喜慶事宜等參與吃請造成不良影響者;

傳播流言蜚語破壞團結嚴重影響工作者;

除特殊情況外連續三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

五、評定等次

評定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等次必須85分以上且不超過黨員數的30%,按得分排名確定,70分以上為合格,60—69分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特別説明:黨員年度綜合得分低於88分的,不能被評為優崗。

六、管理流程

1.分類登記。年初,各基層黨支部對照標準,確定每位黨員類別,建立黨員分類積分管理台賬,並將基本信息錄入台賬和黨員積分公示欄。

2.日常記分。每個黨支部明確1名記分員,對照標準,每月及時將加扣分數記入台賬,每季度進行一次彙總,公開在公示欄,年中和年底兩次在黨員大會上公佈,接受黨員羣眾監督。

3.民主測評。年底召開支部黨員測評大會,測評結果按標準納入年度積分。

4.統計積分。每年底,各黨支部統計出黨員年度總積分,上報機關委員會及局黨組審定。

5.定等備案。機關委員會審核報局黨組審定後,對黨員進行分類定等,結果上報縣直機關黨工委。

6.全程公示。製作統一的黨員分類積分管理公示欄,對黨員積分情況在各黨支部進行全程公示,每季度彙總情況及年終定等情況及時進行更新。

七、結果運用

黨員分類積分結果即為黨員年度民主評議結果,並作為黨員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1.對定等為優秀的黨員,各黨支部要結合“七一”表彰等活動向上級申報表彰獎勵和宣傳推介;

2.對定等為基本合格的黨員,黨支部要進行談心談話。是預備黨員的延期轉正;

3.對定等為不合格的黨員,黨支部要進行警示和批評教育,並要求限期改正,期限為一年。是預備黨員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4.對連續兩年定等不合格的,應勸其退黨或實行除名處理。

對定等為不合格的黨員,要按照《中共石門縣委組織部關於進一步深入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要求、程序進行及時處理,並報縣委組織部備案。

八、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黨支部要充分認識到黨員分類積分管理的重要意義和作用,要切實加強黨員分類積分管理工作的領導。

2.堅持積分標準。各黨支部要結合單位實際、人員性質,以及黨員年度具體目標任務,進行專題研究,依據《石門縣黨員分類積分參考標準》,細化不同類型黨員的組織任務和志願貢獻的積分標準,要嚴格程序,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3.確保工作實效。各黨支部要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將黨員的積分標準及早發放到黨小組和每位黨員手中,讓全局所有黨員瞭解熟悉。要強化責任,及時公示,接受黨員羣眾監督,對於徇私舞弊、有分不扣的,要追究黨支部負責人責任。

【篇二】

為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增強新時代下黨員教育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引導黨員認真履行義務,切實發揮好先鋒模範作用。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及相關規定,決定在全局實行黨員分類積分管理,參照全縣積分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一、目標要求

對黨員實行積分管理,應緊扣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主線,堅持簡易便行、便於操作、突出重點,堅持標準、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則,着眼於解決部分黨員中存在的黨性意識不強、組織紀律觀念差、作用發揮不好等問題,採取定性評價與量化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實現黨員日常管理服務的科學化、精細化,激勵廣大黨員做到政治合格、執行紀律合格、品德合格、發揮作用合格。

二、考核對象

機關在職黨員。對退休黨員,暫不列入積分管理範圍,年底根據其參與黨組織活動和日常行為表現直接進行民主評議定級。

三、積分週期

從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為一個週期。

四、積分項目

黨員分類積分分為共性項目、個性項目和“一票否決”項目三類,共設置分值100分。具體項目考核內容如下:

共性項目:

(1)政治合格。擁護黨的領導,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兩個維護”;

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努力增強黨員意識和服務本領。佔總積分的20分。

(2)執行紀律合格。按要求參加“三會一課”和“主題黨日”、民主評議黨員等組織生活,主動按時上交積分申報表,按時交納黨費。維護黨的形象,與社會上不良言論與風氣作鬥爭,敢於亮身份,樹形象,對黨忠誠。佔總積分的35分。

(3)品德合格。敬老愛幼,積極履行公民義務,維護社會管理秩序。積極履行公民義務,維護社會管理秩序。教育家庭成員,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倡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不違規賑酒、不吃違規酒,本人及家庭成員不參與“黃賭毒”,抵制奢侈腐化和愚昧落後的社會風氣。佔總積分的20分。

個性項目:主要是指黨員執行黨組織的決定,積極完成黨組織分配的任務,盡職履行工作責任;

積極參加黨員志願服務活動,參與脱貧攻堅結對幫扶;

承諾踐諾。佔總積分的25分。

“一票否決”項目:是指如有下列“一票否決”行為,即評為不合格黨員:信仰宗教、參加封建迷信經教育不改者;

編造、傳播有損黨的形象或與上級精神相悖言論者;

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者;

大是大非面前喪失原則,對壞人壞事不揭露甚至包庇者;

長期外出與黨組織失去聯繫者;

因“四風”問題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等問題受到嚴重警告處分者;

組織、策劃、參與羣體性事件或集體上訪者;

連續三個月不繳納黨費者;

不敬老愛幼,漠視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者;

本人及家人“黃賭毒”造成惡劣影響者;

本人及家人蔘與封建迷信造成惡劣影響者;

婚喪喜慶事宜等參與吃請造成不良影響者;

傳播流言蜚語破壞團結嚴重影響工作者;

除特殊情況外連續三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

五、評定等次

評定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等次必須85分以上且不超過黨員數的30%,按得分排名確定,70分以上為合格,60—69分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特別説明:黨員年度綜合得分低於88分的,不能被評為優崗。

六、管理流程

1.分類登記。年初,各基層黨支部對照標準,確定每位黨員類別,建立黨員分類積分管理台賬,並將基本信息錄入台賬和黨員積分公示欄。

2.日常記分。每個黨支部明確1名記分員,對照標準,每月及時將加扣分數記入台賬,每季度進行一次彙總,公開在公示欄,年中和年底兩次在黨員大會上公佈,接受黨員羣眾監督。

3.民主測評。年底召開支部黨員測評大會,測評結果按標準納入年度積分。

4.統計積分。每年底,各黨支部統計出黨員年度總積分,上報機關委員會及局黨組審定。

5.定等備案。機關委員會審核報局黨組審定後,對黨員進行分類定等,結果上報縣直機關黨工委。

6.全程公示。製作統一的黨員分類積分管理公示欄,對黨員積分情況在各黨支部進行全程公示,每季度彙總情況及年終定等情況及時進行更新。

七、結果運用

黨員分類積分結果即為黨員年度民主評議結果,並作為黨員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1.對定等為優秀的黨員,各黨支部要結合“七一”表彰等活動向上級申報表彰獎勵和宣傳推介;

2.對定等為基本合格的黨員,黨支部要進行談心談話。是預備黨員的延期轉正;

3.對定等為不合格的黨員,黨支部要進行警示和批評教育,並要求限期改正,期限為一年。是預備黨員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4.對連續兩年定等不合格的,應勸其退黨或實行除名處理。

對定等為不合格的黨員,要按照《中共石門縣委組織部關於進一步深入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要求、程序進行及時處理,並報縣委組織部備案。

八、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黨支部要充分認識到黨員分類積分管理的重要意義和作用,要切實加強黨員分類積分管理工作的領導。

2.堅持積分標準。各黨支部要結合單位實際、人員性質,以及黨員年度具體目標任務,進行專題研究,依據《石門縣黨員分類積分參考標準》,細化不同類型黨員的組織任務和志願貢獻的積分標準,要嚴格程序,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3.確保工作實效。各黨支部要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將黨員的積分標準及早發放到黨小組和每位黨員手中,讓全局所有黨員瞭解熟悉。要強化責任,及時公示,接受黨員羣眾監督,對於徇私舞弊、有分不扣的,要追究黨支部負責人責任。

【篇三】

為了進一步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紮實推行黨員“承諾、踐諾、積分、評議”一體化管理辦法,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精神,按照區委組織部《關於印發〈**區教育系統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渭臨組通〔**〕65號)文件要求,結合教育系統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建立較為完善科學的黨員評價考核體系,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直接教育、管理和監督黨員作用,進一步增強黨員教育管理針對性和有效性,切實提高黨員隊伍建設質量,激發黨組織的生機活力,提高黨員的工作積極性,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二、對象範圍

黨組織關係在**區教育系統的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對年老體弱、卧牀不起和長期生病無法履行黨員義務的黨員,在徵求本人意見的情況下,經支委會研究後報局黨工委備案同意,可不納入積分制管理對象。

三、積分內容及考核方法

黨員教育管理積分由日常積分、民主測評分、重大事項積分三部分構成,在黨員管理考核實時質量圖上及時更新公示公開,年度民主評議黨員時綜合運用。各黨(總)支部要具體抓好落實,明確宣傳委員為積分管理員,不設委員會的支部由專人負責考核。

(一)日常積分。以黨員管理實時質量圖貼星為基礎計分。主要考核黨員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參加“1號活動”及組織生活的情況,是對一名合格黨員的基本要求。

日常積分初始分為100分,在初始分上根據實際情況對每位黨員進行扣分項和加分項核算。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按年度進行,每月進行一次更新公示,由黨支部具體組織實施。

加分事項:星級評定被定為五星黨員的、加5分,被評定為四星黨員的、加3分。

扣分事項:無故不參加或無正當理由中途退出支部組織的“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等會議活動的,每次扣3分;

無正當理由不按月足額交納黨費的,每次扣3分;

無故不參加黨員志願服務的,每次扣3分;

黨員星級評定被定為二星黨員的扣1分,被評定為一星黨員的,扣2分;

每接到一次黃色預警扣5分,每接到一次紅色預警扣10分。流動黨員無正當理由未在流動黨員微信羣或相關平台發言的,每次扣1分;

每季度無正當理由不向組織提交思想彙報的,每次扣3分。違反社會公德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3分;

其他扣分事項由黨支部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具體工作研究決定。

扣分由黨支部根據黨員現實表現和相關記錄每月據實扣除,及時反饋黨員本人,並在下次黨員大會上通報,按照黨務公開相關要求按月進行公開。黨員在全系統範圍轉接黨組織關係,本人攜帶《黨員積分制管理個人積分表》隨組織關係介紹信一併交轉入黨支部,由轉入黨支部繼續實施積分管理。

(二)年度民主測評分。在年度民主評議黨員中,對每名黨員進行民主測評,滿分為100分,支部黨員打分的平均分即為該黨員的民主測評分。

(三)重大事項加減分。加分事項由黨支部掌握的事實依據或由黨員本人提交佐證材料,經支委會審核同意後,在年末時給予相應加分。

加分事項:響應黨組織號召、積極參加愛心捐助、交納特殊黨費、進行社會救助、扶危救困、矛盾糾紛調解等活動,每次加1-5分;

積極參加教育扶貧、送教下鄉、手拉手“1+2”幫建等活動,每次加1分;

積極參與、主持省、市、區級組織的示範課教學、教學研討、課題研究等活動,且影響、成果明顯的,每次分別加3分、2分、1分;

黨員在學科教學、業務引領等方面有重大貢獻,分別建立省、市級學科工作坊的,每項分別加5分、3分;

黨員分別受省、市、區邀請外出講黨課、作輔導報告、先進事蹟報告等,每項分別加3分、2分、1分;

黨員年度內受到中央、省、市、區黨委(政府)表彰的,每項分別加10分、8分、5分、3分,黨員被局黨工委表彰為優秀黨組織書記、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和扶貧工作先進個人等加1分,同一內容受不同級別表彰的,按最高級別加分。有關體現教學實績的重大加分事項由支部結合質量檢測自行確定加分分值,最高不超過5分。

扣分事項:組織觀念淡薄、不服從黨組織決定、不支持黨組織工作或擅自散佈同黨組織決定精神相悖言論的,視情節每次扣5-10分;

黨員受到通報批評一次扣3分,誡勉談話一次扣5分,警告處分一次扣10分。

(四)作出等次評價。由黨支部按7:3的比例計算黨員教育管理年度積分,即黨員教育管理年度積分=年度日常平均積分×70%+民主測評分×30%+重大事項加減分。重大事項加減分不設上限,但年度積分總分值不超過100分。黨員教育管理年度積分作為民主評議黨員等次評定依據,在一定範圍內公示,並報局黨工委備案。積分在90分及以上的,按照積分高低順序作出“優秀”等次評價(一般“優秀”等次佔比不超過支部黨員數的三分之一,超出部分黨員應作出“合格”等次評價);

總分為80-89分的,作出“合格”等次評價;

總分為60-79分的,作出“基本合格”等次評價;

總分低於60分的,作出“不合格”等次評價。

對於黨員違反黨的紀律、法律法規等行為,受到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等黨紀處分或受到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政紀處分的和連續6個月以上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的,實行一票否決,當年積分為零,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一票否決”情況由支委會研究認定報局黨工委備案,並在黨員大會上據實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明確職責任務。各黨(總)支部要根據本方案組織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同時還要結合各自黨組織的工作重點不同,在統一的基礎上合理設置每月日常積分中的其他扣分項目及標準,以充分體現差異性、實效性和簡便可操作性。各黨(總)支部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把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作為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和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重要載體,作為加強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為落實“三會一課”等黨內組織生活制度的重要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結果運用。評價結果要向黨員本人及時反饋並向局工黨委報告。黨員參與黨內評先評優,上年度積分評定必須達到“優秀”等次。對評定為“不合格”等次的黨員,由黨(總)支部書記進行約談並限期整改;

對連續三年評定為“不合格”的黨員,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並報黨工委批准,勸其退黨;

評定等次為“不合格”黨員人數超過支部黨員總數20%的支部,局工黨工委對該支部書記進行約談,責令限期整改。

(三)注重工作融合。各黨(總)支部要教育引導廣大黨員主動參與積分制管理,不斷增強黨員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提升的意識,並要與業務工作相結合,立足崗位講黨性、做出業績展形象,形成比學趕超的濃厚氛圍,發揮其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作用。

【篇四】

一、考核原則

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立足崗位、重在日常,量化考評、動態調整,簡便易行、民主公開的原則。

二、考核對象

**市發改委機關在職全體黨員。

三、積分設置標準

黨員積分由基礎積分、模範作用、特色加分、一票否決四部分組成。共計110分。

(一)基礎積分(30分)

1、“三會一課”(14分)。指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

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按時上好黨課。堅持“三會一課”制度要注意不斷改進內容和形式,注重質量,避免流於形式。

2、黨性原則(16分)。主要突出政治品格。遵循黨章

規定的黨員基本義務和黨組織對黨員的基本要求,考核黨員政治合格標準。使黨員經常受到黨性教育、黨的優良傳統作風教育,增強黨員的黨性觀念,從而在各項工作中自覺地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二)模範作用(70分)

1、履行職責(40分)。主要突出主責性。落實市委一三五基本工作思路和“一線工作法”,支部和全體黨員開展“三會一課”,開展主題教育活動的表現和成效,全面完成業務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情況,考核發揮作用工作業績履職合格標準。

2、廉潔自律(20分)。主要突出組織紀律。領導幹部執行“一崗雙責”情況,幹部遵守中央八項規定情況,考核黨員幹部執行紀律合格標準。

3、道德品行(10分)。主要突出道德規範。遵守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等情況,考核黨員幹部品行品德合格標準。

(三)特色加分(10分)

主要突出激勵性。引導黨員創先爭優,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在工作中貢獻突出,受到表彰的;

積極參與“學習強國”學習、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黨員競賽活動、巴陵先鋒先行、社區幫扶和扶貧等其他突出表現。由黨員定期申報、支部會議認定,經公示無異議後即可加分。激勵加分累計不得超過10分。

(四)一票否決。

黨員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實行一票否決,積分為零。主要包括: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到紀檢監察、公安、法院等機關處理的;

信仰宗教或經常參加封建迷信活動,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繳納黨費、不參加黨組織所分配工作的;

其他一票否決事項。

四、考核評議

黨員積分管理以委機關黨委書記為黨員管理考核第一責任人,各黨支部為考核單位組織實施並制定細則,黨支部書記為各支部黨員管理考核第一責任人。每季度為一個記分時段,一年為一個積分週期,在時間安排、具體操作上與民主評議黨員、評先評優等工作統籌銜接。

1、每月黨員幹部個人自評:由黨員本人根據自身工作表現和工作成績情況,實事求是地進行自我評分。

2、每季支部會議考評:根據個人自評情況,結合本人日常考勤及工作表現,經黨員大會評議認定積分,經支委會逐一研究,客觀公正地得出合理的季度積分結果。

3、年度黨員幹部民主評議:通過年度組織生活會開展民主評議黨員,黨員互評的基礎上支委會對每一個黨員幹部進行綜合評議,在年度平均積分基礎上,評為優秀的加15分,合格的加10分,基本合格的加5分,不合格的不計分。

年度評選設置“金牌、銀牌、黃牌、黑牌”。平均分在100分及以上,評為“金牌”。平均分在80-99分,評為“銀牌”,平均分在60-79分,評為“黃牌”,平均在60分以下,或者六個月無正當理由不繳納黨費,或者出現一票否決項目的,

評為“黑牌”,按不合格黨員處置。

4、結果公示。黨支部將黨員年度評議後的總積分結果書面報告委機關黨委,委機關黨委召開黨委委員全體會議對每個支部、每一個黨員進行全面評價和審查,將審核結果在委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可以受理黨員申訴,經調查核實,妥善處理。

五、結果運用

黨員年度總積分作為單位工作評先評優,幹部提拔使用,黨員先進表彰評定的重要依據。對貢獻突出,積分評為“金牌”的優秀黨員,要優先提拔使用;

對積分排名靠前的黨員,應優先作為各項工作評先評優的推薦對象,並給予激勵關懷;

對於積分排名靠後的黨員,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由黨支部負責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對不符合黨員要求被認定為不合格黨員的,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慎重穩妥作出處置。

六、具體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黨支部要把推行黨員積分管理作為作為落實黨內組織生活制度的關鍵抓手,作為搭建載體平台的重要舉措,作為處置不合格黨員的剛性約束;

支部書記要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要善於研究解決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精心組織,強化過程,公正公開,確保取得實效。

2、深入宣傳引導。要加強思想發動,廣泛宣傳黨員積分制管理的目的意義,使廣大黨員普遍理解並自覺接受教育管理。要將黨員積分考評管理的相關要求及時傳達到每名黨員,做到考評標準明確、考評程序明確、考評要求明確,努力在全體黨員中營造學習先進、崇尚先進、爭當先進的濃厚氛圍。

3、強化督導檢查。支部書記要切實履行責任,牽頭組織抓好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切實加強對黨員的日常工作量化教育管理。支部要建立健全黨員積分制管理台賬,做到按時記錄,加強規範管理。

4、本《辦法》和《實施細則》自**年9月1日至2020年**31日實行,具體辦法和細則由委機關黨委負責解釋。

【篇五】

為切實加強對機關黨員的日常管理,強化黨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鮮明導向,發揮支部主體作用,推進黨支部建設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制定本試行辦法。

第一條原則要求

黨員積分管理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立足崗位、重在日常,量化考評、動態調整,簡便易行、民主公開的原則,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黨員培訓、理論學習、志願服務以及崗位履職、遵紀守法、創先爭優等情況進行分值化記錄,作為黨員年終考評依據。

第二條適用對象

本辦法適用於組織關係在市外辦機關黨組織的在職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

機關黨組織中的退休黨員不實行積分制管理;

長期在外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參加正常組織生活的流動黨員,暫不實行積分管理。

第三條積分細則

黨員積分制以一個自然年度為積分週期,對黨員日常表現採取加分、扣分的方式進行積分考核,按“黨員積分=基礎分+加分+扣分”動態計算分值,年終進行綜合考評。黨員基礎分為60分,加分後分值總數不設上限,扣分後分值下限為“0”分,次年重新計算。

(一)加分項目

1.參加黨的活動

(1)黨員參加“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性體檢)等基本制度,每次記1分;

(2)黨員參加上級機關或黨校組織的理論或黨務培訓,每次記1分;

參加1周至1個月調學的,記2分;

參加2個月以上調學的,記3分。

(3)黨員撰寫黨建理論研究文章、心得體會交流,每次記3分,獲市級及以上表彰的,再增加3分;

(4)黨員在本單位參加微宣講、微黨課、微討論、微讀書等主題活動,每次記3分,參加市級部門宣講的,再增加3分;

(5)黨員受邀外出作黨建方面的講課、輔導報告、先進事蹟報告等,每次記5分;

(6)積極參與“學習強國”學習,按當年度得分進行計算:學習總積分/1000。

2.崗位現實表現

帶頭開展“三服務”活動,為企業、基層、羣眾解決身邊困難問題的記2分;

(2)受到本部門表彰加3分,受市級表彰加5分,受省級以上表彰加10分。

3.參加社會文明實踐

(1)黨員參加路長制巡街及其他志願服務,每次記1分;

(2)黨員參加在職黨員進社區、“紅色聯盟”“雙千萬結對幫扶”“雙聯繫雙報到”以及黨組織統一組織的活動,每次記1分;

(3)黨員參加其他各類公益性、服務性社會活動,每次記1分;

(4)黨員積極參加部門“書香機關”建設,借閲圖書後能提交閲讀心得的,每次記2分。

(二)扣分項目

1.因非工作和身體原因缺席黨員活動的,每次扣2分;

2.工作中接到羣眾舉報、12345信訪投訴的,每次扣5分;

3.8小時工作外發生有損單位形象和利益的,每次扣5分;

4.在網絡上發表不當言論,造成影響的,每次扣5分;

5.黨員受到提醒談話的,每次扣5分。

(三)“一票否決”事項

1.黨員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組織生活,不交納黨費,不做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的;

2.黨員發生酒駕、賭博等行為的;

3.黨員未遵守保密規定,發生失泄密事件的;

4.黨員受留黨察看以下處分的;

5.其他嚴重違反《黨章》規定情形的;

第四條考核要求及結果運用

1.黨支部於當年12月底前將黨員積分結果書面報告黨總支。黨總支對每一名黨員進行全面評價和審查,審核結果在全辦公示,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可以受理黨員申訴,經調查核實,妥善處理。

2.黨員積分是作為評優評先、民主評議黨員(黨性體檢)重要參考依據。對積分排名靠前的黨員,應優先作為各項工作評先評優的推薦對象,並給予激勵關懷;

對於積分排名靠後的黨員,由黨支部負責人對其進行談話,督促其改進提高。

第五條其他事項

1.黨支部要把推行黨員積分管理作為落實黨內組織生活制度的關鍵抓手,作為搭建載體平台的重要舉措,作為處置不合格黨員的剛性約束;

支部書記要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善於研究解決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精心組織,強化過程,公正公開,確保取得實效。

2.各支部要加強思想發動,廣泛宣傳黨員積分制管理的目的意義,使廣大黨員普遍理解並自覺接受教育管理。要將黨員積分考評管理的相關要求及時傳達到每名黨員,做到考評標準明確、考評程序明確、考評要求明確,努力在全體黨員中營造學習先進、崇尚先進、爭當先進的濃厚氛圍。

3.各支部書記要建立健全黨員積分制管理台賬,選定好記錄員,做到按時記錄,加強規範管理。

4.黨員及黨組織弄虛作假,致使積分失真、失實的,視其情節予以批評教育、通報或約談黨組織負責人,情節嚴重的可給予組織處理;

違反有關紀律規定的,追究違紀責任。

5.本辦法由市外辦機關黨總支負責解釋,自2020年5月1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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