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3篇 《租房必備:安全責任書,保障你我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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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是指房東或房屋中介與租户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就雙方在居住安全方面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和約定。這是保障租户在居住期間的人身安全和場所安全的一種方式,也是維護租賃市場良好秩序的關鍵之一。

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3篇 《租房必備:安全責任書,保障你我安居》

第1篇

為確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以下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

一、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場所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要採取多種形式向從業人員進行防火、防盜、防爆、防投毒、防止自然災害事故的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

二、承租方要遵守國家的各種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照章納税。自覺接受管理部門及屬地公安、城管、安監、消防等有關單位的監督檢查,文明經營,誠信經營。

三、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對本經營場所的安全負全責。嚴禁經營者在服務場所內從事違法、違紀、違規活動,嚴禁出售假冒偽劣商品、非法制品。

四、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將安全生產經營工作應納入到經營管理工作中去,各經營場所應設安全員一名,每日經營完畢必須對本店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實行夜間值班巡查制度,積極消除隱患,督促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五、安全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防盜

防投毒、防爆等安全工作的知識培訓,學會報警110、119;

經常提醒住宿人員出入鎖門,不要將陌生人,閒雜人員或不熟悉的人帶入宿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錢款,對所經營的場所、居住的宿舍必須經常進行檢查,夜間必須清理,不得留宿,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並將整改結果報賓館保安部備案。

六、承租方所僱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嚴禁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因違反國家法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所在公共居住場所,由於自身管理不善造成人身和財物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連帶法律和經濟責任。

七、承租方的經營場所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放置在固定位置,保管好消防器村,若發現損壞丟失,應及時維修和補充。承租方所使用的滅火器要經常檢查,若有過期或損壞無法使用的,要及時年檢更換,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嚴禁在倉儲用房內吸煙,對隱患知而不報或瞞報,為此而引起火災所造成的事故損失,責任完全由承租方自負,賓館根據情節對承租方進行5000—10000元的經濟處罰,並在賓館範圍內進行通報,必要時,賓館將終止租賃合同。

八、承租方鋪面裝修需使用電焊、氣焊、氧焊,必須到賓館保安部開具動火申請並由施工方派專人現場督促檢查,方可施工,施工完畢後應立即清理現場,檢查無火災隱患方可離開現場。由於檢查不到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施工方負全部責任。

九、承租方設的安全員每日對經營場所的門窗、電器線

路和使用的天燃氣,液化氣閥(管)進行檢查、關閉,對火爐處理完畢方可離開。堅決禁止使用各種取暖設備、電爐子、電褥子等,一經查出堅決沒收,由於使用以上電器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當事者自負。

十、承租方的`場所內不得擺放國家禁止的物品,如:輻射源、污染源、聚能源和爆炸物等,門前實行“三包”(即:負責綠化、環境衞生、清理擺攤設點)

十一、承租方在賓館院內停放的機動車必領按賓館門衞

值班人員所指定的地點停泊,服從指揮,保持院內車輛停整齊;非機動車輛(摩托車、自行車等)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內,不得在院子裏存放。

十二、承租方租賃的房屋若發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及時報警或報賓館保安部,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對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應由承租方全部承擔其各類賠償責任,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連帶法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十三、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有義務對網絡信息、意識形態等方面的管控,嚴禁發佈或轉發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後果自負。

十四、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做好本店鋪或經營場所的貴重物品或現金管理,如發生盜竊、詐騙、搶劫等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十五、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承租者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其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承租者負責。

十六、責任書一式貳份,出租方與與承租方各執一份,並由賓館保安部存檔,此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承租者如有變動,繼任者繼續履行責任。

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3篇 《租房必備:安全責任書,保障你我安居》 第2張

第2篇

租賃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原則,加強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甲方)與房屋承租户(乙方)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做好租賃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對租賃的房屋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並排查安全隱患,保障其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乙方應遵守有關部門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汛、防災、用電、用氣等安全工作,嚴禁“三合一”,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確保安全用電。嚴禁在樓道內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確保走廊、通道暢通;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負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

四、乙方發現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及時報告甲方和公安機關。

五、乙方有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户口登記,並辦理暫住證。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並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需要裝修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在開業前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營業執照、開業許可證書等資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應當遵守《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報送户口所在地計生部門。

十、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社安辦一份。

第3篇

根據_____地區_____消防大隊對房屋租賃安全防火的規定,為加強租賃房的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簽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1、房屋租賃雙方必須簽定租賃合同,並同時簽訂安全責任書。並對租賃房的安全負責。防止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2、承租期內,乙方應保持房屋及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杜絕事故隱患。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嚴禁違規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乙方若違反規定發生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賠償因事故發生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3、乙方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且賠償因改造房屋和結構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設備、給排水設備進行更改,對房屋進行裝修,乙方須事前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改造。並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

5、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法律、法規禁止的其它行為。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6、本安全責任書是租賃合同的補充,是租賃合同不可分割部份。

7、本責任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字蓋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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