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責任書7篇 "保障校園安全,肩負責任的學校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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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責任書是保障學生安全的重要文件,明確了學校在安全管理中的責任。其編制旨在倡導校內所有人員要高度重視安全問題、共同營造校園安全和諧的環境。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學校安全責任書的相關內容和實施意義。

學校安全責任書7篇

第1篇

為了加強學校對用電的安全管理,明確電工安全職責,增強電工安全意識,切實保障師生安全,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使學校用電即節約,又安全,特制定電工安全職責書,具體要求如下:

1、學校所有用電設備安裝必須由校電工親自操作,不許找人代替。安裝校內用電設備必須符合操作規程,不許帶電作業。

2、定期檢查校園內的電線線路及用電設施,填寫安全檢查表,要求每次詳細填寫時間、內容及整改情況;若發現問題要急時處理,排除隱患,必要時報告學校領導。

3、對學校重點用電場所要重點檢查、維修,確保用電正常和安全。

4、凡教育教學活動用電及使用相關設施,保證其活動開展,不得讓其自由使用,若使用不當造成的相關設備設施損壞及安全事故,由電工負主要責任。

5、對校內涉及人身安全的用電線路、用電器要安裝明顯的警示標誌。

6、遇有突發事件,如短路等,要及時處理,並予彙報,如引發火災等事故,要採取緊急措施,並向總務主任、分管校長、校長及時彙報,事後要有詳細的書面情況彙報。

7、因違規操作或人為事故造成損失,毀壞設備、用電器,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責任人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學校安全責任書7篇

第2篇

為了全面做好學校安全防範管理工作,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學校特與後勤人員簽訂本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和校園的安全穩定作為主要職責之一。牢固樹立“安全問題無小事”和“安全第一”的思想。

1、認真貫徹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做任何工作,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2、在施工建設、器材設備搬運、校園綠化美化、供水、供暖、供電、防火、防洪等基礎設施的檢查維修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3、定期對供電、防火、防盜、防洪、房屋建築等基礎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和維修,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不發生因設備設施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的觸電、火災、失竊、房屋倒塌等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安全責任事故。

4、財務、檔案人員、實驗室負責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不發生財物、資料、實驗器材和藥品丟失事故。

5、午間管理人員嚴格按照職責要求,按時到崗,認真負責,加強巡邏。不發生校外人員滋擾學校、財產失竊等責任事故。

6、負責學生就餐的人員要嚴格把好衞生關,做到生熟分開,器具專用,定期消毒,防止造成食品污染;要採取嚴密措施,防止壞人故意投毒。不發生食物中毒事故。

三、如因工作疏忽或失誤導致安全事故,取消當年評先受獎和晉級資格;出現嚴重失職,導致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惡性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要取消當年績效工資,性質嚴重的直接責任人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3篇

落實學校層層“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管理原則,以“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為目標,特制定此項安全防範責任書,望能共同遵守執行。

一、自覺履行本職崗位職責及要求,遵守學校有關規定和制度,嚴格執行學校財務管理辦法。經常注意各種單據憑證的使用結存情況,並及時辦好添印手續。認真保管好各項單據憑證,印章和鑰匙,嚴守各項數字機密。

二、根據財務制度的規定,經常檢查各項暫付款和應收未收款,及時催收入庫。保管好現金和支票,保險櫃內部不能存放規定之外超量的現金。

三、在辦理各項收付工作時要防止一切可能發生的差錯,如有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向領導彙報並改進工作。當發現不安全隱患或發生事故,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及時修理,必要時啟動應急預案。由於本人管理不當所造成責任事故或設施、設備的遺失等,按學校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處理。

四、在離開財務室時,應鎖好門和保險櫃。下班後,必須切斷電源,關好門窗。保持通道疏散門暢通,不準堆放任何有礙安全的物品。

第4篇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學校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校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學校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並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後方能聘請;學校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國小生安全管理,以及國小生、家長、學校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並做好國小生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校車管理,確保國小生接送安全。學校校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一)要詳細掌握校內接送國小生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並把相關材料發放到校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國小生家長手中,與國小生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二)要對接送國小生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國小生,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國小生;(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台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學校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於完好狀態。學校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國小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六)學校組織春遊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並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塗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着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鬆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學校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學校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學校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第5篇

學生安全,關係到千家萬户的幸福安寧和社會的穩定,學校及家長的責任重大,為了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應準時到校,按時回家,因病因事請假須有班主任(家長)簽名的請假條,且要有家長(班主任)的聯繫方式。不準隨意缺席、曠課,不允許放學後,在學校、街道上逗留,打枱球、進"三廳"、上網吧,甚至夜不歸宿。如果因以上原因造成本人或他人傷害的,學生本人及家長負全部責任。

二、禁止學生來校攜帶刀具、鐵棍、鋼管等危險物品或易然、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果發現立即沒收,並且公開處理,如果由此造成本人或他人傷害的,學生本人及家長負全部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與打架鬥毆。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應由老師進行調解,嚴禁通過手段解決。反之,學校將按有關規定給予校紀處分,造成輕微傷害的按事故責任承擔醫療費,造成嚴重傷害的除承擔醫療費外,並報送機關處理。

以上三條,家長和學生本人必須明確,自覺履行義務,承擔相應責任。

第6篇

為了使我們的安全工作做的更加周密,讓走讀生家長能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讓走讀生家長增強安全意識,明確自己的安全教育責任,特制定安全責任如下:

1、我校學生若不想在學校住宿,可由本人和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政教處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生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2、走讀生一律不得在校上晚自習,家長要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並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3、學校要求走讀生家長每天負責接送該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缺課,不曠課,按時作息。

4、走讀生家長應教育學生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在家長不能接送的時候,上學回家途中要結伴而行,不玩水、不私自下河下塘洗澡,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在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讀生本人及家長負責。

6、、走讀生家長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多方面的安全教育,並主動為學生購買保險(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7、走讀生家長應每週至少一次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主動配合學校搞好管理。

本《走讀生家長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第7篇

放假前,我學院實驗室老師已對各實驗室進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查隱患、堵漏洞,為暑假期間的實驗室安全做好準備。現由於相關學科的研究工作的需要,實驗室將於年月日到年月日的時間段內開放供使用,此實驗室的安全責任人為。

根據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和管理學院的要求,20xx年暑假期間的實驗室安全工作主要包括:

1、加強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雷擊、防破壞等安全防範工作,防止一切責任事故和安全隱患的發生。

2、實驗室開放期間,每天必須由安全責任人或安全責任人授權的值班教師值班(具體的值班安排表須向學院辦公室主任報備)。值班教師必須確保實驗室和所有設備的安全學校暑假安全責任書5篇學校暑假安全責任書5篇。嚴禁在實驗室吸煙、用膳、夜間留宿、玩遊戲,與研究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非工作需要不得使用電器設備。使用電器設備後必須關機,人離開時切斷實驗室總電源,以防止發生雷擊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火災和爆炸事故。(消防安全責任書)

3、實驗室的安全責任人和值班教師要做好實驗室鑰匙的管理。假期中實驗室的門鑰匙不得擅自借給學生或無關人員使用學校。

4、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必須規範地使用,保障設備、儀器不受損壞,不得擅自將設備搬離實驗室。

5、實驗室在使用期間必須保持清潔整齊。最後離開實驗室時必須關好所有水、電、氣閥、空調、燈及門窗等設施,確保實驗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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