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服務協議書7篇 諮詢服務協議:精準扶助,共創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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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探討的是“諮詢服務協議書”。諮詢服務協議書是一種合同文書,旨在明確諮詢服務提供者與受益方之間的權責關係和服務內容,在商務合作中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將從定義、主要內容等方面進行詳細介紹,以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並正確運用諮詢服務協議書。

諮詢服務協議書7篇 諮詢服務協議:精準扶助,共創成功

第1篇

本着互惠互利、有償服務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提供相關信息的諮詢服務。

2、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對乙方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為人民幣 10000 元,大寫 壹萬元整 。支付方式為:自本協議生效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節假日順延)。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事項為止。

諮詢服務協議書7篇 諮詢服務協議:精準扶助,共創成功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提供企業階段性諮詢服務,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執行:

由乙方為甲方提供關於對接兩家第三方公司合作相關性事務(創高設計/三六八科技)旨在幫助甲方提供專業性建議與審核雙方公司產品質量和結果。幫助甲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與雙方公司的協議重要內容(品牌設計/商城建設)。在該服務全面展開前,乙方作為甲方顧問,甲方應最大限度配合乙方。以便甲方全面、系統的瞭解合作的現狀,進而確認本次服務項目的範疇和實施計劃。

1、根據各項目計劃和乙方要求,甲方應協助乙方開展各項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及時、全面、客觀、合法地提供乙方為實施各項目所必需的有關文件、資料、信息;如實陳述全部相關事實;保證所提供的文件、資料或其他相關陳述等的真實、準確、完整、合法、客觀。

2、對乙方提供的有關建議和方案,甲方應及時反饋意見或做出決策。甲方須在乙方提出報告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逾期不予答覆,則視為接受乙方方案。

3、為乙方順利完成各項諮詢工作,甲方應提供相關的後勤支持。

1、在各項目實施過程中,乙方應盡足夠的勤勉和謹慎,為甲方提供準確、全面、充分的諮詢意見和建議。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報告及實施方案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並保證承諾實施的項目在甲方負責提供的基本文件、資料、信息、陳述或其他相關事實情況並無重大遺漏、違法與失實或不存在不可預見或未明確提前告知乙方可能。

2、乙方通過自身專業經驗和應有的職業審慎,主持方案的設計、調研、調整等一系列工作,按照項目約定的時間完成項目。

3、乙方根據甲方業務發展的進度,開展包括但不限於面談、訪談、培訓、研討等形式的諮詢服務,並定期輸出項目評估報告。

階段性諮詢項目自20xx年07月06日開始,於20xx年10月06日結束,為期三個月。後續合作項目開展時間待階段性諮詢項目結束後由甲乙雙方再通過書面形式確定。

1、階段性諮詢服務項目產生的服務費用按項目諮詢內容進行收費。在該項目啟動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30000元(大寫:叁萬元整)。甲方完成以上支付義務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相應金額的正規發票憑證。

2、項目期間乙方項目組顧問人員交通及餐費由乙方統一安排及承擔。

3、項目期間不會產生其他任何費用,一次性統一收取。

乙方應嚴格按本協議規定履行協議,按約定的`時間提交相應書面工作成果並由甲方驗收,否則甲方有權推遲甚至拒絕後續合作;因乙方單方面原因未按期履行服務義務,甲方有權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並無需退還諮詢服務費。

乙方對甲方提供資料和信息承擔保密義務。階段性項目結束時,乙方應返還或銷燬或妥善保管甲方為本項目提供的相關資料,對已掌握的上述信息應予保密,如需公開、援引或向其他第三方提供,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長期有效。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蓋章後即日生效(傳真件有效),至雙方均履行完合同規定的全部責任和義務為止。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3篇

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印發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示範文本制定的。

第二條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諮詢業務範圍:

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算的編制、審核; 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鑑定與索賠;

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料等。

1.向委託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諮詢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中約定的範圍實施諮詢業務。

2.諮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雙方在諮詢合同有效期內進一步約定的服務。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款第4項、第五條第款第3項規定,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合同簽訂後,諮詢人應組織人員編寫有關資料,主動徵詢委託人的有關要求,按照委託人的建設施工計劃安排和要求形成書面文字資料約束雙方,嚴格執行,以保證諮詢工作順利進行。

4.諮詢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諮詢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5.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1.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諮詢人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3.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諮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繫。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4.諮詢人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1.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3.當委託人以事實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諮詢成果文件錯誤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計算,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總額。

3.諮詢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責任。

4.諮詢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5.諮詢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諮詢成果文件算書、結算書、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等及相關書面及其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1.委託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損失。

2.委託人如果向諮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諮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3.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諮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諮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委託人應按實際所延長的時間相應延長完成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時間,並補償諮詢人額外的酬金。

4.委託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諮詢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諮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江西省發展計劃委員會《關於規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的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正常服務、附加業務和額外服務的酬金,委託人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給諮詢人的酬金。

1.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諮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2.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3.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諮詢人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委託人交付諮詢成果文件。如果由於諮詢人自身原因延誤支付,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諮詢費的千分之二。

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如果委託人對諮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諮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雙方同意用________貨幣支付酬金,按________匯率計算。

雙方同意:簽訂合同時預付總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當提交諮詢成果初稿時,預付總酬金的50%,剩餘部分酬金待諮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

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諮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諮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諮詢人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諮詢人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諮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託人”是指委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諮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工程造價諮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託人、諮詢人以外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十條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託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諮詢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4篇

為使甲方規範經營、科學管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諮詢服務。

甲方認為乙方的諮詢服務符合甲方和合同的要求,保障了甲方的利益,現雙方就諮詢費支付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恪守。

乙方根據甲方委託,對甲方在經營、建設中的相關的問題進行可行性分析,並提出專業意見及合理化建議。

乙方應當派遣1-2名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專業諮詢服務。

第四條諮詢費用 本合同總價為: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諮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支付違約金元。

2、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因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其他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都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5篇

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並共同遵守。

甲方因融資 萬元事宜,委託乙方就融資方式、對象選擇、操作辦法、風險防範措施等事宜,委託乙方提供諮詢服務。

1、幫助甲方聯繫或者尋找適合甲方融資需求的對象;2、對甲方擬進行的融資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3、幫助或者代理甲方與潛在的融資對象進行初步的商業談判或者協商;4、根據融資意向雙方的具體情況,為甲方擬定融資參考方案;5、幫助或者指導甲方準備融資方案執行過程中所需的基本資料。

就乙方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報酬為:甲方按實際取得融資額的 %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在融資通過審批並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服務費後,為甲方提供的服務至以下條件之一出現時止:

⑴ 甲方與合作對方實現成功合作,即甲方與合作對方主要合作合同簽訂;⑵ 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放棄融資計劃;⑶ 甲方已經實際失去融資條件;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棄與乙方聯繫的客户進行實質性談判。

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資信息、關於主體與資信情況的信息,經甲方特別明示為保密信息的.,乙方應承擔保密責任,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1、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方案與措施等均供甲方參考,對甲方使用後可能產生的風險不承擔任何責任。2、乙方對幫助或者指導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對方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對合作對象資信狀況與承擔責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證。3、乙方對所提供諮詢服務是否能使甲方實現擬融資目的不作任何保證,甲方支付費用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還。4、對甲方與合作對方之間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費用的,乙方有權在收到費用前暫停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2、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的,應按逾期支付金額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乙方收到甲方費用後拒不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服務費。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認為需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本合同的修改需以書面方式進行,並且簽名代表人及印章應與本合同簽名與印章相符。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可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

第6篇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工程諮詢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兩天內,向乙方支付協議總價款的20%作為定金;待乙方完成項目諮詢成果文件後,付清全部諮詢服務費餘款,乙方交付甲方成果文件。

乙方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國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開展工作。

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日內,完成項目的諮詢服務工作,並提供諮詢成果文件一式四份交付甲方。

乙方提供的諮詢成果文件,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標準、規範等要求,並作為甲方辦理項目審批手續的依據。

乙方對提供的諮詢成果文件實行質量跟蹤服務,如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對成果文件提出技術、參數等修改要求時,乙方應積極配合,並負責免費修改,直至甲方完成項目有關審批手續為止。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需填寫諮詢服務委託書並加蓋單位公章。

乙方按甲方提供資料完成諮詢成果報告後,甲方再要求變更基礎數據造成成果文件修改編制時,甲方應酌情加付乙方一定修改費用(視工作量另行協商),但不包括條約定的事項。

如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期限提交諮詢服務成果(因甲方對報告提出新的內容要求,造成修改延誤的時間需扣除)。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作為違約金;逾期5日仍不能完成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返還2倍定金。

甲方要求在本協議約定完成期限前提交項目諮詢成果文件的,每提前1日,應向乙方加付合同總價款的5%作為加急編制費。

若甲方不能按時向乙方提供諮詢服務所需必備資料,造成諮詢成果文件不能按協議限定時間提交,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協議簽訂後,未經協議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對交付的諮詢服務成果享有版權。甲方有權為本協議書項目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該諮詢文件,此時不需取得乙方同意。

雙方對互相提供的文件資料要嚴格保密,未經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泄露。如有違背,對方有權索賠,並追究法律責任。

對甲方需要的諮詢成果文件超過本協議條規定的份數,乙方另加收工本費。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如因甲方變更委託內容或因其提供的基礎資料和數據有誤,導致乙方編制諮詢成果文件需返工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因返工造成的費用,費用額度根據實際工作量另行商定。一般性的數據及內容調整不在此約定範圍內。

在協議履行期間,如甲方要求中途停止或解除協議,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付定金;乙方完成諮詢服務成果,甲方付全部費用。

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到項目所在地的工商管理機構申請仲裁,或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

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提供項目諮詢服務相關基礎資料後生效。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補充協議及雙方認可的傳真、電子郵件往來及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7篇

合作項目:為提供專業的原輔料供應商調研、篩選服務。是一傢俱有提供專業醫藥技術諮詢、市場調查、營銷方案設計、醫藥推廣的專業性公司。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就甲方專業醫藥推廣諮詢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負責提供甲方所需原料的供貨商選擇、評估、調查報告;

2、乙方需為甲方提供原料廠家實地調研結果的評判明細;

3、乙方需為甲方最終篩選三家以上符合甲方採購要求的原料廠家待選。

三、雙方約定於調研完成的十五日內完成賬款清算,同時乙方向甲方開具諮詢、策劃服務費的合法發票。

甲方按照發票金額為準,七日內支付諮詢費用,金額為_______元。

四、如果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而終止協議,甲、乙雙方應及時結清相關費用,甲方將資料收回並終止協議。

五、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之各項規定,若有一方違反或未履行本協議,另一方可書面要求其限期更正,若違約方未能於書面通知後14天內改正,本協議自行終止,但不免除雙方已執行業務所產生的債務責任,並應在解除協議後30日內結清應付對方的債務。

六、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協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任何一方發生資產重組、破產、清算、名稱及地址變更及與本協議相關的`其他變更,均須及時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1、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2、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九、協議雙方對本協議約定之條款或對其執行有異議時,應本着友好互利之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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