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獎懲制度8篇 "生產安全獎懲:實施並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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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保障企業安全穩定運營具有重要意義。該制度通過獎勵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及集體,懲罰安全生產違法失信行為,推動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8篇

第1篇

第一條 為了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製度建設,確保項目安全生產各項目標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獎勵採取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對安全生產工作不落實或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採取以處罰以教育與經濟手段、行政處罰相結合的方式,把激勵、教育、處罰貫穿於安全生產的始終。

第三條 堅持獎罰分明的原則。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處罰;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瀆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造成事故或隱瞞事故、弄虛作假的,給予重罰。

第四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對責任單位實行獎勵:

(一)負傷率在1%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獎勵;事故率在2%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獎勵。事故費率在1.5%0以下的單位,按所降部分的30%進行獎勵。

(二)目標考核綜合分達90 分及以上單位,項目對工區長、職能部門責任人按其所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獎勵;

第五條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班組、施工隊、人員,皆納入安全生產獎勵範圍,獎勵費用在安全生產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及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三)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並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減少損失的。

(四) 在安全技術、職業衞生方面積極採用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被採納,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五) 堅守崗位、忠守職責,在勞動安全衞生工作中做出成績的。

(六)安全獎勵應根據責任大孝貢獻多少、安全工作難易程度,分開檔次,嚴禁平均主義,一次性獎勵由安全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第六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對責任人實行經濟處罰(必要時給予行政處罰):

(一)發生傷亡事故時,按下列規定,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當事人實行經濟罰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以內的,按10%的比例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罰。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至伍千元的,罰款數額在二仟元的基礎上,其餘部分按8%的比例計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罰款數額在伍仟元的基礎上,其餘部分按5%的比例計算。

4) 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 萬元以上的,上報公司,由公司安委會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處理決定。

(二)發生傷亡事故時,涉及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的各級責任人,應按責任大小實行經濟罰款(視情況研究確定數額)。對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責任者,除按事故責任大小實行經濟罰款外,還要追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對責任單位負責人實行處罰:

(一)負傷率超1%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處罰;事故率超2%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處罰。事故費率超1.5%0 的單位,按所超部分的30%進行處罰。

(二)經目標考核不合格的單位,按其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30%予以罰款,罰款在所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同時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取消當年度評先資格。

八條 被罰款單位要按照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上繳項目部,責任單位的罰款應在事故處理後一週內上交項目財務核算部。不按規定時間交納罰款,被回罰處罰。安全罰款納入安全生產保障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

1、嚴禁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違者責令離開施工現場,並每次罰款30 元,工班長每次50 元。

2、嚴禁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罰款30 元。

3、嚴禁穿硬底易滑鞋從事架上作業,違者罰款30 元。

5、嚴禁高空作業向下拋扔任何物品,違者罰款50 元,造成後果的責任自負。

7、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拴好安全繩,違者罰款30 元。

8、嚴禁上料盤,自主升降平台乘人,違者每次罰機械操作人員50 元,搭乘人員30元。

9、嚴禁擅自拆取施工現場建築設施及機械設備零部件,違者罰款100 元,嚴重者按偷盜論處。

10、嚴禁擅自拆拿安全網上繩索,違者罰款200 元,造成後果的責任自負。

12、扣壓、拒收或拖延執行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罰當事人100 元,罰施工單位300 元。

13、對安全檢查中查出的安全問題,未在限期內整改的,罰施工單位有關領導100元,罰施工單位300 元。

14、施工中各種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准許上崗,罰款50 元,違章指揮者,罰款100 元。

15、所有機械必須實行三定(定人、定機、定安全操作規程),懸掛安全操作牌,未實行三定的機械不得使用,違者罰操作人員50 元,罰主管領導100 元。

16、嚴禁非操作人員動用機械,違者罰款100 元,罰施工單位200 元。

17、手執電動機具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違者罰款30 元。

18、機動車輛嚴禁無證駕駛,違者每次罰駕駛者200 元。

19、非載人機動車輛,嚴禁載人,違者每次罰駕駛者100 元,罰搭乘人員50 元。

20、嚴禁酒後操作機械設備及駕駛各種車輛,違者罰款100 元。如不接受處罰,取消當事人在本施工場地中操作駕駛資格。

21、一切電照設備要有合格的保護接零,嚴禁一線一地供電,違者罰責任電工50 元,非電工操作罰款100 元。

22、電動機械必須裝設觸電保護器,違者每台件罰責任電工30 元,罰施工單位100元。

23、非電氣工作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違者罰款30 元。

24、電路走線嚴格執行操作規定,嚴禁亂拉亂接電源和電氣設備,檢查提出不改者,罰款50 元。

25、嚴禁電工單獨帶電作業,違者罰當事人30 元,罰指派人100 元。

26、嚴禁保險絲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違者罰責任人30 元。

27、移動式電氣設備必須用橡膠電纜做拖線,其他固定式電氣設備及照明線路必須架空2m 以上,電線與金屬導體用絕緣材料隔離,違者罰責任人50 元,罰違章指揮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現場及生活區電氣設備等,按價格的10 倍罰款。

29、施工現場各類材料庫必須配備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違者按價格的10 倍罰款。

30、配備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換防火材料,檢查是否失效,違者罰當事人每件30元,施工單位100 元。

31、氧氣瓶、乙炔瓶,作業點三方安全距離不得小於10m,如因場地狹小必須設隔離牆板,作業完畢後必須收庫或放置遠離人員的地方,違者罰款50 元,施工單位100 元。

32、嚴格執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發放細則,違者罰款100 元。

33、爆破工應嚴格執行安全崗位責任及爆破程序進行爆破工作,違者罰款200 元,罰施工單位500 元。

34、罰款實行連帶責任,在執行民工違章違規處罰時,民工隊負責人同時處以相同份額的罰款,施工員違章違規處罰時,工區長同時執行連帶處罰。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8篇

第2篇

全生產管理作為煙草企業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既體現了對捲煙產品的保護,更強調了對煙草職工的保護,這是一個謀求發展的永恆話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企業生產經營的好壞,產品在市場上佔有份額的高低,最終取決於經營管理水平和科學技術含量。而煙草企業的安全管理,作為實現煙草企業經營目標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保證,同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如果煙草安全管理工作搞不好,事故頻頻發生,但嚴重影響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產積極性,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而且極大的消耗人力、物力和財力,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一,檢查人員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對生產工藝、設備和設施不熟悉,很難發現和識別隱患。當前,許多煙草企業負責安全的檢察人員並不是相關科班出身,沒有足夠的理論知識做後盾,只憑借經驗判斷,欠缺科學論據。

二,檢查流於形式化,事先定好檢查日期和檢查項目,檢查結束後,依然如故;基層安全自查不能按規定進行。比如:車間的安全周檢,本應由車間主任帶隊,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實際上不少單位仍是安全員代勞,甚至不進行檢查,憑想象辦事,做文字遊戲;

三,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隱患和問題,往往不能達到及時有效的整改,形成推誘扯皮,踢皮球,上次檢查出的問題到下次檢查還是依然如故等等。檢查是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必要手段,通過檢查以達到消除隱患,達到安全生產之目的。因此,對於檢查出來的問題,必須有計劃,積極的加以解決;對檢查出來的各類隱患,應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工進行整改,本着三定四不推的原則,分級負責,真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有效地發揮安全檢查為企業生產保駕護航的目的。

四,安全思想教育不夠,導致職工安全意識不強。安全思想教育能。

五,環保設施形同虛設。由於不能正常的利用,造成崗位環境惡化,勞動條件差,員工並不能正常正確的使用。

目前,煙草行業要實行有效的安全生產,必須把行政措施、科學技術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三者有機的結合起來。

首先,細化分工,推進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得以實施的基本保證,是進行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是進行安全工作實際考核的具體依據,各級領導必須帶頭執行,並層層抓好落實。就目前企業而言,雖然自上而下都制定了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但是,由於沒有很好付諸實施,往往流於一紙空文,説起來重要,忙起來次要。黨政工團齊抓共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但説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其核心也就是責任不落實的問題。為此,各級領導、各部門都應該圍繞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工作,把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以制度形式固定下來,形成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安全管理新格局。通過完善、落實、監督機制來強化安全管理工作。

其次,以人為本,強化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煙草企業每週至少組織一次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新上崗、調崗、復崗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率達100%,經考試合格後上崗。定期組織崗位安全操作技能訓練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熟練掌握事故防範和處置各種故障的技能。積極組織開展羣眾性安全合理化建議活動。定期進行班組安全管理總結檢查,查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措施。積極參加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創建、安全生產月等活動並取得優異成績。積極開展體現煙草企業的特色安全文化活動,培植安全價值觀和先進理念,增強員工遵章守紀自覺性,落實員工安全權益,班組團隊精神強。

再次,充分利用先進科技。經濟發展使先進理論和技術被廣泛應用到安全領域,如系統論、控制論、信息論、人機工程學,新材料和微機技術等。煙草企業應綜合利用多種技術建立安全預警系統、安全評估系統、安全監控系統及事故應急救援系統,有效地控制事故的發生。加大煙草企業對安全科技研究和開發的投入,確定安全科技研究與開發投資的優先領域,將投資集中在具有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增進廣大職工安全健康的項目。

最後,健全完善煙草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並嚴格落實。主要包括班前會制度、班組長隨班工作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班組和各崗位安全評估制度、事故報告和處理程序、事故分析處理制度、安全檢查與獎懲制度、班組學習培訓制度、崗位練兵技能競賽制度、交接班制度、現場安全文明生產製度、安全舉報制度、員工安全權益維護制度、安全績效考核制度和企業認為需要制定的其它相關制度。建有煙草企業安全管理台賬。主要包括內容涉及本班組的各項管理制度、崗位操作規程、安全活動(會議)記錄、安全檢查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危險源(點)記錄、安全考核記錄、交接班記錄、員工到崗記錄等。記錄事項清楚、字跡工整、內容齊全、保存完好。

近期的安全事故給我們敲響了警鐘,這就要求在安全管理上,務必儘快採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

第3篇

一、根據《安全生產法》和《重大危險源辨識》、《關於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有效防範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險能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包括:貯罐區(貯罐)、庫區(庫)、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依據是物質的危險特性及其數量。透過危險源辨識評價結果,根據gb18218-20__《重大危險源辨識》,確定公司重大危險源為液氯儲罐區。

台賬資料包括:危險源名稱、危險物質名稱、危險源存在的位置、危險貨物編號、易導致的事故類型、主要危害、最大儲存量、正常儲存量、設計壓力、設計温度、操作壓力、操作温度、安全技術措施資料、安全管理措施資料、應急措施等資料。

根據重大危險源管理職責分工,每一類管理項目都要建立相應的管理檔案,維護保養部門要建立相應的記錄。

安環部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危險源辨識,當有新的設施或場所構成重大危險源時應納入重大危險源管理,並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對構成重大危險源場所,公司應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並出具安全評價報告。

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嚴格執行公司安全檢查制度和巡迴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

嚴格值班制度:公司24小時值班,夜間由生產調度負責,白天由車間當班人員負責,遇有問題及時處理、報告。

例會制度: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消防例會,針對上月存在的問題用心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佈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

設置氨氣泄漏監測報警儀,並定期檢驗;設置安裝監控系統,對液氯系統隨時進行監控;

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液氨的貯存量,並設置備用應急儲罐;液氨儲槽區封閉管理。

嚴格執行液氨生產工藝規程、設備規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對防雷、防靜電設施進行檢測,確保自然因素對重大危險源無毀滅性的破壞。

生產系統中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起重設備按規定要求進行定期檢測,保證系統安全運行。

安全附件(壓力錶、液位計)應定期檢測。勞動防護用具如呼吸器、防毒面具應進行定期檢查。

根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編寫導則》(單位版),編制液

氨泄漏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演練,對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充分性進行評審。

按照《安全生產法》、《重大危險源辨識》和申報登記範圍的要求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並填寫《重大危險源申報表》報煙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登記備案。

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髮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辨識評價,並將有關狀況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4篇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公司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依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部門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1. 各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2. 對公司員工必須進行生產安全教育,填寫三級教育卡片備檔。生產員工上崗前,部門或車間必須對員工進行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才能獨立操作。

3. 公司為從事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條件和防護用品。

4. 杜絕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實際操作人員有權對上述行為拒絕執行。

6. 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始終處於正常工作狀況,任何人無權擅自拆除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違者將予以重處。為了確保安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不能正常工作時,不準開機運行。

7. 為了保證用電安全,嚴禁開啟設備的電氣箱,發生電氣故障,必須由電工進行修理,並認真執行設備檢修期間附:設備檢修期間的停送電規定

(1)設備遇大修、小修時都必須事先停電,並懸掛設備檢修標誌牌,示明設備處在檢修狀態,設備檢修完畢,需要送電調試前,必須認真巡視設備各部位,並通知在場操作人員和其他檢修人員,設備調試合格後交付使用同時撤走設備檢修標誌牌;

(2)日常維修(尤其是電氣維修)原則上要求停電檢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檢修可以或者需要帶電時,但必須確保人員和設備的安全上有保證。設備的日常維修是否需要停電,由當班檢修人員根據當時實際情況確定並通知操作工,生產車間不得強制要求帶電檢修;

(3)設備停電檢修後的送電,必須由電工執行,送電完畢後由電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長,正常停機或開機不受此限制。

8.禁止亂拉電線、亂接電器設備,非專業人員嚴禁從事排拉電線、安裝和檢修電器設備。

9.動用明火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的停送電規定。

第5篇

1、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為加強公司安全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責任感,提高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保證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作規定,是公司在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方面,執行《企業員工獎懲條例》的具體實施辦法。

3、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遵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努力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業務知識,掌握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預防能力,確保安全生產。

(1)貫徹實施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和法規,長期堅持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認真遵守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成績顯著的。

(2)在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消除職業危害方面,取得成效或者有重大貢獻的。

(3)在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提出被採納合理化建議而取得成效的。

(5)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2、對員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記功、記大功、晉級、授予安全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物質獎勵或獎金,獎勵標準50元-500元。

3、對員工的獎勵,發給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由工會部門向安全職能部門提出建議,或者由單位及部門報送材料,安全部門審核並提出獎勵意見,由公司領導決定,並記入本人檔案。

1、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嚴重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4)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及對事故調查隱瞞實情或串通提供偽證,情節嚴重的。

(5)對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打擊報復的。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對員工的經濟處罰分為:一次性罰款、賠償經濟損失。

3、對員工的一般違章行為給予一次性罰款處理和記分,罰款額為50元-100元。對員工的嚴重違章行為或屢教不改的給予一次性罰款處理,罰款額為100元-300元。同時可令其下崗學習1至3個月,情節特別嚴重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對嚴重違章導致事故發生,不能正確認識其錯誤行為,態度惡劣,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直至開除。

4、對因違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設備險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災、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員的處分按事故處理的程序進行,直至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事故有關責任人員或三違人員如果迅速認識錯誤並改正,態度誠懇,表現良好的,行政處分可酌情減輕,賠償金額酌情減少,反之,不能正確認識錯誤且態度惡劣,表現極差的,加重行政處分,賠償金額加重。

6、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分析違章的程度和性質,區別對待故意的或明顯的違章與不易把握的過失行為,並經過會議討論,徵求工會意見,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辨,慎重決定。

7、對於弄虛作假,騙取安全獎勵的人員,應當按照情節輕重,除追回獎勵金額,取消榮譽獎勵外,還可給予必要的處分。

8、對於濫用職權,利用處分員工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對應處分員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予以處分。

第6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員工安全素質,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各單位在每年十二月前制定出本單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並及時上報安全環保部。

(一)人力資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負責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各類人員的安全培訓計劃;對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實施效果進行抽查評估。

(二)安全環保部負責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並對各二級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

(三)各單位應建立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並負責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公司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應當支付其工資和必要的費用,並建立員工安全培訓檔案。

第五條公司員工應理解安全培訓,熟悉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潛力。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理解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潛力,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第七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並按規定理解繼續教育,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人力資源部安排進廠的新員工(包括大學生、復員轉業軍人、外調人員、勞務工等)上崗前,務必進行公司級、單位級、車間(科)級、班組級的四級安全教育,並填寫《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見附件1)交安全環保部安全教育科存檔。

(一)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人力資源部開據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到安全環保部,由安全教育科負責組織,經閉卷考試合格後,由安全教育科開據安全教育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和轉入單位進行單位級安全教育。

(二)單位級安全教育由各單位生產安保科負責組織,經閉卷考試合格後,由各單位生產安保科開據安全教育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轉入車間(科)進行車間(科)級安全教育。

3、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三)車間(科)級安全教育務必由車間主任(科長)負責組織實施,車間安全員協助,經閉卷考試合格後,由車間安全員開據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轉入班組進行班組級教育。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狀況的處理;

(四)班組級安全教育務必由班長負責,班組安全員協助,教育結束後認真填寫《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並交生產部(安全環保部)存檔,班組保存介紹信和培訓記錄。

四級安全教育結束後,由班組選定一名經驗豐富的師傅與新職工簽訂師徒合同,師徒期滿前務必在師傅的監護下操作;師徒合同期滿後,務必進行出師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獨立上崗工作。培訓記錄、考試資料務必建檔保存。

第十五條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一)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包括:起重機械、場(廠)內機動車輛、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務必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後方可上崗。無證上崗的,按規定對職責單位和職責人進行處罰。

?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要按照規定複審,逾期未複審或考試不合格者,《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予以註銷。

(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取證、複審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安全環保部負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和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的取證和複審;裝備部負責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取證和複審。

(四)各單位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及時取證、複審,持證上崗,並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信息管理庫。同時做好申報、培訓、考核、複審的組織工作。

(一)各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崗位職工安全知識、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危險源辨識知識的培訓和考試,培訓具體安排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培訓資料要做好記錄,本人簽字確認,並建檔保存培訓記錄和試卷。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操作。

車間堅持每月一次、班組堅持每週一次的安全活動,班組要堅持每一天班前安全會和安全交接班制度,並保存記錄,參加人員要簽字確認。車間主任和班組長要結合每日的工作任務、性質,提出安全生產的要求和注意事項。

各單位要設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培訓場所,並確保其正常運行,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和質量。

(二)生產設備檢修和工程建設項目,項目管理部門要監督和檢查各施工、檢修單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施工、檢修安全措施進行交底,並保存記錄。

(三)各單位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務必進行必要的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和告知,並建檔保存。

(四)各單位應根據季節特點、生產特點、危害因素分佈特徵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如安全比武、應急預案的演練、事故案例教育等。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和組織紀律性的教育,增強員工遵章守紀的意識,確保安全生產。

(五)各單位要經常利用黑板報、牆報、簡報、標語、櫥窗等宣傳媒體,廣泛地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和單位安全動態,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弘揚企業安全文化。

各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前,應當對有關操作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人員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並建檔保存培訓記錄和考試卷。

職工調整工作崗位(包括調換工種)或離崗三個月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單位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三十條對工種不變,一人多機(崗)操作的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車間應報告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查同意並確定相應的學徒期,進行安全、設備、工藝等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經實際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獨立操作。車間不得擅自安排一人多機(崗)作業。

應重新進行“四級”安全教育,經閉卷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發生工傷事故的人員,除對有關職責人進行處罰外,務必對其進行脱崗安全教育和學習。

第三十二條對外來參觀、學習、實習等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相關單位要按規定進行安全告知、並對可能接觸到的危害及應急知識等資料的安全教育,保存記錄,並由專人帶領。

對於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職責的行為以及造成事故的,依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及考核辦法》、《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管理辦法》對相關職責單位和職責人進行職責追究。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原《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辦法》同時廢止。

第7篇

第一條 為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增強員工安全意識,規範員工安全行為,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維護本項目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認真貫徹落實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和減少事故,確保員工生命健康和公司財產安全,依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有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獎勵制度。

第二條 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各單位、各部門經理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切實履行好所分管領域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整治工作。在抓生產的同時,層層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三條 本制度把《地服礦違章處罰制度》與安全獎勵相結合,體現安全管理有獎有懲、獎懲分明的原則,以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感,提高全體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項目整體安全防範效果,達到強化管理,保證安全,促進生產的目的。

第四條 本項目安全生產實行分級負責、專職管理、羣防羣治和羣眾監督,全體員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有義務確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對任何危害員工生命健康和損害本項目利益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我公司對舉報有功的人員進行表彰、獎勵,對三違人員、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

第五條 本項目以各單位和全體員工執行三大規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目標控制指標情況、現場安全管理效果等,作為進行獎勵的主要考核依據。

第六條 安全獎勵重點體現在與作業現場生產安全相關的責任者和與之相關的生產管理人員身上。

第七條 安全獎勵體現在安全生產責任制所確定的責任大小,以及現場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標控制和對安全工作的貢獻大小上。

第八條 實行獎勵制度,必須把安全教育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物質獎勵為主的原則;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要堅持以懲罰為主、教育為輔和實事求是、以錯定罰的原則。

公司各施工項目部,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以及檢舉違章,防止或搶救事故的有功人員。

1.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和項目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貫徹執行三大規程以及各項安全措施,在事故預防、事故目標指標控制、隱患排查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2.發現事故徵兆,立即採取措施或及時報告公司主管部門,以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因而避免事故,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集體和個人。

3.搶險、救災、救傷以及排查隱患有功的集體和個人。

4.安全技術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廣新技術有卓越成績的。

6.揭發、檢舉隱瞞事故真相者或舉報、制止三違現象的各類人員。

一、獎勵分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獎、先進個人獎、進步個人獎、特別貢獻獎。

1.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獎:授予安全生產先進集體流動紅旗,流動紅旗每一個月評比一次,定獎每次人民幣10萬元。

2先進個人獎:每人次獎勵人民幣1000元,並頒發榮譽證書。

3.進步個人獎:每人次獎勵人民幣1500元,並頒發榮譽證書。

4.特別貢獻個人獎:每人次獎勵人民幣20xx元,並頒發榮譽證書。

二、符合下列全部條件者授予:安全生產先進集體流動紅旗。

1、內業資料齊全、安全培訓別開生面、題材新穎、效果良好。

2、對公司開展的各類安全活動,積極參加,認真落實,並取得實效。

3、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現場文明生產、生活區文明生活。

4、現場安全管理,隱患查處力度大,堅持在安排每一道工序前,進行安全分級確認,不安全,堅決不生產。

5、本月違章現象在九個單位中發生的最少,罰款額度最少的單位。

7.依據《地服礦、鄉辦礦綜治項目20xx年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考核表》得分最高者,授予流動紅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評比先進個人,並頒發榮譽證書。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能按時完成交辦的重大特殊任務者。

2.敢於制止、舉報一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者。

3.有顯著的善行佳話,在安全生產以及事故預防方面,得到單位表揚者。

4.忍受困難、高温、氣薰之工作並安全圓滿完成生產任務,成為他人學習的榜樣者。

5.小發明、小創新,經批准實行,可改善勞動生產條件者或提高效率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評比進步個人獎,並頒發榮譽證書。

2.能夠帶動所屬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將本月的安全指標控制在目標範圍內,取得良好成績。

3.能夠快速熟悉本崗位職責,業務能力強,消除安全隱患及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別貢獻個人獎勵,並頒發榮譽證書。

1.對生產技術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採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4.發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善解決防止損害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事故損失者。

獎勵應重獎在生產一線現場的安全第一責任人,主管生產的領導,技術人員,安全主管人員和安全管理個人,嚴禁平均分配,獲先進集體獎項目部將獎金分配名單上交一份到公司安全檢查部備案,由安全檢查部不定期監督獎金髮放工作。

安全獎勵資金由財務部設立並建帳,由安檢部門統一掌握使用。

上述達到獎勵標準者,由安檢部進行綜合考評,安檢部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本辦法自20xx年八月份起施行。

第8篇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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