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產管理制度4篇 學校的黃金管理規則:制度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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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財產管理制度是指為規範學校內各類資產的運營管理而立項的一套制度。它規範了學校資產的購置、使用、維護、處置等各個環節,確保經費使用規範、有效、高效,提升學校管理水平。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4篇 學校的黃金管理規則:制度與實踐

第1篇

為加強學校財產管理,防止積壓、浪費,減少損壞。牢固樹立以教學為中心的工作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財產管理的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教書育人,向管理要質量,向管理要效率。

財產管理的任務:加強財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學校及師生財產安全,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

(一)、固定資產(單價500元以上、成批同類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質)

1、學校的所有土地、建築物、活動場地、設備和環境設施、交通工具等。

2、各處室、班級內配備的各種電器、電腦、電教設施、文件櫃、桌、椅、沙發等物品。

3、教學樓內學生用課桌凳、電器、電腦、電教設施。

1、學校的財產實行"歸口領導,層層負責、統一管理"的原則,避免重購輕管、只用不管的傾向。

3、各班主任、教師要對本部門本班級的財產負責日常管理,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和財產安全。班主任為本部門本班級財產日常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學校各部門因教學、辦公需要購買設備及物品,應由處室主任向分管校長提出,經校長辦公會同意,然後處室主任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經分管後勤的校長審批簽字後,由總務處購買。使用部門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出庫手續,領取物品。

2、財產登記中要依照規定,正確分類,以貨幣為計量單位反映固定資產的價值。

3、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出售單位的帳面原價、調撥價等記帳。

4、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

5、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

7、特殊情況如辦公、教學需要進行財產調整,經分管後勤的校長同意後,有關負責人須經總務處辦理變更手續。

1、學校的財產實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學年為一階段,總務處根據學校規定的配備設施目錄,學年初負責財產配發、登記工作,學年末負責財產核實驗收工作。

2、有關責任教師學年初對總務處配備的設備、用品目錄單要驗收簽字,並負責日常使用管理,保證一切財產的安全。

3、總務處和電教室維修人員對各處室、部門財產要執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集中維修在寒、暑假進行,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

1、學校財產報廢,應由管理人員、總務處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做出鑑定,經確定無修復價值後,經有關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署意見,分管後勤的校長批准後,方可報廢(填寫物品報廢申請單)。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節約和愛護使用。如有損壞,及時到相關處室、年級、教研組報損,然後到總務處登記。

3、報廢固定資產殘值,不得任意銷燬或轉給私人,按合法程序作變價處理。

4、固定資產變價收入計入修購基金,本着專款專用的原則,用於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

1、學校公共財產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況確需借用的須經校長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應出具借據。借用期間因保管不當造成物品丟失的應照原價賠償,因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壞的,根據損壞程度給予合理賠償。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條時應按規定註明借用期限,並按期歸還。

4、嚴禁私拿公物,否則按所拿公物價值的兩倍以上扣發工資做為賠罰金。

5、學校教職工攜帶公物出大門必須持總務處開出的物品出門證。沒有物品出門證而門衞私自放行的,一經發現扣發門衞與放行物品價值等同數額的工資。

6、非本校人員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況特殊確需借用,須經校長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學校規定期限者,借用關係自動轉為租賃關係,從超期下月起,按月從工資中扣除相應的公物租賃費。歸還後由保管人員通知財務人員從當月起停扣租賃費。

1、教室課桌課凳開學時按班級實有人數配備。定人、定位。誰用誰管,期末按班級點清數量交總務處驗收。

2、學生人數增減,教導處把班級和增減人數通知總務處,由總務處增設或收回桌凳,學生和班級之間不得私自亂拉或自行調動桌凳。

3、發現學生不愛護公物,將桌凳亂刻、亂畫、亂拉或人為損壞丟失者,除批評教育外,視其損壞程度,實行經濟賠償。

4、電教、語音、實驗設備要妥善保管,人為損壞要酌情賠償;如果丟失要照價賠償。

5、教室門窗玻璃要保護好。做到:上學開門窗,放學、放假關門窗,由當天值日生負責管理,責任到人。無意損壞酌情賠償,屬責任事故或有意損壞者加倍罰款。

6、住校生對寢室配給的牀櫃等住宿設備要嚴加愛護,做到定人、定位。無意損壞的酌情賠償,有意損壞除嚴加處理外加倍賠償。

7、全校師生應愛護學校花草樹木,不準在花草上拉繩曬衣,有意損壞使花草樹木致殘者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8、歸還所借公物時,如發現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的,根據公物損壞程度酌情賠償。

9、對非正常損壞的公物,誰損壞誰賠償;找不到直接損壞者,由直接責任人負責賠償。

1、學校各級管理人員如果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由分管校長和校長提出批評,限期改正;造成財產損失或流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2、學校教職工有權對財產管理中違規違紀行為和學校資產的完整與完全進行監督,各級管理人員應當正確對待。

校產是國家財產,為了進一步提高財產的`使用效率,延長使用期限,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達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1、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熱愛學校,愛護財產,不允許做有損於財產的事。

2、固定資產的管理環節必須做到及時登記,月月做帳,季季對帳,做到帳帳相符 ,帳物相符。圖書館、實驗室等部門均應建立相應台帳。

3、堅決執行誰用誰管,gh公用分管,責任到人的財產管理原則,桌、凳等可移動的物品,誰拿出室外,由誰負責拿回,杜絕亂拖、亂換等不良現象。

4、各級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做好平時財產的保養工作。

1、全校各部門根據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學校全年經費預算分配的範圍內提出購物申請。

2、凡申請購物者(部門)須填寫請購單,經有關領導批准方可同意採購。

1、徵用的土地,新(擴建)的房屋、建築物等財產,由校產管理員依據憑證(一式兩份)入帳。

2、自制、局撥、捐贈的財產,局固定資產、耐久品由經辦人將物品、原始憑據交學校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憑證,報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審核。憑證一式兩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財務室,並據此及時計帳。

4、做好固定資產(除校舍)的編號、登卡、計帳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員驗收簽字,分類定位儲存,建立收支登記帳冊。

1、各部門的公用設備,均為部門領用,個人保管(簽名)離校時歸還。

2、各處室或個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辦公用品或教具(經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同意,可向倉庫保管領取,在領用登記卡上簽名或寫借條。

3、一般辦公用品和清潔工具,在每學期初由部門負責人向倉庫保管員統一領取,在領用卡上簽名。

1、確定報廢、報損,應由有關人員會同技術人員作出技術鑑定,經確認無修復和使用價值後,由經管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籤具意見,校長批准,並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1、每學期開始,要根據登記本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到各部門核實所有公用設備。

2、每學期結束,各處室應自行核實台帳,再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複查台帳及有關物品,做到帳物相符。

3、每學期結束,總務處有關負責人要到各部門收齊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結束前,由總務處牽頭,各部門(組)財產管理員參加的校產年報會。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4篇 學校的黃金管理規則:制度與實踐 第2張

第2篇

一、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人盡其職、物盡其用的原則。

三、學校財務財物進出要有審批意見,要辦理進出庫(室)借還手續,誰借誰還,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無理強行借物和無償使用。管理人員也不得擅自將財產、物資出借,一經發現,必須追查責任。

四、學校財產、物資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佔或破壞。對財產實行管理責任制。按使用部門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定期檢查,誰用誰管,明確責任。

五、學校財產如有丟失、損失等,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如遇抵賴或無理取鬧不賠償者加賠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六、學校的房屋、場地、設備,任何人不得擅自出租、交換或出售。

七、財產物資管理人員及教職工,工作調動要辦理交接手續,負責和使用學校的財產、物資都要清點交出,不得自行帶走。

八、財產管理人員要勤勤懇懇,廉潔奉公,一視同仁,敢於堅持原則。所有物品要做好驗收、保管,嚴格手續制度,做好收發記錄,做到帳物相符。

九、加強對學校財產物資的維修保養工作,平時加強檢查,發現有損壞,立即向總務處彙報,及時維修,延長財物的使用壽命。

第3篇

學校的財產是保證教育、教學的物質基礎,屬國家財產管理的範圍,為加強管理,提高財產的使用率、完好率特制訂本制度。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時間較長,單位價值較大,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實物形態的物質資料。

認定固定資產的標準一般為:a、單價在800元以上,傢俱類500元以上的;b、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下,耐用時間一年以上的成批種類財產(如課桌椅、圖書、錄音帶和磁卡等。)

(1)醫療設備; (2)文化體育;(3)通用機電;(4)安監設備及廣播、音箱設備。

學校財產的管理是一項基礎工作,管理原則應該是:物盡其用。但要想用得好,用得方便,先要管得好,而管是為了用。

1、建立組織管理系統,使財產管理有可靠的組織保證

總務處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對全校財產負責統管。實行統一建賬,歸口分管,實行專管、分管(兼管)、羣管相結合,並建立具體的管理責任。

專管:指設置專業管理員。如負責全校財產的總管理員。

分管:指部門財產的管理員。如由實驗員兼任的物理實驗儀器和設備等的管理員。各教研組財產的管理員;圖書管理員。學校的房產由於性質特殊,一般由專人管理。

羣管:指全校教職工和學生對國家財產都有用好管好的責任。不允許只用不管。從管理上一定要堅持管用結合。

③ 建立組織系統、要定期召開總管理員和分管理員會,有針對性地提出問題,提出改進要求。

總務處要召集各班學生財產管理員,講解財產管理的具體任務和要求,並介紹一些保養知識和簡單的維修技能,把班級財產的管理,列入評選先進班集體的條件之一進行表揚和獎勵。在班級財產管理中發揮班主任的作用十分重要。主管校長和總務主任可以對班主任提出具體任務和要求,全校要形成愛護公物的好風氣。

建立固定資產總帳:由學校總管理員和學校會計統管。先要按照規定設置固定資產科目和財產資金情況表。總管理員還要建立財產明細帳,對全部財產予以登記;學校會計要記載財產總值和財產資金活動情況。

各分管理員要用統一的帳薄設置分類帳,管理記載要與實物相符,並要與總帳相符。

建立領用、借用、賠償制度。凡經常使用的設備,可以領取專用,並填寫領用財產登記單,一式兩份。一份自存;一份交總管理員。總管理員發放財產後,應在固定資產領用單上註明,同時做好財產分佈記錄;用者交還時,還要有註銷手續。

凡臨時使用品,可作借用處理,辦理借用登記手續,並由借用人簽字;交還時,仍要在該檔內登記交還日期,並記錄物品的完好情況。

凡教職工調出學校時、人事部門必須見到總務處簽字,證明不欠學校物品時,方可辦理調出手續。決不允許國家財產隨意流失。

賠償制度是指:財產發生人為損壞或損失時,經教育對當事人進行的經濟制裁。

③ 外單位借用、租用學校用房、場地或器材、物資必須經主管校長批准,由總務處安排,並按規定收取一定的費用。

房管員要建立校舍的資料檔案,做好房產編號。對校舍房屋的結構、面積、位置、價值和用途、都要詳細記錄。新建房屋應保存設計、施工的全部圖紙以及水、電的安裝線路圖、消防設施、上下水道線路位置、施工合同、驗收證書,建設金額及來源等。按學校財產編目統一編號,入學校財產總帳,並由總管理員統一保管。

財產總管理員和分管理員應經常檢查財產的使用、分佈和完好情況。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總管理員還可以組織學生管理員,對各班財產管理情況進行互查,發揮羣眾的監督、促進作用,為評比表揚積累材料。

定期清理是指: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點。由於這項工作量大、面廣,一般在年終或學年終,全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學期進行一次部分清點。年終清理可為年終決算提供情況。

在主管校長的統一領導下、由總務處組織有關人員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理。要見物對帳,按帳清物。清理要有計劃地進行,時間、人力要儘可能集中。清理完畢,應做細緻的分類、統計、核實,帳目核對要準確地核對增減,並編制財產清冊;在帳目核實後,要及時調帳,並填報財產增減表。

部分財產的清點:根據學校情況有重點地進行。目的主要是為新學年做好準備,以便維修和添置。

維修分經常性維修和集中大修。經常性維修,應根據維修項目的情況,及時進行,以保持財產設備的最佳狀態。

工程較大,工期較長的項目,除特殊情況外,可在假期進行,以不影響教育教學。

對於易損零件,學校應有一定數量的儲備,以備急需。

大量的低值易耗品是文具和紙張,還有各項維修配件,節假日用品,如黨旗、國旗、彩旗、橫幅等,勞保生活用品等等。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做到:計劃採購、留有儲備、保證供應。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形式:應按需供應,可實行商店式的管理,分類定位擺放,一目瞭然,心中有數。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求是:建立收支帳,有盤點制度,每日或一學期有一次報表,不管是誰來領物都應嚴格登記。

①全體師生員工要尊重各級財產管理人員,自覺遵守各項管理制度。未經領導批准,任何人對學校的財產都不準私自使用、轉移或調換,如發生要進行教育、制止。

② 有針對性地向學生進行思想教育。要宣傳規章制度,及時發現和宣傳好人好事。期末要進行財產管理的總結。

要重視管理育人。要經常地對學生進行文明用物、管物的教育,如使用桌椅要平起平放、不準推拉;開窗户時要掛風鈎,關窗時要插插銷;在實驗室上課師生要嚴格按實驗操作規程操作,節水、節電,人走燈滅等等。還要進行文明舉止的教育、門要輕開輕關、不準用腳踢;借用圖書不準亂畫亂寫字。總之,管理人員也是教育工作者,學校總務處和政教處要密切配合。

設備的購置決定着為教學服務的程度。要把有限的教育經費花在實處。

一般由教學人員提出項目,主管教學的校長同意,校長根據經費情況簽字批准。對於大型設備 還要召集有關人員進行論證。

設備決定購置後,要及時落實,但一定要把住設備的質量關。要千方百計避免購買質量低的設備。否則,一是浪費資金;二是影響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三是存在發生意外事故的隱患。

設備的購置要考慮適用、經濟、實惠,服從教學的總體目標。

設備的購置還要有預見性,要考慮教學工作長遠的發展規劃。注意教學儀器的更新換代和新技術、新工藝。要避免重複投資。

重要的設備購進後,要注意保存資料,如説明書、使用説明書、生產廠家的地址、維修電話等。以便科學使用,方便聯繫。

第4篇

為更好地維護學校的財產,節省學校對公共財物不必要的維修經費,保持教室的整潔美觀,創造一個良好的教學環境,使學生養成文明守紀的良好習慣,促使師生共建文明校園,特規定如下:

一、班級財產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全體教師應有責任、自覺地協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級財產。

二、教室的財產實行包乾管理。課桌凳椅以及其他設施期初由班級登記交到總務處統一存檔,分班造冊登記,交班級按學期包乾管理使用。教室內的各種設備應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學生管理,按照相關的操作規程進行。如有損壞,請班主任及時追究。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應該經常教育學生愛護公物,故意損壞財物者均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四、對所損壞的設備,均需由該班班主任或班上公物管理員寫出報修單交到到總務處,由總務處通知有關人員進行維修。

五、每個學生使用的課桌、椅子,課桌、椅子不準塗寫、刻字。對於亂塗、亂刻、損(毀)壞公物的同學,班主任通知其家長,並責令修復如初,或照價賠償。

六、學校班級財產由班主任簽字承包,原則上一包一學年。中途若學生變動,必須到總務處做好財產交接手續。 不與總務處做好交接手續的將按學期初數處理。

七、各班財產不能互相調換,不能隨意移動到室外(校、年級集會例外)。

八、各班必須節約用電、用水,做到人離燈熄。不得損壞線路設備。

九、學校每個月檢查一次,公佈於門廳處 。期末彙總上交學校。

1、課桌椅每套150元(課桌100元、凳子50元)、桌面50元、椅子面10元,亂塗、亂刻一次5元,桌椅橫檔斷裂每張5-20元,。

2、牆壁損壞、亂塗、亂刻或有污跡等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計算),黑板500元。

3、電器開關、插座每件20元。日光燈每盞10元。燈管每隻10元。

4、玻璃每塊20元,帶窗框損壞每塊200元。5、每扇門280元,把手每隻30元,鎖每把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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