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祕密轉讓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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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祕密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鑑於轉讓方是_______技術祕密的持有人且同意將起持有的技術祕密轉讓給受讓方使用;鑑於受讓方希望使用該技術祕密且願意支付給甲方技術祕密使用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技術祕密名稱、性質和內容
1.1 甲方持有的技術祕密和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簡明扼要的語言概括該技術祕密的名稱)
1.2 甲方持有的技術祕密的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描述該技術祕密的技術特徵)
1.3 甲方持有的技術祕密的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説明該技術祕密的主要內容)
1.4 甲方持有的技術祕密的應用效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應用該技術祕密能夠給權利人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 技術祕密的權屬狀況
2.1 甲方應當保證所轉讓的技術祕密是歸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處分權,如因實施該技術祕密引發侵權糾紛時,;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2 在本合同訂立前,甲方已許可如下單位實施該技術祕密:
(列舉甲方許可使用該技術祕密的單位名稱、許可實施範圍、實施期限等內容)
2.3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能否再將該技術祕密許可、轉讓給 第三方使用。
2.4 甲乙雙方訂立的技術祕密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影響在合同生效前甲方與其他方訂立的有關合同的效力。

第三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3.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如下實施該技術祕密所需的技術情報和資料:(包括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文件圖紙等有關內容,雙方可以約定提交有關資料的清單和份數,以便於雙方共同監督、檢查)
3.2 甲方提交的上述技術情報和資料應是能夠體現該技術祕密的技術指標、參數及技術水平、性能的資料,以及有關的輔助性材料。
3.3甲乙雙方應明確約定有關技術情報和資料提交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提交方式。雙方約定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支付技術祕密使用費後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如3,1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情報和資料。具體交付方式和地點為:(明確甲方提交資料的方式和地點 )
3.4 甲方應向乙方保證交付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應當是完整的、清楚的。圖紙資料的規格及繪製符合國家的_____________標準(或_______規定)
3.5 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後,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後的__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發出通知,甲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後的_______日內予以説明、補充或更換;技術資料符合要求後,乙方應在_______日內向甲方簽發技術情報和資料驗收合格確認書。

第四條 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有關技術祕密的範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明確本合同需要保密的技術祕密)
4.2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技術祕密的保密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約定的保密期限)
4.3 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不得將技術祕密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條 技術指導
5.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應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以保證乙方能夠通過實施甲方轉讓的技術祕密達到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5.2 從乙方試製技術祕密產品時起,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直至試製出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試製出符合該標準的產品除外),並解答乙方在實施技術祕密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5.3 甲方在乙方試製技術祕密產品期間,應派出技術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所派出的技術人員應符合如下的標準:___(如對時間、人數、學歷、經驗等方面的要求)
5.4 甲方在乙方試製技術祕密產品期間,應負責培訓乙方的有關技術人員。培訓方案如下:_____________(如時間、地點、方式等)
5.5 乙方應為甲方的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方面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訓的人員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具體安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 乙方應為進行技術指導的甲方人員提供食宿,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技術祕密試製產品完成後,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對該產品進行驗收。
6.2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技術祕密試製完成的產品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__________________(明確驗收的標準和依據)
6.3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的方式,可以由雙方委託的技術鑑定部門或者組織專家進行鑑定,也可以約定由乙方單方確認視為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驗收的標準均應以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並且應當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4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或者甲方承擔,也可以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由雙方共同承擔的,應明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設有約定,則視為由乙方承擔。
6.5 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應委派技術人員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產品不合格的原因,並依本合同約定確定雙方的責任。
6.6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製出合同產品,甲方應協助乙方再次進行試製;如仍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製出合同產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使用費。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試製合同產品失敗,甲方應查明原因,繼續協助乙方試製合同產品,仍不能試製成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使用費,並視具體情況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6.7 驗收不合格,若原因在於甲方,甲方應提出技術措施消除缺陷,並承擔相應費用;若原因在於乙方,乙方應協助甲方提出補救措施,並承擔相應費用。具體費用計算方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七條 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
7.1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技術祕密許可使用費的金額及其支付方式,雙方可以約定採用支付使用費的方式,也可以採用支付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
7.2 如雙方約定採用支付使用費的方式,具體如下:


技術祕密轉讓合同模板


(1)支付金額:乙方支付給甲方技術祕密許可使用費_______元人民幣;
(2)支付方式:乙方按約定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金額;
(3)支付期限:乙方按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4)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7.3 如雙方約定採用支付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則應明確約定入門費和提成費的數額及計算方法。
7.4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技術祕密許可使用入門費__________元人民幣;提成費按合同產品淨銷售額的_______%提取,淨銷售額計算方法如下:(雙方約定的淨銷售額的計算方法)
7.5 乙方應從合同產品銷售的年度起,向甲方支付提成費。每年的12月31日為當年提成費的結算日。
7.6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_______日之內,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記載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的結算報告。
7.7 甲方應在接到結算報告後_______日之內,向乙方發出是否認可結算報告的通知。若甲方認為需要查核乙方的財會報表時,可按如下程序查賬:(由雙方約定查賬的程序)
7.8 乙方應在提交的結算報告經甲方認可後_______日之內,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提成費。

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甲方末按合同約定轉讓技術祕密的,除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2 甲方實施技術祕密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3 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受讓的技術祕密,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甲方承擔侵權責任。
8.4 甲方轉讓的技術祕密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5 甲方逾期兩個月末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6 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7 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以逾交使用費的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應繳使用費的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
8.8 方實施技術祕密超越合同約定範圍的。或者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9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9.1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9.2 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的改進技術。
9.3 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未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並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9.4 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准後,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准,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9.5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雙方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一方轉讓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一方放棄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可免費實施該技術
9.6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0.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0.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共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0.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0.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0.5 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一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1.1 技術祕密轉讓合同:是指合同的轉讓方將其持有的不具有專利權的技術轉讓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技術祕密使用權、轉讓權及受讓方支付使用費所訂立的合同。
11.2 技術祕密:指從事生產活動所必須的、未向社會公開的、可以通過祕密方式進行轉讓的技術知識、工藝程序、操作方法和管理經驗等不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11.3 技術資料:指實施轉讓的技術祕密所需的文字及圖紙資料。
11.4 技術指導:許可方為被許可方使用技術祕密所進行的指導,包括許可方向被許可方講授技術祕密和培訓被許可方的有關技術人員等。
11.5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實施技術祕密生產出來的產品的總金額。
11.6 淨銷售額:指從銷售額中扣除包裝費、運輸費、税金、廣告費、商業折扣等的金額。
11.7 使用費:因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技術祕密,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8 入門費:指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交付被許可方之前,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9 提成費: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由於被許可方使用技術祕密製造並銷售合同產品,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10 完整:指許可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是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資料。
11.11 清晰:指圖紙資料中的數字、文字等足以看清。
11.12 後續改進: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一方或雙方對技術祕密所作的革新和改良。
11.13 其他技術術語(其他雙方認為需要説明、解釋的名詞和術語)
附文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方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 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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