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祕密合同範文3篇 技術保密合同樣本

來源:巧巧簡歷站 1.06W

技術祕密合同是保護企業技術祕密的重要手段,也是企業與員工、合作伙伴之間的合同。本文將分享一份技術祕密合同範本,幫助企業更好地保護自身的核心競爭力。

技術祕密合同範文3篇 技術保密合同樣本

第1篇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和技術祕密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技術祕密轉讓合同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四種類型。

轉讓人與受讓人在簽訂技術轉讓合同中應明確各自的違約責任,約定違約責任是確保技術祕密轉讓合同訂立的雙方當事人完全地履行各自的義務,對妨礙技術祕密合同順利實施的一方給予相應的懲罰。

?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讓與人未按照約定轉讓技術的,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並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的範圍,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轉讓技術[包括1]沒有全部轉讓;2]沒有按約定期限轉讓;3]逾期轉讓超過兩個月的法定規定;4]提供的技術祕密達不到約定的技術指標和要求]。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因此而造成受讓方的損失。

2、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的範圍,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技術祕密,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3、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包括泄露技術祕密,在合同約定的範圍以外或者不按約定的方式使用技術祕密,使受讓人遭受損失,應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4、受讓人按照合同約定使用非專利技術引起的侵權糾紛,讓與人承擔違約責任。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二條規定“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用,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範圍,未經讓與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受讓人應承擔以下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或者不補交未交的使用費或者不支付違約金。應承擔補足應交納的費用和違約金,拒不支付的,應退還出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停止實施專利或者技術祕密並賠償因此而給出讓方造成的損失。

2、超越約定範圍使用專利和技術祕密,擅自許可第三人使用專利和技術祕密,停止違約行為,並承擔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責任。

3、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如泄露技術祕密,轉授使用方法等給轉讓方造成損失,應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一、專利申請提出以後、公開之前當事人之間就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所簽訂的 技術祕密轉讓合同,受讓人應承擔保密義務,並不得有妨礙轉讓申請專利的行為;

二、專利申請公開以後,批准之前訂立的技術祕密轉讓合同,申請人(轉讓人) 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可依照 《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三百四十六條的規定確定;

三、專利申請被批准以後,技術祕密轉讓合同當事人所簽訂的技術祕密轉讓合同 為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四、專利申請被公開駁回,技術祕密轉讓合同效力終止,但是,經雙方當事人協 商,可改為技術服務合同;

五、轉讓的技術祕密,經證明是能獨立運用、並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和技術價值 的,只能簽訂階段性技術成果轉讓合同(或協議)。

第三百四十二條 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祕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三條 技術轉讓合同可以約定讓與人和受讓人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的範圍,但不得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第三百四十四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專利權的存續期間內有效。專利權有效期限屆滿或者專利權被宣佈無效的,專利權人不得就該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第三百四十五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應當按照約定許可受讓人實施專利,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第三百四十六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不得許可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專利;並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

第三百四十七條 技術祕密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百四十八條 技術祕密轉讓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使用技術,支付使用費,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百四十九條 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者,並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無誤、有效,能夠達到約定的目標。

第三百五十條 技術轉讓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的範圍和期限,對讓與人提供的技術中尚未公開的祕密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百五十一條 讓與人未按照約定轉讓技術的,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的.範圍的, 違反約定擅自許可 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百五十二條 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 用技術祕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的範圍的,未經讓與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祕密的,應 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百五十三條 受讓人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技術祕密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讓與人承擔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則,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技術祕密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的分享辦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 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一方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他各方無權分享。

第三百五十五條 法律、行政法規對技術進出口合同或者專利、專利申請合同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節 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三百五十六條 技術諮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設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

第三百五十七條 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闡明諮詢的問題,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接受受託人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第三百五十八條 技術諮詢合同的受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完成諮詢報告或者解答問題;提出的諮詢報告應當達到約定的要求。

第三百五十九條 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人未按照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數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

技術諮詢合同的受託人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減收或者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

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人按照受託人符合約定要求的諮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由委託人承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工作條件,完成配合事項;接受工作成果並支付報酬。

第三百六十一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應當按照約定完成服務項目,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並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

第三百六十二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

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承擔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三百六十三條 在技術諮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履行過程中,受託人利用委託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受託人。委託人利用受託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委託人。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百六十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對技術中介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技術祕密合同範文3篇 技術保密合同樣本 第2張

第2篇

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屬技術祕密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費用支付、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及其資料等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5.1讓與方轉讓的技術祕密內容要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技術指標和參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技術成果工業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讓與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讓與方提供與技術祕密相關的樣品,樣機,原材料等包括

6.3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4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5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本合同訂立前,讓與方自行使用本合同技術祕密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

7.2本合同訂立前,讓與方許可他人使用本合同技術祕密的情況(時間,地點,方式):

8.1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以下範圍內使用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祕密:

8.3本合同成立後,讓與方對受讓的技術祕密是否可以再行轉讓:

9.1讓與方保證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祕密不侵害他人的任何權利。

9.2讓與方保證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祕密具有實用性,可靠性。

10.1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祕密在合同有效期內均負有保密義務。

10.2在合同有效期內,讓與方將本合同轉讓的技術祕密。

12.2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3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4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次總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提成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入門費加提成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方式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3讓與方有權查閲受讓方會計帳目,查閲時間,方法如下

14.1簽約各方是否有義務將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

14.2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權益分享,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履行:

(1)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屬於研究開發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權使用,並且

具體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屬於簽約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實施使用的權利,其所獲得的利益由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轉讓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需經另一方的同意。

(3)簽約各方就後續改進技術祕密成果權益問題另行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簽約各方均無責任,讓與方不返還已收取的技術祕密使用費:

(2)非合同簽約各方的責任,造成本合同技術祕密公開;

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1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2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變更文本。

18.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簽約方可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2合同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1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一、本合同書是由國家科學技術部監製的示範文本,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的統一格式文本使用。

三、簽約方為多方當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合同條款中帶“□”的內容,作為選擇性條款,請在選定內容後面的“□”中打“√”或打“×”。

五、對於合同有關條款,簽約方需約定更多內容,可另行附頁。

六、本合同中籤約方約定無須填寫的條款,可在該條款中註明,儘量不留空白

七、委託代理人簽定本合同時,應當出具有效的委託證明。

八、通過中介機構簽定本合同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九、本合同最後頁的“認定事項”部分,由技術合同認定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憑證。

────────────────────────??

────────────────────────??

第3篇

為促進科技進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就_________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確規定的含義,用於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定義如下:

a.技術祕密:指甲方所掌握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所需的一切知識和經驗,以及一切與之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實際技巧,包括已申請專利部分和未申請專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資料。

b.合同產品:指乙方根據甲方的轉讓技術設計、製造的產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產品:指乙方根據甲方許可的技術設計、製造,並按本合同附件五的規定進行考核驗收的各型號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產品。

d.技術資料:指附件二中所列甲方用於設計、製造、安裝、維修和銷售合同產品技術資料、圖紙、技術數據以及甲方現有的一切有關的其他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e.補充技術:指本合同有效期由甲方進一步開發的與設計、製造、安裝及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技術。

f.改進技術:指本合同有效期由乙方開發的,對本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及維修技術做出的改進。

g.淨銷售額:指從合同產品的總銷售價中扣除運輸費、包裝費、保管費和保險費後所剩的金額數。

h.入門費:指合同簽約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一筆技術使用費。

i.提成費:指在合同有效期內,以淨銷售額為提成基數按照規定提成比例計提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技術使用費。

2.1本合同轉讓的只是技術祕密的使用權,並且乙方只能自己使用受讓技術,乙方無權將該技術祕密透漏、外傳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技術祕密的所有權仍屬於甲方,甲方可向第三方轉讓所有權或使用權,本合同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2.2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在_________(範圍)設計、製造合同產品的權利及在_________(範圍)使用、維修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

2.3乙方承擔義務不向_________出售合同產品,如有違約,則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2.4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所有有關的技術祕密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5甲方負責對乙方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和技術指導,使乙方技術人員儘快掌握上述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6甲方將派遣技術人員赴乙方工廠進行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3.1乙方受讓甲方技術應向甲方支付技術使用費,技術使用費包括入門費和提成費。

3.2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入門費_________元。該入門費包括資料交付前的費用及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各種技術服務和培訓費。

3.3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銷售合同產品的每筆合同淨銷售額的_________%作為使用費。

3.4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滿三年後的第四個年度算起,乙方向甲方支付銷售合同產品的每筆合同淨銷售額的____%作為使用費

4.1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一切費用,均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4.2入門費_________萬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a.合同生效後7日由乙方將入門費的20%即_________元支付給甲方。

b.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規定的第一批技術資料後3日內,將入門費的50%即_________萬元支付給甲方。

c.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規定的最後一批技術資料後3日內,支付入門費中其餘30%即_________萬元。

4.3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規定,考核產品驗收後,從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內,乙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費。

a.每年12月31日後的15天內,乙方將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銷售價通知甲方。

b.乙方在收到甲方對銷售量和銷售價的確認書以及該年度使用費計算書後15天之內向甲方支付使用費。

4.4在合同生效滿3年後,第四年度開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費。

a.在每一年度最後一日後15天內,乙方將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銷售價格通知甲方。

b.乙方在收到甲方對銷售量和銷售價的確認書以及該年度使用費計算書後15日內,向甲方支付使用費。

4.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會計人員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情況要建立單立帳簿,在每台(批)合同產品的銷售單據上,應對1.1g款中所列的各項支出分別列項。對沒有分別列項或項目不全的單據,將被視為已經扣除上述各項支出

5.1甲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交付時間和內容,通過郵局將資料掛號寄給乙方。

5.2乙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乙方在收到資料後7天內須將收到單據複印件寄給甲方。

5.3甲方在技術資料寄出後48小時之後,須將合同號、寄出資料的掛號單複印件、資料目錄清單、件數用掛號信通知乙方。

5.4如技術資料在郵寄中有丟失、損壞、短缺等現象,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後15日內,再次免費補寄給乙方。

5.6技術資料包(箱)內須附詳細的技術資料清單二份,標明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號碼。

5.7技術資料的修改和改進、改進技術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確定與劃分辦法由雙方另行簽定書面協議。

6.1為驗證甲方在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可靠性和考核乙方生產合同產品的能力,由乙方和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驗收,具體辦法詳見合同附件五。

6.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技術參數和性能如符合甲方提出的要求,雙方應共同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6.3如考核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後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按6.2條規定雙方簽署合格證書。

6.4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甲方責任,例如提供技術資料、培訓、技術服務不正確等原因,甲方應承擔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費用,並且自費派人蔘加第三次考核;如系乙方責任,則由乙方承擔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費用,並承擔甲方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費用。

6.5第三次考核合格,合同產品按6.5條規定簽署合格證書,仍不合格,則雙方應協商研究本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具體問題。

7.1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甲方實際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確的技術資料,並保證按時提供。

7.2甲方保證是合同所述技術祕密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所有者,並有權向乙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甲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乙方,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仍由甲方出面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8.1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和第五條的規定,按時支付使用費。

8.2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充分實施該技術祕密,並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指導操作。

8.3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術祕密與之相關的一切技術資料、圖紙予以保密。不將上述技術祕密及有關資料的泄密給任何第三方。同時還保證採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況發生。

8.4乙方保證不將甲方提供的任何圖紙和技術資料用於實施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目的。

9.1如果乙方未按規定的期限支付使用費,則逾期每日按應交使用費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拒不補交使用費或違約金的,應當停止使用技術祕密,交還技術資料、補交使用費和違約金,並按入門費的_________倍賠償甲方。

9.2如果乙方發生泄密情況,甲方有權根據泄密的範圍和程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賠償額不低於_________萬元。

9.3如果乙方超出約定範圍使用轉讓技術或擅自授權第三方使用轉讓技術,甲方有權根據超出使用的範圍和程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賠償額不低於_________萬元。

9.4如果乙方出具虛假帳目,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所欠(應交未交)使用費,並要求乙方按所欠(應交未交)使用費的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案解決:

10.2除了進行調處或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餘部分應繼續執行。

11.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及其它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5天內,用電報或信件通知對方,並於15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有關該事故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提交對方確認。

11.3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上述事故為理由終止合同,也無權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遲

11.4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內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逾期不能達成協議,本合同自動解除。

12.2本合同有效期從生效之日算起為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2.3根據雙方中任何一方提議,本合同可按雙方滿意的條件延期,並在本合同期滿前6個月進行商談。

12.4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本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履行債務。

12.5本合同期滿之日前乙方已經完成製造或接近完成製造的合同產品,應視為已銷售的合同產品,並按規定支付使用費。

12.6本合同附件一至六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7對本合同個別條款及附件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友好協商,由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後變更成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