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就業協議書7篇 "未簽署就業協議書:為什麼這是畢業生不能忽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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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就業協議書是指在員工入職後,僱主未與員工簽訂正式的就業協議書的情況。沒有就業協議書給員工帶來的不僅是權益上的不確定性,也可能為雙方在未來合作中帶來各種不必要的矛盾。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沒簽就業協議書的影響。

沒簽就業協議書7篇

第1篇

甲乙雙方就甲方作為乙方的教學實習基地,乙方為企業培養和提供職業崗位零對接的技能型人才,實施校企聯合辦學的相關事項,雙方根據國家及廣東省有關的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下列協議,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第1條甲乙雙方須保證:甲方是在當地工商行政機關注冊成立的公司。乙方是經當地教育或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具有合格辦學資質的各類學校,安排的實習學生須滿16週歲以上級及身體健康無各類重大疾病病史。

第2條甲乙雙方均應提供相應證件(複印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①實習就業:甲乙雙方以國家相關政策所提倡的發展職業教育為基礎,由甲方提供資源、設備,乙方安排在校學生到甲方從事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實踐操作活動。

②實習學生:由乙方安排到甲方參加實習就業的在校學生,以下簡稱實習生。

③生活補貼費:實習生在甲方從事學習培訓期內,甲方為其提供的生活費用。

④實習工資:實習生經甲方培訓合格後,能獨立從事甲方所安排的工作時,甲方按同崗同酬標準支付給實習生的勞動報酬。

⑥協議期:甲方作為乙方教學實習基地,為乙方提供實習場所的合作期限。

⑦實習期:在協議期內,乙方安排實習生到甲方從事實習就業的培訓期限。

第4條甲方作為乙方教學實習基地,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

第5條協議期內,乙方每年依據教學計劃組織多批次的實習生到甲方實習。每批次實習生的實習期、人數、姓名、身份證等個人資料,另由附件記錄,作為本協議補充説明。

第6條每批次實習生實習期長短,原則上以該批次實習生到甲方之日起,到畢業之日為止。如乙方教學計劃無法配合,甲乙雙方可是做適當調整。

第7條實習生在甲方實習的期間從事生產、品檢、工程、技術、設備維修、文職、基層管理等工作,其工作地點為深圳市招商局光明科技園內的甲方工廠。甲方有權根據經營情況、實習生的勞動表現及在保障實習生合法利益的情況下,對實習生進行工作崗位調整。

第8條實習生到甲方後需經過6日的學習培訓期,經考核通過後正式開始實習就業。

第9條乙方需配合甲方的要求,安排實習生到相應的崗位進行實習。

第1條乙方負責對其實習生進行教育和監督,並督促實習生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或制度,如有違反按甲方的相關規定和制度進行扣罰。

第11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換或撤回在甲方工作的實習生。如乙方確需更換或撤離實習生,乙方需提前15個自然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如未經甲方同意而撤離實習生,乙方須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損失。

第12條實習生如2次以上違反甲方管理制度、不能勝任崗位要求時,甲方可提前結束該實習生實習期退回乙方。

第14條實習生通過學習培訓期後,與甲方員工享受同崗同酬的薪資標準。

第15條實習生的生活補貼及實習工資發放時間,與甲方員工一同執行。

第16條實習生在甲方實習期間,食宿待遇按甲方員工的標準執行。

第18條實習生畢業後,如符合甲方要求時可選擇直接到甲方辦理入職手續,作為甲方正式員工。

第19條實習生在轉為甲方正式員工時,如有基層管理崗位、工程技術崗位、文職崗位空缺時,應優先從實習生中選拔適合人員予以任用。

第2條實習生在實習期內發生重大人身傷害或突發疾病時,甲方提供臨時性人道主義急救措施,後續治療由乙方負責。前期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及實習生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一致時,按相關司法機關判決結果執行。

第21條實習生如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傷害,或病史復發或無病史,但病因是來甲方實習期前就已存在的情況時,甲方提供臨時性人道主義急救措施,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後續治療由乙方負責。

第22條實習生屬於在校學生,如發生懷孕情況,甲方可立即終止實習期,由乙方按校規處理。如導致實習生懷孕的男性是甲方員工,乙方有權報警處理,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

第23條實習生每天實習時間與甲方員工相同,甲方確保實習生的實習時間安排符合勞動法及相關法法規之規定。

第24條甲方確保為實習生提供符合國家要求的勞動保護條件及工具。

第25條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實習生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並指定專人作為實習指導;實習生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第26條實習生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以及甲方管理人員漠視實習生安全健康的管理行為。

第27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甲乙雙方應互相配合處理善後事項。

第28條實習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之終止本協議,退回乙方:

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沒簽就業協議書7篇

第2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先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樣本範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正當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分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同等、自願、老實信用的原則。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分申請調解。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第3篇

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畢業學校:_________,專業:_________。

一、乙方因未落實就業單位,將人事檔案委託甲方保管。乙方從畢業離校時至就業前兩年免繳檔案保管費,超過兩年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畢業生檔案保管費_________元。

二、乙方如落實了就業單位,應憑市人事局簽章的報到證或《畢業生就業申報表》、户口遷移證的複印件、接收單位調檔函及時到甲方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三、甲方可為乙方出具人事檔案中的有關證明,辦理因私出國(境)探親、旅遊、自費留學等政審。根據省、市物價部門規定,出具各種證明材料每次_________元;辦理出國政審每次_________元。

四、上述收費項目與收費標準皆依據省、市物價部門現行規定。在本協議期間,如遇上述部門重新核定收費項目與收費標準,則從變更之月起執行新的規定。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4篇

1、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級信息技術人才北京培訓基地的指定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2、全國高級信息技術人才認證培訓(itet)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於20xx年6月18日正式批准並立項的,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已授權甲方負責監督管理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級信息技術人才北京培訓基地的工作開展。

3、為了確保教學質量,提高學成率,以使學員早日走上工作崗位,在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itet工作組的監督指導下,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級信息技術人才北京培訓基地(以下簡稱北京培訓基地)負責培訓、認證和考試工作。

4、在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的授權和指導下,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專門設立了人才交流中心,負責為itet學員免費提供人才推薦上崗的服務工作。

5、乙方已通過甲方的面試,基本符合入學條件,並已辦理入學手續,正式成為培訓基地的學員。

6、對乙方的管理由甲方和北京培訓基地共同負責。本協議的相關條款,北京培訓基地認可並支持。

7、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益,確保教學質量,雙方本着平等公正和學員利益第一的原則經協商後,甲方與 ___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三、培訓時間:自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預計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結束。

1、甲方嚴格按照經itet專家組反覆論證並通過的教學實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教學工作,根據學校的安排為學員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確保給學員提供合理的上機時間。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交清全部學費、資料費等費用,然後再履行為乙方提供全部服務的承諾。

3、因乙方行為過錯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4、乙方正式入學並簽訂本協議後,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在校學習期間的意外傷害保險。

5、乙方完成學業並通過考核之日起一個月之內,根據乙方所學專業為其提供在北京推薦相關行業內就業的服務,推薦服務期為一年。在服務期內,因乙方所在單位的原因致使乙方的工作發生變動,甲方應無條件地為乙方提供幫助,直到乙方再次上崗為止。若乙方在甲方為其推薦的單位工作時間達到三個月,則視為乙方成功就業。成功就業後,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兩年的工作、再學習、法律諮詢等跟蹤服務,力求乙方在it行業能夠持續穩定的發展。

6、因乙方個人原因(違法、違紀或無故放棄就業機會等)導致甲方不能推薦工作或推薦工作後不能繼續工作的,甲方有權取消其推薦資格且不再提供推薦服務。

7、如果乙方不能通過專業考核,但在學習期間能夠做到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上課、上機並完成作業,並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可申請免費重學(其它費用自理),重學期間不保證人手一機。

8、甲方有權制訂《學員就業安置管理制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要求乙方自覺遵守。

1、遵守學習紀律,按時上課,按時完成作業,認真練習,服從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學員就業安置管理制度。書費、生活費、醫藥費、住宿費、考試費等由乙方自理。

2、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相關各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本,如:身份證、學歷證、户口等複印件。不得提供虛假資料,否則視為違約。

3、乙方在校期間要愛護使用學校的各種設備和公物,如由於人為造成設備損壞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4、乙方要與他人和睦相處,不得發生酗酒、打架鬥毆等。

5、乙方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有違法亂紀行為,不得擾亂課堂秩序,不得違反校規、校紀等規章制度,不得做有損甲方名譽及形象的行為。

6、在個人自願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統一組織乙方參加學習內容相應的認證考試,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應於學期終止之前,做好離校準備,學期終止一週內,退出住宿及辦理相應的離校手續,甲方有義務為學員推薦崗前週轉房(費用由學員自理),以方便學生應聘工作。

8、乙方在結業後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推薦就業工作的服務,直到乙方在甲方為其提供就業的單位成功就業為止。

9、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學員就業安置管理制度》及各種相關管理文件,否則因此而影響了就業安置工作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違反甲方學校規章制度者,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同時也喪失了要求甲方繼續培訓、推薦工作及退費等權利。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承擔相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3、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地震等),而影響本協議的履行,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

3、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無故解除合同。如發生糾紛,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5篇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崗位情況,並通過對乙方的瞭解、考核,同意接收乙方到本單位工作;乙方已如實向甲方介紹自己的情況,並通過對甲方的瞭解,願意到甲方就業並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第二條無用人自主權的甲方應負責辦理上級主管部門和相應人事部門備案、登記、簽章等手續。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以未能取得相應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同意為由拒絕接收乙方到單位就業,否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三條乙方因升學(留學)、考取公務員,或參加(選調生、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農村特崗教師計劃、入伍等)國家及地方政府項目就業等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乙雙方達成以下處理辦法(在選擇欄內打“√”):

第四條學校應在乙方畢業前安排常規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解除。如甲方對乙方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第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

2、經體檢未達到國家規定的行業從業人員健康標準的;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

1、經當地縣級以上勞動、衞生部門確認其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的;

第六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簽訂就業協議書後,用人單位即可留存一份並報主管(或)人事部門。另兩份原則上應在15個工作日內返回乙方所在學生工作辦公室(學生科)簽章後,送學校就業主管部門登記簽章。

第七條甲乙雙方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提出違約,須徵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並承擔相應違約責任。雙方約定違約金額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

八條 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協議的申請後,甲方如果同意乙方的申請,則應向學校就業管理部門出具同意解除本協議的書面證明。

第九條 乙方到甲方報到後,本協議自行終止。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學校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需在編號處填寫乙方學號並加蓋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公章(鮮章)方可生效,複印件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5.應聘意見:是指應者希望從事那一方面的專業工作,或是對就業有什麼要求等方面的內容,一般畢業生都應在這一欄內填內容,並簽名。

二.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欄(一般是由用人單位填寫,一定要問清用人單位填什麼內容):

1.單位隸屬:是指上級主管單位,如:民營企業一般隸屬於開發區管委會,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隸屬是所在地“經濟發展委員會”

4.所有制性質:用人單位的性質,如:國有、股份、民營、集體、個體

5.檔案轉寄詳細地址:是指用人單位的人事代理機構地址。

a.國有企業、機關單位一般有獨立的人事檔案管理權,則檔案轉寄地是指單位地址(用人單位自己會寫明的);

b.民營企業、股份制企業等一般是由單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務中心代理,所以檔案轉寄是一般寄往人才服務中心(用人單位會告訴你)

c.如有同學沒有簽訂全國高校統一協議書,想把檔案轉寄某地,可以憑人事部門或人才服務中心的檔案接受函可從學校轉出。

6.用人單位意見:用人單位人事主管意見,加蓋單位公章

7.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到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就業的(合同工除外)上級主管部門是單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的人事局蓋章;人事關係是委託當地的人才服務構(人才服務中心)代理的,則先由單位所管轄的區人事局蓋章,再到市級人事代理機構(人才服務中心)蓋章。(若為温州市區的則可在就業單蓋章後,上級主管部門蓋章將由學校負責代辦)

1.學校聯繫人:是指所繫負責就業的老師(一般為輔導員)

1.畢業生到所在學院領取具有唯一編號的《就業協議書》原件,認真如實填寫,經學院審查後簽署意見,加蓋學院公章。

2.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洽談。畢業生要全面瞭解用人單位基本情況及接收畢業生的基本條件和要求,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自己。

3.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並由單位簽字、蓋章。如有其他約定,以文字方式在協議“備註”欄註明。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視用人單位性質、隸屬關係等因素,需加蓋相應人事主管部門公章或另附接收函(批)件。雙方簽好的協議由用人單位或學生本人返回學校招生就業處登記。

5.學校招生就業處彙總協議,審查合格後,加蓋學校就業主管部門(即就業指導中心)公章。其中一份返回用人單位,一份返給畢業生本人,一份學校備案,一份由學校上報省教育廳就業指導中心。

1.畢業生情況及意見欄:畢業生本人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等)由畢業生據實填寫。所填寫的專業(名稱)應為學生入學時所學專業全稱,不得簡寫、誤寫。家庭地址應為畢業生入學前生源所在地,如有變動以生源地為準。應聘意見一般應寫明本人意願,如:“願意到╳╳單位工作”等字樣。不應漏填畢業生簽名和日期。

2.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欄:單位名稱填寫應與單位公章一致,不要簡寫、誤寫或填寫別名。單位聯繫人、聯繫電話、郵編及通訊地址一定要填寫詳細、真實。檔案轉寄詳細地址要清楚填寫用人單位人事檔案保管單位的詳細地址,以便用於學校檔案管理中心郵寄畢業生檔案材料。無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請填寫其委託保管檔案的地址,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場等。

用人單位的意見,除簽署具體工作單位意見及公章外,還要按單位隸屬關係簽署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1)省內市(地)或縣所屬非教育系統單位,需有市(地)或縣人事局簽署的意見及公章;

(2)省內教育系統所屬單位,需有市(地)或縣教育主管部門簽署的意見及公章;

(3)省內無主管部門的非國有單位(民營、私營、外資企業或公司),需有單位所在市(地)或縣人才交流機構(人才交流中心)簽署的意見及公章,可為畢業生提供辦理落户、保管人事檔案等人事代理服務;

(4)省內中直機關、事業單位按人事管理權限辦理,並需有省人事廳開具的“接收函”;

(5)省內中省直大中型企業可以自主接收畢業生,有本企業人事部門的意見及公章即可;

(6)外省省屬單位,需有所屬省或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署的意見及公章;

(7)外省國家部委所屬單位,需有所屬國家部委人事部門簽署的意見及公章;

3.學校意見欄:學校聯繫人、聯繫電話、郵編及通訊地址由學校統一印製,任何人不得塗改。學院意見一般應由畢業生輔導員或主管就業的書記簽字、學院黨總支蓋章。學校就業主管部門意見由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後簽章。

4.備註欄:如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其他約定條款或未盡事宜,經協商後可加入備註欄。口頭協議無效。為防止欺詐和違約糾紛的發生,一般應由畢業生本人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1.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時,一律以學校簽章認定的印有統一編號的《就業協議書》原件為準,複印件無效。

2.每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凡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書的,除認定與最先簽約的用人單位的協議生效外,其他一律按違約處理。

3.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書的生效有其他約定條款的,必須以書面形式註明,以口頭形式的協議或約定,一律不予承認;約定條款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和合法權益。

4.報考研究生或準備升本的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應將報考研究生或專升本的有關事宜告知用人單位,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予以備註。未告知、未協商由於研究生錄取或升本而造成違約的,由畢業生本人承擔違約責任。

5.畢業生應及時將簽訂就業協議書郵寄或送交用人單位。郵寄應採用掛號的方式,送交應親自面交用人單位,郵寄或送交的收據應妥善保管,以備查用。

6.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要求再次領取就業協議書重新擇業的,按違約處理。

7.如畢業生違約,畢業生需徵得原用人單位的同意和解約書面證明,並向用人單位和學校交納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後,方可重新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繼續擇業;如用人單位違約,畢業生要及時報告本學院輔導員老師和學校就業主管部門,以便共同維護畢業生合法權益。

若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後,提出辭職,必須單位同意,並取得相關證明,方能離開,不能一走了之。畢業生離開單位須獲得如下材料:

1.違約證明。用人單位開具同意離開單位的證明,以便回學校辦理違約手續。

2.轉寄檔案。請用人單位將檔案退回學校檔案鼓勵中心,或轉寄信的用人單位或人才市場。

3.其他材料。視具體情況須拿回就業報到證、户口遷移證等。

第7篇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事業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團中央有關部門、省級團委有關部門、團市(地)委、學校團委)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作建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建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目的是接收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已畢業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青年和青年農民工進行就業見習,為其積累工作經驗、提高就業創業能力創造條件,為企事業單位選人搭建平台。

第二條 本合同期限為三年,自20 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 年_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是否續簽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條 甲方願在合同期限內,與乙方合作建立____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每個基地每年提供的見習崗位不少於10個。

第四條乙方或乙方委託市(地)級、縣(區)級團委按照甲方崗位需求招收青年,並選派到甲方進行見習,見習時間為2至3個月。乙方所選派的青年應身體健康。

第五條 見習期間,見習人員的見習活動包括業務培訓和工作由甲方安排和管理,乙方予以協助。

第六條 制定見習管理制度,同見習人員簽訂見習協議。

第七條安排見習人員具體見習崗位,見習期間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但不能安排超越見習人員年齡體力、承受能力的工作和高危崗位,也不應以短期勞務用工為主要目的安排見習內容。

第八條 負責見習人員在崗期間的管理,有權要求見習人員遵守企事業單位各項規定。

第九條乙方提供的見習人員名單報甲方後,甲方在見習人員到崗前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不低於________元人民幣;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足額為見習人員發放基本生活補助,具體金額由甲方同見習人員簽訂見習協議規定;有條件的單位為見習人員見習期間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見習人員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見習人員在見習崗位的安全。

第十條 對見習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指導,培訓內容及時間由甲方確定。

第十一條 見習結束時,應為見習人員出具見習鑑定。

第十三條乙方協助甲方對見習人員進行管理,加強見習人員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見習人員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和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安排專門人員對見習人員見習情況進行聯繫和跟蹤,發現問題及時與甲方溝通,共同協商解決辦法。

第十四條面向青年公佈甲方見習崗位信息,向甲方提供見習人員名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年齡、在讀學校或畢業學校、所學專業(技能)等信息),組織見習人員到甲方進行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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