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安全責任書3篇 春節安全,責任在心

來源:巧巧簡歷站 1.3W

春節是我國最重要的傳統節日之一,也是全民歡慶、團圓返鄉的日子。為了保障萬無一失的春節假期,各地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普遍出台“春節期間安全責任書”,要求廣大羣眾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

春節期間安全責任書3篇 春節安全,責任在心

第1篇

為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部門關於xxx年春運安全生產工作的規定,落實安全責任,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保障廣大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春運期間旅客走的及時、安全、有序、滿意,實現“安全、有序、效益”三統一,制定本責任書。

一、駕駛員要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服從交警、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查和指揮,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

二、嚴禁超速、超員行駛,嚴禁疲勞駕駛、酒後駕駛。

三、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學習,不斷提高安全駕駛意識和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

四、堅持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車輛檢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並按規定做好車輛的保養、維護。

五、春運期間,合理安排好休息時間,確保不疲勞駕駛。在駕駛過程中應高度集中精力,保持頭腦清醒,謹慎駕駛,保持合理行駛速度,不違章。不夜間2—5時行駛,嚴格執行“三品”檢查制度、嚴格執行“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單車400公路以上(高速600公里以上)的客車必須配備2名以上駕駛員的管理規定。

六、認真做好“安全告知”制度的落實;確保gps終端設施正常工作,不故意損壞或遮擋。

七、密切關注冰雪霧等惡劣天氣,保證防滑沙、防滑鏈、三角木、消防器材、安全帶、安全錘等齊全有效,全力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春節期間安全責任書3篇 春節安全,責任在心 第2張

第2篇

為進一步做好xx年春運工作,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加強安全生產教育,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進一步實現公路客運行業制度化、規範化,春運期間嚴防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簽訂xx年春運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各客運經營單位的總經理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予以高度重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精神,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各項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二、責任項目:各進站運輸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按下列責任條款要求開展工作:

(一)及時傳達落實國家、省、市各級政府部門安全生產的會議文件精神,認真執行有關指示要求。

(二)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設立安全機構並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三)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其中包括:

1、各經營單位(個人)與駕駛員簽訂安全駕駛責任書落實責任人,實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2、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所有安全崗位工作人員必須經過規範的教育和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後才能上崗。

3、各進站經營單位(個人)要嚴格按照站場規定執行報班制度,認真做好司機資格的檢查監督工作,督促做好以下工作:

(1)嚴格按規定配備駕駛員,嚴禁駕駛員無證駕駛、疲勞駕駛和超速駕駛,單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必須配備兩個以上駕駛員,並按車輛核載人數配載乘客,嚴禁超載行駛。

(2)運輸單位要加強對司乘人員的'教育,班車出站後不得沿途上客超載運行,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4、進站車輛必須嚴格執行“回場必檢,合格放行”制度,每個經營單位及駕駛員要自覺配合站場車輛安檢員對車輛的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營運,嚴禁技術性能不合格、安全無保障的違規客車或卧鋪鋪位堵塞消防通道的客車參與客運經營。

5、客運經營者嚴格執行物價部門和我站規定的票價,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票價。

6、所有營運車輛必須配備三角木、2個或2個以上經檢驗合格的滅火器,如無配備或配備不符合要求的,由我站強制配備,所需費用由客車經營者負責。

7、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品及其它危險品上車,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8、車輛必須保持清潔、乾淨,不能將車內垃圾掃落站場。車容不正、安全部件(輪胎、燈光、剎車系統、方向盤等)不合格的車輛不準進站經營。

9、所有進站經營的車輛要自覺遵守站場規定,服從“車檢”、“三品”檢查人員和站務工作人員的管理。

10、嚴禁營運手續不全、假牌假正和非法改裝、達不到運行技術標準的車輛進站經營,卧鋪客車卧具設置必須為1+1或1+1+1,且縱向佈置;大型中級(含中級)以上客車不得設置頂行李架。

11、合理安排發車時間,禁止班車夜間(晚22時至早6時)在三級以下山路(含三級)山區公路達不到夜間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運行,運輸企業嚴格執行相關規定。

12、進站經營單位將進站車輛行駛證、線路牌、車輛營運許可證、駕駛員駕駛證、上崗證複印件交給本站存檔備查。

三、進站經營單位要認真按照責任書條款執行落實,我站將對各單位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四、本責任書不影響黨及司法機關對責任人追究黨紀和刑事責任。本責任書未盡事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為準。

五、本責任書一式兩分,汽車站、進站經營單位(個人)各執一份,有效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止。

第3篇

為圓滿完成20xx年的春運工作,加強出租車在春運期間的安全管理,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保障駕駛員和其他人員的.生命安全,減少財產損失,特制定本責任書。

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嚴防交通事故,杜絕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1、貫徹、傳達上級的安全生產要求,通知並組織駕駛員參加春運安全學習。

2、開展春運安全大檢查,防止事故隱患存在,對查出的要及時要求駕駛員整改,必要時開具整改單。

3、及時收集和統計春運中的各項信息,做到上傳下達。

1、準時在20xx年12月28日和12月29日到公司參加春運安全學習;

2、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寧波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學習和掌握安全行車操作規程,並按規程要求駕駛車輛;

3、做好車輛的日常維修和保養,機件、設備失靈不全的應及時維修和更換,定期進行證件、車輛的檢驗審驗;

4、飲(醉)酒後、凡有妨礙安全行車疾病的或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5、車門、車廂沒關好時不準行車,嚴禁超載、超速、違章超車、闖紅燈、壓實線行駛或亂掉頭,亂停車上下客;

6、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閒談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7、不準將車輛交給無從業資格證或有從業資格證無副證或未參加春運學習的人駕駛營運;

8、不準載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污損車輛物品的乘客和無人陪護的酗酒者、精神病患者;

9、嚴禁利用出租車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對發現的違法犯罪分子或嫌疑人員,應及時報告公安部門;

10、駕駛員必須遵循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累計不超過8小時的安全行車原則,防止疲勞駕駛;

11、努力防止一切事故發生,事故發生後應及時上報交警和公司;

2、獎懲:對於在春運中能安全行車無事故,業績突出的給予獎勵;對於發生一般事故以上(含)的駕駛員給予經濟處罰50—500元。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