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完整版6篇 "員工宿舍:完美管理制度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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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介紹一份完整的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旨在建立一個良好、安全、和諧的員工宿舍環境。本制度旨在規範員工宿舍的使用和管理,包括對宿舍入住條件、物品使用、衞生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進行明確規定和操作指南,以提高員工宿舍管理的效率和質量。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完整版6篇

第1篇

為創造一個乾淨、暢通、寧靜的住宿環境,確保酒店財物及人員的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條例:

一、員工入住宿舍須經過經理或廚師長同意,並上交身份證原件。每晚12點之前務必回到寢室,如違反出現任何後果,則本店不負任何法律職責

二、宿舍實行寢室長負責制,所有員工務必服從和配合寢室長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財物設施不得隨意搬遷和挪用,不得佔為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廁所內丟棄垃圾雜物,損壞財物設施和造成廁盆堵塞的費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費用由該宿舍員工共同承擔。

四、講究衞生,不隨地吐痰,不隨處倒水,不亂丟垃圾。員工宿舍物品應持續潔淨,擺放有序,不得亂丟亂放。垃圾倒到指定地點。

五、嚴禁在宿舍區域亂塗、亂畫、亂貼、亂釘釘子、亂拉繩索、吵鬧、大聲喧譁、放高聲音響和從事商業性的活動。持續宿舍安靜。

六、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掉水龍和電源開關,熄燈時間不得超過凌晨一點。

七、吸煙者不得影響別人身體健康,不得在公眾場所和人員集中的地方吸煙。

八、宿舍實行男女分開,嚴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帶外人入住。到異性宿舍探訪須避嫌,不宜逗留過久。

九、離職員工限兩天內搬離宿舍,否則本店有權驅逐並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補償。

3、宿舍禁止開伙做飯,禁止使用煤油爐,煤氣爐或電飯煲、電熱棒、電爐等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完整版6篇

第2篇

為加強員工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同時提倡員工節約用電,保證員工擁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3.1 行政人事部負責宿舍的日常檢查和管理,工程部電工負責宿舍日常用電安全的監督檢查和用電設備、線路的維護保養工作。

3.2 住宿員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3.3 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必須及時報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換或維修,嚴禁私自更換或維修。

3.4 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電爐、電熱取暖器、電熨斗等大功率電熱器具和電熱毯等危險性較大的電器。

3.5 用電設備必須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

3.7 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須帶有國家通行的安全標誌且質量合格,不得同時接三個以上用電器。插排及用電器周圍30 釐米之內不得堆放紙張、書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電源線嚴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纏繞衣架。

3.8 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

3.9 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後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3.10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所有宿舍人員都應該高度重視用電安全,宿舍成員之間要相互監督和提醒。

3.11 宿舍實行用電計量管理,每月月底由電工負責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檔統計宿舍用電情況。員工宿舍酒店每月承擔標準為300度,超出酒店承擔範圍部分按供電局收費標準由所在宿舍員工均攤,超出的電費費用在工資中扣除。

3.12 嚴禁員工在宿舍內有私接亂拉電源線或偷電的行為,一旦發現,酒店將視情節輕重給予1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的罰款。

3.13 違反以上規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擔,要賠償損失,違反3.8 條規定者,應承擔修復費用。並視情節和後果輕重給予處分,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3篇

根據工作需要,公司為員工配備集體宿舍。為了明確員工集體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入住員工生活環境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詳和、舒適、寧靜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請各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3.1 辦公室:負責按本制度的具體實施監督及評定工作。

3.2 宿舍管理員:負責公司所有員工入住安排、登記表更新及紀律、衞生、用電安全、設施維護等日常管理。

4.1.1 公司所有員工住宿均免費(管理人員除外),水電、電視費用自理公司根據情況適當補助。

4.1.2 新員工如需要入住宿舍應先填寫《宿舍入住申請表》,待公司審批後交宿舍管理員後通知新員工入住。

4.1.3 宿舍管理員應對宿舍所有入住人員的房號及牀鋪進行統一編號。

由所住的宿舍全體人員按登記所住天數及總耗用量平均分攤,水電費用按政府部門規定的水電價格收費。

4.3.1 凡入住宿舍內的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安排。

4.3.2 宿舍未經允許不得留宿非本公司員工,如有發現,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並取消入住資格。

4.3.3 晚上10:30以後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開電視、放音響,影響他人的正常作息。

4.3.4 個人牀褥、衣服、鞋、桶及個人日常清潔用品須整理好,保持宿舍整齊衞生。宿舍衞生要定期檢查,對衞生不達標的員工予以警告或處罰。

4.3.5 入住員工應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不得從陽台、窗户往外亂扔雜物、倒水、垃圾應集中倒在宿舍指定的垃圾桶內。

4.3.6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如:點蠟燭、燒煤氣罐、燒酒精爐等)。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偽劣電源插板等電器及非安全器具。

4.3.7 所有員工宿舍均不允許私自拉電線、裝接電器、不能超負荷用電、不能使用煤氣爐。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預防火災事故。不得在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4.3.9 節約水電,上班前需檢查水、電是否關好,門窗是否鎖好。

4.3.10 凡在宿舍酗酒或鬧事,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並取消入住資格。

4.3.11 凡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管制兇器、酒精、煤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危害公司財產及跟人安全的一經發現,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並取消入住資格。

4.3.12 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盜竊、打架鬥毆、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一經發現後給予開除並罰款500元,嚴重者將送公安機關處理。

4.4.1 定期檢查安全隱患,防患於未然,並定期進行衞生大掃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蒼蠅、老鼠、蟑螂)工作,保障宿舍的清潔衞生、杜絕安全隱患。

4.4.2 宿舍管理員每週檢查宿舍一次,將檢查結果記錄在《宿舍檢查評分表》上。根據《宿舍檢查評分表》上的記錄,發現不良事項開出《整改通知書》,責令宿舍內員工在規定時期內整改完畢。如未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的,將給予罰款50元。

4.4.3 公司每月派人進行突擊檢查,如有發現衞生不達標的員工,將給予一定的處罰。如髒亂的雜物,亂擺亂放,影響宿舍環境的,如有發現,沒收處理。

4.5.1 員工離職或退宿時應將使用過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

4.5.2 員工離職時應將鑰匙交回宿舍管理員。凡鑰匙遺失或不交的扣罰50元。

4.5.3 有鑰匙丟失者必須上報宿舍管理員,由其重新安裝門鎖,所配費用由丟失者全額承擔。

4.5.4 離職員工應在離職當天辦好相關手續後搬離宿舍。

5.1 管理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所有員工都應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設施、器材為消防應急時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緊急情況下使用。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採取安全措施,並通過消防安全通道緊急疏散。

5.2 火險發生時,應保持頭腦冷靜、沉着、根據消防安全出口和應急疏散標誌指示,迅速撤離着火區域,確保自身安全。宿舍員工應立即組織逃生自救。現場人員第一時間通知公司保安部同時上報公司相關負責人。如情況嚴重應撥打火警119請求救援。

出房間時用手試門柄温度,如發熱,切不可打開房門。撤離房間時,應往離房間最近的緊急出口撤離。走廊煙霧大要儘量低伏。緊急通道一般通往樓梯出口,進入梯間後及時把防煙(火)門關閉。

第4篇

為了員工宿舍能保持良好的衞生環境,使員工下班能獲得充分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入住公司宿舍:

(1)、工程人員長期呆在辦事處的,回來開會及培訓人員;平均每月出差不少於16天的;免費入住。

(2)、一個月出差少於16天的,按照考勤出差天數,收取相應的費用。

(3)、房租費付款方式:以現金方式繳納。(其中房租費裏面包含水費、電費、公攤電梯費、網絡費、物業管理費;每個人使用水電費的標準為:夏季40元;冬季20元,超過的由大家平分)

第四條 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等)時,其對宿舍的使用終止,應於離職起三日內遷離宿舍。

第五條 宿舍日常管理工作:由長期住宿舍的員工負責監督管理,其工作職責如下:

第六條 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儘管理人義務,未經行政部統一不得隨意改造或調換宿舍;

第七條 行政部定期檢查宿舍衞生,員工不得逃避檢查,並須聽從有關安排。

八條 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網線、玻璃、衞浴設備、燈、門窗、牀鋪、空調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員工發現宿舍水、電出現問題應及時向行政部報修。

2、室內禁止使用電飯煲、電熱杯、電爐、熱得快等電器,禁止一切形式的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行為;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鞭炮、炸藥、管制刀具、煤油爐、汽油等危險及違禁物品;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擺放整齊;

6、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宿舍窗台上不得晾曬衣物;

7、電視、收音機的聲音不得過大,以免打擾他人的休息和工作。

8、夜間原則上最遲應於23時就寢,每日23時後不得有影響他們睡眠的行為;

12、員工不得在陽台上漱口或往樓下倒水,污穢物、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6、夏天空調設定温度不得低於26度,冬天不得高於20度,遙控器放置明顯處。

17、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18、住宿人員須保持公共區域的衞生,不得在浴室和洗漱間傾倒飯菜。

第十條 違反本制度第九條各款規定者,後勤部分將視情節對其處以一定罰款,並通報批評。

第十一條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權利,並由人力資源部視情況處罰:

第十二條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物品,應經宿舍管理員檢查,方可離開。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公司人力資源負責解釋,並有修改權和廢止權。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執行。本規定自七月起初步實施。

第5篇

為了規範員工行為,加強宿舍管理,創建文明宿舍,優化員工居住條件,認真落實成××××企業文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後勤科是公司員工宿舍綜合管理部門,全面負責宿舍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宿舍管理制度,組織宿舍檢查和抽查工作,實施星級宿舍創建及獎罰等。

2、公司員工宿舍宿舍長是所在宿舍文明衞生第一責任人,負責宿舍的文明、衞生、作息等日常管理事務。

3、公司員工宿舍長由所在宿舍全體成員民主選舉產生,任期六個月,可連選連任。宿舍長擁有公司賦予管理宿舍的權力,同時承擔相應的義務。

4、公司員工宿舍應統一張貼宿舍管理制度,同時自行制定本宿舍值日表並予以張貼。

5、公司員工宿舍實行定期檢查與根據需要組織專人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比。根據評比結果,開展星級宿舍創建活動。

6、星級宿舍評比採用百分制,根據檢查結果打分評定。

(1)地面乾淨,物品擺放整齊,無煙頭紙屑,垃圾入簍並及時清理。(10分)

- 5(3)員工宿舍經檢查得分為90-94分,評定為三星級文明宿舍,獎勵宿舍長300元,其他成員每人100元。並頒發眾泰煤焦化泰煤焦化金色三星文明宿舍公示牌。

(4)員工宿舍經檢查得分為80-89分,不獎不罰。(5)員工宿舍經檢查得分為60-79分,評定為不合格宿舍,處罰宿舍長100元,其他成員每人50元。並給予二星公示牌以示警告。

(6)員工宿舍經檢查得分為60分以下,評定為特別不合格宿舍,處罰宿舍長200元,其他成員每人100元並給予一星公示牌以示警告。

8、評比結果納入企業文化考核,並與各車間正、副主任效益工資掛鈎。

第6篇

為了加強和規範員工宿舍的管理,根據宿舍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員工宿舍內大部分設施屬公司所有,愛護宿舍內一切公物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損壞須照價賠償,未經公司行政部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把東西搬離宿舍。

2、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室內整潔乾淨,進入室內要穿拖鞋,不準往窗外丟雜物,衞生間要經常沖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員必須是本公司在職員工,離職員工和外來人員拒絕入住,未經行政部允許擅自帶人入住,當事人樂捐100元。

4、嚴禁在宿舍內抽煙、酗酒、偷竊及有傷風化的其它行為,不得影響其他員工的正常休息。

5、注意節約水電,出門或離開宿舍務必關門、關水、關電,以免影響他人生活起居和財產安全,避免浪費水電。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不準私自接拉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不受損失。

6、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大聲播放收(錄)音機、手機彩鈴和電視,所有娛樂活動應文明、小聲,以不影響他人休息為前提。晚上11點以後禁止觀看電視,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7、嚴格遵守值日表,輪流打掃衞生,值日人員應認真負責,仔細打掃,不得敷衍了事,違者罰款10元。

8、宿舍人員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

9、員工宿舍的水管、電燈壞了,必須及時報告行政部管理人員請人維修,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員工負責。

10、每位員工配置牀位一個,被褥員工自行準備,員工必須按公司分配規定使用各自的牀及用品等,不準私自調換房間、牀位。員工個人財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11、員工退出宿舍時,必須到行政部辦理退出手續,由行政部管理人員清點宿舍物品,遺失、損壞則按價賠償。

12、管理人員有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對於違反本制度的員工,應主動進行勸止、批評、教育,對於不聽勸阻的員工,或明知故犯的行為有權視其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分的初步意見,其中罰款樂捐處理的幅度為10—200元,報公司行政部審批後執行。

13、晚11點以前必須迴歸宿舍,如臨時有事無法回宿舍者,須提前請假並簽寫請假條。在外期間應對自己嚴格管理,否則後果自負!

14、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凡住宿員工均應自覺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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