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宿舍規章制度管理制度5篇 "營造更舒適的居住環境——完善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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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制度主要規定了員工宿舍管理的制度和宿舍規章制度,旨在營造一個安全、整潔、文明、和諧的宿舍環境,提高員工生活品質和工作效率,同時也是企業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宿舍規章制度管理制度5篇

第1篇

一、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衞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使水、電、財物等到成分合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費,特制訂本規定。

1.公司員工在城關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三、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上班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除名等)時,對宿舍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當天內,交出屬於公司的鑰匙和用品用具,結清水電費,並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四、宿舍統一由公司委託的寢室室長管理,其工作任務及其權利如下:

1、負責一切內務,掌握宿舍房間動態及利用狀況,分配、監督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協助公司管理人員計算水電費,掌握宿舍員工的思想動態,及時向公司管理人員彙報。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遇有大風)、水電關閉。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並送醫院。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儘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並給予一次罰款100元。

七、公司將有關宿舍現有的用具設備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有關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八、宿舍的租金由公司負責,水電費100%由居住員工承擔,按照實際居住的天數計算到人,在工資中扣除。

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否則,一項罰款20元:

2.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煲、電水壺等耗電量極大的電器,以防線路超負荷運行導致電路燒燬,違者視情節輕重以紀律論處,並追加罰款。

5.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收入櫃內或擺放整齊。

8.電視、收音機、手機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有外人拜訪應登記清楚來訪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13.禁止亂扔亂倒垃圾。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5.樹立節約水電資源的觀念,養成隨手關閉的良好習慣,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6.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十、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外,並呈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十一、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管理人員或主管人員檢查。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宿舍規章制度管理制度5篇

第2篇

根據工作需要,公司為員工配備集體宿舍。為了明確員工集體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入住員工生活環境秩序,使寒冷擁有一個嚴冬、詳和、舒適、寧靜的寒冷、休息環境,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請各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3.1辦公室:負責按本制度的具體實施監督及評定工作。

3.2宿舍管理員:負責公司所有員工入住安排、登記表更新及紀律、衞生、用電安全、設施維護等日常管理。

1.1公司所有員工住宿均(管理人員除外),水電、電視費用自理公司根據情況適當補助。

1.2新員工如需要入住宿舍應先填寫《宿舍入住申請表》,待公司審批後交宿舍管理員後通知新員工入住。

1.3宿舍管理員應對宿舍所有入住人員的房號及牀鋪進行統一編

4.2水電費用扣除標準:由所住的宿舍全體人員按登記所住天數及總耗用量平均分攤,水電費用按政府部門規定的水電價格收費。

4.3.1凡入住宿舍內的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安

4.3.2宿舍未經允許不得留宿非本公司員工,如有發現,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並取消入住資格。

4.3.3晚上10:30以後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開電視、放音響,影響寒冷的正常作息。

4.3.4個人牀褥、衣服、鞋、桶及個人日常清潔用品須整理好,保持宿舍整齊衞生。宿舍衞生要定期檢查,對衞生不達標的員工予以警告或處罰。

4.3.5入住員工應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不得從陽台、窗户往外亂扔雜物、倒水、垃圾應集中倒在宿舍指定的垃

4.3.6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如:點蠟燭、燒煤氣罐、燒酒精爐等)。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偽劣電源插板等電器及非安全器具。

4.3.7所有員工宿舍均不允許私自拉電線、裝接電器、不能超負荷用電、不能使用煤氣爐。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預防火災事故。不得在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4.3.9節約水電,上班前需檢查水、電是否關好,門窗是否鎖好。

4.3.10凡在宿舍酗酒或鬧事,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並取消入住資格。

4.3.11凡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管制兇器、酒精、煤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危害公司財產及跟人安全的一經發現,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並取消入住資格。

第3篇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自動辭職、被免職、解職等,應於離職日起3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和搬家費。

1、監督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護整潔,維護秩序,水、電、氣及門户管理;

4、員工身體不適以致重病,應及時送醫院並通知其親友。

(六)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七)公司主管和店長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八)宿舍所有器具設備,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擔負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暫不穿的衣服、鞋帽必須放入櫃內;

10、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與員工關係及出入時間;

12、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違反規定帶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13、不得在牆壁、櫥櫃、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7、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牌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十)住宿員工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立即採取措施。

(十一)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即應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呈報店長處理;

(十二)住宿員工遷出應將牀位、物品、抽屜、衣櫃等清理乾淨,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主管檢查。

(十三)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門為住宿員工辦理暫住證,費用由員工承擔。

第4篇

員工宿舍是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為員工配備的,公司視需要安排員工統一入住,為保證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詳和、舒適、寧靜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我處的實際狀況及宿舍所處的特殊周邊環境,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及入住員工務必遵守。

宿舍的調配由管理處統一負責,員工入住需先到辦公室辦理物品領用及入住手續。入住具體規定如下:

2.每間房每月的水、電費、煤氣費由員工自付,房租、管理費由管理處負責。

3.實行宿舍長負責制,由宿舍長安排房間內衞生的清理,房間設施的檢查,日常維修的申報,入職人員牀位安排,離職人員物品清點等。原則上,宿舍長由安保領班兼任。

4.宿舍長有變動時,部門需與管理處辦理交接及繼任宿舍長的確認手續。

5.公司配備的設施,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後由管理處進行清點後與宿舍長進行確認,並一式兩份,管理處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6.公司配備的設施設備,屬於公司財產,未經管理處主任批准,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以偷竊論處。

7.宿舍內的所有設施設備,故意破壞的按照《獎懲規定》處理,非故意損壞的職責人照價賠償,自然損壞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為樹立公司形象,規範全體員工之行為,全體員工須互相尊重、互相愛護、遵守社會公德,嚴禁檢點自己的行為,樹立主人翁精神,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環境。對全體員工在宿舍內的行為作出以下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2.嚴禁在宿舍公共場合坦胸露懷、穿短褲衩等有損公司形象之不雅行為。

4.嚴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鬧事和其他影響團結的行為。

管理處指定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衞生值日,監督值日員的日常工作,按規定分類擺放物品,自覺打掃宿舍衞生,做好室內保潔,並得以持續。各班領班具體實施本班宿舍管理事宜。宿舍長具體工作如下:

1.將每週值日的工作狀況及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向主管彙報。

2.將本宿舍成員的合理化推薦及需報修的資料彙報主管(宿舍內報修所需費用,由宿舍成員支付或確定當事人承擔)。

6.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範,保障宿舍的清潔衞生。

7.負責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時地對宿舍進行檢查,及時發現不假外出、超時不歸等狀況,採取及時有效的措施。

8.定期組織舍員進行衞生大掃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蒼蠅、老鼠、蟑螂)工作。

宿舍值班員由管理處、部門安排當日休息人員擔任,一般由各班領班、副領班輪流擔任,各班在休息日明確宿舍值班員,值班員當日值班時間為清晨6:30-次日06:30,值班員不能夠請假外出,如確需外出需安排好接替人,交接好相關工作。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1.負責確認宿舍外出人員是否履行請假手續,憑經批准的《請假條》放行,宿舍值班員須在請假條上簽名,無請假條不予放行,外出人員銷假確認;

2.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範,保障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

3.負責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時地對各房間進行檢查,檢查有無異常氣味及聲響、門鎖是否有損,有無未經批准之留宿人員,及時發現狀況,及時向上級彙報,根據上級指示,採取有效的措施。

4.如須緊急集合,由安保主管以上人員發出指令,宿舍值班員負責實施。

5.如發現宿舍內的不假外出、衞生較差、未辦理留宿手續留宿等違機違規狀況將追究當日宿舍值班員職責。

全體隊員輪流值日,當日休息的領班負責安排,衞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衞生打掃和保潔,按宿舍內統一標準擺放物品,及時清理,打掃室內衞生,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牀鋪、物品,力求到達整齊劃一。

公司配發的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如有丟失、損壞,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物品的,根據情節的輕重,視其認識態度,給予相應處理。

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不許亂掛、亂放,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職責自負。

關於物品的管理,關鍵要做到定人、定位、定物、分類管理體制,確保公私財物無損壞、無丟失。

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全體人員務必在場,確認均繫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彙報主管,將狀況反饋辦公室,予以結算工資。

公司內部員工須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及要求執行,其他人員管理如下:

員工的親朋好友來訪,需注意場合,把握好時間,不要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宿舍內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員工直系親屬來訪或其他特殊狀況下,需提前書面申請,呈報主管,待批示後方可按要求時限留宿,此期間該宿舍的安全由該員工全權負責。

員工外出務必請假,不假外出、超時不歸將視狀況按照制度做相關處理,請假人數每班控制在40%以內,病假需出具正規醫院病歷及收費發票、醫生推薦休息單等憑證。

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後,一日之內務必離開宿舍(辭職或解聘人員宣佈後,應張貼於告示欄,知會全體員工)。

第5篇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衞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者,給予罰款30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搐、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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