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應訴答辯狀不同意離婚10篇 “拒絕離婚:堅守愛情的答辯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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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離婚應訴答辯狀不同意離婚”為主題,探討了當一方提出離婚訴訟時,另一方如何通過撰寫應訴答辯狀表達不同意離婚的立場。文章將介紹答辯狀的基本結構和寫作技巧,幫助讀者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婚姻權益。

離婚應訴答辯狀不同意離婚10篇 “拒絕離婚:堅守愛情的答辯狀”

第1篇

因被答辯人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提出離婚請求,答辯人為此而進行答辯。

答辯人認為,答辯人和被答辯人之間的夫妻感情還是較好的,沒有達到破裂的程度,只是發生了一些小矛盾、小誤會、小摩擦而已,對家庭生活的瑣事,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和看法,有不一致,有分支是正常的,可以通過商量、交流和溝通加以解決,動不動就以離婚分手的方式來回避分歧肯定不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

被答辯人訴狀中講夫妻感情破裂,這不是事實。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可能等方面綜合考慮。根據被答辯人與答辯人目前的情況,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與答辯人夫妻感情並沒有達到破裂的程度,現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和被答辯人的夫妻感情未達到確已破裂的程度。

雙方自1996年結婚以來夫妻感情很好,雖有20__年被答辯人因夫妻小糾紛提起離婚訴訟,但被法院依法判決不準離婚之後,雙方又共同生活、共同經營小門面、相互忠誠、信任錢財依舊由被答辯人保管,互盡扶養義務,感情和好如初,時至現在被答辯人又以一點小小的家庭瑣事、夫妻間的小糾葛再提起離婚訴訟,這種處理夫妻矛盾和糾紛的方式和方法是不太好的。

被答辯人説其要學車答辯人便要求其給三萬元,不給就打死被答辯人,事實並非如此。由於被答辯人每次遇到夫妻之間有小矛盾的時候,不是積極的尋求溝通解決而是採取很不成熟的做法,要麼以離婚相要挾,要麼就回孃家躲避,因此答辯人在其鬧要離婚時很無奈説的一句氣話:“如果你要離婚就拿三萬塊錢給我”,這只是一句氣話而已,説心裏話,即使被答辯人給再多的錢答辯人也不會同意離婚的,答辯人需要的是老婆、妻子、愛人而不是錢。答辯人也承認有拿過刀威脅一事,但答辯人並沒有要砍被答辯人之意,人非草木,熟能無情,被答辯人和答辯人相濡以沫共同生活了十幾年並膝下育有一子,豈會做如此無義無理無法之事,況且答辯人還是很愛被答辯人的怎麼能下手呢?答辯人之所以這麼做只是想以此來嚇嚇答辯人屢次有矛盾就往孃家跑的幼稚行為,並沒有要砍她的意思。

答辯人在起訴書中提出十幾年前夫妻之間的老舊帳並來追究這些事的成因及責任,是沒有必要了,將這些事作為離婚的理由,也過於牽強。天下那對夫妻在一個家庭裏久了總沒有矛盾、分歧、糾紛?過去就讓它過去了。俗話説:“夫妻吵架、打架不記仇,不過夜”。如果總記仇或常炒舊飯,那豈不是兩人在一起越久矛盾、糾紛就越多、越深?

四、答辯人願意承認錯誤真誠改掉缺點、彌補不足希望能和被答辯人和好。

被答辯人和答辯人鬧離婚僅僅是因夫妻生活的小矛盾沒有能得到很好的解決而引起的,糾紛和矛盾在每一個家庭中不論感情多好的夫妻都會有,答辯人如果在這些引起夫妻間摩擦的事情上有錯的願意承認錯誤並在日後加以改正,因此答辯人希望,被答辯人放棄離婚的想法,夫妻和好共同撫育兒子,共同搞好家庭經營,也希望法庭能耐心細緻的做化解被答辯人和答辯人間“疙瘩”的工作,幫助被答辯人和答辯人和好,從而維護這個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不該解體的家庭。答辯人同時也真心地希望被答辯人能夠珍惜與答辯人十幾年的夫妻感情,顧念兒子的健康成長,給兒子一個完整的家。説實話,夫妻離婚其實受傷害、受影響最大的是兒子!

五、如果被答辯人不顧一切,鑽進死衚衕,執意離婚,不珍惜雙方已建立的感情,將14年的感情拋到九宵,那麼離婚是遲早的事,單相思,扁擔一頭熱,無情無愛的婚姻答辯人也覺得沒意思。俗話説:“強扭的瓜不甜,捆綁成不了好夫妻”。如果真的沒有感情了,感情破裂了,二人在一起是不幸福的,是痛苦的。解除痛苦也是幸福的開始。請被答辯人三思而後行。如果非離婚不可,那麼兒子還是由答辯人撫養,兒子隨答辯人生活較有利於其健康成長。

基於上述理由,答辯人不同意離婚希望被答辯人能撤回離婚訴訟,如果被答辯人堅持起訴,請法庭依法判令不準離婚,給雙方一個和好的機會,特此答辯。

離婚應訴答辯狀不同意離婚10篇 “拒絕離婚:堅守愛情的答辯狀” 第2張

第2篇

答辯人因_____起訴離婚一案,根據相關事實及法律答辯如下:

我與________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於雙方婚前相處時間較短,缺乏深入瞭解,感情基礎薄弱,婚後雙方經常因家庭瑣事爭吵,且原告在爭吵之後多次打電話到被告單位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於雙方均同意離婚,原、被告雙方已經多次嘗試協議離婚,在協商過程中,雙方自_____年____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與________的婚姻關係。

二、?請求人民法院對雙方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共同財產情況:

1、共同財產:位於____市____大道____號__幢___單元___層____號房產一套,產權證號大理市房權證下關字第________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當時購買價為___元,現市值大約為______元左右;

1、原告在婚前買給被告的首飾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因為這是原告婚前以締結婚姻為條件進行的贈與行為,後來雙方已經締結結婚,該贈與物也已經實際交付,贈與合法有效,應該視為被告方的個人財產。而且,退一步講,該首飾系被告方的時候用品,根據_____規定,在離婚時也應該歸被告所有;

2、原告聲稱其母親給雙方買房錢________元,與事實不符。該_____元實際是原告母親在結婚前_____天左右拿給女方(被告)的彩禮,根據_____及_____司法解釋,應該屬於被告方所有,並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債務。

第3篇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住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小區______號樓______單元______户。身份證號碼:______.電話:______.答辯人就___________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同意解除與______的婚姻關係我與______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之前,______已經起訴過一次離婚,法院判不離後,兩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與______的婚姻關係。

二、同意孩子______由______撫養,但是______應保證孩子由其親自撫養,不能送交其父母撫養;保證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證給予足夠的關心與呵護,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長與發展,否則我可變更撫養關係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顧和看管,______對孩子又不管不問,我一直不能參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資助,目前我沒有太多的經濟能力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因此,我只能保證支付孩子每月______元撫養費。

1、結婚後夫妻共同購置房屋一處,位於______,面積______平米,市場價值______萬元,房屋歸______所有,由______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計______元。

2、______自孩子出生後就沒有向家裏交過一分錢,至今已有______時間,其______年前四個月的平均工資為______元,這部分收入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我要求分得一半。

3、銀行存款為夫妻共同財產,我業已申請法院調取婚後______在______銀行的存款,存款數額的一半歸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財產(傢俱)約______餘元,因房屋歸______所有,這些財產也歸其所有,由______支付______元給我。

四、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負擔為維持生活,我先後兩次借款______元,用於家庭生活開支和孩子的撫養,這些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已為法院有效判決所確認,應由雙方共同負擔。

第4篇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_________起訴離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一、被答辯人所述與實不符。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答辯人同意離婚。

1、被答辯人主張答辯人在家中無事生非,常常人為製造矛盾和磨擦,導致感情破裂與實不符。實際情況是,被答辯人及家人重男輕女,其家人對答辯人揚言“生男管,生女不管”,在答辯人生下一女孩後,根本沒有準備任何孩子用品(包括奶粉),一切都是答辯人母親準備的,被答辯人和他的家人不聞不問,因為是女孩,被答辯人家中十分不滿,答辯人還在坐月子期間,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置之不理,更談不上照顧日常生活,答辯人無奈,強忍着熬過月子,滿月後沒有辦法為了照顧孩子才借錢回孃家生活。而不是像被答辯人所説的製造矛盾後不辭而別。

2、答辯人於________年確曾因感情破裂提起過離婚訴訟,但在訴訟過程中,被答辯人威脅答辯人,如果離婚要傷害答辯人家人等等,答辯人及於被答辯人的強勢威脅,在法官做工作的前提下,無奈才撤回訴訟,但這並不表明答辯人不同意與被答辯人解除婚姻關係,事實上被答辯人的行為讓答辯人傷透了心,失望至極,答辯人日日都在盼望能從這個婚姻中解脱出來。

3、被答辯人主張多次前往答辯人孃家看望,與實不符。自答辯人無奈回孃家後,被答辯人只去過一次,且沒有給女兒任何撫養費用,無論從感情上還是金錢上,答辯人都愧對為人父的責任。

本案中,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無論從性格還是生活上都有很多不同,但答辯人都有思想準備,也在努力去做,為的就是組成一個家庭不容易,要為對方多考慮,要為孩子多考慮,要為家庭多考慮,所以答辯人在與被答辯人生活中能忍則忍,能讓則讓,為的就是家庭能夠和諧美好。但被答辯人及其家人的行為太讓其失望,被答辯人重男輕女,對子女不管不問,不承擔撫養義務,虐待答辯人,威脅答辯人的行為已徹底傷透了答辯人的心,夫妻感情也確已破裂,答辯人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二、婚生女孩________由答辯人撫養,被答辯人按法律規定承擔撫養費用。

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答辯人要求撫養女兒。具體理由有三點:第一,孩子從出生一直由答辯人撫養,其已經適應目前的生活方式,被答辯人重男輕女,對孩子不管不問,跟隨其生活不利於孩子的成長。二,孩子現在不滿________歲,日常生活需要母親照顧,且女孩跟隨母親無論從以後的生活還是生理期教育都對孩子有益。三,被答辯人長期跑業務,根本無暇照顧孩子,孩子跟隨其生活不利用孩子的健康成長。綜上,及於孩子成長考慮,由答辯人撫養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被答辯人應支付撫養費用。撫養費義務是一項法定的義務,撫養費用也是法定的費用,我國《民法典》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之規定,子女不管跟隨哪方撫養,對方都要承擔撫養費用,據此,依照法律規定被答辯人應支付撫養費用。

雙方結婚後,對家庭房屋進行了翻新加工,依據《民法典》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之規定,請求法院依法分割共同財產。

四、被答辯人應支付答辯人生活困難補助費________________元。

答辯人結婚後辭去了工作,在家照顧家庭,懷育孩子,不是為了家庭的幸福生活,答辯人是不可能將來之不易的工作給辭去,答辯人之所以這麼做,是出於對被答辯人的信任,將後半生,甚至是一輩子託付給了自己最親近的人。然世事難料,現在被答辯人起訴要求離婚,答辯人現無住房,經濟條件比較困難,依據《民法典》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之規定,被答辯人應支付答辯人生活困難補助費,以便答辯人渡過難關,保護答辯人作為婦女的合法權益。

第5篇

答辯人:聯繫電話:被答辯人:聯繫電話:風險提示: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答辯人因_____起訴離婚一案,根據相關事實及法律答辯如下:風險提示: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敍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

一、答辯人同意解除與_______的婚姻關係我與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於雙方婚前相處時間較短,缺乏深入瞭解,感情基礎薄弱,婚後雙方經常因家庭瑣事爭吵,且原告在爭吵之後多次打電話到被告單位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於雙方均同意離婚,原、被告雙方已經多次嘗試協議離婚,在協商過程中,雙方自x年____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與婚姻關係。

二、 請求人民法院對雙方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共同財產情況:

1、共同財產:位於____市____大道____號__幢___單元___層____號房產一套,產權證號____市房權證下關字第號,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當時購買價為___元,現市值大約為______元左右;

2、共同債務:因購買上述房產向銀行按揭貸款____萬,目前尚欠銀行款項______元。

1、原告在婚前買給被告的首飾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因為這是原告婚前以締結婚姻為條件進行的贈與行為,後來雙方已經締結結婚,該贈與物也已經實際交付,贈與合法有效,應該視為被告方的個人財產。而且,退一步講,該首飾系被告方的時候用品,根據民法典規定,在離婚時也應該歸被告所有;

2、原告聲稱其母親給雙方買房錢x元,與事實不符。該_____元實際是原告母親在結婚前_____天左右拿給女方(被告)的彩禮,根據民法典及民法典司法解釋,應該屬於被告方所有,並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債務。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的起訴狀杜撰事實,混淆視聽,其訴訟主張與事實不符,與法律無據,特提出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核實並予以採納。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答辯人:日期: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説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

第6篇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答辯人就被答辯人_提起離婚訴訟一案答辯如下:請求事項: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敍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尚未徹底破裂,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杜x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尚未徹底破裂,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於________年相識,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登記結婚,隨後辦理了婚宴,被答辯人入贅至答辯人家,婚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相敬如賓,雙方夫妻感情一直較為融洽,並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兒子_。結婚後,我們一起加入到我父親經營的_經營部,齊心協力地進行經營活動,生意做得紅紅火火,日子也過得紅紅火火,一家五口人其樂融融。________年,用一家人積攢的錢購買了_多平方米的房產,處於信任,在我父親的主張下,該房產所有人登記為答辯人_,被答辯人作為共有人。

(二)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杜x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主要列舉以下幾點:

1、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雙方認識的形式和認識時間,説明雙方缺乏感情基礎,是昧着良心杜x的謊言。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所述雙方________年經媒人介紹認識,當年____月結婚,與事實不符。事實情況是: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於________年認識並逐漸熟悉,被答辯人從此開始主動追求答辯人,雙方經過________年多的戀愛,逐漸建立起深厚、真摯的感情,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記結婚。經過婚前________年的充分認識、瞭解後才結婚,感情基礎牢固,婚後夫妻感情較好,婚後夫妻感情較好,答辯人的父母、弟弟把答辯人當作自己親人一樣看待,相處和睦。所以,根本不存被答辯人所説的婚前缺乏感情基礎,婚後沒有建立起感情的情況,被答辯人所述與事實嚴重不符。

2、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以來分居達________年的情節,是徹頭徹尾的謊言,無任何事實依據。事實情況是:答辯人、被答辯人、小孩以及兩位老人一家五口人一直其樂融融地生活在一起,我們夫妻也從來沒有出現分居的情況。僅僅是________年____月,我生孩子前面一段時間,被答辯人無緣無故離家出走了_多天,至今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裏。

3、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________年____月被告(答辯人)提出離婚,與事實嚴重不符。實際情況是:________年____月,被答辯人突然向我提出離婚,我開始以為他開玩笑。後來,他用短信再次向我提出協議離婚,我父母得知情況後,當晚來做我們的工作。第二天,被答辯人説,為了孩子不離婚了,以後好好過日子。

4、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夥同孃家一家人來毆打我,純屬無中生有。

5、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等人私自關閉經營部,轉移了經營部的現金、文件資料,屬於典型的惡人先告狀,意圖混淆視聽。實際情況是:自________年____月起,我父親感到自己年事已高,決定將祥____縣八達摩托車經營部完全交給我們經營,由於我屬於事業單位人員,無法擔任法定代表人,於是我父親將該經營部法人代表變更為被答辯人,生意上的資金往來也完全交給被答辯人打理,我父母協助守鋪子,我本人繼續上班。________年____月開始,我們發現被答辯人做事變得神神祕祕,經常躲着打電話,而且不斷有債主登門要債,經營部資金短缺,連鋪面租金也無法繳付。我們全家都感到非常奇怪,據統計,自________年____月被答辯人接手_經營部經營以來,我們的銷售利潤應該在_萬左右,何以會困難至此後來經過調查才發現,原來被答辯人逐漸沉迷於賭博,嗜賭如命,加之在外肆意揮霍,我們全家辛辛苦苦的經營所得已經大量流失。一方面是有據可查的_萬多元的利潤,一方面是債主來了一撥又一撥,經營部裏沒有任何現金,連________年的鋪面租金都是我去借錢繳付。被答辯人把大量的資金弄得不知去向,我為了維持經營活動和店面聲譽,在被答辯人的欺騙下和他一起四處向朋友借錢替他還債。他反而惡人先告狀,編造事實,意圖混淆視聽。

6、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編造被告為準備離婚,惡意轉移隱匿財產,是荒唐的自欺欺人的説法。本案由被答辯人編造事實起訴離婚,答辯人為了孩子一直忍辱負重,不願意輕易拆散完整的家庭,何來準備離婚之説,這是典型的血口噴人、賊喊捉賊。上述情況充分證明,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感情較好,不符合感情確已破裂准予離婚的法定條件。為維護家庭的和睦關係,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長,請求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二、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故對子女撫養問題及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問題不作任何答辯。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並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餘地,答辯人不同意離婚,懇請法庭能給雙方一個緩衝的過程,給原本幸福的婚姻一個挽救的機會。被答辯人杜x離婚藉口,編造歪曲事實後訴至法院,其訴訟請求違反了我國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也違反了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此致___人民法院答辯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説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第7篇

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

本人(被告)就原告王曉燕起訴與我離婚一案作如下答辯:

風險提示: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敍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

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

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

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

本人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與原告相識並同居,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婚生一男孩取名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正式登記結婚,直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原告不辭而別後至今未歸。

期間兩人感情一直很好,孩子也十分可愛,本以為自由相愛的夫妻能夠相守一生,沒想到原告與我共度__________年就突然提出與我離婚,讓我很難接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我和原告在__________打工相識,一見如故,不久同居,期間我們的婚姻曾遭到岳父母的堅決反對,而原告堅定意志,與我相親相愛。

原告與我結婚時已是__________歲的成人,有着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果説當初與我同居是草率,那麼同居__________年後就不可能再次草率同意與我結婚並把她的户口從孃家遷到我家來。

原告是__________文化,我是__________文化,在思想和認知能力諸方面我只會強於原告。

我自知家境清貧,能有相愛的妻子和可愛的兒子,十分滿足和珍惜,日常生活中對原告也是格外呵護和謙讓。

共同生活的__________年裏,我和原告不但沒有吵過架,更沒有發生過毆打,鄉鄰都可為證。

我們也沒有經濟上和感情上的矛盾,何必憑藉一時衝動,執意離婚,遺恨終生。

其次,夫妻離婚,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這是人所皆知的道理。

我和原告婚生的孩子__________快__________歲了,活潑可愛,我們如果離婚,必將迫使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面對繼父或繼母,這對孩子的心理健康是極為不利的。

最後,原告與我一旦離婚,我們的良心將受到永久譴責和不安。

原告在孩子出生__________歲多,且患有嚴重感冒的時候,就拋夫棄子不辭而別,對孩子未盡義務,現在又幹脆提出離婚拋棄孩子,這給孩子心靈上的打擊是致命的。

都説可憐天下父母心,在孩子最需要母愛的幼小年齡,原告離開自己的骨肉,如何能夠心安理得?原告自從離開孩子,我既當父又當母,特別是原告剛離開幾個月的期間,孩子想媽,成天哭鬧不止,我為了帶好孩子,整天累得心力憔悴,無法掙錢養家。

孩子受到了委屈,我也感到對不住孩子,我責備自己沒有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可我又能奈何?隨着孩子一天天地長大,孩子對父母的心靈依賴也會一天天地增強,如果父母不能給予孩子應有的愛,孩子就不能健康地成長。

我除了貧窮以外,沒有任何不良嗜好,不但勤勞儉樸,而且熱心顧家。

我和原告都還年輕,孩子還小,憑藉我勤勞的雙手,我有信心讓目前的貧窮面貌在不久的將來成為歷史,使原告過上幸福生活,使這個三口之家變得和諧温馨。

況且婚姻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的,並非與貧富有關。

既然我們千里有緣,相親相愛並已經結婚生子,就應共同面對暫時的貧窮,攜手共創美好未來。

綜上,懇請法院説服原告,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看在孩子的份上,體諒一個誠實可靠有責任心的丈夫,不要離婚,給孩子一個完整温暖的家。

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

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

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説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第8篇

答辯人:張某,女,漢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______市______區______社區______號樓______單元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______________訴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在民事訴狀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不屬實,事實上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良好。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婚姻基礎牢固。被答辯人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屬實。事實上是在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認識近三年,經過充分了解以後,彼此之間都覺得性格、學歷、工作、生活都非常滿意合適才登記結婚。

(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婚後感情和睦。被答辯人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屬實。事實上是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恩愛,相互關心,體貼有加,原告生病都是被告竭力照顧護理。尤其是有了兒子以後,一家三口其樂融融,盡享天倫之樂。

(三)被答辯人提出離婚的真正原因是見異思遷,另有所愛。(四)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屬實。

事實上是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一直住在______市______區______社區______號樓______單元______號,即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一直住在一起,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甚篤,只是由於被答辯人一時糊塗方才起訴離婚。

二、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屬實,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屬實。

事實恰恰相反,兒子生下來後,就由答辯人一直照料,被答辯人基本上沒有帶過孩子,即便孩子發燒住院,被答辯人也是不管不問,綜上所述,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

三、懇請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定,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

1、本案被答辯人與答辯人夫妻關係的現狀是雖有微小矛盾但屬於夫妻正常鬧彆扭,遠未達到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確已破裂的程度。

由此看來,本案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鬧離婚僅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鍋碗瓢勺交響曲中的一個小插曲,是幾乎每對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檻”,答辯人相信,只要合議庭能夠根據案件事實,結合法律規定,輔以耐心細緻的説服工作,是能夠化解被答辯人與答辯人的“疙瘩”,幫助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邁過這道“檻”的,從而也維護了一個本來不該解體的家庭。綜上所述,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請沒有事實根據,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駁回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

第9篇

答辯人因原告劉春明起訴離婚糾紛一案,現針對原告的《民事起訴狀》作出答辯如下:

原告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

1、答辯人與原告牽手前同在醫療系統工作,相互之間有所認識,對彼此都有了解。經朋友介紹,雙方正式確認戀愛關係。結婚前後原告經常到答辯人工作單位接答辯人聯絡感情,出雙入對,感情很好。原告勤奮刻苦而上進,適應能力、工作能力都很強。當初,我正是欣賞原告才答應與其結婚,我們結婚時,他只是一名辦事員。是我們最困難的時期,夫妻都能在一起和睦相處,從何而談嫌棄他出生農村的家境,更沒有對他的待人接物有過異議。

2、原告訴稱雙方自小孩出生後,就缺乏正常的夫妻生活完全不屬實。答辯人和原告共同生活這麼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質不壞、人品不錯。即便原告提出離婚,答辯人也堅決不同意離婚,答辯人有決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婆媳相處,需要相互理解和寬容,只要有空間和時間就能調和雙方的矛盾。我也願意改變自己,更好地處理與婆婆的關係。

二、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並有幼子需要雙方撫養教育,答辯人不同意離婚。

答辯人從未向原告提出過離婚要求。原告為了達到離婚目的在其訴狀中處處捏造虛構,極盡所能無中生有。原告在其訴狀中理直氣壯直言被告在_____年前就提出要與他離婚,雙方也就離婚問題多次協商。然而,最先向法院起訴離婚的卻是原告自己而不是答辯人如果答辯人提出過離婚,親友們又何來"以原告先提出離婚"為由對原告進行指責呢?答辯人與原告夫妻關係的矛盾系因雙方家庭的原因所致,答辯人願意給予更多地寬容和理解,通過交流溝通消除彼此之間的誤會。更不願意看到因為離婚而傷害到年幼的小孩,讓小孩從小在一個殘缺的家庭生活成長。

三、答辯人懇請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定,化解我們雙方之間的矛盾。答辯人請求合議庭能夠根據案件事實,分析雙方產生矛盾的根源,輔以耐心細緻的説服工作,化解原告與答辯人之間的"疙瘩",幫助我們邁過這道"檻",維護我們這個本就不該解體的家庭。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請求法院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保護合法的婚姻關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第10篇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答辯人收到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送達的被答辯人訴答辯人離婚糾紛的民事起訴狀副本,經認真閲讀,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並沒有將案件事實如實向法院陳述,訴狀中多有不實之詞。為澄清案件事實,使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審理本案,答辯人提出如下答辯:

二、答辯人不同意將婚生女__________交由被答辯人撫養。首先,__________是女孩子,已經__________週歲多,讀__________年級,處於青春期,正是課業負擔日益加重與個人人格性格建立健全的關鍵時期,需要家長給予更多的陪伴與照顧。可事實上,被答辯人本人長期在外打工,甚至時常出國打工幾年都不回家,倘若將__________交由被答辯人撫養,實際上被答辯人本人根本無法承擔起照顧女兒的職責,最終的結果就是將孩子丟給被答辯人的父母,但兩位老人現畢竟上了年紀,照顧孩子會越來越吃力。考慮到兩位老人年齡較大且文化程度不高,未來無法有效負擔起對孩子生活的照顧與學業輔導,更談不上對孩子精神世界的交流與引導。答辯人作為__________的母親現長期在__________生活,很少外出打工,會有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去陪伴與照顧孩子的成長。因此,答辯人認為孩子的撫養權交由自己,會更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其次,需要向法庭澄清的是,答辯人並非像被答辯人訴狀中所言的那樣對孩子不聞不問,缺乏承擔作為母親的責任。而事實情況是這樣的,答辯人因婚後至今只生育有__________一個女孩,被答辯人及其父母重男輕女的思想導致被答辯人父母對答辯人多有埋怨,一家人時常為了生育二胎一事爭執不休,家庭關係日趨緊張。孩子出生後的奶粉、衣物等用品大多都是由答辯人用其婚前辛苦打工積累的錢支付的,被答辯人收入明顯高於答辯人,卻鮮有在孩子身上花過錢。被答辯人作為家庭中妻子與自己父母之間溝通的紐帶,對雙方之間的矛盾不僅不從中勸和調解,反而一個人出國打工,把問題全部交給了答辯人。答辯人為了避免與被答辯人父母矛盾的激化,也考慮到家庭經濟狀況不好,想多掙點錢貼補家用,才被迫選擇外出打工。即便答辯人在外打工,也是時常回來探望女兒,關心女兒的生活與學習,在自己每月收入只有__________元的情況下,還堅持每年給孩子購買__________元的保險。相反,被答辯人自己卻是先後兩次出國打工,每次一去就是兩年,根本沒有承擔起作為父親的義務。綜上,答辯人已長期居住在__________,不再外出打工,有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去照顧關心孩子,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孩子的撫養權歸於答辯人一方更為妥當。

三、關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答辯人的意見如下:

第一,被答辯人訴狀中提出的位於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商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被答辯人用婚後夫妻財產去購買時,答辯人並不知情,且被答辯人在第一次起訴時也未予提及,存在故意隱瞞的嫌疑,有剝奪答辯人合法財產的主觀故意。該商鋪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購買時用了__________元,如今的市值肯定高於當時的購買價,應當以現在評估的價錢予以依法分割。此外,商鋪至今已經對外出租了兩年,每月的租金_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_元。因雙方長期處於分居狀態,所有租金一直都是由被答辯人一直收取,答辯人一分錢沒有拿到。答辯人認為,租金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理應予以依法分割。

第二,除了被答辯人訴狀中提及的商鋪,還有一些夫妻共同財產,被答辯人在訴狀中未予提及。首先,被答辯人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年底先後兩次出國打工,所得收入__________萬餘元全部在被答辯人一人處,該筆款項也未用於任何夫妻共同的生活開支。其次,被答辯人出國打工期間,外經公司按照規定每月會支付給答辯人__________元的生活費用,四年共計__________元。該筆款項全部由被答辯人的姐姐代為領取,答辯人分文未獲。由此可見,被答辯人在收入明顯高於答辯人的情況下,卻多年未向家庭生活支付過一分錢,婚後財產答辯人大多都不知悉。故上述錢款請求法院在調查清楚事實情況的基礎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依法分割。

四、除了上述財產的分割問題,答辯人還有如下事項請求法院在判決時予以支持。首先,關於拆遷房屋的問題,因答辯人婚後將户口調到了被答辯人處,在農村拆遷房屋登記時,答辯人也分到了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面積。考慮到答辯人自己分得的面積無法達到一套房屋的面積,剩餘的面積數額還需要答辯人自己花錢去購買,可答辯人收入水平很低,每月的工資都幾乎花在了日常開銷上,加上近兩年身體又不好,看病吃藥的費用全是一個人負擔,已經沒有任何積蓄,根本無力去購買。答辯人請求法院在綜合考慮答辯人的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在財產分割部分對答辯人予以照顧,保證其離婚後的一套基本住房需求。其次,答辯人的户口一直是在被答辯人處,考慮離婚後若被答辯人將其户口遷出,答辯人就無法獲得新農合的保險待遇。故答辯人請求法院在處理案件時,裁決保留答辯人__________畝的農村田地份額,以確保答辯人離婚後還能享有新農合保險待遇,也是對其今後生活的保障。

以上答辯意見,懇請法庭在查清案件事實情況的基礎上,予以採納,從而維護答辯人合法正當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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