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公司的勞動合同範本3篇 「揭祕廣告公司內部,完美解決勞動合同難題!」

來源:巧巧簡歷站 2.97W

《廣告公司勞動合同範本》為廣告從業人員提供了一個標準的合同模板,涉及到員工的薪資、福利、合同期限等方面,為雙方建立了合法、穩定的勞動關係。通過了解並應用該模板,可以有效維護員工權益,提高勞動效率和滿意度。

廣告公司的勞動合同範本3篇 「揭祕廣告公司內部,完美解決勞動合同難題!」

第1篇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其需要對計劃/正在攝製的電影(電視劇)《_________》(下稱電影(電視劇))中的相關音樂作品進行錄製或重新錄製;

2.由於乙方具有錄製音樂作品的相關經驗,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參與音樂作品的錄製,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甲方聘用乙方參與錄製的音樂作品(下稱音樂作品)包括以下內容(一項或多項):

乙方在音樂作品的錄製過程擔任的角色為_________(樂曲演奏者/歌曲演唱者)。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開始進行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相關音樂作品的錄製,該日為乙方工作開始之日。

乙方應根據甲方提出的錄製日程完成音樂作品的錄製工作,並向甲方提供其錄製成果。若乙方延期交付錄製作品,每延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甲方應於接到音樂作品錄製成果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進行審核並將審核結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內將審核結果通知乙方,視為甲方對錄製成果予以認可,期限屆滿,乙方工作即告結束。

若甲方經審核認為音樂作品錄製成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潤色的,接到甲方的相應通知之日為乙方的工作結束之日。若甲方經審核認為音樂作品錄製成果仍需進一步修改或潤色的,乙方應於接到甲方相應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甲方要求對音樂作品錄製成果進行修改或潤色並將錄製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對甲方的修改、潤色要求應以三次為限,若乙方修改或潤色超過三次,甲方仍不滿意,乙方不再承擔合同義務,其工作即告結束。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開始之日,此定金自動轉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甲方應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後)酬金¥_________元:

2.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其餘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於音樂作品錄製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廣告公司的勞動合同範本3篇 「揭祕廣告公司內部,完美解決勞動合同難題!」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作,承擔相應工作

經甲方披露並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已經知曉甲方的經營範圍及上述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隨着今後的發展,根據甲方生產或工作需要、或經營方式調整、或根據乙方的能力表現,乙方同意甲方在合同期內對乙方的上述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進行調整和變更。

第三條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三、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因工作緊急需要加班或調整工作時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會議及培訓時間不在此範圍內)。

第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六條甲方於每月10日前以貨幣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金額見本合同附則中的工資明細;

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已經知曉並同意執行甲方參照市場標準、結合甲方經營狀況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具體工資標準與乙方的崗位性質和崗位責任相適應,並隨崗位變動進行調整。

第七條乙方加班,應按甲方規定履行審批手續,無審批手續不得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補休或加班工資的計發,按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和甲方有關規定、程序辦理。

八條甲方應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九條甲方為乙方創造安全的工作環境,有關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標準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乙方勞保用品待遇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十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3、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員工貪污、受賄、私吞截留,擅自挪用公司款項的、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財產的;

第十四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上述第十四條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乙方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第十六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第十七條除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20日通知甲方。乙方在完成工作交接後方可離開崗位。

第十八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乙方應辦理完工作交接、結清各項費用的手續。甲方應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

第十九條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在甲方所在地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後,不得向任何個人或單位泄露甲方的經營、管理、技術等商業祕密。對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保留索賠權利。

第二十二條公司規章制度為本合同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通讀上述規章制度並理解其內容,知曉應該遵守的勞動紀律。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乙方的情況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乙方經試用期考核後達到甲方崗位要求的,甲方將正式錄用,轉正工資為元,明細如下: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檔。

第二十七條附則:在甲方允許乙方發生的違反第十三條之第6條的情況下,公司不做任何處罰。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4.甲方聘用乙方,任公司規範、規程、流程等),督促乙方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並進行考核。

5.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及發放形式,對乙方實施獎勵、處分。

7.對乙方進行人事管理,乙方須遵守甲方各項人事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

9.甲方聘用乙方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的社會保險金繳納等事項。

1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勞保和福利。

1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12.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保用品。

16.享有休息、休假與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17.享有參加技術培訓、參加工會活動、參與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等權利。

18.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時,乙方有權向有關部門申訴。

20.遵守職業道德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管理,恪守職責,積極敬業,做好本職工作。

21.誠實守信,維護公司利益,愛護公司財產,損壞或丟失公司財產要賠償。

23.在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均負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

25.凡乙方執行甲方的任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創意文案,申請專利和著作版權的權利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所有,單方要發表發佈或單獨使用均要得到另一方認可方能生效。

26.乙方在離開甲方後一年之內不得從事與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涉及相關的項目,否則應按反不正當競爭法承擔相應法律責徵。

27.乙方離開甲方後,乙方應保守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內部的各種祕密,維護甲方商譽。

28.乙方從事策劃、銷售、市場或管理等關鍵崗位工作時,須根據甲方規定,簽訂保密協議,不得攜帶、傳播與甲方項目相關的創意文案的作品,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9.甲方執行標準工作制(特殊崗位例外)。乙方作為甲方職工每天工作作 小時。遇有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時,甲方與乙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但甲方應

30.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休息及休假。具體內容參照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

3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條件和必備的勞動保護用品。

32.甲方應建立安全項目操作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傷亡事故處理制度。

34。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5.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結合本企業《薪酬管理制度》向乙方提供勞動報酬。在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時,甲方應於每月 日以前,以現金或儲值卡等的形式根據對向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資。如甲方統一調整發薪時間,則相應按照新規定執行。

36。甲方可以根據其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7.乙方取得勞動報酬後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和社會保險中個人繳納部分。

38.員工每月薪酬的異議期為發放日起30日內。過期視為無異議。

39.甲方按國家規定按時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基金,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各類社會保險手續按有關規定轉移。

40.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相關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和保險福利按照國家和北京市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4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遺屬津貼按國家和青島市標準執行。

42.乙方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青島市有關規定執行。

43.乙方在聘任期內,應服從甲方勞動紀律規定及工作崗位要求,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質、保量完成當月(年)工作任務;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44。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如本合同條款與甲方新規章制度相牴觸,乙方同意服從國家新規定和甲方新規章制度。

45.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經濟制裁等處罰,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6。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應內容。

47.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49.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以下錄用條件中任何一項的:

① 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離職材料、教育學歷、個人簡歷、婚

② 乙方出現任何影響工作的病症(精神病、傳染病等),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④ 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內容、工作指標、工作任務的。 ⑤ 乙方未能達到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崗位標準的。

⑥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及崗位考核項目中所涉及的嚴重違紀項的。

(2) 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即出現甲方規章制度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或有違法亂紀行為;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或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的。

(5) 損害甲方企業形象和名譽的,即由於個人原因果計被客户投訴達三次的。

5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