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協議書8篇 " 學生安全協議:保護學子,鑄就未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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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介紹學生安全協議書的重要性及其內容要點。作為學生與學校之間的約定,學生安全協議書涵蓋了諸如防火、防盜、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規定和指引。通過簽署協議書,學校旨在提醒學生和家長對個人和校園安全的重視,共同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學習環境。

學生安全協議書8篇

第1篇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3、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不得在校內滯留。

4、教職員工履行教育職責,對學生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8、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9、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1、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學生安全協議書8篇

第2篇

為了保障學生順利參加會考,保證學生在考試期間的安全,家長必須與學校共同合作,全力保證學生在考試期間(包括來往乘車)的一切安全。為了做到責任明確、各負其責,甲方與乙方簽訂以下協議:

1、必須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樹立安全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確保會考順利進行。

2、必須對每個學生的情況全面瞭解和掌握即登記學生的家庭住址、家長姓名、聯繫電話,以便及時與家長聯繫。考試前必須對學生進行會考安全教育。

3、要求不統一乘車或在外食宿的'學生,家長必須親自帶領學生參加考試。

4、加強管理,將學生分小組管理,每個小組由對應的帶隊教師負責,及時清點人數,使每個學生在考試期間不出安全事故。

5、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衞生和交通安全。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統一管理和要求配合工作,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2、要求教育子女準時參加甲方對學生進行的各種集會,不得讓子女單獨行動,不得搭乘無牌無證的車輛及農用車輛,不騎乘摩托車,否則所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3、如乙方要求學生不統一乘車或者自行食宿的,乙方必須全權負責學生的安全,並親自陪同管理、按時接送學生,不得耽誤考試。

4、必須將自己的住址,聯繫電話報告甲方,以便甲方及時聯繫,若因乙方告訴的電話有誤,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5、家長要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有要畢業了就不服從管理的思想,有事報告老師,明調解,尊重三年來教育自己,幫助自己的老師和同學。

6、家長應教育學生遵守以下責任,否則,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

(2)、考前考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集合地點,注意交通安全。

(3)、不準私自外出,如果有特殊事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經帶隊教師同意。

(4)、考生不準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及“三無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5)、考生考試結束,集體返校解散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户,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要外出的,回家經家長同意後方可外出。

三、往返時間安排:___年6月15日從蘇元中學出發,___年6月18日返校返家。

第3篇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住宿期間的人身安全,確保學生的健康成長,為同學們創一個更加優美、舒適的生活環境,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和《甘泉中學宿舍管理制度》,與該住宿生和其家長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l、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2、教育子女在住宿期間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嚴防傷害事故發生。

3、告誡子女放學放假回家和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按照學校要求按時返校因事因病不能按時返校的,家長必須提前向班主任和住宿生管理老師打電話請假,返校後及時銷假。

4、子女在校期間生病時要和住宿管理老師積極配合,必要時到醫院就醫,以免延誤病情。

5、家長或子女要把自己的病史反映給老師,以便得到老師的幫助。

6、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在校的違紀行為的糾正、教育,理解和支持學校對自己子女的批評教育。

1、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要求,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校規校紀。

2、遵守住宿生的各種制度要求。自覺維護宿舍樓內的安全。不打架鬥毆,聚眾鬧事,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不帶管制刀具進入宿舍樓內、不在樓內追打鬧、大聲喧譁。按住宿管理老師要求去做,確保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3、嚴禁在樓內攀爬樓梯、門窗等,若因此出現的意外,後果自負。

5、保護宿舍樓內一切設施,嚴防搬弄各種開關。不得動用電源插座及電器設備,嚴防觸電。

6、保護好自己的物品,嚴防丟失,貴重物品不要帶進宿舍·

7、住宿生在校期問一律不準私自離校,有事有病必須請假,否則因此引發的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8.對違紀的住宿生,住宿處將對其嚴厲處罰。屢教不改者,勒令退學。對嚴重違紀的住宿學生,學校將移交公安機關,追查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該家長和學生願意入住並同意特此協議!

第4篇

為加強學生的安全管理,進一步明確雙方職責,確保其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公安部頒發的《全國中國小、幼兒園學生安全管理辦法》及_________縣職教中心安全工作制度的有關規定,現我校特委託__________班主任與你及其監護人簽定如下協議,希雙方共同履行好職責。

1.經常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

3.嚴格管理學生,教育學生不做違法違紀的事。對週末不能回家的學生,須經班主任批准,和家長取得聯繫,在樓管室登記,學校派專人管理。

4.嚴格考勤,學生從學校逃學和無故不到校,及時向家長通報。

5.瞭解學生,及時發現、制止、處理學生中的`不安全行為。

1.聽從老師的教誨,服從老師的管理,努力學習安全防範知識。

3.遵守校紀校規,不進網吧、酒吧等場所,不抽煙喝酒,不攜帶凶器,不在外租住房屋,不和社會閒散人員交往,不駕駛機動車輛上下學,不乘坐四輪子、蘭拖、三迪等非運營車輛,不談戀愛,不打架逃學,不擅自離校。

4.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回家,不遲到曠課,不在外過夜,不吃不潔食品飲料。

3.時刻洞察子女的社會交往情況,不容留子女的同學或朋友在家過夜,不得讓子女在外租住房屋,進網吧、酒吧等場所。

4.學生在校外發生安全事故,自覺承擔責任,不胡攪蠻纏,向學校推卸責任。

5.經常和班主任保持聯繫,時刻關注子女的在校情況,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提醒教育子女,並向學校反映。對子女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情況,應如實告知學校。

6.為子女提供安全可靠的食物、飲水、物品及交通工具。

第5篇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讓孩子安全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心願。

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社會都要關心孩子重視孩子的安全工作,樹立“教育安全重於泰山,師幼生命健康高於一切”的觀念。

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園和家長義不容辭的義務和責任,為了切實做好安全工作,落實安全措施,家長需要與園方簽訂“安全協議”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條款。

1、家長要親自接送幼兒,如果委託他人接幼兒,要在早上送孩子時與班上老師交代清楚,留條並接送卡轉交給臨時接送人,晚上接孩子時帶同樣的條子及接送卡方可接走幼兒。

2、家長要嚴格遵守幼兒園制定的出入口管理制度,嚴格要求去做。

3、家長要在早上7:30分----8:00前按時送幼兒來園,要親自將幼兒送到教師手中,若送的較早,請交予值班保安或值早班教師手中。下午4:30----5:30接幼兒(6:00以後開設延點班)。

4、晚上家長從老師手中接幼兒後要看管好幼兒直接到離園,不要再讓幼兒在操場玩耍、逗留、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5、請不要讓幼兒帶危險品入園,如:項鍊、釦子、別針、小顆粒、零食等,避免不必要的危險發生。

6、給幼兒穿大小合適的輕便鞋(布鞋或球鞋和便於活動的衣服,避免幼兒活動中因服裝、鞋不合適,發生摔傷、磕傷現象)

7、請協助幼兒安全教育:自我保護,玩具的正確玩法,良好行為規範等。

8、晚間當幼兒離園時,為了避免陌生人利用此間作案及人員擁擠造成不安全隱患,請不要帶幼兒在幼兒園停留,聽到廣播立即離園,幼兒園不再負責幼兒管理。

9、請在帶幼兒外出時遵守交通法規,用模範行為讓孩子養成好習慣。

10、如為孩子帶藥來園時,請您按要求填好服藥條(幼兒姓名、班級、吃藥時間、劑量、藥名、服法)一併親自交到保健醫生或本班教師手中。若無服藥或服藥內容不清,教師將不能為孩子服用。

本責任書自家長簽字、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後在責任期內生效。

本責任書供園內留檔存查,請家長簽完字後交與本班老師,解釋權歸本園所有。

第6篇

為了加強學校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師生的身心健康,積極預防和減少學生的傷害事故,特制定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明確責任,共同做好學校安全工作。

1、駕駛員必須熟悉交通法規,在平時必須努力學習有關部門制定的新的道路交通方面的規則,並運用於實際。

2、在行車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杜絕超載,確定做到行車安全,杜絕一切事故發生。

3、經常注意車輛保障制動系統設備完好,每天行車之前要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絕對不帶問題出車。

4、按規定定期保養維護、按時檢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狀態。

5、接送學生在校門口停放車輛時,要聽從學校值班人員的管理,順序停放。

6、由於乙方原因,在接送學生的過程中,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第7篇

為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的行車安全,加強學生接送服務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與駕駛員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和培訓合格的.駕駛員。

二、學生上學時,乙方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髮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甲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應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3、甲方應協助乙方抓好學生接送車輛的服務工作,對服務態度不好的司乘人員,甲方有權干涉其服務行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8篇

為了貫徹落實省、市、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實有效地做好大埔縣洲瑞鎮實驗學校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經學校(以下簡稱甲方)與學生家長(以簡稱乙方)的共同協商,特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國小生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為了確保乙方子女上下學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對子女上下學進行按時接送,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三、乙方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推拉人力車,更不準騎自行車上學;甲方嚴禁乙方子女上下學乘坐無證的、超載的、駕駛者技術不熟練的車輛和船隻,嚴禁乘坐殘疾車和超載的三輪車。

四、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共同宣傳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不爭上下車,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

五、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本協議規定,如違反,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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