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驗室管理規定2篇 《精確細緻,化驗室管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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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室管理規定是指對化驗室進行科學有序管理的一系列規範。該規定涉及化驗室安全、設備及試劑管理、實驗室操作流程等方面。通過遵守這些規定,可以有效保障化驗室內人員的安全,提高實驗室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化驗室管理規定2篇 《精確細緻,化驗室管理規範》

第1篇

1必須根據檢測任務的技術要求和工作量配備管理和技術人員,人員數量和能力均應滿足要求,所有從事樣品採集、現場檢測、樣品製備、樣品前處理、樣品分析測試和數據處理等檢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與檢測活動相關的其他人員的能力應得到確認。

2.1檢測人員應經常打掃、整理實驗室,保持地面、桌面、儀器設備表面的整潔和各種儀器、設備、器皿的有序放置。

2.2實驗操作時,檢測人員應着工作服,必要時佩戴口罩和帶防護手套,並做好《勞動防護用品領用記錄》。實驗室內嚴禁吸煙,不準放置與實驗無關的雜物,不得進行與實驗無關的活動。

2.3實驗室內應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且佈局合理、取用方便,輪值人員負責水、電、氣、暖、消防器材等各種設施的日常性檢查,實驗後及時切斷設備的水、電、氣源。下班前應檢查實驗室門窗是否關閉並填寫《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表》。

2.4外來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確因工作需要(如參觀、複議等)應經最高管理者批准後登記由本公司人員陪同方可進入,並在《外來人員登記表》中記錄。

2.6為保證實驗室相鄰區域之間不產生不利影響,實驗室佈局上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

2.7對檢測場所有進行修理、改造、裝飾等要求時,由各部門提出相應方案,經技術負責人審核,最高管理者批准後,由綜合部組織施工,各部門做好協助工作。

3.1本公司使用的危險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性化學物品及高壓氣瓶等。

3.2危險品的申購、領用按《服務和供應品管理程序》執行。各部門應對領用的危險品指定專人妥善保管。3.3危險品試劑不能放在敞開式實驗架上,應置於隔離室或隔離櫃內。劇毒品必須保存於專用櫃內,兩人共管。3.4高壓氣瓶應按不同性質氣體隔離,於指定地點靠牆直立固定存放,氫氣、氧氣等易燃易爆氣瓶不能存放在易燃化學物品附近,與明火和加熱設備的距離應符合安全要求,切忌日光直射,保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

4.1環境污染物、危險廢棄物包括: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性化學物品及高壓氣瓶;檢測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氣、廢液和廢棄物等。

4.1.1化學廢液及其污水:包括有機的和無機的。有機物廢物主要是有機試劑廢棄物,無機廢物有強酸、強鹼廢棄物,氰化物、汞、砷、鉛、鎘、鉻等廢棄物。

4.1.2廢氣:包括試劑和樣品的揮發物、分析過程中間產物、泄漏和排空的標準氣和載氣等。

4.1.3固體廢物:一般包括處理樣品中間消耗品、或破損的`實驗用、殘留或失效的化學試劑及少量土壤樣品等。4.1.4生物性廢棄物:包括生物樣品廢棄物和生物細菌毒素污染的廢棄物。

4.2.1涉及危險廢棄物必須設置危險廢棄物存放地點,並設有明顯的警示標誌,存放地點應在室內,並要做到安全、牢固,遠離火源、水源。

4.2.2直接盛裝危險廢棄物的容器必須滿足以下要求:(1)容器的材質必須與危險廢棄物相容(不互相反應);(2)容器要滿足相應的強度和防護要求;(3)每個盛裝危險廢棄物的容器都必須粘貼明顯的標籤,標籤不能有任何塗改的痕跡;

(4)凡盛裝液體危險廢棄物的容器都必須留有適量的空間,不能裝得太滿。

(1)按類分別存放,不相容的物質應分開存放,以防發生危險;(2)易碎包裝物及直接包裝物應按性質不同分別固定在木箱或牢固的紙箱中,並加裝填充物,防止碰撞、擠壓,以保證安全存放;(3)直接盛裝危險廢棄物的容器在存貯過程中應避免傾斜、倒置及疊加碼

(4)各部門的廢棄物存貯時間不宜超過6個月,存量不宜過多。4.2.4危險廢棄物要做到科學收集,安全貯存,按國家規定處置,絕不允許隨意丟棄和亂放。

4.3.1凡購買使用化學藥品、試劑、原料等的部門都有責任管理好上述物品,經常檢查上述物品的質量和標籤,以防標籤脱落及物品變質,造成無法使用或處置困難。

4.3.2各部門所產生的環境污染物、危險廢棄物要隨時收集到滿足規定的盛裝容器中,並適時存貯到危險廢棄物存放地點中,在收集過程中,要特別注意:

(1)不相容的物質(即相互反應的物質)應分別盛裝在各自的容器中;(2)為了保證安全,防止收集或處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收集危險廢棄物時要確保盛裝容器的標籤內容與內盛物質的一致性,不要隨意塗改標籤,有塗改痕跡的標籤視為無效標籤。

4.4.1為防止污染擴散,污染物的一般處理原則:分類收集、存放,分別集中處理。儘可能採用廢物回收或固化、焚燒處理。各科室負責對環境污染物、危險廢棄物的日常處理,如接觸過劇毒品的手套、濾紙等廢棄物應用專用具蓋桶收集,集中處理。不得隨意擅自排放和丟棄未經處理的環境污染物、危險廢棄物,並填寫《環境污染物、危險廢棄物處理記錄表(年度)》。本公司無法處理時,送具有資質的處理單位統一處理。

4.4.2廢液及廢棄物處理:凡能回收利用的廢液應儘量回收利用,一般廢液可通過酸鹼中和、混凝沉澱、次氯酸鈉氧化處理後排放,有機溶劑廢液應根據性質進行回收。酸鹼類廢液應適當集中後用氫氧化鈉或硫酸中和至近中性後用水稀釋排放;含氰化物的廢液應單獨處理,在鹼性條件下加漂白粉使其分解,再清洗排放;做好《三廢處理記錄表》。

4.4.3廢氣處理:一般的有毒氣體可通過通風櫥或通風管道,經空氣稀釋排出。如樣品消化、萃取等過程會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應在通風櫃中進行;原子吸收儀、原子熒光光度儀等儀器分析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應抽至室外稀釋排放。大量的有毒氣體必須通過與氧充分燃燒或吸收處理後才能排放。

4.4.4生物類廢物的處理:生物類廢物應根據其特性選擇合適的容器和地點,專人分類收集進消毒、燒燬處理,日產日清。

(1)液體廢物一般可加漂白粉進行氯化消毒處理。固體可燃性廢物分類收集、處理、一律及時焚燒。固體非可燃性廢物分類收集,可加漂白粉進行氯化消毒處理。滿足消毒條件後作最終處置。

(2)一次性使用的製品如手套、帽子、工作物、口罩等使用後放入污物袋內集中燒燬。

(3)可重複利用的玻璃器材如玻片、吸管、玻瓶等可以用洗液浸泡,然後清洗重新使用。

(4)玻璃、塑料、搪瓷容器可煮沸15分鐘,或者用1000mg/l有效氯漂白粉澄清液浸泡2-6小時,消毒後用洗滌劑及流水刷洗、瀝乾;用於微生物培養的,用壓力蒸汽滅菌後使用。

(5)微生物檢驗接種培養過的瓊脂平板應壓力滅菌30分鐘,趁熱將瓊脂倒棄處理。

4.4.5對於沒有留存價值的藥品、原料或者需要處置的危險廢棄物應及時報綜合部,定期清點。

4.4.6廢棄物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環境排放標準。超出本公司處置範圍的污染物應委託環保部門或有廢物處理資質的專業公司進行處置並簽訂委託協議或合同。

貴重儀器設備及用電負荷大的儀器設備應安全接地或屏蔽接地,應定期對接地裝置進行檢查和維護。儀器設備使用前必須檢查其安全性能,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6.1實驗室內應配備空氣開關及漏電保護器。電氣設備應配備足夠的用電功率和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設備和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須接地線。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氣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花線,電氣設備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

6.2除非工作需要並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空調、電熱器、計算機、飲水機等不得在無人情況下開機過夜,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電爐。下班離開本公司之前,應先切斷或關閉電源。

6.3嚴禁在實驗室內吸煙、飲食,禁止陌生人及與技術服務工作無

關的人員進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內進行與檢驗檢測無關的活動。

6.4人員離開實驗室時,及時關閉門窗,對電源、水源、空調進行檢查,應鎖好門窗,嚴防危險物品被盜。重要實驗室和保管貴重物品、劇毒品、危險品的庫房應有安全防盜措施(如加防盜門窗、保險櫃等),並由專人保管。滅火器應定期檢查並填寫《滅火器核查記錄》。

7.1現場採樣、檢測人員必須遵守項目所在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

7.2採樣、檢測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時,必須佩戴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如:安全防護帽、防刺鞋、工作服、防護眼鏡、防塵口罩等。檢測部負責人應督促員工佩戴防護設施並實施防護措施,達不到安全要求的應停止作業。

7.3進入現場的儀器設備必須配有防漏電插銷板和電源電壓檢測儀表,以及儀器設施防水、防塵護罩以及防震措施等。

7.4項目負責人在制定檢測實施方案時,應根據所用儀器設備的使用條件和對被測對象的測量要求,制定出現檢測時的極限環境條件和條件保障。如:

7.5到達現場作業區後,項目負責人應首先開展對檢測環境條件是否達到要求進行定量評估,消除安全隱患。檢測中應注意觀測和記錄環境條件的變化情況。當環境條件超出了規定的要求時,項目負責人應責令停止檢測作業,直至環境條件恢復檢測規定的程度。

8.1購置特種設備(如蒸汽壓力鍋)時,必須選擇由國家認定的具有特種設備生產資質的廠家生產的特種設備。

8.2特種設備購置安裝後,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定期進行檢驗。不得對原有的特種設備擅自進行改造或維修。

8.3特種設備使用人員,必須通過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認可的培訓、考核,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相應的工作。

化驗室管理規定2篇 《精確細緻,化驗室管理規範》 第2張

第2篇

一、化學藥品管理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我公司制定的《實驗室管理細則》的有關條款嚴格執行。

二、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乾燥,有防火、防盜和急救設施。化學藥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學專業知識的人專管。化學藥品保管室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三、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並採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受光易變質的`藥品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溶解的藥品要密封;長期不用的藥品應密封;裝鹼性藥品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互相易發生化學反應的藥品應隔開存放,其餘物品應按規定存放。

四、化學藥品應在容器外貼上標籤並密封保護,短時間內裝藥品的容器可不密封。

五、試驗用危險化學藥品領取,用後立即歸還並記錄。

六、危險化學藥品必須嚴格管理:危險化學藥品(即:易燃、易爆化學藥品:苯、甲苯、1,2-二氯乙烷、二甲苯、紅(赤)磷、黃(白)磷、鉀、鈉;氧化劑、有毒有害化學藥品:硝酸汞、硝酸銀、二氧化鋇、氫氧化鋇、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鉛、溴乙烷;腐蝕性化學藥品:溴、苯酚、甲醛。)要用專用櫃或倉庫貯藏,並實行“雙鎖雙人”管理;領取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根據實驗需要由使用人員和兩名保管員共同核實數量、登記、簽字才能發放,使用後應立即交還保管室登記核實數量後,放回危險化學藥品專用櫃(毒品櫃)或倉庫。

七、化學分析室對於變質失效的藥品要及時清理及銷燬。

八、公司應成立專門安全檢查小組,定期(每隔四月)進行安全檢查,核對帳物及安全措施等情況,特別是對危險化學藥品要逐項清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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