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配協議書7篇 "遺產和諧共享:優化分配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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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介紹遺產分配協議書的相關內容。遺產分配協議書是指在繼承權利人去世後,由相關繼承人協商分配遺產財產的一份法律文書。該協議書涵蓋了繼承人之間的財產分配比例、責任義務以及財產轉移等重要事項。通過撰寫遺產分配協議書,可以有效維護家族關係和財產安全。

遺產分配協議書7篇

第1篇

被繼承人於年月日意外身亡,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佔或企圖侵吞、奪佔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利於被繼承人孩子成長原則,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遺產範圍內扣除元作為孩子撫養費用。

三、各繼承人承諾遵守被繼承人遺書中的意思表示,簽署本協議前後均不得違背遺書中所明確的內容。

四、各繼承人確認,依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名下所有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二分之一屬於被繼承人之妻女士所有;餘下的二分之一作為被繼承人遺產進行分割,各繼承人繼承此遺產的四分之一。

五、被繼承人與其妻之夫妻共同財產為:位於北號房屋一套;位於北京市區號房屋一套;股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市值

元;奧迪a6汽車(車牌:)一輛;被繼承人在公司的股權價值;應收債權元。

六、位於被繼承人的房屋歸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償還;位於的房屋歸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償還;被繼承人在公司股權依據遺書歸所有。

八、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分割遺產後不再共有遺產或其部分。繼承人折價補償給繼承人、共計人民幣元,作為繼承人、應分得全部遺產份額的差額,支付後,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被繼承人其他任何財產的權利。

九、被繼承人所負債務元,由繼承人、共同承擔;為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所有開支共計元人民幣,從被繼承人遺產中扣除。

十、本協議在簽署,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或與本協議內容相關的糾紛,由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本協議一式六份,各繼承人執一份,主辦律師執一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

被繼承人於年月日因病不治身亡,留下遺產尚未分割,各繼承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

二、各繼承人在承諾遵守被繼承人生前意思表示的基礎上籤署本協議,並承諾有關本協議的內容不得反悔。

三、各繼承人確認,被繼承人名下的房產系夫妻共同財產,該房產為:位於市區號房屋一套,面積為

四、被繼承人之妻承諾放棄對該房屋被繼承人份額的繼承權,並同意百年之後自己對該房屋的財產份額也由繼承人繼承。

五、被繼承人之子承諾放棄對該房屋被繼承人份額的繼承權。

六、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繼承人在世時由其享有對該房屋的使用權,百年之後由繼承人享有對該套房屋的所有權,同時因該套房屋所產生的權利義務也由一併繼受,與其他繼承人無關。

七、被繼承人的其他遺產或所負債務由各繼承人另行協商,本協議書不予涉及。

八、本協議在市區簽署,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由市區人民法院管轄。

遺產分配協議書7篇

第2篇

1、甲方二人系夫妻關係,乙方二人系父子關係,乙方唐代興系甲方女婿,乙方唐浩彬系甲方外孫。

2、甲方之女,乙方唐代興之妻,唐浩彬之母向麗蓉於20xx年3月患精神分裂症,於20xx年5月4日上午10時30分許在乙方唐代興之父家(豐都縣三合鎮沙灣路148號1幢7-2)墜樓至死。

3、乙方唐代興與向麗蓉於1995年7月17日登記結婚,後於1997年8月18日生育子唐浩彬。後由於唐代興與向麗蓉夫妻感情破裂,於20xx年4月24日協議離婚,其離婚協議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坐落在豐都縣三合鎮雪玉路居委雪玉一支路69號附1-2號住房一套(建築面積83.46平方米歸向麗蓉所有,並於20xx年5月25日變更為權利人向麗蓉。後在20xx年4月26日唐代興與向麗蓉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了復婚登記)。

4、死者向麗蓉在離婚後向其二姐向麗蓉借人民幣5000元用於購買房屋地板磚,尚未歸還。

5、唐代興在20xx年3月向向麗蓉的大姐向麗華借人民幣5000元用於妙股用尚未歸還。

1、坐落在豐都縣三合鎮雪玉路一支路69號附1-2號住房一套(建築面積83.46平方米)估價為30萬元人民幣。

父親:向進超,母親:秦大珍,丈夫:唐代興,兒子:唐浩彬。

四、經所有的繼承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分割協議:

1、坐落在豐都縣三合鎮雪玉路一支路69號附1-2號住房歸向進超、秦大珍共同所有。

2、由向進超、秦大珍補償給唐代興、唐浩彬人民幣壹拾伍萬元人民幣(150000.00元)。

4、唐代興必須提供相關的材料,配合向進超、秦大珍辦理房屋變更登記。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1、甲乙雙方在簽訂該協議時,由甲方支付乙方現金捌萬元,其餘的由甲方交中證人保管,待該房的變更登記結束後,甲方領到房屋產權證時,中證人方能將餘款支付給乙方。

2、甲、乙雙方在簽訂該協議時,乙方必須將向麗蓉的.身份證、火化證、户口簿,該房的水、電、氣卡交給甲方。

六、該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三合法律服務所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3篇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女方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男方之妻。

男女雙方系夫妻關係,於年 月 日在 登記結婚。現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夫妻共有財產房屋的'歸屬約定如下:

1、位於 省市 區 街 號 幢單元 號(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丘地號為:權字第號)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等所有傢俱物品的70%歸女方所有。

1、本協議未明確説明的所有其他財產的歸屬,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

2、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房產所有權的歸屬。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4篇

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淨利分紅(紅利):指對公司內外名義上的年度營業淨利收益劃分,擁有者(除本公司企業法人外)不是指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協議分紅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淨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紅利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2.乙方可得分紅為甲方年度淨利潤總額達到300萬以上的利潤的12%。

1、甲方應在每年的三月份進行上一年度會計結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後淨利潤總額,並將此結果及時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紅。甲方應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後的'七個工作日內,將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1、本協議為5年期限,乙方在職期間享受每年淨利12%的分紅權。

1、甲方應當如實計算年度税後淨利潤,乙方對此享有知情權。

3、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4、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享分紅等情況。

5、若乙方自動放棄分紅的權益,或者依據第六條變更、解除本協議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

1、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情況將授予乙方的 萬股權進行增加或減少,但雙方應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股權分配協議。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書面形式變更協議內容。

3、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協議。

4、乙方違反本協議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6、甲方公司解散、註銷或者乙方離職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10%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爭取友好協商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在冊經營是本協議的前提。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謝德琴有9分土地歸謝德貴管理,如果徵佔,這9分地的錢謝德貴給謝德琴。

謝德惠和謝德梅的土地由謝德華管理,有一畝八的土地。如果徵佔,土地徵佔所得的錢由謝德華全部拿給謝德惠和謝德梅。謝德惠與謝德梅自行分配。

謝德英給謝德惠伍仟()元,謝德英給謝德梅伍仟()元。

以下由當事人簽名,簽名後立即生效,不準反悔。反悔後果自負。

第5篇

被繼承人 於 年 月 日去世,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佔或企圖侵吞、奪佔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利於被繼承人孩子 成長原則,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遺產範圍內扣除 元作為孩子撫養費用。

三、各繼承人確認,依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名下所有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二分之一屬於被繼承人之妻 女士所有;餘下的二分之一作為被繼承人遺產進行分割,各繼承人繼承此遺產的四分之

四、被繼承人與其妻 之夫妻共同財產為:位於 房屋一套,房產證號為 ;位於 房屋一套,房產證號為 。

五、位於 被繼承人的房屋歸 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 償還;位於 的房屋歸 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 償還。

六、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分割遺產後不再共有遺產或其部分。繼承人 折價補償給繼承人 共計人民幣 元,作為繼承人 應分得全部遺產份額的差額,支付後,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被繼承人其他任何財產的權利。

七、本協議一式五份,各繼承人執一份,調解人執一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

第6篇

甲、 乙雙方系被繼承人 胡志遠 妻、子,現甲、乙雙方針對遺產繼承問題協商一致約定如下:

1、 位於國棉社區房產一套,建築面積53㎡.地址為武漢市漢陽區紅旗村168號2樓3號;

2、 位於七裏廟原二印房產一套,建築面積30.38㎡.(甲方提供的數據)地址為漢陽區五里街五合村6棟29號1-1室.

1、位於國棉社區房產現由於即將拆遷,拆遷款金額約為人民幣陸拾萬元整;

2、位於七裏廟房產現評估價約為8500元/㎡,總價值金額約為人民幣貳拾伍萬捌仟元;

3、位於國棉社區房產由甲方繼承辦理拆遷手續,乙方將予以協助辦理.針對國棉社區房產,甲方折價補償給乙方人民幣叁拾肆萬伍仟元整(345,000元),餘款由甲方所得.在辦理完拆遷手續後,拆遷款到賬後一個工作日以內,甲方將補償款人民幣叁拾肆萬伍仟元整(345,000元)匯給乙方指定賬號;

5、甲、乙雙方在收到各自相應的拆遷款項後將再無任何利益瓜葛。

1、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分配遺產,如有違反,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造成守約方的.損失;

2、位於七裏廟原二印房產的面積如與以上面積不相符,以上分配方案將不成立。並且位於國棉社區的房產拆遷款全額由乙方繼承;

3、甲方如未按照規定時間內將款項匯給乙方指定賬號,甲方每逾期一日,將按照補償給乙方款項的總金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的規範範圍內進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

3、為保證本協議表達的意思的真實性,由雙方共同信任的兩位見證方對協議書的簽訂過程及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予以見證;

4、本協議履行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委託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與兩位見證方各持一份;

第7篇

根據我國《繼承法》、《婚姻法》規定,對甲父、乙夫的遺產進行分割,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全部遺產為房產_處,價值人民幣__萬;銀行存款人民幣__萬元;兩項合計人民幣___萬元。

二,首次分割,乙取得自己的法定份額全部遺產的50%,包括房產、銀行存款,共計人民幣__萬元。

三,剩下的`50%再次分割,甲與乙共同平分,雙方各自應得遺產數額__萬元。

四,房產由乙取得,甲方應得的房產價款與銀行存款在本協議簽訂後30日內一次性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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