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承諾書7篇 安全施工,責任共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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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承諾書是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在開展施工前必須簽署的重要文件,明確承諾在施工期間實行嚴格的安全管理,確保工程建設的全面安全。承諾書中一般包括安全管理組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責任等內容,有力地保障了員工的安全和公眾的利益。

施工安全承諾書7篇 安全施工,責任共擔。

第1篇

工程,申請辦理基礎和基坑工程施工報建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現對施工安全生產工作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一)確定的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相關分包單位符合資質要求。

(二)督促施工、監理單位完善建設工程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

(三)編制工程概算時,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四)不能向施工、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五)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真實、準確、完整。

(六)應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責任,督促施工單位編制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方案,並落實各項揚塵污染防治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按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嚴格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要求,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在通過專家進行論證審查後方組織施工。同時,嚴格按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除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外的其他工程均需按有關規範編制施工方案,並嚴格按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三)嚴格貫徹執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66號令)要求,做好建築起重機械管理工作。

(四)危險性較大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按要求組織驗收,未經驗收合格不進行下一道工序。

(五)嚴格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的通知(建質[20xx]111號)要求,落實安全帶班檢查、帶班生產製度。

(六)安全防護用具(安全網、鋼管、扣件)、機械設備、施工起重機具及配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經檢測(查驗)合格才投入使用。

(七)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按要求落實現場消防設施。

(八)嚴格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的通知(建質[20xx]75號)要求,現場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九)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十)為施工現場所有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

(十一)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挪作他用。

(十二)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

(十三)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符合安全要求。

(十四)承擔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嚴格按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粵辦函2017708號)以及項目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方案落實施工現場各項揚塵污染防治措施。

(一)完善安全生產監理制度,編制項目監理規劃及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並按要求設立安全生產監理架構和配備符合要求的監理管理人員。

(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三)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責令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責令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四)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五)審核施工企業資質(含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考核合格證書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

(六)做好施工現場的其他安全監理工作,包括:嚴格執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旁站制度;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和安全設施進行驗收;監督安裝單位執行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情況;監督檢查建築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

(七)將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納入監理範圍,在監理規劃中提出有針對性的監理措施,加強檢查,並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揚塵污染防控措施。

我單位鄭重承諾:將嚴格按照上述承諾內容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監督機構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和處理,並承擔由此帶來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建設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項目負責人(簽字):

施工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項目負責人(簽字):

監理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項目負責人(簽字):

4説明:此承諾書雙面打印,各單位加蓋公章及騎縫章(須清晰、完整),承諾人親筆簽名應清晰可辨。

施工安全承諾書7篇 安全施工,責任共擔。 第2張

第2篇

為確保***********一期室內和室外裝飾、門窗安裝、欄杆安裝和電梯安裝等工程項目施工安全,乙方施工承包人:

鄭重承諾,將依照對本次施工範圍內的安全管理承擔責任,承諾基本內容如下:

一、承諾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安全繩。佩戴工作卡。分包單位不得擅自拆除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如在施工遇到非拆不可的,分包單位應提前向總包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包單位同意後方可施工,並在施工完後恢復原樣,否則一切由此產生的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負責。

二、承諾在施工期間,嚴格現場總包單位的要求,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安全責任,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服從總包單位相關部門的`日常管理和檢查。

三、承諾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訓教育記錄,保證施工人員不違反總包單位安全規定和國家法律法規,服從現場總包單位的監督。

四、承諾文明施工,保證現場不出現消防安全事故和工傷事故,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制定嚴格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施工人員和公司及第三方人員、財產安全。如因施工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員傷亡,分包單位承諾完全負責,與現場總包單位無關。

五、承諾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其按照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

六、承諾施工人員自覺遵守現場總包單位安全管理規定,如發生安全隱患,必須無條件立即整改。總包單位安全監管人員發現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時,隨時有權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繼續違章操作強行施工。分包單位必須接受總包單位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總包單位相關部門開出的“不合格項整改通知單”的問題,分包方必須堅決整改。若分包單位違反有關規定,必須接受總包單位的罰款。

七、承諾分包單位用電必須自帶電錶,由總包單位指定接線,電錶由總包方專業人員讀數記錄後方可使用,若需移動電源必須經總包單位電工同意。分包單位應加強對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成品保護,若損壞必須賠償損失及恢復原樣,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必須做到工完料清。

八、本承諾書是現場總包單位對外來施工安全監管的有效證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承諾方如有違反,按第四條意見處理。

九、安全問題包括但不僅限於上述情況,如有未盡詳細事宜,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承諾書的條款執行。

本承諾一式三份。(公司項目部一份,總包單位一份,承包人一份,施工完成由承包人將此承諾書做為結算憑證。)

第3篇

我公司有幸承建蚌埠市龍子湖西岸濱湖新區合作開發項目工程施工,為保證該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促進建築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改善建築工地施工環境,為確保獲得蚌埠市安全文明生產標準化示範工地,我公司現對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按照發包人批准的臨建平面和標準進行臨建布臵,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控制整個施工過程,保證自工程開工至竣工,年度輕傷事故率不超過5‰,杜絕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遏制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確保獲得蚌埠市安全文明生產標準化示範工地。

二、如果由於我方原因發生的任何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均由我公司承擔,與發包人無關,發包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努力實現安全生產可控、在控和能控。

四、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完善生產安全指揮系統,健全安全管理與考核制度,制定實現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的工作重點要求和措施並跟蹤檢查執行情況。

五、認真做好危險點分析和預控,大力開展標準化作業,對工程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科學分析,找出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

六、確保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足額投入,重點保證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所需經費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安全生產獎勵基金,保證安全獎勵所需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七、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及有關行業安全標準、規範的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和防範措施,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實施有效防護,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現象,保障施工現場各種部位、各環節符合安全要求。

八、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進行分析,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和管理方案;定期組織內部安全檢查,對上級單位、業主方、監理單位及內部檢查時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進行整改。

九、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保證從業人員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十、制訂重大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建立有系統、分層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確、相互協調的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體系,並組織實施。

十一、嚴肅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對性質嚴重或典型的事故,及時掌握事故情況,召開專題事故分析會,提出防止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並認真落實。

十二、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緊密圍繞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採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敬業精神和遵章守紀等教育,使職工樹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第4篇

為了確保工程全工期無任何安全事故,我單位向工程指揮部做出如下承諾:

1、確保認真組織好施工期間的安全預防工作,確保施工期內無任何安全事故,如果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本單位自行承擔一切後果。

2、建立健全現場安全、運輸環節安全、土石方工程安全、用電安全、各類機械安全等安全作業制度。

4、確保所有工序按建築法和設計圖紙以及監理單位要求施工。

5、對涉及變更等工程施工,必須先行報告,按審核批准的施工圖紙施工並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施工方案。

6、對各施工人員、施工車輛和機械駕駛員做到經常提醒安全施工。

9、施工現場在開工前,按施工總平面和分部,分項工程平面佈置,安排好施工作業棚,材料堆放的位置。

10、施工現場內危險地段的`坑、井、溝、陡坡、線路等設置“危險”或“禁止通行”的標誌,夜間設紅燈信號。

11、施工現場道路必須保持暢通,夜間施工有足夠照明,電線路架設必須符合電氣規程要求。

12、工地材料,設備的堆放,必須整齊穩固,拆除的模板,邊角廢料等及時消除。

13、施工現場飲食衞生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14、挖土施工必須視土質情況留有一定邊坡(坡視土質情況而定)。

15、對施工現場可能影響往來行人安全地段必須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記。

17、駕駛人員作業前對機械、安全制動裝置詳細檢查,確保安全可靠,所有機械駕駛人員必須是持證上崗。

18、各種機械的操作使用,必須按機械本身的操作規程執行。

19、不得破壞施工沿線所有橋涵、道路、原有的下水管道以及所有電線電纜等設施。

第5篇

為切實防範和杜絕工程建設中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實現“優良工程”、“安全工程”雙目標,本承包人特作如下承諾:

一、保證在施工現場進出口醒目處設立施工安全xxx警示xxx規則。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責任制,配備工程建設項目專職安全員,並認真落實各項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三、所有工程建設施工作業人員都要是經過安全教育和技術操作培訓,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須有相應的技術資質證書。

四、工程建設中安全管理的重點場所,地點部位等處都要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

五、建築施工中需要的各種輔助材料xxx設備xxx要有產品格合證書,輔助設備的安裝、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規定。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七、本承包人願意自覺接受發包人、監理、監督單位xxx人xxx及社會各界對工程建設中安全生產的監督。

八、工程建設施工期間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本承包人願承擔一切責任。

第6篇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開工前甲方對承包人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承包人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承包人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承包人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承包人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電話或口頭安全整改,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週記東 同志負責與承包人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承包人蔘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承包人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承包人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承包人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所造成的違約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人,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承包人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承包人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施工能力證明、歷史業績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承包人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承包人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承包人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6、承包人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承包人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承包人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承包人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員名單、身份證複印件及一寸照片,同時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

9、開工前,承包人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承包人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0、承包人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進入與施工無關的場所,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1、承包人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臨時電源線、裸線或直接在電源插座上以及使用電爐子等。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2、承包人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3、承包人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

14、承包人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承包人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承包人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5、承包人不得僱傭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員、勞改、勞教、少管人員及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取保候審、保外就醫、刑事拘留等人員,進入校園施工。

16、承包人在施工中應杜絕赤膊光腳等不文明現象,施工人員要搞好個人衞生,不得蓬頭垢面,不得隨地大小便。

17、承包人在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對施工人員及施工負責人進行處罰。

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電話等書面或口頭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承包人的安全保證金。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承包人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承包人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1、由於承包人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承包人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承包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承包人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採取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承包人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的,甲方有權要求承包人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5、承包人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承包人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承包人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承包人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承包人人員無故到施工區域以外的地方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承包人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承包人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整改不及時,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八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7篇

為確保本次xxxxxxxxxxxxxx項目組織施工安全,本單位: xxxxxxxxxx 負責人:xxxxxxxxx鄭重承諾,將依照施工合同對本次施工範圍內的安全管理承擔責任,承諾基本內容如下:

一、承諾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綠硒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要求,依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明確安全責任,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服從公司相關部門的日常管理和檢查。

二、承諾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施工人員遵守公司的規範,服從公司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

三、承諾文明施工,保證現場不出現消防安全事故和工傷事故,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公司監管人員發現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時,隨時有權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繼續違章操作強行施工。如因施工發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員傷亡,施工方承諾承擔完全負責,與公司無關。需上報安康市安監局及有關部門的安全事故,一切手續由施工方負責處理,無需公司辦理。

四、承諾施工期間不影響周邊人員、公司生產和衞生、環境安全,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造成的一切不良影響負責。

五、本承諾書是公司對外來施工安全監管的有效證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六、安全問題包括不僅限於上述情況,如有未盡詳細事宜,參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執行。 七、本承諾書一式兩份,施工方和公司各執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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