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書7篇 ——如何正確簽署和管理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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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是勞動雙方間簽訂的合同文件,涉及雙方權利義務,具有法律效力。隨着就業市場日益競爭化,勞動合同書已成為維護職工利益和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本文介紹勞動合同書的基本要素與格式,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注意事項。

勞動合同書7篇 ——如何正確簽署和管理勞動合同

第1篇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民法典》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5、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有效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擔保或者以其它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7、本合同第十三條、三十一、三十二條無相應內容的,應填寫"空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甲乙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時止。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合理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________________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工時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五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以及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七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於每月________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乙方應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上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相關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按規定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衞生安全教育,預防和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存在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變更名稱、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變更後的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民法典》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民法典》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二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第二十七條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一條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內容,作如下變更:

(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或主要負責人)

勞動合同書7篇 ——如何正確簽署和管理勞動合同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甲方聘用乙方在 崗位工作。使用期限為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乙方每月工資為 元。其獎金及工作期間病事假工資的扣發見《華中師範大學武漢影視工程學院臨時工管理辦法》。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三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培訓後也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2、乙方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內容在第八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人力資源部各執一份。

第3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試用期滿後,如考核合格,予以錄用,簽定此合同。

第三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

1、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必須先簽訂公司《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此合同方可生效。

2、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訂本單位內部規章制度,並對乙方實施管理。

3、依據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工作崗位(內容),制訂專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等有關事項。

4、告知乙方所從事工作的危險性和可能造成的職業危害,並在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安全和職業技術培訓,並針對乙方的工作環境,按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保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

5、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人員,保證乙方工作的合理性和穩定性。

1、乙方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2、乙方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乙方在工作期間如發生以下情況,公司有權不予發放工資:

(3)未經公司許可參加公務員、研究生、教師、事業編、駕駛證、工程師等職稱和職業考試的,並因參加以上考試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4)在公司入職考核或其他不定期考核中成績嚴重不合格(

1、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自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之日起本合同即行解除。

4、乙方參加公務員、研究生、教師、事業編、駕駛證、工程師考試和其他類型的職業、職稱考試,必須在進公司求職之初,向甲方書面説明情況,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需無條件向甲方交納5000元/月的誤工費和培訓費;並且甲方保留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時,本合同可以終止或解除。終止、解除或變更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

1、簽定合同後,乙方不得隨意離職,如需離職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

2、提出申請後,乙方需協助甲方人力資源部招聘或者內選代班人員,並且與代班人員完成詳細工作交接,方可提出正式離職申請;同時,乙方需將工作明細、辦公物品、借支帳務等與甲方交接清楚。

3、完成工作及財務交接後,乙方需填寫《離職人員籤批審定表》,由乙方所在部門工作代班人,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董事長共同簽字後方算認可,否則不予離職。

4、乙方應嚴格按照離職程序辦理,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扣發乙方兩月工資、相關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如存在賬務不清者,待乙方賬務清楚後,甲方再給予乙方辦理離職手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從入職起每半年10萬元培訓費用。

1、乙方擅自離職或以曠工、消極怠工的形式變項離職,經甲方告知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每半年10萬元的違約金。

2、公司人員不得接受客户任何形式的禮金、禮品,不得吃、拿、卡、要,如有發現一律開除。業務方面人員不得個人收取貨款,不得借公司之名私自開展業務,如有發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無條件給甲方以同等發生數額10倍的違約金。

3、乙方由於玩忽職守或操作不當,給企業造成損失,(貨物破損、丟失、污染、變質)根據責任大小企業有權扣其工資並罰款,其它不應有所犯錯誤,按企業內部管理處罰辦法執行,個人自身損壞由自己承擔責任,造成嚴重後果者,由企業追究經濟責任和經國家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乙方擅自離職或按規定離職後,兩年內不得組建公司,不得經營同類產品,不得轉移客户或參與其它同行業的生產與經營,不得與他人以任何形式合體經營或生產同類產品,否則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半年。

第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理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乙方實行輪流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依法給予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甲方應當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1300元(含個人上繳的社會保險);考核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三)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30元/天,10元/夜的標準發放。

(四)乙方病、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病假20元/天,事假40元/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由乙方按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費(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職工意外傷害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乙方憑繳費單到甲方報銷(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履行工作職責,經甲方多次教育仍然未改的;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北京市勞動合同的相關政策、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月,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並履行以下義務:

(二)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終止同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四)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牟取經濟利益;不得泄露甲方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如:甲方的管理制度(規定)、會計數據、薪金福利數據、經營開發信息、客户資料、檔案資料及來源等;

第四條: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但因工作及職責需要,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的職位實行工時制。

第五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須遵守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九條:根據甲方薪酬制度,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不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乙方在試用(見習)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與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就勞動合同解除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的,本合同終止。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而無需賠償或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在聘用過程中被證明提供重大不實聲明及文件;

(二)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公司頒佈的規章制度、行為準則;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榮譽及利益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四)違反國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規,被依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

(五)接受與甲方業務相關聯的公司或個人、以任何形式給予的利益或好處;

(六)泄露甲方商業機密及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七)在受聘甲方期間從事第二職業。

第二十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二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終止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終止本合同:

(四)復員、專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至少提前30日(特殊職務要求提前6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有關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即自然終止。

第二十六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退休、離休、退職或者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法和解除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賠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二)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與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滿半年而不滿一年的按一年,不滿半年的按半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責任:

(一)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繳納標準=上年度本人月工資總額的20%*合同未滿的累計月份。

由甲方出資招收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錄用費;

費用標準為,以甲方出資的費用為基數,自乙方報到之日起,按在甲方工作每滿一年減交20%計算。

乙方在甲方參加學歷教育、外派、脱產學習等培訓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培訓費。

繳納標準以甲方出資的費用為基數,自培訓結束之日起,按在到甲方工作每滿一年減交20%計算;

甲乙雙方簽訂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中規定的賠償標準計算。

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到其他單位工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追究乙方責任。

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機密並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按損失數額如數賠償。

乙方因個人原因,損壞甲方設備、儀器、儀表及工具的,需交納經濟損失賠償費。

因乙方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並掌握商業機密的人員,三年內不能從事其原性質的工作。如違反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五條: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及規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有權修改有關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的管理制度的修訂須經總經理辦公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生效。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北京市的相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篇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合同期限為一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聘乙方在___崗位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調換乙方工作崗位及安排臨時性工作。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定的生產(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條件。

1、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技術含量、勞動強度確定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2、甲方根據乙方職務和工作崗位按時發放工資,甲方直接將工資匯到乙方的銀行賬户上。

甲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應嚴格遵守,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工作態度消極,造成不良影響或不能滿足甲方要求;

(4)工作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勞動合同或其他專項協議中約定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生產或工作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時,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在甲方工作期間引起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公負傷並被確認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___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6、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內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7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租至20xx年6月1日至_______購買新車。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把車輛租給甲方支配使用,並在租用期間車輛造成一切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甲方__________對租用乙方車輛及人員每月的租金和人員工資,(______每月租金為____元,人員享有______崗位工資)。

第三條甲方必須按時按量對車輛進行保養、維修及租金安排到位。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工作規範及標準,負責教育培訓。

第七條甲乙雙方按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條乙方違反工作紀律,甲方可依據根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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