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2019年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總結與2020年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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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縣紀委常委會和監委會的堅強領導下,縣紀委監派駐第**紀檢監察組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各級紀委全會精神,全面做好對本組**個駐在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較好地完成了常委會監委會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務,現將2019年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2020年工作計劃報告如下。

【公文】2019年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總結與2020年工作計劃

一、2019年工作總結

(一)開展“五查五看”,助推黨委主體責任壓實。

       
一查第一責任人履責情況,看部署、協調、過問、督辦是否到位。今年以來,在召開駐在部門聯席會聽取駐在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基礎上,先後**次與駐在部門黨政“一把手”進行面對面的交流督辦,指出存在的問題**項,提出意見建議**條,有力強化了“第一責任人”意識。

      二查“一崗雙責”,看領導班子成員“兩手抓、兩手硬”是否到位。在日常監督的基礎上,由組長帶隊到駐在部門與領導班子成員就所分管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風險情況和如何履行“一崗雙責”情況進行座談交流,並提出意見建議,對每位班子成員進行責任和壓力傳導。

     三查工作落實台帳,看領導班子研究部署、檢查總結是否到位。進一步細化黨風廉政建設日常監督台賬,實行季調度研判,半年檢查的方式對駐在部門黨風廉政建設開展情況進行評估,對每個駐在部門逐一列出問題清單,限期整改報備。

    四查廉政風險排查防範,看權力運行制約監督是否到位。重點查看“三重一大”事項全程跟蹤監督制度、重點崗位人員日常廉政談話制度的落實情況和正反典型教育情況,從源頭上防範風險。

    五查接信處訪和問題查處情況,看有責必問、有錯必糾是否到位。通過駐在部門信訪月報台賬,及時瞭解駐在部門接訪情況,對處理情況進行跟蹤瞭解,從而有力的促進了駐在部門主體責任的落實。

(二)圍繞“四個緊盯”,充分發揮派駐監督“探頭”作用。

      一是緊盯日常工作,監督“關鍵少數”不放鬆。充分了解和掌握駐在部門的業務工作性質和特點,定期分析駐在部門的廉政風險點,監督執行財務、人事、物資採購和工程建設等方面有關規定的落實情況。2019年,先後分析整理廉政風險點**大類**餘項,現完成整改**餘項。

     二是緊盯幹部隊伍,監督作風建設不放鬆。針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成員、關鍵崗位負責人等重點對象,圍繞監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省、縣相關要求,緊盯喬遷、升學、婚喪嫁娶等大操大辦的現象以及公車私用、違規用權等方面的問題,採取不定期抽查、隨機走訪的方式進行監督檢查。今年以來,開展監督檢查**餘次,發現問題**項。

     三是緊盯機制完善,監督權力運行不放鬆。強化“三重一大”、黨務政務公開、重大事項向派駐紀檢監察組報備等重要制度監督落實。健全廉政預警、糾錯整改、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等機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監督防控體系,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充分運用部門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強化對財務“收支管”三項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督,形成監督合力,做到關口前移,從源頭上預防不廉潔行為的發生。

   四是緊盯問題線索,執紀問責不放鬆。堅持從具體問題抓起,狠抓整改落實,針對違紀問題嚴肅問責。一方面緊盯端午、國慶、中秋等重要節假日,加強對幹部“生活圈”、“社交圈”、“娛樂圈”的監督管理;另一方面嚴格落實六大紀律,緊盯問題線索和責任人,正確運用四種形態切實開展問責工作。今年以來共運用“四種形態”處理黨員幹部**人。

(三)抓住“三個環節”, 加強“三重一大”事項監督。一是關口前移,強化事前監督。督導駐在部門嚴格落實縣紀委“三重一大”事項報告備案制度,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實施細則,細化工作制度,層層落實責任。要求駐在部門報告“三重一大”事項時一併提報研究“三重一大”事項相關方案、文件、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等資料,根據提報材料,及時瞭解研究事項有關情況,通過查閲資料、會議分析研判等方式瞭解掌握涉及行業知識及相關政策規定,查找可能存在的風險點,預判可能發生的問題,形成初步監督建議、風險防範措施,提前分析研究監督意見,做到決策監督胸有成竹。

      二是緊盯程序,強化事中監督。根據駐在部門研究“三重一大”事項的時間安排,派員參加“三重一大”會議。參與決策監督時,敢較真、敢擔當,結合事前分析研判形成的初步監督意見,既對決策程序性和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又對決策政治性和社會性開展監督。發現違反決策程序的果斷叫“停”,發現決策有違規違紀傾向的堅決説“不”。參加駐在部門“三重一大”會議共計**次,監督決策事項**項,對不符合規定的事項和決策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見建議**條,否定決策事項**項。

       三是跟蹤檢查,強化事後監督。對駐在部門“三重一大”事項做出決策後,經常調度過問決策執行情況,跟蹤決策執行效果,防止出現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情況。採取常規檢查、隨機抽查和專項督查等方式,對駐在部門“三重一大”事項決策事項執行關鍵環節、推進時間進度、執行效果等方面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和督促落實,及時發現問題並督促整改,對未按決定執行的“三重一大”事項及時叫停,有效防止決策執行變形走樣問題發生。今年以來共對**項“三重一大”事項進行跟蹤問效,確保“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事項執行到位。

(四)開展“四個談話“,注重抓早抓少。一是定期開展談話提醒。每半年對駐在部門開展一次集中談話,談話情況記錄在案,作為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參考,讓咬耳扯袖成為常態。今年以來,先後開展提醒談話**人次。二是抓住重要時間節點開展談話提醒。充分發揮廉政約談的警示教育作用,瞄準“重要關口”消除問題萌芽,對駐在部門幹部堅持“四必談”:重要崗位變動時必談、發現幹部出現“苗頭性”問題以及羣眾有意見反映時必談、發生婚嫁喪娶事宜時必談、考核測評滿意率較低時必談。今年以來,先後開展廉政約談**人次。三是開展重要崗位開展談話提醒。緊盯駐在部門職責特點,抓住班子成員、科室負責人、中層幹部等“關鍵少數”,採取“一對一”“面對面”雙向互動模式,從小處着手,從小事小節管起,強化紀律教育和警示提醒。四是分類型開展談話提醒。靈活運用廉政談話、誡勉談話、提醒談話、主體責任談話、問題約談等形式,沒有問題常提醒、發現問題早糾正,強化不敢、知止的氛圍。

(五)開展“四個抽查“,變“坐門等客”為“主動出擊”。一是加強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的抽查。重點對遵守中央關於厲行節約、公務接待、公車使用、公款旅遊等規定執行情況進行抽查,對發現的問題用“四種形態”及時處理,今年以來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人,給予紀律處分**人。二是加強對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行為的抽查。重點抽查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不按規定請示報告和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事項、説明問題、填報個人檔案資料等事項,今年以來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人。三是加強對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的抽查。重點抽查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兼職取酬、佔用公物和其他違反廉潔紀律等行為,今年以來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人,給予紀律處分**人。四是加強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抽查。重點抽查遲到早退和工作時間在辦公室炒股、玩遊戲、網購等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今年先後開展抽查**人次,發現問題**個次,給予組織處理**人。

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工作思路需進一步跟進。日常監督仍然停留在“三重一大”權力運行上,沒有真正理解把握派駐監督是政治監督的深刻內涵,對新的黨紀法規學習掌握不夠,沒有從黨的六項紀律入手,確立工作思路和監督重點,政治站位還需要進一步提高。二是日常監督淺表化。主要表現在監督的主動性不強,精準性不夠,有效性不突出。三是運用“四種形態”不到位。對日常監督、專項檢查、座談調研中發現的問題,不能正確運用第一種、第二種形態進行約談提醒,追責問責,導致執紀審查寬鬆軟。四是自身建設還需加強。

二、2020年工作計劃

(一)全面履行監督首責,在“三個監督“上實現新突破。在主動監督上,要聚焦“六項紀律”,針對駐在部門實際和特點研究制定題目,確立監督檢查重點;建立工作抽查、文件調閲制度,通過核查核實,對發現的問題實施跟蹤問效;要有選擇地列席駐在部門會議或參加重大活動,由以往“等通知式”被動監督轉變為選擇性主動監督,騰出更多時間精力搞好實質性的監督檢查。在精準監督上,要緊密結合駐在部門特點,聚焦突出問題確立切入點,瞪大眼睛、拉長耳朵,小切口大縱深,精準發力,提高監督成效。在有效監督上,要防止淺表化、做無用功,堅持問題導向,注重在監督中發現問題,實現全程記錄,全程留痕。同時,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跟上處理,準確運用“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第二種形態,對發現的問題早提醒、早教育、早處置,動輒則咎,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真正成為常態,通過跟蹤追責,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紀效果相統一。

(二)抓牢“三個重點“,確保權力運行“規範化”。

       
一是加強對上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充分發揮派駐紀檢監察組的服務、保障、促進作用,通過現場檢查、巡察監督、明察暗訪等多種方式,執好紀,問好責,狠抓縣委、縣政府和縣紀委監委各項決策部署落實,確保了政令暢通。

     二是加強對“三重一大”事項的監督。按照突出重點、務求實效的思路,突出“三重一大”事項,實施重要工作、重點環節,實施全過程監督,與駐在部門一起,抓牢“關鍵點”,防控“風險點”,提升“效益點” ,實施全方位監督。

     三是加強對駐在部門的履職監督。按照“在融入中監督、在監督中促進”工作定位,着重強化對駐在部門的履職監督,2020年,我們將探索在每個駐在部門工作中選取一項重點工作,派員全程與駐在部門一起研究謀劃工作方案,一起研究推進措施,一起督導抓好落實,在全程參與駐在部門中心工作的同時,跟進發現廉政風險點,及早制定防控措施,進一步提高監督的精準性、實效性。

(三)抓好建章立制,紮緊制度“籠子”。一是深化廉政風險防控管理。指導督促駐在部門及下屬單位排查風險點、繪製權力流程圖、制定防範措施;指導駐在部門根據每個崗位特點,以個人政務公開牌形式,將崗位廉政風險點、風險等級等內容進行公示,切實增強每名工作人員的風險意識、自律意識;指導督促駐在部門通過刊板、網絡等渠道將廉政風險防控內容在全系統公示,促進相互監督制約。

        二是梳理完善規章制度。經常深入部門,對相關制度進行審查,提出修訂完善的意見建議,組織駐在部門對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制度進行重新梳理和完善。

       三是加大科技防腐力度。堅持分門別類,指導駐在部門確立網上審批事項、制定網上審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網上辦公制度,實現了自動核算、自動審批,以科技手段提高風險防控水平。

(四)按照打鐵必須硬的要求,進一步推進自身建設。認真學習領會中央和省紀委關於加強派駐監督的新規定新要求,學習貫徹市縣委領導在派駐機構重點工作推進會上的講話精神,堅持刀刃向內,強化對本組幹部的依規依紀管理;加強請示報告,切實增強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意識;開展經常性談心談話活動,及時瞭解幹部的思想和行為,真正在嚴管中體現對本組派駐幹部的厚愛。要恪守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切實用實際行動體現忠誠,用嚴守底線體現乾淨,用事實業績體現擔當,努力樹立派駐紀檢監察幹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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