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設計合同4篇 簽訂有效的工程設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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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設計合同是指由建設單位與工程設計單位簽署的,確定工程設計任務、設計範圍、工期、收費標準等內容的文件。它是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重要文書之一,能夠規範設計單位的行為,降低設計風險,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工程設計合同4篇 簽訂有效的工程設計合同

第1篇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特委託(以下簡稱乙方)為新辦公樓提供有關廚房設備

根據甲方提供之各樓層平面圖紙及就餐需求,乙方編制一份初步平面流程佈置圖,提供餐飲 區域位置,並標示流程走向路徑。

2.乙方與甲方、管理公司、設計團隊(包括室內設計師)進行設計研討,詳細評審個餐飲區域

3.乙方將按比例(1:100)編制設備平面佈置圖。此設備平面佈置圖包括設備標識、設備編號、

4.平面圖紙設計階段乙方的工作時間通常需要7-10天(不包括甲方確認時間)

1. 待設備平面佈置圖獲得甲方確認後,乙方將以最終確認之設備平面佈置圖為基礎,編制

2.乙方將與甲方及各相關專業進行設計研討會,針對相關圖紙各相關單位進行交底答疑

1.甲方對前面所述之相關工作範圍和服務範圍對顧問支付費用。乙方在收到結算款後開具同等金額的發票。

上述顧問服務費用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階段內之廚房初步設計平面佈置階段、廚房深化設計階段、施工及驗收調試階段的全套設計圖紙及文檔一式六份的印刷費用、計算機光盤(設計圖要求為cad格式)。

2.本合約簽訂後10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價的4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元)

3.乙方圖紙深化完畢後並通過甲方認可,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總價的60剩餘合同款。(即人民幣:*元)

4.乙方在收到全部合同款後將設計成果全部交於甲方簽收。

5.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的在本合約以外的其他工作,乙方可根據實際工作量另行報價,在得到甲方的書面批准後進行工作。

在履行本合同時,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未能取得一致,甲乙雙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六.本合約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均具有相同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工程設計合同4篇 簽訂有效的工程設計合同 第2張

第2篇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2.1 建築面積: m2 裝飾設計費用為: 元/m2,小計: 元;效果圖: 張,費用: 元/張,小計: 元;設計費共計 元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無(設計現場測量)

4.1 設計圖紙 施工圖包含:施工圖 2 套,效果圖 0 張 ,圖紙類別:

4.2交付圖紙期限: 20xx 年 6 月 11 日至 20xx 年 6 月 30 日

5.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5.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5.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5.1.4發包人提供協助,工作人員的相關費用由設計方承擔。

5.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員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5.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5.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現行國家及江蘇省法規、規範及標準。

5.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5.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作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負有對本工程全程跟蹤和服務的義務。

5.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5.2.7設計人應保證所提交的設計方案無知識產權的瑕疵,不侵害第三人利益。由此所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6.1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

6.2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設計人承擔因此造成發包人的實際損失。

6.3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設計人的違約責任。

6.4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明確雙方責任,協作配合搞好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1、辦公生活區單身樓、會議室、食堂聯合建築工程設計 設計要求:

1.1.1、單身樓滿足350人住宿(8人一間),內設電視、電話、吊扇、220v電源插座及照明。

1.1.2、單身樓每層均設公共洗漱間、衞生間、採暖、上下水。

1.1.4、食堂滿足80人就餐(設在一層),操作間、小餐廳、大餐廳、食品庫佈局要合理。

1.1.5、會議室(設在二層)要求能滿足200人蔘加會議,同時兼顧職工遊藝活動。

1.2、工業場區浴室、更衣室聯合建築工程設計 設計要求:

1.2.3、浴室及更衣室門窗採用包鍍鋅鐵皮木門、塑鋼雙層窗,玻璃採用磨砂玻璃。

1.2.7、浴室、更衣室按300人使用設計,即每班按100人洗浴更衣考慮。

1.3.1、手選膠帶輸送機上的塊煤全部落至篩分破碎車間東側塊煤場,塊煤場周圍建圍牆,製作安裝塊煤溜筒,使塊煤按需要即可以溜至塊煤場,又可以落入破碎機進行破碎。

2.1範圍和內容:本設計工程項目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圖及施工圖預算。 第三條 設計費及支付辦法:

設計費依據國家規定及有關行業規定,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3.2設計費:經雙方協商本工程設計費總計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

全部施工圖及預算提交後5日內支付六萬元設計費,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5日內一次付清剩餘設計費(40000.00元)。

4.1.1在工程設計前,向乙方提供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4.2.2、20xx年3月3日前提交所有工程項目施工圖及施工圖預算各八套。在提交正式施工圖前,必須派主要設計人員到南樑煤礦與甲方交換意見。並配合解決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5.1甲方應按第三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由於甲方的原因,每逾期一天,應承擔設計費2‰的逾期違約金。

5.2乙方在提交正式施工圖前未與甲方交換意見,或由於不能及時配合解決甲方在施工過程中提出的問題而帶來的損失,應由乙方給予甲方相應的賠償。

5.3乙方由於未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設計或設計出現遺漏或錯誤負責修給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補救措施外,應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

5.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規定的設計施工圖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扣罰設計費的1%。

6.1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6.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4篇

發包方委託設計方承擔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2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表4-2

第3條發包方應向設計方提交表4-3中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4條設計方應向發包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

第5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表4-5所示

付費次序佔總設計費比例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決定)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①發包方按本合同第3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合同第4條規定將交付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②發包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將所提交資料做較大修改以致設計方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增付設計費

③在未籤合同前發包方已同意設計方為發包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的設計費

④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方能夠做到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趕工費

⑤發包方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⑥發包方應保護設計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方同意發包方對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設計方有權向發包方提出索賠

①設計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③設計方按本合同第2條和第4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④設計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要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的負責向發包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的設計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方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商定

⑤設計方應保護髮包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轉讓發包方提交的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發包方有權向設計方索賠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支付全部的該階段設計費

(2)發包方應按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時發包方均按第7條第(1)款的相關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方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方責任大小向發包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4)由於設計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時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後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1)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設計方為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4條規定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方另收工本費

(3)對於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方需要設計方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方支付

(5)發包方委託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方向設計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可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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