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關於婚前的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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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協議書對於穩定夫妻關係有着積極的作用,那麼婚前協議書該怎麼來寫呢?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薦】關於婚前的協議書,供大家參考。

  

【薦】關於婚前的協議書

關於婚前的協議書
  
  甲方(男方):__,男,漢族,__年__月__日出生,__籍,身份證號:
  
  乙方(女方):__,女,漢族,__年__月__日出生,__籍,住身份證號:區__路__弄__號室。身份證號:
  
  鑑於:甲、乙雙方經自願相識相戀,並打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成為合法;
  
  鑑於:在任何一方死亡、離婚或其他情況下導致雙方婚姻終止前,雙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對另一方的財產享有的權利或義務做出預先陳述;
  
  鑑於:雙方已經充分知曉對方的婚前財產(女方婚前財產詳見本協議附件);
  
  鑑於:訂立本協議時,雙方根據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其各自權利及訂立本協議的後果;
  
  鑑於:雙方知曉且明瞭本協議內容,簽署本協議未受任何脅迫和壓力。本協議基於公平、自願的原則,按照雙方的意志對雙方的婚前財產和婚後取得財產進行處理;
  
  鑑於:本協議的訂立在於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
  
  雙方在此訂立協議如下:
  
  一、關於婚前財產的約定
  
  二、關於婚後財產的約定
  
  三、債務
  
  四、日常開支
  
  五、其他
  
  1.任何一方因處分其個人財產而給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財產所有人自行承擔。
  
  2.若發生分居、離婚,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張分割婚前財產及婚後屬於各方的財產。
  
  3.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4.本協議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甲方:乙方: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附件:
  
  女方婚前財產清單
  
  一、不動產:
  
  二、投資其池公司的股權
  
  基金
  
  四、股票
  
  五、期貨
  
  六、存款:
  
  七、車輛:
  
  以上財產合計約元(暫估)
  
  財產約定協議書
  
  男方:
  
  女方:
  
  1、雙方結婚之前的財產全部歸各自所有,具體包括住房(位置、房產證號)、存款(金額,銀行)、股權(詳細説明)以及其它財產(應一一説明);
  
  2、雙方結婚之後實行*財產個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具體補充説明,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3、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一方給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確實無法説清楚的按*共有處理。
  
  男方簽字:女方簽字:
  
  時間:時間:
  
  説明:協議內容自由靈活,只要雙方都接受,並且不違背法律規定和顯示公平,都具備法律效力(在*雙方之間);切記要具體,不可含蓄
  
 關於婚前的協議書
  
  男方:,身份證號:
  
  女方:,身份證號:
  
  雙方因相識戀愛至今,感情真摯,現準備登記結婚,為妥善處理雙方的財產問題,避免影響婚後*感情或將來可能出現的爭議,特就有關婚前和婚後的情況約定如下:
  
  婚前債權債務約定
  
  第一條男方婚前有債權元,債務元;女方有債權元,債務元。雙方確認以上債權債務屬於個人的債權債務,結婚後,上述權利和義務各自享有和承擔。
  
  第二條婚後,如果一方出現經濟困難,另一方可以自願代替償還債務。
  
  婚前財產約定
  
  第三條婚前,男方有以下財產,屬於男方個人所有:
  
  1、房產處:房產證號
  
  2、汽車輛: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
  
  4、其他:
  
  第四條婚前,女方有以下財產,屬於女方個人所有:
  
  1、房產處:房產證號
  
  2、汽車輛: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
  
  4、其他:
  
  第五條雙方確認,婚前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不因雙方結婚變為*共同財產。
  
  第六條對於在男女雙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貸款,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各自償還;
  
  2、共同償還,婚後還貸部分視為*共同財產。
  
  第七條男女雙方上述財產在婚後的收益,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歸各自所有
  
  2、視為*共同財產
  
  結婚財產
  
  第八條為籌辦雙方婚禮和以後生活的需要,雙方以及雙方的親友為男女雙方購買以下財產:
  
  雙方確認,上述財產由*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後生活
  
  第九條雙方結婚後均負有忠誠義務,應當尊重對方,理解對方,照顧對方。
  
  第十條雙方在婚後共同生活中,對於家庭事務有平等的決定權,任何一方不得瞞着對方作出對家庭生活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第十一條鑑於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異,男方應當負責家庭中的體力活,承擔起照顧女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家務活由雙方共同承擔,一方因工作、身體等原因不能從事家務活時,另一方應當理解。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現工作調動等原因,一方需要離開家庭所在地時,應當提前與另一方協商,另一方應當給予諒解。
  
  婚後財產
  
  第十四條結婚後,雙方的所有沒有在此協議中約定的收入都視為*共同財產,男女雙方擁有平等的處置權,一方在處置*共同財產超過萬元時,應當事先同另一方協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產生的債務由作出決定方承擔,離婚時,此項債務作為作出決定方的個人債務,不得用*共同財產清償。
  
  第十五條婚後,按照法律規定屬於*一方個人的財產,由個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經濟困難,應當給予幫助。
  
  第十六條婚後,屬於*共同生活的支出,由雙方共同承擔,在*共同財產不足時,雙方均有義務從各自財產中支付,但事後有權從*共同財產中補回。
  
  子女撫養、老人贍養
  
  第十七條子女有權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給予經濟幫助,雙方均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雙方均負有照顧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雙方均負有照顧自己和對方父母的義務,不得*、遺棄、侮辱對方父母。
  
  第二十條照顧雙方父母及親友禮品饋贈,優先從*共同財產中支付。第二十一條雙方應當平等的對待雙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別性待遇。
  
  離婚
  
  第二十二條在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時,可以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第二十三條因一方身體原因,導致雙方不能過正常*生活時,另一方主有權提出離婚。此種情況下離婚,雙方均視為無過錯方。
  
  第二十四條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
  
  第二十五條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若提出離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應當承擔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費用的一半,一方有權通過協商或訴訟的途徑主張。
  
  第二十六條離婚後,無論基於何種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發表對另一方帶有侮辱性、誹謗性的言論,更不得做出影響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無過錯,若另一方堅持提出離婚,應當給予患病方充分的補償,以保證患病方日後得到妥善的治療。若日後補償費用不足,提出離婚方仍然應當承擔另一方治病費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時,患病方有權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權利。
  
  離婚時財產處理及補償
  
  第二十八條因一方過錯導致男女雙方離婚時,過過錯方不得要求分割*共同財產,只能拿回屬於自己的婚前財產。
  
  第二十九條過錯方,在離婚時另外給另一方一次性補償元人民幣。
  
  離婚時子女歸屬
  
  第三十一條離婚時,對於子女的歸屬,應當優先徵求子女的意見,若子女決定跟隨一方時,被跟隨方不得拒絕,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條若子女年齡小於十週歲,過錯方應當優先聽從另一方對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異議。無過錯方在作出安排時,應當適當考慮子女的意見。
  
  第三十三條若子女決定跟隨無過錯方,過錯方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為月收入的%,但每月不得低於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週歲。
  
  第三十四條若子女決定跟隨過錯方,無過錯方也同意,無過錯方每月支付撫養費為月收
  
  入的%,但每月不得低於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週歲。
  
  第三十五條子女在男女雙方離婚後,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學等原因而需要較大費用時,由男女雙方平均負擔。若一方沒有經濟能力,另一方應當及時支付,但事後另一方應當償還,並出具書面憑證。
  
  第三十六條無論女子跟隨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視的權利,但不得影響孩子的學習和被跟隨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約定
  
  第三十七條本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視為雙方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但一方能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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